但是第二天,她很快又忘掉了昨晚的不愉快,跟心慈兴高采烈地逛市区、购物、尝美食。朱道枫是全程陪伴,当了一天专职司机。市区最大的购物广场和最豪华的酒店都是朱家开的,只要是碧君看中的东西,根本就不需要付款,记在朱道枫的账上就可以了。这让碧君又是好一阵心潮起伏,在朱家开的那家酒店用晚餐时,她看着甜蜜的心慈不无醋意地说:“这下好了,心慈,你以前老嫌百货公司的东西贵,现在你想要什么都不必在乎它贵了,不用你付钱呢。”
“是吗?”心慈笑了起来,心无城府地说,“可我现在很少逛百货公司,跟威廉回来这么久一次也没逛过,今天也是陪着你才出来的……”
碧君当即面红耳赤,下不了台。朱道枫很会察言观色,连忙打圆场,“她的意思是,她现在沉浸在爱河中,无暇顾及购物,而且什么商品都比不上她的未婚夫好看……”
第30节:三朱道枫(1)(7)
“讨厌,脸皮真厚!”心慈捶了他一拳。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气氛这才得以缓和。可是第二天,心慈试婚纱,碧君看着美若天仙的心慈从楼梯上走下来时,再次受到打击。老天,那个天使一样的女子就是心慈?她美得不带一点杂质,简直不是人间所有!婚纱是从法国运过来的,出自名师之手,复古式,头纱是纯蕾丝,一直披到脚下,裙子的领口和袖口都镶满珍珠,裙摆好大,蓬蓬的,有点宫廷装的味道。心慈穿上就像个欧洲公主,清纯古典高贵!碧君看得目瞪口呆,朱道枫也看得目瞪口呆。
“好美,心慈你好美!”
朱道枫眼睛都湿润了,他走过去,拥住心爱的女人,感动得无法言语。曾经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遇到自己的真爱,女友换了一拨又一拨,还弄得自己疲惫不堪,落了个花花公子的名声。其实他内心是很纯情的,虽然出身富贵之家,可从小就跟同环境中的孩子不一样,喜欢艺术,崇尚自然,成年后即使再浪荡不羁,内心始终保留着一块净土,期待着能有一个纯洁美好的女子来占领这块净土。后来认识了心慈,从认识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心中所有的位置都被占据,包括那块净土。他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甚至是感激不尽,感谢老天在他的有生之年让他品尝到爱情最纯美的幸福。
他也是个固执的人,固执得不可理喻,一旦认定一件事或否定一件事,谁也别想改变他的坚持。爱情也是如此。不轻易爱上一个人,一旦爱上就死而后已。碰上心慈之前,他也曾爱过,初恋情人是他的家庭教师,比他大几岁,教他中文,他爱那个女子很多年,如果不是家人刻意拆散,他现在可能还在爱着她。后来他的女友很多都比他大,中文流利,会写文章,他的父亲就警告他说,你这个样子早晚会把自己毁了,你太固执。可是他的固执恰恰就是继承于父亲,父亲为了寻找那个离家出走的佳人花了三十年时间,更加固执得可怕。所以他得到心慈后格外地珍惜,到哪儿都带着,生怕有一天丢了再也找不回来,因为他自知没有父亲的毅力为一个女人可以寻找三十年,他怕活不到三十年就会在思念中孤独地死去。有时候他也知道自己的个性很危险,因为这个世界充满不确定,你确定的东西,上帝不会给你确定,随时都会从你手里夺走,然后呢,你就伸长脖子去寻找吧,一直寻到坟墓里。可是没有办法,个性是与生俱来的,他对上帝的安排无能为力,也对自己的固执无能为力,只能在自己认定的路上走下去,如果上帝非要在他手里夺走什么,最好先把他的命带走。
婚礼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请柬也发了,酒席也订了,连蜜月的机票都订了。婚礼只差两天了,心慈要碧君陪她去珠宝店选婚宴的首饰,婚礼上的首饰朱道枫已经给她准备了,是一条从伦敦拍卖会上以天价拍来的蓝宝石项链,据说价值连城。婚礼的当晚要举行舞会,礼服准备了几件,项链只一条肯定不够,得多准备几款。朱道枫那天要去公司处理事务,一早就出去了,他打电话要司机开车送她们去珠宝店,还跟心慈约好用午餐的地方,等他忙完公司的事就去餐厅跟她们会合。
一切跟平常没什么两样。没有任何征兆。
心慈和碧君是坐一辆宝蓝色轿车出门的,事故就发生在林荫道路口附近,当时两人还在车里热烈地讨论首饰的款式、服装的搭配、发型……突然,从对面驶过来的一辆大巴车猝不及防地朝她们的车子猛撞过来,一声巨响,世界在翻转,什么都面目全非了。
轿车司机和大巴车司机当场死亡,车内两个受重伤的女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朱道枫赶到医院的时候,碧君刚刚被推出手术室,医生说腰椎断了,可能一辈子都站不起来了。“另一个呢?”他一把抓住医生的衣领,两眼通红,“她怎么样了,怎么样了?”
“我们在尽力……”医生抖抖地说。
可是半个小时后,医生还是这句话,语气却变了:“我们……已经尽力了……”
“什么,你说什么?”朱道枫脸色煞白。
第31节:三朱道枫(1)(8)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医生重复说,“她伤得太重,导致大量内出血,脾、肺全部破裂,你……你去见她最后一面吧……”
心慈,我的心慈,怎么会这样,不是说好了永远相依相伴的吗,你怎么可以自己先走了?宇宙这么大,你又去哪里旅行,连个招呼也不打!宇宙这么大,你迷路了怎么办?宇宙这么大,你叫我上哪去找?可怜的朱道枫一生都没有走过这么长的路,心慈就躺在手术台上,他从门外走到手术台边仿佛花了半生的时间,比父亲寻找佳人的三十年还漫长。她静静地躺在那里,浑身是血,手垂下来,耀眼的订婚戒指沾满鲜血。他走到她的身边时,她还没有断气,可是已经不能说话了,无力地睁着眼睛,无力地看着他。
“心慈……”他抱起她,吻着她的脸,也已经说不出话了。
她肯定是想说什么的,一直看着他,目光散落在他身上,温柔地抚摸他的脸,最后嘴角动了动,感觉很疲倦了般,轻轻闭上了眼。她那么美,像睡着了一样的,躺在鲜花铺就的水晶棺里时,更像是睡着了,她穿着婚纱,戴着婚戒,脖子上也挂着那条价值连城的蓝宝石项链,就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等待着心爱的人吻醒她。可是没用,朱道枫吻了她千遍万遍,整夜地呼唤,她始终没有醒过来。
她的墓,就在梓园后山的桃林中。她一直想看桃花盛开,终于看到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黑暗的地底下,花谢花飞,想必她已经闻到了花香吧。朱道枫的卧室正对着后山,远远的,虽看不到她的墓,但是他每晚都会站在窗前看,望眼欲穿,却看不到她;他也仰望星空,漫天繁星,他在心底责怪她,连个记号都不留,谁知道哪颗是她呢?
七年。他没有走出来。他的固执再次让他尝到了什么是生无可恋。他开始疯狂地收藏女人,只要长得像她的,哪怕只有一点点像,他都占为己有。没有人可以拦得了他,也没有人劝得了他,连他的太太碧君也无能为力。
碧君是在心慈去世后的第二年嫁给他的,车祸后她一直坐在轮椅上,跟父母移民加拿大后生活得很不幸福,朱道枫去看了她两次,就把她接到了身边。但并没有娶她的念头,他只是觉得照顾她是理所当然,就像他觉得某个女人长得像心慈他就要弄到身边是理所当然一样。他把她照顾得很好,可以说是百依百顺,除了上床,他都尽力地满足她。有一次她提出要去夏威夷度假,那阵他刚好有空就答应了,可是她拒绝带保姆去,他虽然犹豫也同意了,到了酒店,她要他帮着脱衣服洗澡,他无可奈何也只好同意。虽然身有残疾,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又还年轻,光着身子,他要说没反应当然是假的。他们做爱了,在浴缸里做的,感觉很不好,至少他感觉不好,索然无味,草草收场。他觉得对她的身体没欲望,主要是因为她没有吸引力,相貌平平,既不性感也不动人,既不温柔也无内涵,他身边的哪个女人不是如花似玉柔情似水,她没有一处吸引他的地方。所以他不能接受她,跟她身体残疾并无关系。
可是她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他碰了她的身体,他就是她的了,必须属于她!为此两人闹得很不愉快,白天在沙滩享受日光浴,她看他,他却看别的女人,甚至跟那些女人搭讪调情,她发脾气又没道理,晚上回到房间,她脱光衣服睡在他身边,他无动于衷,有几次好不容易满足要求,他又是应付了事。而他也确实是在应付,每次做完都懊丧不已,后悔答应带她出来度假,可是又没办法拒绝得太露骨,毕竟她是个女孩,有自尊心的。反正只有这一次,再也不会有第二次了,他这么安慰自己。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度假回来后,碧君怀孕了!他简直快疯掉,却又无计可施,碧君在他面前泪水涟涟的,哭着说要把孩子生下来,即使他不爱她,也要把孩子生下来。而朱家人知道后,每个人都劝他留下碧君和孩子,因为朱家人丁单薄,添子抱孙对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没有选择,没有退路,他只好和碧君举行婚礼,但婚前他就把话讲得很明白,他说不要奢望我会对你忠诚,我娶你的原因你自己也知道,所以别干涉我,能给的我都会给你,包括名分,不能给的你也要不到,比如爱情。碧君虽然委屈,但也答应了,只要结了婚,他就属于她。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第32节:三朱道枫(1)(9)
这一点在试婚纱的时候就暴露出来了,她对那件从香港订做的婚纱极为不满意,把婚纱摔到他面前说:“你根本就不在乎我,心慈的婚纱是从法国订做的,为什么我的只能到香港做?”
没办法,只好临时又从法国运来一件婚纱。可是她还不满意,嫌婚礼太低调了,客人太少,又对他发脾气,“你和她的婚礼可以那么铺张奢华,为什么我跟你的婚礼这么冷清,我又不是二婚!”
他本来要发火,看在她肚子里孩子的分上,忍了。
谁知她还是咄咄逼人,又怪蜜月选的地方不好,叫嚣道:“你跟她度蜜月可以去欧洲旅行,为什么我跟你的蜜月你选在泰国,我没看过人妖吗?”
“够了!你还想要什么?”他再也忍无可忍,指着她说,“你有什么可以跟她比的,你没有一样可以跟她比,不仅是容貌……我已经给了你名分,别想再要求什么,我什么都不会再给你,如果你觉得不满意,不想要这个名分了,我随时满足你!”
碧君哑口无言,这才知道她惹恼了这个男人,不敢吭声了。但是为时已晚,她已经留给他十分恶劣的印象,无论她之后如何弥补挽回,他都不理睬了,蜜月还没过完就借口公司有急事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终日以泪洗面,最终导致流产。他知道后只打了个电话安慰了几句,还是见不到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变得歇斯底里,明知道丈夫在外面逍遥快活,却无能为力,如果她是个正常的女人,哪怕跟他吵架也好呀,可是他连吵架的机会也不给她了,即使回来顶多看她一眼,宁愿跟那些朋友通宵达旦地喝酒聊天也不陪她。于是她选择自杀,试了一次,更加绝望了,他居然对她说,如果你想死,随时都可以,因为我才真的生不如死,但愿你死在我前面,如果死在我后面恐怕没人会给你葬个好地方。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她失败了,虽然住在豪华的庄园,锦衣玉食,成群的人在身边伺候,却如同住进了坟墓,活不了,又死不掉,她没疯,周围的人就已经把她当做疯子了。
“朱道枫,我来世变鬼也不放过你!”她曾这么对他说。
“你已经是个鬼了,你以为你还是人吗?”他满不在乎,冷冷地回击道,“是你自己把自己变成鬼的。”
“其实我才是个鬼啊,白天体面风光,说笑聊天,到了晚上,站到窗边看着后山,我就觉得我真是活得像个鬼,一个孤独的鬼,明知道销声匿迹的爱情再也回不来,却放弃做人的机会,死守着那座坟舍不得离开……”这是朱道枫在日记里写的一段话。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但愿我死在这个女人后面,这样我才可以自主地将自己葬在后山,否则我怕自己尸骨无存。”他在日记里叹息道。
“如果你死了,想举行一个什么样的葬礼?”
这天晚上他约了牧文在一间酒吧喝酒,喝得有点多。以前他不酗酒的,最近不知为什么,心情很不好,一是碧君格外的吵,二是精神状态异常低迷,对女人也没什么兴趣,只能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