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佛之宴 备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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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佛之宴 备宴(下)-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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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去的时候,木场半年都不会光顾,老板娘不可能会等待这种不良客人。木场理都不理:“别说那种无聊的奉承话。”
    然而……
    没多久,阿润就叫木场看店,离开了店里。木场什么也没想,打定了主意专心喝酒自斟自酌时,阿润带来了一个说是熟人的女子。
    “让她商量一下吧。”阿润这么说。
    原来睁眼说瞎话并不是奉承,而是别有居心。女子频频倾诉她被人偷窥还是怎么样,让木场觉得烦躁。他不想听,不想思考。
    所以木场连女人的脸都没细看,只是盯着缺了口的酒杯,看着卖相极差的小菜。
    ——竟然得寸进尺。
    木场把像是寿司的东西扔进嘴里。
    吃进嘴巴后他才想:这年头哪里还在做这鬼玩意儿?
    豆腐渣寿司,是无法随意吃到寿司的年代才会产生的替代品。豆腐渣用来代替米饭,而鲸鱼肉则代替鲔鱼。
    换言之,这是在没有米也没有鱼的年代才吃的下去的东西,木场以为水产品的管制废除以后,应该不会再有哪个笨蛋去吃这种难吃的东西,也不会再有哪个笨蛋端出这种东西给客人了。
    食物卡在喉咙里,难吃极了。
    木场在丰岛的辖区任职时,好几次到贩卖这种鲸鱼寿司的黑市寿司店进行查扣。
    虽说比鲔鱼容易弄到手,但鲸鱼仍然是水产品。也就是违禁品,所以不能在市面上光明正大地贩卖。
    木场偷吃过好几次查扣的鲸鱼寿司。
    当然,这不是一个公仆应有的行为。可是警察就算查扣了寿司,结果也只能扔掉。实际上是贩卖违禁品的黑市不对,但是将黑市查扣来的贵重食物不当一回事的扔掉的警察,又算是什么?
    木场总觉得难以释怀。
    就算是违法的东西,当时的人过的也是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甚至有人饿死,而应该要守护社会的警察竟然将能吃的东西扔掉,这怎么行呢?要扔掉,倒不如吃掉——当时木场是这么想的。
    每次偷吃都卡在喉咙里,每次木场都呛得厉害极了。
    时隔几年后再吃到,他又噎住了。
    木场急忙把酒杯中的液体灌进喉咙,结果呛得更惨了。
    杯中的廉价酒不仅度数高,而且不知道原料是什么。
    阿润见状,像洋猫般的的脸笑歪了。
    “你啊,这样也算是刑警吗?空有个大块头。”
    “我告诉你,刑警可不是小镇的烦恼咨询员那,喂!”
    “干嘛?警察不是站在百姓这一边的吗?”
    “警察是站在守法者这边的,我们只负责取缔违法者。”
    “偷窥不也是违法行为吗?你神气个什么劲啊?”
    “我是搜查一课的,办的是杀人案……”
    这是借口。
    他只是觉得烦。
    “就算是失败了,但你这种块头活像个大佛的男人闷闷不乐个没完没了,实在是难看到了极点那。”阿润说道,用力撇过脸去。
    ——失败啊……
    的确。
    上次的事件里,包括木场在内的搜查人员的行动——不,本部的搜查方针本身就有着无法弥补的过失。尽管布下了天罗地网,被害人却不断地增加,而且这还是东京警视厅与辖区——国家警察千叶县本部倾尽全力进行的搜查行动。
    有五个人在木场面前丧命。
    即使不是木场本人犯下了致命的过失,杀人事件在身为警官的木场面前大喇喇地发生也是事实。当然,木场对于这件事并非不感到自责。他也觉得要是自己行事再聪明一点,或许能够挽救一两条生命。
    然而,他也觉得这么想是自命不凡。他认为区区一介警官,能够做的顶多就只有那么一点程度了。
    他绝不是自卑,也不是为了卸责而逃避现实。而且以结果来说,木场比搜查本部更接近真相,就算被责备擅自行动,他也自认为在有限的状况中,尽了最大的努力。对于这一点,他并不后悔。
    但是……这种情况,问题并不在于努力、判断或对错。
    有意义的只有结果。
    不管是做出正确的选择,或是真挚地努力迈进,结果失败的话,一切都是枉然。但是即使做错还是偷懒,只要结果顺利,一切都皆大欢喜。
    确实是有疏失,许多人牺牲了。
    但是凶手被逮捕,案子结束了。
    无可奈何。所以木场不感到满足,也不觉得失望。他十分淡然处之,也不觉得自己像阿润说的闷闷不乐。只是……
    硬要说的话……
    木场不中意淡然处之的自己。总是驱使木场往不必要的地方横冲直闯的莫名冲动,现在却不可思议地沉静下来了。一点都不像自己。结果木场到现在仍对事件没有任何感想。他觉得这种情况,自己应该更情绪不稳、更激愤、更兴奋地做出莫名其妙的行动来才对。
    那样比较像自己。
    当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就算木场一个人大吵大闹,死人也不会复生,但是他觉得如果不至少大闹一下,被杀的人似乎会死不瞑目。这不是讲道理,木场认为自己的行动规范并不是道理。说起来,不管死了多少人,却只有一句“哦,这样啊”的话,那简直……
    ——简直就像战争。
    木场这么感觉。他不愿意这样,他觉得这样是不对的。但是……
    尽管眼前有那么多人死去,结果木场却无法有任何特别的感想。
    这种达观而成熟的自己,让木场有些无法接受。只是如此而已。
    他并不是在为失败而后悔。
    木场只是嫌麻烦。
    此时,木场进来后第一次正视阿润的脸。
    鲜明的五官,玫瑰色的口红。
    自己看起来应该完全是在瞪人,木场非常明白自己的容貌会带给对方不必要的威吓感。
    细小的眼睛,粗犷的脸庞,健壮的脖子。
    阿润意兴阑珊地撇着脸。
    “呃……”女子消沉至极,无力地开口。“我还是……”
    “你……要去那个叫什么的怪孩子那里吗?”
    阿润撇着脸,慵懒地问道,女子苦恼了一会,应了一声:“嗯。”阿润小巧的嘴唇衔住香烟。
    “这个嘛,我是不太赞成你去啦,不过总比这个笨蛋……”
    笨蛋是值木场。
    阿润点燃香烟,吸了一口,把烟吹向木场,接下去说:“可靠吧。”
    “喂……”木场有点介意。“……你说的那个怪孩子是什么?”
    “干嘛,那跟你无关吧?笨条子。”阿润骂道。“对啦,跟我没关系啦。”木场凶回去。凶都凶了,这下子也不能求人家告诉他,这次换成木场撇过脸去了。
    女子见状想要开口,但阿润制止她,结果自己说了起来:“通灵少年啦。嗯?可是那也不叫通灵吧。我想想,是神童吧。叫什么来着?对了,他用的是什么照魔之术吧。”
    “啊?什么照摸?”
    “好像是照出魔物的意思吧,可以识破坏事和谎言。”
    “哈,那岂不是太方便了吗?”木场不屑地说。
    什么灵啊魔的,木场最痛恨那类东西了。细微的差异他根本不在乎,那类东西在木场眼中全是一丘之貉,全数排斥。
    “警察里最好有一个,不,阁员里应该要有一个吧。”
    “好像……也有人提出这样的意见。”
    “你说什么?”
    木场当然是开玩笑的。
    老板娘只是望着天花板,悠然自得地回答:“内阁怎么样我是不知道啦,不过我听说那孩子在某件案子里大显身手,揪出了最烦。要是能够识破伪证,那一定很方便嘛。”
    “混账东西,警察才不可能相信那种东西。我看八成是抓到偷咬沙丁鱼的野猫罢了吧?我不晓得什么神童还是少年,就算是神明还是佛陀,要是司法人员照着神谕行动,岂不是世界末日了?要是警察真的相信那种小鬼的胡说八道,这个国家就完蛋啦,混账东西。”
    “那么……”阿润爹声爹气地说。“……这个国家差不多要完蛋了吧?”
    “什么意思?”
    “因为我听到的不是那孩子协助犯罪搜查这么简单的事,而是对逮捕罪犯做出实质贡献这样确实的传闻。这表示警方在搜查还是逮捕行动时,采纳了那个孩子的意见吧。一般民众是不能逮捕罪犯的。”
    “只是传闻吧。”木场说。
    阿润答道:“人不是说无风不起浪吗?随便什么都好。管他是小孩还是小狗,总比动也不动、像块腌泡菜石的刑警要来得有用多了吧?”
    “你很罗嗦耶,知道了啦。”
    “你知道什么了?”阿润说道,烦躁地摁熄香烟。“听好了,我可不是因为这位春子小姐要去依靠你说的那个死小孩的胡言乱语才这么说的。全都是因为你像头小便的马似的呆杵着不动。”
    “你这个女人啊……”
    “什么女人不女人的,别乱叫。”
    “诶?我是客人耶!”
    “我不记得这阵子有收过你的酒钱呢,请不要摆出一副大爷样好吗?”
    “都倒酒给人喝了,还在那里说什么大话。每次来都关店,你上次还在里头呼呼大睡对吧?你在睡觉对吧?喂,别以为你骗得过刑警哪。而且你每次都尽拿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给我吃,说什么试吃,每次都害我拉肚子。听好了,阿润,事情要讲顺序,工作要讲职责。我不晓得这个人住在什么地方、但这种事得先……”
    “你这人就会满口废话,这我当然知道。不就是因为附近的警察根本靠不住,才会像这样拜托你这个迟钝的笨蛋吗?你连这都不明白吗?你以为谁喜欢没事来找你这种长的像厕所踩烂的木屐的人商量啊?”
    “呃……”女子——阿润叫她春子——怯生生地开口。“润子小姐,可以了,我……”
    阿润无可奈何地看了木场一眼,无力地说了句:“对不起。”听起来也像是在对木场说。
    “……呃,也不是这一两天就会怎么样的事,而且也没有生命危险,所以我还是去请示蓝童子大人……”
    “等一下。”木场忍不住插口。“那类通灵的骗子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干嘛插嘴?木场心想。
    “所以最好不要和那种人扯上关系。”
    多管闲事。说起来,这根本不关木场的事。只是他有个怪癖,别人用力推他,他就会狠狠地顶撞回去,但是对方一缩回去,他就会伸手拉过来,教人伤脑筋。木场天生就是个爱唱反调的人。
    ——不对,我是三岁小鬼啊?
    应该是吧,这不是大人的反应。
    阿润垂着头,她一定正暗自窃笑。
    “你笑什么笑?我最痛恨占卜这类鬼东西了。我干的这一行,也认识很多被害人。和那种人扯上关系,没一个有好下场。那种人就算你不去碰,也会自己找上门来,没必要去自投罗网。那岂不是叫什么扑火吗?”
    阿润露出少女般的表情,把笑意给咽回去似地说:“可是我说你这个人啊,实在是太好笑了。不过……嗳,算了。春子小姐,只有这件事,这个傻瓜说的完全没错。我也告诫过你不知道多少次了,你最好还是打消这个念头。”
    春子虚脱地“哦”了一声。“我也这么想,可是……”
    “可是?”
    “以前曾经有一次……是碰巧的,呃,我得到蓝童子大人的忠告……怎么说呢,是和我有关系的……”
    “和你有关系?”
    “嗯,所以我想……应该可以信任吧……”
    “喏,那边的刑警,都是你不好好地听人说话,春子小姐才会这么想不是吗?这小妮子就是不干不脆的,要是放任她这样下去,一定会去找那个小鬼的。和那种人扯上关系,不是准没好事吗?”
    “那你是要我怎么样?”
    ——结果不又是这样了吗?
    木场重新聆听女子的说明。
    女子——自称三木春子。
    她今年二十六岁,说是静冈人,因故战后来到东京,前年开始在东长崎的缝制工厂上班。没有家人亲戚,独自一人住在工厂的宿舍里。
    春子这个人的外表一点特征也没有,就算往后在别处再度碰上,也令人怀疑是否能够认出她来。乍看之下,她并不像耽于玩乐的女人,服装也十分朴素,这样的女子怎么会认识酒家老板娘?木场对这一点感到有些诧异,不过女子没有述说她上东京的理由,也没有说明她与老板娘的关系。
    “很缠人。”春子再三强调。
    看样子似乎真的很缠人。
    让春子评为缠人的,是住在附近的一个派报员,名叫工藤信夫。
    春子说,工藤从去年秋天开始就一直纠缠不休,让她不胜其扰。说白一点就是追求她,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你……不喜欢那个人吗?”为了慎重起见,木场问道。
    因为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实际上,这类纠纷很多时候是旁人理不清的情侣吵架,没有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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