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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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这是个热闹的夜晚,对我而言,却是前所未有的孤寂冷清。
走在前面的两个人似一对情侣,甜蜜地依偎着、笑着,旁若无人。我加大步子超越他们,把这刺目的欢乐景象远远抛在身后。如果,如果我没有离开,现在是否也能像他们一样,与人牵手欢欣地漫步在这平安夜的街头?
但那样虚假的幸福,要来何用?
漠视与我无关的欢乐,无视人们期待的璀璨烟花,我奔回破旧狭小的公寓,奔进密封的空间。
暖气渐渐升腾,温暖了我犹如霜冻的脚,温暖了我僵硬疲惫的身子,却进不了我藏在衣下的心。
甩不掉的脸庞占据我的脑,像一张网,把思维完全覆盖。
不愿想,却不由自主地想。
今夜,他在做什么?是否在怨我、恨我?是否已决定把我放弃?或者,早已飞回大洋的彼岸,重拾他那刻骨铭心的昔日恋人?
他……有没有一点点想我,哪怕,只是一点点。
疲倦的身体加上疲倦的思念,我侧一个身,两指轻轻扭开收音机,希冀午夜的电台能缓解压力。即使,一支旧歌也能卸一个负荷。
但,谁能料到,螺旋扭间的声音却不期而至,挑起另一场惊心动魄的紧张……
第一章初次见面总在大街上。
我叫苏恋恋。站在我身后的两个女人,面色蜡黄、脾气暴躁的,叫苏安安;另一个面色苍白、故作忧郁的,叫苏惜惜。她们分别是我的大姐和二姐。此刻,我在看着镜子,她们在打量镜中的我。
也许是由于前儿天阴雨不断的缘故,所以这个早晨显然特别明媚,那久不露面的鸟儿,从五点钟开始就在我卧室窗外叫唤不停,早知它如此热中制造噪音,我就不该在疑心它已被骤雨打死的时候哭得那么伤心。
今天,日子特殊。
你从我的两个姐姐兴奋异常的神采中就可以看出来。现在,这种神采已经很少见了,只有在她们买到跳楼大拍买的便宜货时才能有幸目睹。过去,这种神采经常浮现在她们幸福的脸上,那时,大姐还没有离婚,二姐还没有跟男友分手。
“恋恋,昨晚大姐奋斗通宵,翻遍我们家珍藏的所有言情小说,终于总结出十条恋爱定律。好好学习,我已经抄好了,嗯……得找个相框装起来,每天让你温习一遍。惜惜,把你那个淡紫色的相框捐献出来,快快快!”大姐一向说话很快。
“急什么?”二姐抬起刚涂了珍珠白指甲油的左手,翻来覆去观赏半晌.这才回答,“好吧,虽说那个镜框是那年我在欧洲买的,不过放着也是放着,我也不太喜欢,你就拿去吧。”二姐一向说话很慢。
我的两个姐姐很有文化。她们精通各门各派言情小说,从小到大,不算在租书店租借的,光我家书架上,这类封面上画着美女的薄薄小册子,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啃罗曼史,是她们除了逛街购物、说男人的坏话之外的第三大娱乐。
据说她们的阅读水平已达到了独孤求败的境界,任何一本罗曼史,只要看开头就知道结尾,只要任意翻开其中一段,就能猜到作者是何许人也。只是我不明白,精通罗曼史的人,为什么自己的感情生活仍是一团糟?我真的不明白。
大姐害怕二姐后悔——二姐经常后悔,尤其是在买了新衣服和交了新男朋友之后,所以以最快速度把镜框里出来,装上她的大作“恋爱十大定律”,狠狠地放到我手里。“恋恋,念!”
首先要说明一下,我在家里一直充当老实听话受长辈欺负的角色。这并不表示我胆小,而是由于我善良。大姐被狠心的姐夫甩了,二姐的男友来了又去,她们都是极可怜的女人,我这个妹妹就不好再伤她们的心了。茫茫宇宙,除了我,还有谁同情她们呢?她们的吩咐,我在聆听之时尽量俯首贴耳,尽管听完后我从不照做。
“第一条,初次见而总在大街上。”我大声朗读。
幸好过世父母留给我们的这幢公寓是独立的,否则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听了这样的言论,非得笑到内伤不可。
“什么意思?”我对刚才自己朗诵的句子感到十分茫然。
“意思就是今天你会在大街上遇见你的白马王子。”二姐懒洋洋地从旁解释。
“为什么是今天?为什么又一定会是在大街上?”我更茫然。
“因为,今天是你第一天到‘天建’上班,而你一定会在大街上遇到你们的总经理,冷亦凡。”大姐进一步解释。
“冷亦凡?”这个熟烂了的名字让我皱起眉,一种类似反射性的厌恶感油然而生。自从三年前,两位姐姐偶尔从报上看到冷亦凡的报道,就对他迷得不得了,当国际偶像崇拜,剪贴了一大本他花花绿绿的新闻。
两个星期前,看到冷亦凡要招一名行政助理,就自作主张打电话给我原先的老板,说我得了传染病,辞了我的工作,强迫我考进天建,并每天把冷亦凡的名字在我耳边叨念一百遍以上。
菜吃多了是会怕的,同一人名听多了也会怕。我现在刘“冷亦凡”三个字就是这样的心理。
“为什么我今天会在街上遇见他?”两个姐姐虽然长得像女巫,但毕竟不是女巫,什么时候学会了占星术?
“因为大多爱情故事的中,男女主们都会在大街上相遇,而到了公司,女主角会惊奇地发现男主角是她的上司,而男主角则会大叫:‘原来是你!’然后,彼此就产生了兴趣。然后……不用我说,你该明白了吧?”
“不明白。”我如同弱智儿童,不解的摇头。这算什么逻辑?
两个姐姐对看了一眼。
“大姐,她从不看言情小说,所以讲了也是白讲。”
“惜惜,我看不用再解释了,行动吧。”
达成共识后,两个姐姐点了点头。
我看到了虎视眈眈的眼光,然后,在找还没来得及逃避之前,两只花斑虎扑了过来,一把脱掉我的睡衣,用极不方便活动的洋装套住了我,把红红白白的颜料涂到我的脸上。
“姐姐们,这是做什么?”我像个任人摆布的洋娃娃,只有嘴巴有活动的自由。
“替你打扮呀,打扮得美美的,给你的总经理留下惊鸿一瞥。”花斑虎吃人不吐骨头,正嘿嘿笑着。
“姐姐们!”我举起一只手,像小学生要求发言。
“讲!”
“既然你们对冷亦凡这么感兴趣,为什么自己不上?要陷害我?”
“唉,我也想呀,”大姐回答,“可是我这样的黄脸婆,人家哪看得上眼?何况还有小佳那个拖油瓶。虽然她现在住在你前任大姐夫家,但我也脱不了抚养的关系。”
“我也不行,”二姐回答,“冷亦凡二十八,我却已经二十九了,都怪爸妈,为什么不把我晚生一年?虽然我也想当辛普森夫人第二,可惜冷亦凡不是爱德华八世,据报上说,他最喜欢比自己小四五岁的女孩子,算算牛龄,我们家,也只有你最合适。你说,不陷害你,陷害谁?”
“可是……”我举起另一只手,“为什么要挑冷亦凡?如果你们要我嫁富翁光宗耀祖,世界上富翁多的是。”
“恋恋呀,”大姐安抚着我的背,“全世界英俊的富翁是有很多,但离我们员近的只有冷亦凡一个,听话,不要白费了我们多年来搜集资料的心血。如果你实在搞不定他,到时我们再转移目标。但现在,你要珍惜眼前人呀。这是缘分,懂吗?”
喔,原来这叫缘分。我不得不点头。
前面说过,大姐、二姐由于看多了罗曼史,都有恋富情结。罗曼史中的女主角,总能嫁个富翁或王子什么的,她们把我的两个姐姐教坏了。
“恋恋呀,”大姐语重心长的活遇又传了过来,“不是当姐姐的狠心,这可是为你好呀。你大姐我就是——个悲惨的例子,当初心想你姐夫虽然不成器,但还算老实,成天追着我跑,对着我笑,只好嫁给他了。
“谁知没过两年居然跟他们公司的女同事搞上了,骗我加班,天天不到半夜不回家,竟是和那个女人在床上加班。幸好你大姐我机灵,发现得早,少受了几十年的骗。如果等鹤发鸡皮,才发现爱情是一场谎言,想后悔都没时间了。”
“对呀,恋恋,”二姐发出共鸣,“看看我,男朋友倒是交了不少,可又留下了什么?除了前次那个飞行员在我肚子里留了个未成型的胚胎,流掉了,蓦然回首,真是空空如也。对了,那个摄影师借我的相机现在还没还呢,人也没影了,不知道去哪里找他。
“所以,我和你大姐一致决定,要帮你的到金龟婿,可不能再走我们的老路了。说真的,即使你嫁不成冷亦凡,当他的床伴好处自然也不会少,再捞一笔分手费,下半辈子我们全家都不用愁了。”
我看着这两只花斑虎打着如意算盘,不由全身打起了冷颤。我知道,如果我胆敢有半句怨言,今早就会死无葬身之地。所以,聪明的我,只好点头认同。
于是在姐姐们的带领下,我出了门,走向三姐妹合买的那辆二手车。
今天天气更好,很多附近的居民都在阳光下做着晨运,此时二个男人穿着蓝色运动服朝我们跑过来。
这不是姐姐们期待的那个男人,他叫孟希阳。
他是我期待的男人。
从小,我就叫他孟大哥,因为他住在我们家隔壁,彼此的母亲还算聊得来。我记得两个妈妈在提着菜篮子的时候常常猜测到底苏、孟两家谁会先搬出这一区,搬到山顶道的豪宅去,但很遗憾,两个妈妈谁也没猜对,孟家和苏家一直住在这里,谁也没有发财。
不过我很高兴看到这样的结局,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天天遇到孟大哥了。美中不足的是,在我出国念书的那段期间,他莫名其妙地交了一个乖巧朴实的女朋友,又莫名其妙地爱那女孩爱得要死。于是,我的暗恋只好从此变为单恋。
“恋恋,早呀。”他擦擦汗,跑过来向我打招呼。
“孟大哥早。”我笑得比阳光还灿烂。这笑容立刻引起两个姐姐的不满。
“恋恋,要迟到了,你还闲聊!还不快过来开车?”二姐说。
“还有这么多时间,哪会迟到。”我丝毫不理解姐姐们的心情。
“你今天第一天上班,当然要早到一点,给新上司一个好印象。”大姐中肯地说。
“对了,恋恋,听说你考进了天建,真是了不起。”孟希阳向我道喜。
“哪里,哪里。”我谦虚道。
“希阳,你女朋友在那里叫你呢。”二姐眼尖,指着街角一个端着豆浆、油条的女孩厉声道。
果然,那个似乎名唤诗韵的女孩站在街角,望着孟大哥的方向。
我的孟大哥有着一切男人共有的毛病——重色轻友。立刻朝他的心上人跑过去,没再纠缠我们。
远远的,看着他一手搂住她的肩,一手捧过她的早餐盒,我感到有点头脑发昏。女孩的裙子有素雅的碎花,走动时轻曼飘逸,舞动着爱情。
“这么早,这女孩就买来早餐了?怕是昨晚就没回去吧?”大姐像叶市场卖猪肝的大婶那样笑。
“唉,想不通孟希阳有什么好,他老爸在这条街住了一辈子,我看他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娶了个富家千金,还有翻身的机会,可惜呀,人长得不怎样,又没什么头脑,我看是设什么希望了。”二姐似欧洲古代宫廷贵妇扇着帕子,轻啧摇头。
我知道她俩这番话是说给我听的。有时候,我甚至疑心,在我还没意识到自己暗恋孟希阳时,她们就早已察觉了。
于是我发动车子引擎,驶上大道。
※…※…※
“恋恋,在这里停车。”大姐看见一家叫做“明记”的包子店,立刻发号施令。
“做什么?”我四下打量,这条街道不算窄,把车停在这里,虽不致招来交警,但也会妨碍人家做生意。
“吃早餐呀。”二姐说。
“吃早餐?”我记得出门前吃过牛奶面包,这么快两个姐姐就饿了?不像她们的减肥风格呀。
“吃过了还可以再吃嘛,这里的上海汤包超级好吃,特地带你来。以后你就认得路了。”大姐笑道。
“喔。”不认得路就不认得吧,我从小最怕吃包子。
“进去乖乖坐好,点一碟包子和一碗豆浆。”二姐推推我的肩,和大姐立在原地,目送我的背影。
“你们不吃?”我诧异。
“啊?”大姐跳起来,抓住二姐就跑,“你先进去占位子,我们看到那边百货公司大减价,先去逛逛,马上回来。”
“对对对,你别急着想逃跑,车钥匙还在我们手里呢。”二姐丢下威胁。
这么早,百货公司就开门了?这间店这么冷清,哪用得着占位子,但我不敢违抗,因为车钥匙在她们手里,没有它,我去不了公司。
只好乖乖走进店里,找了个干净位子坐下。
店主老得可怜,是一个七十多岁的爷爷。唉,七十多岁的人,还得早起做包子,下次电视台想做关于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