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5博弈问题的哲学分析-赵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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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5博弈问题的哲学分析-赵汀阳-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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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汀阳,广东汕头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互动知识中心主持、兼任清华大学伦理和宗教中心研究员、北京大学应用伦理中心研究员等。 

  发表出版了《赵汀阳自选集》、《学问中国》、《现代性与中国》等十多部著作。 

  内容简介: 

  博弈论通常是指非合作博弈论,它是一种方法论,它的特征是:人们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不能达成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它的贡献在于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方法,使人们在其命运取决于他人的行为时制定出相应的战略。因此在数学、经济学、社会分析等诸多领域被广泛应用。它的创立者约翰·纳什也因此获得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博弈论针对人类行为提出了许多假设,他的这些假设为人们寻求合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也引起了许多不同学科的学者对这一理论更深层次的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赵汀阳研究员就是其中一位。赵汀阳认为,之所以对博弈论进行哲学分析,是因为他希望哲学能够重新回到一种实验的姿态上去,能够来重新接纳一些人们通常不认为是哲学问题的问题,把它们这些问题都纳入哲学来考虑。以促动学科之间的互相反思。 

  在本讲中,赵汀阳研究员是从哲学的角度,来分析搏弈论的基本假设,使人们认识搏弈论以及搏弈论还存在哪些难题,和搏弈论存在的缺陷、困难。对搏弈论进行冷静的反思。 

  《博弈问题的哲学分析》(全文) 

  今天就是我要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是一个跟博弈有关的一个问题,是哲学对博弈论,或者是博弈问题的一个思考。这个非合作博弈论是纳什创立的,纳什由于1994年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并且后来又根据他的故事拍了《美丽心灵》,所以一下子也成了公众人物,甚至在中国也似乎成了公众人物。我记得去年纳什到北京来参加世界数学大会的时候,他讲演的那一场,当时我去听了。当时呢,我发现在场的时候,有很多母亲带着她们的小孩,一般都还比较小,小学的、中学的那个样子,当时我还是有一点惊讶,我想现在连小孩都来听博弈论了。结果一会儿纳什出来了,其中我旁边有一个母亲呢,就把她孩子拉起来,说“孩子快看,那就是大师。做人就要做这样的人。” 

  这个博弈论它为什么会成为这么大的一个学术上的成功?这里头我觉得主要来讲,按照我的理解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纳什他不是一个经济学家,他是一个数学家,他在考虑博弈论的时候,他是把它当成一个普遍的方法论来思考的。就是尽管说后来我们主要是应用在经济学的领域,但是也远远不限于经济学,现在很多很多领域都用到他这个方法,比如说政治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和其他的比如说还有生物学等等,很多很多领域都用到了。所以像这样能够普遍应用的这种方法论,确实是不多的。像我们一般都知道,像数学逻辑这当然是普遍的方法论,但是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它不是很具体的,它里头所研究的那个对象其实都是非常非常抽象的。而那个象博弈论这个相对来说要具体得多,所以在一个面对具体问题的时候,它能够把它变成一个普遍有效的方法,这个是非常了不起的。另外一个我觉得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提出了一个很严重的挑战。这个我们都知道,就是当我们有了现代社会以来,这个现代社会其实就是出来之后呢,它是来势非常凶猛,一下子就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一个我们称之为现代的这么一个社会,关于现代的理论准备以及关于什么是现代、它的理念是什么,这方面的准备一直是很不充分的,所以才发展了我们现在统称为叫社会科学的这些东西。这些东西基本上都在现代近三百年发展起来的,这个经济学呀、社会学呀、政治学等等很多学科,这些学科当然你可以追溯到很古老,但是一般来讲,它作为一个成熟的学科,它是现代的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而这个现代的知识体系很大程度上,就是想为现代社会找出它的规律、它的理念以及为它进行各种辩护,而这个事情直到现在远远没有结束,它一直还没有说清楚。 

  当然就这个经济学来讲,我们都知道,它有一个最基本的假设,就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它是整个现代经济学的一个最重要的基石,它同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假设。正如我们大家所知道的,它是假定说首先它考虑问题的时候,它把基本的分析单位放在一个叫“个体”上,就是“个人”,以个人为一个基本的分析单位。其他所有问题,所有层次上的问题,被假定都可以还原到这个个体和个体之间的关系来解释。另外一个呢,是这个个体又被假定是一个理性的,理性思考的个体。而这个时候就很有意思了,它对理性的定义,和我们传统哲学的定义,稍稍是有一点不一样的。它为了能够更准确地、精确地思考,它的定义就要显得要窄一点。它把理性基本上定义为自己的,为个人的利益充分,要把它这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这么一种思考方式,当然它是又有一个一贯的、或者一致的特点,其实基本上就是一个符合逻辑思考的。在符合逻辑思考的情况下,处处想着要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像这样的个体。 

  亚当·斯密的设想是说呢,我们每个人虽然都是只为自己考虑,但是假如我们有一个基本上能够保持社会秩序的一个制度,或者说有这么一个市场,那么尽管大家都为自己,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个社会的一个共同利益的发展。能够达到这样的一个目标,经济学家一直都是相信这一点的。但是纳什的非合作博弈似乎发现了一个严重的漏洞,就是在这种满足以上刚才说的这种博弈条件的情况下,所能够得出来的结果,并不是一个社会共同利益的一个最佳的结果。相反来说,往往是一个不是太好的结果,这就是所谓著名的叫纳什均衡。有两个歹徒,他们两个人抢了银行,抢了一大笔钱,然后就跑到荒郊野外,终于跑到了一个他们确信是安全的地点,那这个时候,我们假定的条件是这两个人同样聪明、同样理性、同样都是自私自利的,那么这个时候,两个人同时想到说“我必须干掉对方,这个时候我能够独吞这笔巨款“,所以两个人同时想到这一点,两个人同时就掏出了枪对准了对方,这都是我们电影里头的经典镜头,两个人对准对方。不过电影里头的处理是一般来说是错的,电影里头总是给他制造另外一个契机,两个人最后不知道为什么就都放下枪了,这个是不符合推理。两个人互相拿着枪对着对方的脑袋的时候,这个时候呢,他们两个人脑子里头又会迅速地进行着理性思考,根据博弈论的一个假设,叫做共同知识的假设。他们两个人都是想,“我知道他知道我怎么想,我也知道他怎么想,就并且我也知道他知道我怎么想”,是这么一个叫做共同知识。这个时候,那么对于他们最好的选择就是要抢先开枪,但是因为他们两个人思考速度一样快,他们两个人的理性程度一样高,所以呢,是同时开枪,所以两个人就死了。这也就叫双死的均衡,这个并不少见,事实上你只要联想到我们当今世界现在充满危机的、充满战争危险的这么一个时代,你就知道这种情况是层出不穷的。 

  所以这个被认为是对亚当·斯密这个体系的一个挑战,当然它并没有否定“看不见的手”,而只是说揭示了“看不见的手”这个假设下的一些情况里头有很多漏洞的。但是这个时候有意思的是呢,就是博弈论和经济学,它的假设其实是共享的,它们的假设都差不多。这些假设,今天我要讨论的就它里头有某些基本假设,至少在哲学看来是很有疑问的。也许这是我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要这么做。因为大家会感觉,就是说这个博弈论呢,毕竟它主要不是一个哲学题目,为什么哲学要去考虑这样的问题呢?就是我们在人类早期的时候,比如说两千年前,那时候我们什么制度都没有,一切事情都还没有建立,当时的哲学全部都是实验性的,大家都在拼命地推出各种理念,不管是孔子、老子还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在推出这些理念,大家就会接受,然后慢慢建起来,在整个的知识体系也是这么形成的。但是到了今天,我们狭义意义上的哲学的工作,已经变得非常地局限,并且离现实距离非常远。如果你再思考这些我们通常在书本里头经常看到的哲学问题的话,然后你再看上几个小时,然后你走到街上去,就是北京的街上,你会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因为你能够感觉到,你站在街上你能够充分地感觉到,在空气里头飘荡的那种活力,那种整个城市的骚动、整个时代的欲望,所以你会觉得是非常脱节的。所以正是由于这些体会,所以我在几年前的时候,我开始了一种就是希望说我们哲学能够重新回到一种实验的姿态上去,能够来重新接纳一些我们通常不认为是哲学问题的问题,把它们这些问题都纳入哲学来考虑。 

  所以就是,比如说像博弈这种问题,暴力、战争、帝国等等这些问题,我们都可以纳进来,纳到哲学范围里头来讨论,其实就是想促动学科之间的互相反思。你只有在学科之间互相反思的时候,你才能够发现我们的基础假设很可能是成问题的,而我们一直不知道,一直都是往前走,追求产量,但是我们往往忘记了我们的基础是非常可疑的。所以博弈论,我关于对博弈论的哲学分析,也正是这么一个例子,我希望能够从哲学的角度,反过来批判一点经济学的和博弈论的一些基本假设。一个像我们谈到说,“人、个体都是一个利益最大化者”的时候,这个“利益”,我觉得首先就是一个不清楚的概念,什么叫利益呢?它因为我们本来是希望说,这个利益能够解释人在社会中的全部动机,是这么来设想的。但是呢,这个利益根据我的印象,它一般都是指能够,就是那种我们相当于叫做物质利益,包括权利在内的等等这些典型的利益。但是人动机比这个要丰富得多,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它在经济学有时候的解释问题的时候,你会发现漏掉了很多东西,有时候你觉得解释得不是太通。我的一个信念是,如果当你一个事情解释不通的时候,那么你一定是漏掉了什么条件,一定是有什么条件你没有找到,你忽视了什么条件,这个时候你才会算错。就是在程序上算错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在我们现在知识这么发达的社会,是很少在计算过程中犯错,但是所有的错误多半都是集中在我们的假设上,我们的假设离事实的条件差得很远。 

  所以我感觉是,如果换一个概念,假如说我们不是一个利益最大化者,但是我们是一个幸福最大化者,可能就比较说得通。因为否则的话,有很多事情是难以解释的,因为我们毕竟有很多所谓利他的行为。有时候也不完全是利他,有的时候像比如说举一个例子,也是经济学有时候会觉得有点别扭的一个现象:就是说呢,本来工资比较低,但是有一天我们决定说给他提高工资。这样的话,按照设想,那这个人可能会更愿意工作,他可能会抢着加班,会做更多的工作,但是很多人是正好相反,你把他加了工资之后,他干的工作更少了,他去休闲的时间更多了。所以这个时候你就按照利益最大化,你就说不通,但如果按照幸福最大化,那它是说得通的。因为他觉得去休闲更有趣,他觉得那点钱够了,他原来挣的那点钱,已经是他预期的,所以他不想再多挣钱。所以有时候你换个概念,你会发现,你就说得通了。这是一个比较小的问题。 

  然后理性,老说到理性这个时候,我觉得这个问题就比较大。你要按照博弈论里头它的理性来讲,它有一个典型的现象和一个典型的规则,就是叫做风险规避,或者说呢就是反对投机、反投机或者反冒险的这么一个原则。只有在这个原则下,你才能够计算出纳什均衡那样的结果。但这个时候我就觉得是有些疑问的,如果说我们排除所有的冒险,那我们还能做什么事情呢?第一我们首先想到,我们凡是大事情都不要做了,因为在人类社会里头你做任何大事情,都是充满冒险性的,不冒险就做不成大事,这是我觉得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共识;那小事情呢,小事情是不是就可以不冒险了?这点也是非常可疑的,因为我们知道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我们没有无限的理性,并且我们没有充分的信息,这一点是在哲学家修莫那里已经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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