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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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巢-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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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斯基不在公司硬件上浪费钱。公司办公室设在白厅大街一座旧办公楼里,只有一个房间,而且非常小,一位股票交易审计员要求他换一个大一些的房子。他要求雇员们午饭在办公室吃,所以他出钱替大家定购份饭,每份5美元,由人送到办公室。    
      他的第一批雇员中有一个叫西特拉格·穆拉迪安,是公司的主管会计。穆拉迪安出身于一个亚美尼亚移民家庭,他曾在欧彭海姆、阿佩尔和迪克森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过,这家事务所有一定名气,被简称为OAD,尤其专于套利会计业务。穆拉迪安曾因违犯资本运作规程受过证交会重罚,这使他找工作很困难,但他没把这事告诉布斯基。布斯基雇用了他,为此他一直很感激。    
      布斯基要求雇员们每天早上7点就开始上班,这个时间他自己的豪华轿车也已停到办公楼门口。如果哪天布斯基不去办公室,他会在7点01分时往办公室打电话,要是没人接他就勃然大怒。几年后有一次,布斯基往办公室打电话时办公楼正在进行消防演习,没有人马上去接。第二天,每个人的办公桌上都出现了一个纸条,上面写着:“昨天下午3点15分我往办公室打电话,打了二十三次才有人接。我明白当时在进行消防演习。当然我不是要你们冒生命危险,但是,我要向那些留下来的人表示感谢。”    
      布斯基不喜欢给雇员们放假。感恩节后的星期五那天,大多数曼哈顿的公司办公室里只留骨干人员,其他人都不上班。布斯基在这一天也从不来办公室,但公司的其他人不许不来。他会一遍又一遍地检查大家的出勤情况,有时对一个雇员检查多达十次,别人还认为布斯基也来上班了。布斯基还拒绝星期五下午3点银行关门之前给雇员们发周薪。大家对此抱怨时,他解释说他是不想让大家在上班中间出去存取钱,但大家怀疑他是想吃周末增加的利息。    
      布斯基几乎从当上老板开始就习惯性地呵斥员工。几次之后,穆拉迪安提醒他不要这样。“我是老板,”他回答,“我有权这样做。”    
      布斯基常常让穆拉迪安每天工作到晚上九十点钟。有一次,穆拉迪安的妻子发现他凌晨5点半还没有睡,一直在努力完成布斯基布置的工作。穆拉迪安对妻子说:“他不会老这样的。”但是几年过去了,布斯基睡眠似乎越来越少,要求也更加苛刻。他最爱打电话要穆拉迪安解决难题。这时穆拉迪安只好说:“我这就办。”“我等着。”布斯基会这样回答。    
      布斯基有时在他的庄园里上班。他在院子一个路灯杆上立了个写着“华尔街”字样的牌子,牌子旁边是他的一个办公室,里面有几张办公桌和各种用以随时了解市场信息的通信工具。“你信吗?”西玛问穆拉迪安,“我丈夫总是穿着上班服在家里的办公室上班。”


第一章华尔街之星(6)

    一天上午,布斯基的雇员们上班时发现办公室里有一只小狗在跑来跑去。这只宠物本来是布斯基要送给西玛的一个意外礼物,但她不喜欢,不让在家里养,所以布斯基就把它带到办公室里,由他的司机约翰尼·雷晚上和周末照顾它。很快布斯基与这只小狗就分不开了,甚至去与投资商开会时也带着它。    
      就在一个星期后的一天,莱斯曼等人听到从布斯基办公室传来一声惊叫。他们立刻跑过去,发现布斯基脸色铁青,那只宠物看上去迷惑不解。在布斯基办公桌前面一尘不染的米黄色地毯上有一堆脏兮兮的发出异味的东西,那是小狗的“杰作”。布斯基把地毯上收拾干净。从那以后,没有人再看到那只小狗。    
      布斯基在饮食习惯上也有特点。有时候,他似乎什么都不吃,就像中学时为摔跤比赛控制体重那样。早餐他喜欢吃一种月牙形面包,一片面包拿来后他先是挑着一点一点地吃,然后再把整片吃下去。他的一个同事回忆说,有一次他在布斯基吃的时候说:“伊凡,瞧你的馋样儿。”布斯基看上去惊了一下,就把面包放下了。    
      布斯基经常邀请那些可能成为他合伙投资商的人到他办公室里的私人餐厅吃便餐。一天下午,快速美国(Rapid…American)公司主席梅舒拉姆·里克里斯应邀来进便餐,布斯基事先了解他喜欢吃什么,然后从二十一俱乐部订了满满一桌。在餐桌上,布斯基却发现里克里斯对桌上的东西好像不大喜欢。    
      “过几个小时我得去健身房,”里克里斯解释说,“我请了一个私人教练指导我锻炼身体。”    
      “干吗要锻炼?”布斯基说,“别急,多吃点。”    
      里克里斯顿了顿说:“伊凡,你不知道跟一个比你小得多的女人结婚是什么样子。”(里克里斯的妻子年龄比他小很多,在里克里斯的资助下在影坛发展。)但接下来里克里斯很快活地吃起来,并给布斯基投了500万美元。而布斯基只吃了几个葡萄。    
      按照布斯基的誓言,他在1981年初“退休”了,把他在伊凡·F·布斯基公司的利息变现取走。由于没能成功说服他的高级雇员(多数被开走或自动辞职)接管公司,他把公司转给摩根·斯坦利一个名叫史蒂夫·罗伊斯的套利人,公司易名为贝德福德合伙人公司。新公司的最大投资商是西玛,她把在原布斯基公司的800万份钱滚入这个新组建的公司。虽然布斯基在贝德福德合伙人公司里没有投一分钱,却每天给罗伊斯打电话,常常一天打六到八次,告诉罗伊斯该如何如何进行投资,就像他仍是公司的负责人似的。    
      刚把原来的公司出让,布斯基就着手筹建一个新的套利公司:伊凡·F·布斯基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的合伙制公司不同,新公司在所有制结构上更为复杂,分为普通股东与优先股东。投资者接收优先股,利润主要在普通股东中(主要是布斯基)分配,而亏损主要由优先股东承担。    
      布斯基让莱斯曼和他一起东奔西走寻找投资者入股,莱斯曼是为数不多的从原来公司留下来的雇员之一。他们坐着布斯基的豪华轿车拜访了许多富商,寻求至少200万投资资本。除了根据投资者在以前合伙中的表现分配利润,布斯基还提出了一个独特的优惠条件,即投资者可以直接向他了解情况。他承诺向投资者传递市场信息,由他们自由使用。    
      布斯基和莱斯曼跑了一大圈,不是很成功。一天,莱斯曼大着胆子向布斯基提出,是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方法不当阻挡了投资者。莱斯曼说:“这种交易很糟。”布斯基听了很生气。    
      莱斯曼也想往这个新公司里投些钱,他告诉布斯基说,他最近继承了大约50万美元,想把它投入公司。布斯基向他提出的条件与向外面的投资者提出的同样苛刻。“但我是为你工作的员工,”莱斯曼抗议,“为什么我不能得到我的那份利润?”    
      布斯基的脸绷起来,说话也变调了。“我不要你的臭50万。”他冷冰冰地说。    
      “那你为什么要我25%的利润?”莱斯曼回击。    
      “你滚!”布斯基咆哮起来,把莱斯曼赶出办公室,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最后,布斯基的新公司1981年办了起来,运作资金4000万美元,大大少于布斯基所希望的。人员除了布斯基,还有莱斯曼(现在是研究主管)和迈克尔·戴维多夫,后者是从贝德福德合伙人公司雇来的交易员。新公司在曼哈顿的弗赖德、弗兰克、哈里斯、施里弗和雅克布森律师事务所一个闲置的办公室里上班,布斯基的主要律师斯蒂芬·弗莱丁就是该事务所的合伙人。布斯基喜欢吹嘘说,就是在这种狭小的环境里,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各个操作事项。他对自己的雇员都精心提防。    
      根据布斯基的指示,莱斯曼负责接听罗伊斯的电话,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与他共享。一天夜里,罗伊斯给莱斯曼打电话称,关于一只特殊股票,“伊凡想了解一下你的投资意向”。莱斯曼在电脑上把它找出来,并告诉了罗伊斯。一会儿后,布斯基给莱斯曼打电话,莱斯曼顺便提到罗伊斯打电话问公司对一只股票的投资意向,他告诉了罗伊斯。于是电话里一阵沉默,然后布斯基厉声呵斥道:“就凭这点我就应该炒了你!不要再泄露消息了!”    
      “我当时想罗伊斯在公司里,”莱曼斯刚想辩解,布斯基啪地把电话挂了。    
      不久以后的一个晚上,罗伊斯又给莱斯曼打电话询问股票投资意向,莱斯曼拒绝了,说布斯基命令他不许透露。电话又响了,是布斯基打来的,这次布斯基又说莱斯曼不回答罗伊斯的问题不好。后来,罗伊斯又向莱斯曼套问布斯基公司在“曼哈顿石油”股票上的立场,该公司当时是一个收购目标公司,布斯基公司在这方面的立场属高度敏感信息。莱斯曼为了避免左右不是,给罗伊斯说了一点情况,但真正的立场没有告诉他。    
      接着,布斯基从一个宴会上给莱斯曼打电话,莱斯曼自豪地告诉他说,罗伊斯又向他刺探消息,他有意误导了罗伊斯。“你这个傻瓜!”布斯基吼叫起来,“你这是要让别人说我是骗子!”其实,布斯基自己就向罗伊斯提供前后不一致的误导性信息。为什么布斯基要向他妻子投资的公司撒谎呢?莱斯曼感到不解。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莱斯曼往布斯基家打电话找他,他的大儿子比利接起电话。    
      “我是兰斯,”莱斯曼拖着疲惫的声音说,“你爸爸真是把我折腾得够呛。”    
      比利的回答给莱斯曼印象很深。“要认真了解我父亲,”比利忧郁地说,“他简直就是个疯子。”    
    


第一章华尔街之星(7)

        
      1974年的一天,I.W.伯恩汉姆二世领着他新招聘的公司金融主管弗雷德里克·H·约瑟夫穿过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拥挤的交易大厅。这是约瑟夫第一天来这里上班,伯恩汉姆解释说,他要让约瑟夫马上去见一个人,这个人可能会帮助约瑟夫实现他对他新加盟的这个公司许下的宏愿。    
      约瑟夫当年41岁,头发灰白。他以前当过业余拳击运动员,身体很健壮。他应聘该公司金融主管工作时大胆宣称:“给我十五年,我会给你塑造出一个像戈德曼和塞克斯公司一样强大和成功的公司。”    
      这个宏愿当时显得荒谬可笑,就凭该公司在华尔街上所处的地位,要实现这个愿望不亚于进行一场革命。1974年时,戈德曼和塞克斯公司是华尔街上的龙头老大,而这一年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的总收入只有区区120万美元,它的资本又很微薄。股票市场萎靡不振。尽管顶着德莱克赛尔的鼎鼎大名,该公司在华尔街上勉强算得上是一个二流公司。    
      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实质上是由伯恩汉姆公司和老字号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的一些旧部组成的。伯恩汉姆公司是一个以零售为主业的经纪公司,由I.W.哈珀酒厂创始人的孙子塔比·伯恩汉姆于1935年建立。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系出声名显赫的费城德莱克赛尔家族,是持坚定反犹太人立场的J.P.摩根帝国的传承。    
      1971年,伯恩汉姆公司与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合并,这个搭配有点反常。伯恩汉姆公司中大部分是犹太人,他们都是各种各样的营销商,以营销技巧见长。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传统上就对玩营销方法和技巧持反感态度,由于积极主动的分销网络对顾客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公司的客户不断减少,公司现在蹒跚而行,主要靠作为高档次公司的名气和历史地位撑着。塔比·伯恩汉姆选择与德莱克赛尔合并,主要是想提升他的公司的档次,并吸引更多的包销业务。    
      为了此次合并,伯恩汉姆需要去拜访一下戈德曼和塞克斯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公司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在仍为俱乐部性质的华尔街,合并的公司要想生存,需要得到这两家著名大公司的认可和亲善。伯恩汉姆去拜访他们时,他们对合并表示同意,但提出了一个条件:无论新合并的公司内权力如何分配,德高望重的“德莱克赛尔”这个名字必须写在公司名的前面。于是,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就这样产生了。    
      这两个公司合并后虽成为一个公司,但原各公司人员之间大多互相回避,即使现在合并已三年了依然如此。伯恩汉姆领着约瑟夫在公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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