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白裙少女身边、留着精简短发的靓丽少女小嘴微微撇了一下,轻声道。
“是啊小手姐姐,闻人教官很厉害的,我那次军训迟到,她凶巴巴的批评我,还要处罚我,要不是天衣哥帮我,我就惨了。”
“呵,你的天衣哥是护花使者,英雄救美是他的义务所在。是吧薛天衣?”
短发少女向一旁穿着青衣布鞋的少年斜睨了一眼,虽然脸色淡漠,但目光里却透出几分笑意。
坐在两名少女对面的那少年闻言只是淡淡一笑,向着宁凌云四人那里再次扫了一眼,当他的目光从夏清歌那副墨镜上扫过时,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然后低头继续扫荡自己面前的一大碗馄饨。
这张餐桌上的三人,自然就是薛天衣、何小手、林雪忆了。
上午的开学典礼结束后,薛天衣本想回家吃饭,走出校门没多远却被何小手和林雪忆两女赶上,两女首先向薛天衣表示了祝贺,然后何小手就以薛天衣获得了“见义勇为好市民”证书和百万奖金为由,非要他请客不可,还说薛天衣能把随手得到的百万奖金捐献出去,肯定家财万贯,穿成一副穷酸样,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不想露富。
林雪忆知道薛天衣手头并不宽裕,并不受何小手的怂恿鼓动,反过来替薛天衣说话时,却被何小手数落了一阵,说她“见色忘友”、胳膊肘子向外拐,羞的林雪忆满脸通红,不再出声。
薛天衣不是小气抠门的人,何小手要他请吃饭,看在林雪忆的面子上,他笑着答应了,只是身上带的钱不多,所以就由何小手提议,一起来到这家消费低廉的馄饨馆,没想到闻人若即居然也会来这里吃饭。
宁凌云那边的四个人里,何小手和林雪忆只认识他们中的闻人若即,而薛天衣在“叶氏公馆”里结识了宁小妃、在“帝王广场”帮助夏清歌抢回“海洋之心”项链、在银行抢劫案中和宁凌云一起成为劫匪人质、军训中闻人若即是他们的教官,所以这四个人都是他认识的。
尽管夏清歌戴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一张精致俏脸几乎遮去了半边,但是对于有着过目不忘能力、擅长易容术的薛天衣来说,只要见过她一次,那么无论她掩饰的再好,都能被一眼辨认出来。
宁小妃是薛天衣来到燕京后认识的第一个出色的女孩子,对她直爽泼辣的性格印象深刻,能这么快又和她见面,薛天衣有些意外,却又有种“故人相见”的欣喜,只是他的性格属于从来不喜欢主动和人搭讪型的,宁小妃要是不出声,他是不会豁然上前去打招呼的。
至于宁凌云,薛天衣和他接触的虽然不多,但那次银行抢劫案中他敢把自己置之死地、去换取人质的安全,让人油然生出敬佩之心,觉得这是条真汉子。
至于闻人若即,薛天衣现在只要一看到她,就觉得有点头疼,真怕她拉住自己后就提什么加入“雷霆”的事情,虽然受到爷爷的影响对军队充满向往,但薛天衣明白至少在五、六年之内,自己的任务是读书学习、顺带修炼天机门的功法绝学、是不可能去参军服役的。
薛天衣认识夏清歌、宁小妃、宁凌云、闻人若即四人,但是和四人又全都不熟悉,既然对方没有看到自己这些人,那自己也就当没有看到他们就是。
“小手姐姐,我们如果不过去和闻人教官打声招呼,她会不会生气?会不会怪我们不讲礼貌呢?”
林雪忆低声又道。
何小手不以为然的道:“现在军训已经结束,你们的闻人教官再厉害也没有管理你们的权利了!雪忆,咱们吃咱们的饭,不用理她!”
薛天衣也不住点头道:“是啊,不理她!咱们吃饭!唔……这馄饨真好吃!雪忆,你们两个多吃点,我身上带的钱虽然不太多,但管你们饱还是没问题的!”
“哦……”林雪忆听话的点点头,低头继续慢慢吃喝起来。
就在这时,又有三名顾客光顾馄饨馆,这三人是两男一女,当他们走进馄饨馆内时,所受到的关注度,一点都不比刚才夏清歌等人来的时候低了。
走在三人最前面的那名女人穿的是一袭黑色紧身牛仔装,身材前凸后凹,异常劲爆,脸上上了浓妆,眼如烟熏,脸似抹粉,嘴唇猩红,显得性感妖艳,尤其是双手十指长长的涂抹了黑油的指甲,让人过目难忘。
如果说妖艳女人带给人的是一种诱惑,那么跟随在她身后左侧、穿着黑色背心的那名男子,带给人们的却是一种无形压力。
第118章:神秘人
黑背心男子皮肤黝黑如炭,看不出实际年龄有多少,身高约在两米左右,仅仅是这个高度,就足以让人望而生畏了,偏偏他双臂粗壮,胸膛坚厚结实,裸露在外的肌肉宛如一块块铁疙瘩似的,更让人心跳胆寒,他每向前迈进一步,就像是一座小山在向前移动,脚下的地面似乎都被震的隐隐发颤。
妖艳女人右侧的男人看起来似乎只有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标新立异的豹纹西装,身材中等,走路时目光警惕的向四周扫视着,双拳紧紧握起,身体有如标枪般紧绷直挺,脚下步伐轻盈稳健,仿佛一只看到猎物后可以随时凶猛扑击的猎豹。
三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身材容貌,都各有特色,给人留下的印象极为深刻,但有一点他们是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看人的目光,都透露着几分森寒阴冷,让人如坠冰窟,遍体生寒,不敢与他们对视。
三人在馄饨馆服务员的引领下,坐到了大厅中央的一个餐桌上,与薛天衣那一张隔了有四、五张桌子、大概也就是十几米的距离,然后叫上几样小菜、几瓶啤酒白酒,旁若无人的大吃大喝起来。
“天衣哥,你怎么了?”
林雪忆在低头吃饭的时候,偶尔也会抬头关注一下薛天衣,见自从那妖艳女人三人来到之后,薛天衣的表情就开始变的严肃起来,目光也凌厉的可怕,小心肝儿猛然一颤,小心翼翼的问道。
“啊?我没事……没事……雪忆,吃饭吧……”
薛天衣回过神来,目光从那妖艳女子三人的身上收回,这才发现林雪忆一副关切担心的模样,嘴角一抿,给了她一个阳光般的微笑。
“天衣哥,你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林雪忆忽然指了指薛天衣的左手腕部,惊声提醒道,就连何小手的目光也被吸引了过去。
“哦,没什么,只是一串带有震动功能的玩具腕珠而已……刚才不小心碰到了开头,它就震动了几下……”
薛天衣把左手的衣袖向下拉了拉,遮掩住了自从妖艳女子三人进入馄饨馆后就颤动不止的那串五色腕珠。
按照师父的说法,五色腕珠发生异乎寻常的震颤感应,就说明对方不是普普通通的凡人,他们身份奇特,来历神秘,和天机门是天生死对头,只要和他们遇上,一旦发生了冲突,就将是不死不休的结局,所以那三人进来之后,薛天衣就开始对他们留上了心。
不久前和血蛭的那一战,薛天衣吸纳了血蛭体内的阴邪气息,实力因此获得一个大的飞跃,而眼前这三人的实力与血蛭相差无己,所以薛天衣在这个距离内,能够轻易感应到他们身体向外释放的气息,而对方三人却无法窥探到他的实力,因此也没有关注他所在的这张餐桌。
或许是不想在这种公众场合里呆的太久、也或许是怕被人认出身份后麻烦,夏清歌等人来的虽晚了一点,但走的却很早,薛天衣这一桌还没有吃完,他们四人就已经从包厢里鱼贯走出,结帐后出了馄饨馆大门,坐到各自的车里。
夏清哥等人从妖艳女子三人的桌边经过时,三人的鼻翼同时猛吸了一下,然后就像发现了无限诱惑的美味食物一般,同时舔了下舌头,面露狂喜之色。
他们眼见夏清歌等人走出了馄饨馆,相互使了个眼色,丢弃掉了手中的餐具,随手抛下几张钞票后,也不管是多是少,匆匆离开餐桌,疾步追了出去。
薛天衣一直在暗暗关注着妖艳女子三人,把他们的言行举止、一切表情也全都捕捉在眼中,发现他们看到夏清歌等人后的贪婪模样,一副要吃人的样子,心头不由一凛。
直觉告诉薛天衣:这三个神秘人要对夏清歌等人不利!
那三人前脚刚走,薛天衣这里就坐不住,豁然起身,掏出两张钞票放到林雪忆面前,低声对两女道:“我有点急事要先走了!这是饭钱,你们一会儿自己结帐!”
说完这句话后,他没有丝毫的犹豫,转身就向外走。
“天衣哥!你……”
“薛天衣,你怎么回事啊!请人吃饭,怎么吃到一半自己先闪人了?喂……”
林雪忆和何小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见薛天衣忽然离开,也不说理由,都有些诧异,两人叫了他几声,见他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馄饨馆,不由相视苦笑。
“天衣一定遇到急事了,不然不这么急着离开。”
林雪忆看着薛天衣背影消失的方向,嘴里喃喃说着,小脸上一片忧虑,面前碗里的馄饨虽香,她居然无心再吃了。
“不管他,咱们吃咱们的!“
何小手拿过薛天衣留下的两张钞票,用手指轻弹了一下,笑道:“哟,留了两百块给咱们啊,看不出来他一副穷酸模样,出手还挺大方的!雪忆,咱们多吃一点,花不完的钱,拿着去KTV唱歌!”
“这样不好吧……”林雪忆皱眉道:“天衣也很穷的,我觉得……剩下的钱应该还给他……”
“穷?穷能把一百万随随便便捐给别人?我怀疑薛天衣的穷酸样子是不是故意装出来的!”
何小手说到这里,似笑非笑的看着林雪忆,“嗯,按照某些小说里的故事情节,薛天衣可能是某个大家族的阔少爷,在某一天发现了你这位美丽的灰姑娘,于是化身穷小子前来泡你。、他在开学典礼上慷慨大方,一掷百万,可能是想用这种方法来博取你的感动……雪忆,你可别上他的当啊!”
林雪忆红着脸摇头道:“小手姐姐,可能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觉得天衣哥肯把自己本应得到的钱捐给别人,并不是他多么有钱,也不是为了做给谁看,而是他有一颗伟大的爱心。我觉得天衣哥好伟大!好让人敬佩!”
看到林雪忆俏脸上一副崇拜之色,何小手无可奈何的叹道:“完了……雪忆,你要完蛋了!一个女孩子一旦对一个男生犯起花痴,那就说明这个女孩子已经深深爱上了那个男孩子,而且爱的死心踏地、义无反顾!雪忆,我很为你担心耶!”
林雪忆脸色更红,低头吃了两个馄饨,忽然把何小手拿在手里的两百块钱夺回,轻笑道:“这是天衣哥交给我的,我要替他保管着。一会儿吃饭剩下的钱,我回去后还给他。”
“哟,你替他保管?你是他什么人啊!你们什么关系啊?”
何小手笑眯眯的道,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
“他是我哥哥,我是他妹妹,我们是兄妹关系。”
“哦,原来是情哥哥、情妹妹的关系啊!”
“小手姐你……”
“呵呵,又脸红了……我就喜欢看你脸红的样子”
第203章:为歌而歌
啊嚏!”啊嚏!”
就在夏青山、林挽歌夫妇在金陵家中对话的同时,正坐在燕京城内一个小餐馆里吃着夜宵、聊着天的薛天衣和夏清歌几乎同时打了个喷嚏,然后纳闷的想道:“这是谁在背后说我呢?”
甩脱了夏清歌的那些保镖之后,为了防止被他们追踪到,两人把车停在了城郊一个偏僻黑暗的小胡同里,然后在夏清歌的引领下,一路来到这家挂着“燕京第一吃”牌子的餐馆里。
在过来餐馆的一路上,薛天衣发现了不少“搜索者”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寻找夏清歌的,不过以他的身法,又怎会可能会被对方发现?他拉着夏清歌的手穿街过巷,轻而易举的就避开了为数众多的搜索者的耳目。
虽然餐馆经营的小吃多种多样,但主打的还是燕禀琨钝,夏清歌每次来燕京,燕京琨钝是必吃的,燕京城里经营诓钝生意的何止百家,夏清家几乎吃遍了这里的大街小巷,最后发现还是这里的味道最好,所以她这次请薛天衣吃夜宵,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里。
之前为了甩脱那些讨厌的保镖,两人hud费了不少时间,等安安稳稳的坐到这家餐馆的桌前时,已经快接近午夜十二点了,还好这家餐馆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而且此刻居然还有七、八个客人,那些客人中有的像是一对深夜幽会的情侣、有的似乎是加夜班的上班族、还有就是喜欢熬夜的宅男。
作为一个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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