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沙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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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沙酒馆-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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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可能!”格雷叫道,“我没法忘掉她……我会活不下去的!”

    菲尼斯蓦然回身,目光锐利无比,直盯着格雷的眼睛,似乎要看到他的心里去。格雷别过脸躲开他的视线,然而菲尼斯并不打算罢休。曾经身为吟游诗人,这经历使他比别人多出一份敏感,以及洞悉人心的观察力。

    “我能不能问一下,您这十年中有过别的女人吗?”

    “我不能瞒您。有过两个情人,都是几个月后就分开了。打完仗,我们有时也会去找妓女。”

    “您的生活也不算太空虚。”

    格雷摇摇头。“那些女人根本不能跟她相比。我每晚睡前都会默念她的名字。”

    “十年不见面,您还没忘了她。”菲尼斯叹了口气。“您这段感情也算比较深了……”他沉思地站了一会儿,再度回到眼前的话题上来。“我想,这十年来在战场上拼杀的时候,她一定是您心里唯一的支柱。”

    “是的,”格雷干涩地回答。

    “荣誉至高。您必须履行骑士的责任,可又不愿每天拿命去赌,最后死在马背上。”

    “我有什么办法!”格雷突然狂乱地揉起头发。“您说我该怎么办?那种生活确实不是我希望的。我现在只想找到她,娶她为妻……”

    “再生几个孩子。有妻有子,死了也算没白活过。”

    “我已经三十五岁了。经不起折腾啦。战争已经吸干了我的力气,我不想再被它吸干灵魂。您一定能理解……”

    “是的,我能理解。”菲尼斯缓缓回答。“如果我是您,或许也有完全相同的想法。”

    他为格雷倒满酒,再给自己倒上一杯,用三根手指托在手上。“那么,您干嘛不直接去找她,把她带走?”

    格雷没有说话,只是仰头把酒杯凑到唇边。他喝得又快又猛,一下子就吸干了,然后用力捏着额角,似乎想让自己保持清醒。实际上,这点酒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既然您想娶她,为什么不对她说明?她爱过您,我想她会同意的。”

    “您不明白,”格雷艰难地喘息着。

    “我不明白我的话有什么不对。”

    格雷骤然握紧双手。他勉强控制感情,可是身体不由得微微颤抖,酒杯发出脆响,鲜血从指缝中不断渗出来,把胡须都沾湿了。在这一刻,他完全象个伤心的青年男子。菲尼斯只得走到他身边,一边拍着他的肩膀,一边递过手帕。

    “行啦,”他安慰地说道。

    “您不明白,”格雷嘶哑着重复,“事实上……她叫人送来一封短笺……”一阵咳嗽打断了他的声音。

    “我想,她不愿见您?也不愿嫁给您?”

    格雷点点头,无法再做出任何动作。某种难以言喻的强大伤痛贯穿了他的身体,他只靠着骄傲支撑,才没有流泪。

    “放松,格雷。”菲尼斯试图使他从悲伤中脱离出来。“别想那么多啦,先不要管那些。咱们得先面对眼前的问题。您这件事倒叫我为难了——娶她不可能,不娶她又受不了。那您打算怎么办?我又能帮您做什么呢?”

    格雷并不回答,屋子里只有粗重的呼吸,以及佩剑撞击铜腰带的轻微声响。不过格雷这十年的生活毕竟没有白过,至少磨炼出了他的自控力。他很快就平静下来,使劲吸着气,拿手帕按在手上呆了一会儿。等到手帕被染红的时候,冷静与镇定又回到他粗糙的脸上。

    “我确实需要您的帮助,菲尼斯阁下。谢谢,我已经没事了。”他接过菲尼斯的另一杯酒。“希望您的能力和传闻中一样。”

    “传闻?”酒馆的主人皱着眉问道。

    “有人说您会一些法术。”

    “是啊,是啊,现在好多人都知道这个秘密。”菲尼斯脸上浮起无奈的笑容。“不过这秘密只是一张白纸。那些人最后会遗憾地发现,这张纸后面什么都没有。”

    “至少您应该会配药。我听说您懂得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映霞港有很多魔法师。他们从大陆各地来到这里,又去向不可知的遥远地方。在他们中间一定会有高强的法师。另外,说到药水,本地的药房就有不少,旅行者之中也有很出名的药剂师。不管您想找什么人,我都会尽力帮你引见……”

    “不,”格雷坚持道,直视着菲尼斯的眼睛,后者只好走到一边,借机躲开他的目光。“我不相信他们。那些人大多数是骗子。我只想请您一个人帮我,不要别人插手。”

    “可是……”

    “我遇见过一个盗贼,他对我说过您的一些事。他说您以前曾经走遍整个阿拜迪恩大陆,见识过很多事情。他还说,他曾跟您结伴同行,深知您的能力。”(见《幻水晶》、《银色流星》)

    “一定是该死的坎帕。他还是那么多话。”菲尼斯有些恼火地放下酒杯。“有机会我一定得好好跟他算帐。”

    “坎普拉尔名声也不小。他虽然狡猾,可是盗贼对人的评价通常很准。再说他也没必要骗我。”

    格雷站起身,走到菲尼斯面前。

    “请帮助我,菲尼斯阁下。我在映霞港谁都不认识,现在只有您一个人可以信任了。”

    他求肯地望着菲尼斯。男人通常都很骄傲,骑士就更加骄傲,象这种屈尊的时候实在不多。菲尼斯意识到自己很难拒绝。

    “那么您的意思是……”

    “我听说,有一种魔药,名叫忘魂花,能控制人的心智,甚至能使人失去记忆。”

    “怎么?”菲尼斯又吃惊又想笑,只好尽力控制表情。“您是说,您想让她失忆?”

    “不然怎么办?我想,只有让她忘记这几年的生活,她才会愿意跟我走。”

    菲尼斯摇摇头。“我们没有权利随便剥夺别人的记忆。抹掉人的记忆,就等于抹掉人的灵魂,您不觉得那太自私了吗?格雷,您该再想个别的法子。”

    “不,菲尼斯阁下!我承认,这样做是不太好,可这是我唯一的机会。这样,她可以脱离那个环境,我也能得到妻子,我们俩都会获得幸福。就请您帮个忙……”

    格雷满怀希冀地望着菲尼斯,然而后者却始终紧闭嘴唇,毫无表情。他渐渐明白对方的立场难以动摇,不禁失望地向后退开。

    “看来我的要求有点儿过份。不管怎样,谢谢您抽出时间跟我见面。要是我还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一定再来向您表示谢意。”

    格雷向菲尼斯致以骑士敬礼,便转身向门口走去。然而就在他握住门把手的瞬间,酒馆的主人开了口。

    “等等,格雷,”菲尼斯说道,“我可以为您出一点儿力。”

    皇冠骑士高大的身躯象旋风一样卷了回来。“您愿意帮我?”

    “您先别太高兴。我只能说,或许我可以安排您跟她见一面。然后就看您自己的了。”

    “能见上面就行!嗨,我不能再奢求更多了!”格雷喊道,双眼闪闪发亮。他立即留下自己的住址,再三向菲尼斯致谢,然后大踏步走出房间。菲尼斯差点儿想要提醒他别踩坏楼梯。

    “忘魂花。又是忘魂花。真让人头疼。”酒馆的主人愣了一会儿,忽然忍不住笑出声来。但他立即收住笑容,望着窗外的点点灯火。

    “那就让神来决定吧。我只管预备一间屋子,还有蜡烛,晚餐。”菲尼斯喃喃自语。“当然,还得有忘魂花。”

    第二天下午,黛丽又来找菲尼斯。她神情紧张,嘴唇紧闭,手里提着一个小包裹。直到进了房间,她才放松地呼出一口气。

    “他找到我了。昨天他在我宅子外边呆了一天,我从楼上看见的。他留了胡子,比十年前更壮实了,可是那双眼睛一点儿都没变,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哦?后来怎么样?”

    “我没跟他见面。看样子他想一直守在那儿,等我出去。后来我没办法,就写了张字条,让玛吉交给他,告诉他别再来找我。”

    “恐怕他不会听你的。”

    “我真是受够了他!今天他又去等我,还穿上了盔甲。幸好白天没什么客人,不然他一定会跟那些贵族决斗的。看他那个样子,以为自己是守护神?”黛丽愤怒地说道,“我才不需要他保护!”

    “那你是怎么出来的?”

    “我让玛吉坐在马车里,把他引到街上去了。”她歪过头,用手支住脸颊。“菲尼,在忘魂花送来之前,我能不能先住在你这儿?”

    “这没问题,我这儿空房间有的是。”

    菲尼斯把黛丽安排在环形回廊的东面。房间很宽敞却并不奢华,附带有小巧而洁净的客厅。傍晚,菲尼斯亲自把晚餐送上去。

    “这儿真好,”黛丽说道,“跟贵族的房间完全不一样。”

    “我又不是贵族。而且,三楼这些房间是专为我的朋友们预备的。他们大多是周游世界的冒险者,所以,我尽量让屋子象个家,而不是驿馆。”

    “象个家……”黛丽出神地坐了一会儿。“自从母亲死后,我就再也没尝过家的滋味啦。”

    “等你存够了钱,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呢?”

    “我现在手里的钱也足够花了。说到男人,我一个也看不上。贵族和商人全都虚情假意,贪财好色,平民也会看不起我。谁愿意娶一个妓女?”她疲惫地摇摇头。“也许,我将来会去做一名白冠使女。”(注:白冠使女,即“奉侍会”成员。信奉光明之神卡兰的教派被称为“白袍教会”,崇尚光明、正义,不遗余力地讨伐邪恶,其属下有许多组织,奉侍会即是其中之一,专门收留教外的信徒。许多人献出钱财,投入奉侍会,过着简单而清苦的生活,并获得“白冠使者”的称号。这些人多数是无依无靠的贫民,也有少数曾经是盗贼、罪犯、妓女等。)

    “要是他不在乎你的经历呢?”

    “他会吗?”黛丽反问。“他心里装的是十年前的我。最后还得回到现实中来。有哪个男人能容忍妻子做过妓女?”

    “我就能,”菲尼斯说道。

    “别安慰我,”她痛苦地说道,“你这么说是因为你不爱我。爱人的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他会一辈子看不起我。”

    “你会这么想,那就表示你心里还爱他。”

    “我也不知道,”她站起来,推开朝东的窗子。映霞港的夜晚比白天安静一些,但仍然很热闹,无愧于“索文尼明珠”的称号。人们三三两两在街上行走,酒馆里不时传出醉汉的喊声。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驶过街道,多半是哪位贵族要去剧场观看演出,或是到别的贵族家里赴宴。

    “晚上景色很美,不是吗?”菲尼斯走到黛丽身边。

    “是很美,”她答道,“可在我眼里全是假的。这儿的城市和这儿的人一样,外表华丽,里面全是垃圾。那些爵爷佩着国王授的宝剑,喝着民众的血汗,成天挥霍享乐,就象又肥又大的臭虫。”

    “这个比喻我还是头一回听说,”菲尼斯微笑道,“不过他们的爵位也不是白来的。许多人出身贫苦,靠着在战场上浴血拼杀,才获得贵族封号。”

    “那又怎么样?等他们一进到这个圈子里,就全变了,只知道寻欢作乐。”她叹息着。“有时我真怀念家乡。”

    菲尼斯迅速瞟了她一眼。“你和他是一起在普里泽沃长大的吗?”

    “我对你说过我生在普里泽沃吗?”黛丽有些讶异。“或许是说过吧,我想不起来了。是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要是有可能,我倒很想听听你们以前的事。”

    “有什么好讲的。他叫格雷,”黛丽让这名字停在嘴边,沉默了一会儿。“我们两家是邻居,所以我和他小时候就一起玩。后来就相爱了。十七岁那年,家里给我们订了婚。本来打算来年就结婚的,可是我们那儿有个地主强占了他家的田地,还把他父亲打死了,他的母亲一时想不开就投了河。他发誓要报仇,就去投奔军队,指望能得到骑士封号,再回来找那个地主算帐。”

    “普里泽沃那时还没遭灾?”

    “是在他走了以后。战争一直蔓延过来,整个地区都烧光了。四年以后他才回来,那地主已经死啦,家乡也变成焦土了。他没当上骑士,反倒落了一身伤疤。我本想,这回能跟他好好过日子了。可是打了几年仗,他的想法变了。他说,为国效力是男人的本份,而且他必须当上骑士,领了封地,才能让我过得好。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他有没有封地……只要他对我好,比什么都强……”

    黛丽闭上眼睛,两大颗泪珠顺着她的脸庞滑下来。“那时他二十五岁,年轻气盛,我劝不住他。呆了一个月他就又走啦。后来,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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