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饭后既不喝咖啡也不怞烟,将嘴巴擦干净后,就拿起帽子和大衣离开了。柯柏跟踪他走下汉姆街,又跟着穿越国王花园。他走得很急,柯柏一直保持六十尺的距离。到了莫林喷水池时他向右转,绕过半是污雪半是水的喷池,然后继续走向西区。柯柏跟着他经过“维多利亚和白兰琪”咖啡店,走向汉姆街到史玛蓝街。之后他又穿过街道,在车道的门后面消失了。
“好。”柯柏想,“这可真有趣。”
他看看表,午餐和这场散步一共用了四十五分钟。
整个下午平静无波。货车都空车回来,人们在门口进进出出的,一辆箱型车开出去又开回来,两辆卡车又再开出去,而其中一辆回来时,差一点撞上正要出门的箱型车。
四点五十五分,其中一位卡车司机走出车道,身边有一位顶着一头浓密灰发的女人。五点整,另一位司机也走了出来。第三位司机还没把车开回来,就有三个人又走了出来,他们走进酒吧,粗声地点了啤酒;等酒来了,倒也安安静静地喝起来。
五点五分,那个高瘦个儿走出来了。他站在门口,从口袋掏出钥匙环,把门锁上;然后把钥匙环放回口袋,确认门锁好了,才走向街上。
柯柏穿外套时,听到喝啤酒的一个人说:
“佛基要回家…!”
另一个说:
“光棍一个,没事干嘛回家呢!他大概不知道自己有多幸福。你真该听听昨晚我回家后,我老婆怎么…嗦的,真够受的!不过上完工先绕到酒吧喝些啤酒而已嘛!我敢担保……”
柯柏没再听下去。毫无疑问,那个逐渐走远的高瘦个儿就叫佛基…班特森。柯柏到诺蓝街才追上他。这人穿过人群走向汉姆街,又穿过马路到“北客”饰品店对面的公车站。
柯柏赶到之前,已经有四个人排在班特森后面了。他只好希望巴士不会太挤,能和班特森同一班车。班特森排队时只顾看着前方,好像在注意“北客”饰品店里橱窗的圣诞装饰。巴士来了,他大步跳上车,而柯柏刚好在车门关上前挤进去。
他在圣艾里克广场下车。这时交通正忙,他花了几分钟,才穿过一堆红绿灯走到广场另一边,然后走进洛司坦街上的一间超市。
出来后他沿着洛司坦街走,走到柏克街口,很快地横越街道,钻进一扇门内。过了一会儿,柯柏跟到门前,望了望信箱上的名牌。这间房屋有两个入口,一个在街道边,另一个在花园里。柯柏暗自窃喜,因为他看见这高个儿住在三楼靠街道的房间。
他站在街对面的一个门口,向三楼上望。有四扇窗户装了华丽的薄纱窗帘,窗外还摆了许多盆栽。多亏了酒吧里那个大嘴巴,柯柏至少知道班特森是单身的,因此这些窗户里显然住的不是他。于是他集中注意力在另外两扇窗户。其中一扇开着,正当柯柏注视它时,另一扇的灯亮了,他猜这间可能是厨房。他可以看见天花板和墙壁的上半部,有几次他可以看见有人在走动,但不能确定就是班特森。
过二十分钟,厨房熄灯而另一间的灯亮了。没多久,班特森打开窗子,靠在窗边。之后,窗子又关起来,这回连百叶窗也拉下来。百叶窗是黄色的,灯光穿透过来,可以看见班特森的剪影逐渐走进室内。窗户应该没有加上厚布窗帘,因为百叶窗两边都泄出一大束光线。
柯柏赶紧离开以便打电话给史丹斯敦。
“他到家了。如果我九点前没再和你联络,你就来换班。”
九点过八分,史丹斯敦到了。除了八点时厨房熄了灯之外,什么事也没发生,现在室内只剩微弱的暗蓝色光线。
史丹斯敦口袋里斜插着一份晚报,他认为屋里的男人可能正在看一部美国长片。
“没错。”柯柏说,“我十几年前看过这部片子。结局很棒,除了那女孩,每个人都死了。我现在要走了,说不定还看得到一些。六点以前打电话给我,我会来换班。”
第二天是个晴朗寒冷的清晨。三楼房间里的灯,昨晚十点半就关了,之后一直很平静。早上七点一到,史丹斯敦就赶忙到圣艾里克广场打电话。
“小心别着凉了。”史丹斯敦离开前说。
当高瘦个儿开门走出来时,柯柏很高兴终于可以活动活动了。
班特森仍穿着同一件外套,但是换了一顶克里米亚帽。他走得很快,呼出的气息好像一缕缕白烟。他在圣艾里克广场搭上巴士到汉姆街,八点过两分他走进了那家搬家公司。
过了几个小时,他走出来到隔壁的咖啡店,叫了两个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十二点整,他到昨天那一家自助餐店吃饭,吃完饭、做完例行的散步才回办公室。五点六分,他锁上门,搭公车回圣艾里克广场,买了些面包后回家。
七点二十分他又出门了。他走到广场后右转,上了桥后闪进昆松街上的一间屋子,门上写着红色的大宇“保龄之光”。柯柏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才推门进去。
保龄球馆内有七个球道,走廊的尽头则有一个小酒吧,摆着几张小圆桌和几把椅子。各种回音和笑声充塞室内,他不时听到球滚动的声音以及随之而来撞倒球瓶的碰撞声。
柯柏到处找不到班特森,却很快看见两个昨天在酒吧里喝啤酒的人。他们围坐在一张桌边,柯柏后退到门边以免他们认出他来。过了一会儿,另一个人和班特森一起走过来。轮到他们打球时,柯柏就离开了。
这一夜班特森十一点熄灯,但在这之前,柯柏早就回家上床了。他另一位同事全身裹成一团,在柏克街上走来走去。史丹斯敦感冒了。
第二天是星期三,日子和前几天差不多。史丹斯敦感冒好了,整个白天都泡在史玛蓝街的咖啡店里监视。
这一夜班特森跑去看电影。当画面上那个金发、半裸的美国人正奋力和古代怪兽缠斗时,柯柏就坐在他后面五排的地方瞪着他。
后面两天也差不多,史丹斯敦和柯柏轮流监视这人贫乏、刻板的生活。柯柏又进了那一家保龄球馆,发现班特森打得很好,而且多年来,他每周二都和那三个人一起打保龄球。
监视行动的第七天是星期天。史丹斯敦报告说,那天惟一有趣的事是一场曲棍球比赛,瑞典对捷克。现场一万名观众里,有班特森和史丹斯敦。
柯柏在周日晚上,发现了一个新的监视据点。
持续监视到第二个星期六时,班特森在十二点两分走出办公室,锁好门后走向瑞杰玲街。柯柏推测:“这下要到鲁温布劳喝杯啤酒了。”不久班特森果然推开那啤酒店的门,柯柏只得站在查特宁街口。他觉得这人真是乏味透顶。
那一晚,他上克里斯丁堡的办公室一趟,查看那些由影片翻拍成的相片。他已经忘记到底看过几次了。
他一张一张地细细审视,尽管觉得难以置信,他却已经监视这个生活刻板的家伙两个星期了。
23
“八成找错人了!”柯柏说。
“你累了吗?”
“不,我不是因为得每个晚上站在柏克街某户人家门口打瞌睡才这样说,但是……”
“怎样?”
“这十四天里至少有十天的情形是这样的:早上七点他打开百叶窗,过一分钟他打开窗子。七点三十五分他关上窗子,七点四十分他走出前门,到圣艾里克广场搭五十六路巴士。车坐到瑞杰铃街和汉姆街口,然后走到搬家公司,在七点五十九分打开门锁。十点整他会到城市咖啡店喝两杯咖啡,吃一个侞酪三明治。十二点一分,他会去两家自助餐店中的一家吃中餐,他吃……”
“他吃什么?”
“鱼或是烤肉。他十二点二十分吃完中餐,在城区作短程的散步后才回去工作。五点过五分他会锁上公司的大门回家。如果天气不好,他就搭五十六路巴士,不然他就走瑞杰铃街、国王街、皇后街、邦哈司街、高地街和观景街,穿过代萨公园和圣艾里克广场,再经柏克街回家。他偶尔会在路上买东西,如果超市人不多的话。他每天都买牛奶和蛋糕,至于面包、奶油、侞酪和果酱则每几天买一次。两个星期三他都去看七点的电影,都是喧哗笑闹的片子,我是除他外惟一被迫看完全场的人。回家的路上,他会买一堆沾满芥末和番茄酱的香肠来吃。连续两个周日,他都搭地铁去体育馆观赏冰上曲棍球比赛,而史丹斯敦也只好跟着去。而连着两个星期二,他都和公司里的三个人去打保龄球。周末他都工作到十二点,然后去鲁温布劳酒吧喝一杯啤酒,此外他还点一份香肠沙拉,之后才回家。他在街上不乱瞄女孩子,有时候他会驻足看一些海报,多半是电影院、运动用品或器具店张贴的。他既不买也不订任何报纸,但是他却买两份杂志,一份是《纪录》杂志,另一份是和钓鱼有关的,我忘了叫什么了。他家屋檐下没有停放什么蓝色的摩纳克摩托车,却有一部红色的史瓦轮摩托车,那辆是他的。他很少收到信件,也不跟邻居来往,但是在楼梯间碰到时会互打招呼。”
“他看起来如何?”
“我知道个屁!”柯柏说。
“我是说真的。”
“他看来健康、冷静、强壮而有点木讷。他晚上都把窗户打开,举止自然而正常,穿着良好,也不像个神经质的人。他从不显得慌乱,但也不拖泥带水。他应该是那种怞着烟斗、气质不错的人,但是他不怞烟。”
“他注意到你吗?”
“我不认为,至少不会是我。”
他们静静地对坐着,看着窗外雪花成片飞落。
“你知道,”柯柏说,“我们当然可以继续像现在这样跟监,跟到明年夏天他度假去为止,这倒也蛮吸引人的;不过,我们国家要负担两个应该是很能干的警探,在……”
他说到一半忽然顿住。
“说到能干,嘿,昨晚我站岗时,有个醉汉对我喊了一声‘砰!’,我吓得差点没得心脏病——”
“他到底是不是嫌疑犯?”
“如果从影片上判断,的确是。”
马丁…贝克敲敲他的椅子。
“好吧,请他来接受问讯。”他说。
“这时候?”
“对”
“谁去?”
“你,在他下班后,以免他忘记锁门什么的。带他到你的办公室做身家调查。做完后,打电话给我。”
“来软的吗?”
“当然。”
十二月十四日早上九点半,马丁…贝克正为在国家警署圣诞宴会吃的东西反胃着,那是些生面团似的蛋糕和两杯几乎不寒酒津的鸡尾酒。他怞空拨个电话给莫塔拉的艾柏格,还有林策平的公诉检察官。没想到他们的回答都是:“我立刻赶来。”
他们大约三点钟赶到,而且检察官是由莫塔拉市转车来的。他和马丁…贝克稍作闲聊,就走进哈玛的办公室。
艾柏格则在贝克房里坐了两个小时,但也只和他谈些案情而已。艾柏格说:“你想会是他吗?”
“我不知道。”
“一定是。
“对吧。”
五点过五分有人敲门,是检察官和哈玛。
“我想你逮对人了,”检察官说,“你看着办就好。”
马丁…贝克点点头。
“喂,”柯柏说,“有空上来一下吗?我提过的佛基…班特森在这儿。”
马丁…贝克放下听筒站起来,当他走向门口时望了望艾柏格,但是两人都不说话。
上楼时他走得很慢,尽管他主持过上千次的审讯,现在他却觉得胃部有奇怪的绞痛,左胸口也是。
柯柏已经脱了夹克站着,手肘却撑在桌上,看来冷静而愉快。米兰德背向他及班特森坐着,平静地看着他的文件。
“这位是佛基…班特森。”柯柏站直了腰说。
“贝克。”
“班特森。”
他们握握手。柯柏乘机穿上夹克。
“我得走了,再见。”
马丁…贝克坐下来。柯柏的打字机里有一张纸,他把纸拉出来一点念道:
“佛基…连纳…班特森,经理,一九二六年八月六日生于斯德哥尔摩的古斯塔夫伐萨教区,未婚。”
他注视着班特森,发现他有双蓝眼睛和一张大众脸;头上有几根灰头发,不像神经质的人。总之,没什么特别的。
“你知道我们为何请你来这儿?”
“说实话,不知道。”
“可能你可以帮我们一些忙。”
“是什么呢?”
马丁…贝克望向窗户说:
“要开始下大雪了。”
“嗯,没错。”
“今年夏天七月的第一个星期你在哪里?记得吗?”
“我应该记得。那时我在旅行。我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在六月后休业了四周。”
“然后呢?”
“我去了好几个地方,其中两周在西海岸。我休假时常常去钓鱼,冬天里也至少去一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