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昨天晚上我们借的那辆,该死!该死!我居然把它忘到警局了!大头蛇一定急死了。”她敲了敲自己的额头,理直气壮的说,“你去把它要回来。”
“我?”
“我什麽我?当然是你去要,那姓周的现在见到你比见到亲爹还亲,你去要一定没问题。”
“恩,好。”他看了看外面的阳光,踌躇了一下,“这样好了,我们一起打车过去,你在警局外面等我,要了车就可以直接还给你那个朋友了。”
“走吧。”少女撇撇嘴,“不过别忘了,给大头文捎点东西,昨天答应过他的。”
两人结了帐,打车到了警局,果然像司文所说的那样没有遇到任何刁难就把车子要了回来。
不过在还车子的时候免不了被大头蛇嘟囔了一番。
“好了,好了,吃你的披萨吧,这可是我专门拐到中山路买的。”
大头蛇拿起一块塞到嘴里,嘟囔道;“昨天为了等你的消夜我晚饭都没吃,一直到三点才睡,幸亏那人还没来领他的车子,否则就麻烦了。”
“说到车子,我让你帮我找的呢,你该不是忘了吧。”
“你大小姐吩咐的事我敢忘?喏,墙边那辆就是了。”
司文走过去,打量著眼前的机车。油漆剥落,式样老旧,乍看下去实在应该淘汰了,不过作为行家的她当然不会只看这些外表,她从排气管一直看到油箱,最後长长的吐出了口气:“行啊,大头,这样的宝贝也能被你挖出来。”
“那是。”他摇著自己的大头,得意道,“R12的速度一向没的说,这车子又经过改良,外面虽破,里面用的都是最宝贝的东西,即使比不上琳达那辆特制哈雷,也差不到哪儿去。不过这车子可不好骑,也就你,要是别人我可不敢给他借这辆,你还是赶快推走好好熟悉一下。”
“好。”少女抛过去一根烟,笑笑,也不解释这车子并不是她开,“晚上来吗?”
“当然,这样的事我怎麽能不到场?”
“好,晚上见。”
两人推出了车子,少女却并不急著让冯念恩熟悉一下,反而找了个饭店,点了几样小菜。
“不要试车子吗?”见她细嚼慢咽的吃著黄瓜,他询问道。
“我都不急,你急什麽?”她看了眼外面灿烂的阳光,“怎麽,不想请客啊。”
“不,当然不是。”冯念恩也向窗户外面看了眼,感激的对少女笑笑。
她别过脸:“你别误会,我才不管你怕不怕阳光呢。我只是自己饿了,想狠狠的宰你一顿。”
“是,我知道。”他低下头,微微一笑,突然觉得这世界的一切都是那麽可爱。
这顿饭,两人一直吃到下午五点,从饭店走出,西边的晚霞已如烧红了烙铁般明豔。
“走吧,月夜族的活动向来都在十点以後,我们还有五个小时。”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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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新手,冯念恩的进步不能说不快了。但以他现在的能力要想驾驶改装过的R12重型机车却太过勉强。
“我觉得,昨天那辆也许更好点。”他看了眼已经全黑了下来的夜空,歉意道。
少女摇摇头:“那辆,在月夜族连参赛的资格都没,除非先经过改装。我们碰运气吧,你要是赢了前两项,也就不用比这第三项了。”
“喝酒在赛车之前?”冯念恩吃了一惊,“这样不是太危险了吗?”
“傻瓜,要的就是这份危险。喝了酒然後再开快车,那种感觉……”她伸开双臂,闭著眼,仿佛陶醉似的,“那种感觉就像飞,一种自由的飞翔。不过,”她睁开眼,耸耸肩,“倒也没有规定必须在赛车之前,只是大家都习惯了先喝酒再赛车而已。”
“那个泽西很厉害吗?”他知道这个问题很蠢,如果没有能力对方也不会推出他了。
“比车速他大概在第六七名之间,不过他的酒量和手腕的力量却仅次於须左和佩蒙。怎麽,怕了?”
冯念恩摇摇头:“我没什麽好怕的。只是你……万一输了,不是就要……”
“输?”司文耸耸肩,“我可没想过自己会输。”
“呃?”
“我相信你啊,”她直视著他苍白的面孔,唇边露出一个带著点戏谑性质的微笑,“我可不相信你会让我失望。”
“啊?啊……”
冯念恩看著她,即使拼命的告诉自己她只是在开玩笑,只是故意在逗弄他,脸却还是不由自主的红了。
看到意料之中的表情,她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
“走吧,时间快到了,这段路你带我吧。”
少女跳上车,毫无顾忌的抱住了他的腰,柔软的身躯紧紧的贴著他的背,冯念恩的身子不由得僵在了那里。
“走啊,呆子,到安丰路去。”她拍了他一下。
“好、好……”
这段路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开过来的。他仿佛在做一个奇怪的梦。他从未想过会和司文这样的女孩有什麽牵扯。他的世界一向是规矩而有序的。但是现在,他有序的生活被一件意外打破了。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和一个叛逆少女成了朋友。而现在,她就在他背後,身子紧紧的贴著他,他们驾驶著同一辆机车,在夜风中飞驰。
微凉的风,淡淡的烟草气息,柔软的身体……他突然感觉到了一种自由,一种飞翔,自由的飞翔……
车子的速度不快,匀速的在街道中穿梭,最後来到一条有些空寂的不太宽敞的路上,冯念恩在少女的指点下将车子停在一个地下酒吧附近,然後和她一起进了那扇画有骷髅的木门。
虽然同样是酒吧,但对这里的环境他是完全陌生的。这是一个怪异的世界,空气中充斥著一种刺鼻的臭气,烟雾缭绕,灯光昏暗,一个几乎只穿了件短裤的少年抱著时坏时好的麦克风声嘶力竭的吼著什麽,他卖力的扭动著身体,但并没有什麽观众,满屋子的男女每人都有自己的乐趣,他们吵闹著、笑著、互相调侃著甚至当众拥抱爱抚。不过那个少年好象也不在意这些,依然迳自的用嘶哑的声音吼著什麽。
“嗨,紫光!”少年抱著话筒,大声叫道。
酒吧里的喧闹暂时停了片刻,众人都转头看向他们。
“嗨,麦克!”少女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你继续。”
少年扭动著身体,再次叫了起来,众人也恢复了喧闹。不过另有几人已向他们走来。
“没想到你还真敢来。”领头的少女满脸傲气。
“琳达阿姨要送我车子,我怎能不到?”司文笑的异常快乐,仿佛车子已经到手了似的。
“车子是有,不过恐怕这小白脸没这本事!”她不屑的瞥了眼冯念恩,鼻子里发出两声仿佛不透气的哼声。
“这点就不用阿姨操心了。不过不知道阿姨请中间人了没有?”
“我还用请吗?阿曼就在这里。”她说著拍了一下身边的青年,“你的中间人呢?”
“我的啊,”少女抽了口烟,突然大叫道,“麦克……我在和琳达打赌,请你做我的中间人好不好?”
“好……”嘶吼的声音通过麦克风打雷般的在众人耳边回荡,随後少年再次沈浸到自己的世界中。
“好了,中间人有了,我们可以开始了。”少女打了个响指,表示问题解决了。
“不行!”琳达跳了起来,“那个家夥除了鬼叫外什麽也不会,万一你爽约,他根本就不能负担什麽!”
“按规定,只要是月夜族的就有资格。阿姨难道不记得了吗?”她迷眼笑了笑,“还是……您想破坏须左定下的规矩呢?”
“你!”琳达咬牙切齿的看著她,“反正麦克不行!我绝不同意他来做中间人!绝不同意!”
“那就是说阿姨准备认输了?”少女无辜的摊摊手,“这样就把阿姨的车子开回去,我会觉得不安的啊……”
“胡说!我只是说麦克不行!麦克不行!那小子什麽都没有,你输了我找他要什麽?”
“啊……他不是还有条短裤吗?”此话一出,被两人的争执吸引过来的人群立刻发出一阵暴笑。
“你!你是故意的。”仿佛终於抓到了什麽把柄,琳达露出狡猾的微笑,“你故意这麽做,因为你知道这个小白脸赢不了。”
“也许。”少女上前两步,压低声音,“但也许是我知道自己赢定了,所以谁来当中间人都没有问题。现在……害怕的是阿姨吧,否则您为什麽就不同意呢?”
“你休想激我,”琳达紧握双拳,“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同意的。”
“但如果我非要麦克呢?阿姨准备认输吗?”
“你……你!……”
“我来做紫光的中间人。”懒洋洋的声音,但却透著一股冷冽的气息,除了麦克忽高忽低嘶哑的吼叫外,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众人不约而同的看了过去。
“我来做紫光的中间人,琳达应该同意吧。”
男人的身形在烟雾中渐渐的显现出来。
这是一张邪美的面孔,银色的长发和淡金色的眼眸在昏暗的灯光下泛著奇异的光彩。他的个子很高,披著玄色大氅,步态和他的声音一样给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但又带著一种诡异的轻盈。
冯念恩看著对方渐渐的走近,双手不自觉的握了起来。那苍白的近乎病态的肌肤,那轻盈的犹如鬼魅的步态还有那来自血液的呼唤,即使没有人介绍他也知道了对方的身份血族!
“须左?!”少女惊呼道。
“可以吗,琳达,我有这个资格吗?”男人看著将头发染成金红色的少女微微一笑。
琳达的脸红了起来:“当、当然……当然可以。”她猛的点了点头头,但立刻的仿佛突然想到了什麽神情惊慌起来。
“好,既然问题都解决了,那就开始吧。”男人点点头,在他们旁边的位子坐了下来,不甚在意的看著众人。
“酒!酒!酒酒酒!”
屋子里的人开始有节奏的叫了起来,须左的出现使本来平常的打赌变成了难得一见的比赛,原本安静下来的酒吧再次喧闹了起来。
“嘿!是谁和谁比?琳达和紫光吗?”一人大声问道。
“不是啦,是泽西和那个新来的小子。新来的赢了紫光就把琳达的宝贝弄到手了,泽西赢了紫光就要退出月夜族了!”另一人大声叫道。
“什麽?紫光要退出?”
“笨蛋!你没看须左都要当那小子的中间人吗?那小子一定不简单!”
“但他的对手是泽西啊。”
“须左会替要输的人做中间人吗?我买紫光赢!”
“我也买紫光!”
“泽西应该很强啊,不过……我也买紫光好了……”
“去吧,男孩。”须左拍了拍冯念恩的背,“可别害这麽多人输钱啊。”
冯念恩的身体一僵,怀疑的看著他。
“别多心,”他身子向前倾了倾,拉进两人之间的距离,唇边的笑带著一种恶意的戏谑,“在你加入血族之前我就是这里的须左了。”
“我还没有加入血族!”冯念恩低吼道,声音里包含著强大的怨气和不甘。
“是吗?”他挑了挑眉,没多说什麽,“好好表现。”
“酒!酒!酒!酒!酒……!”
众人不停的叫著。
吧台已经腾出了足够的空间,冯念恩和泽西坐了过去。两打开了盖的啤酒摆在了他们面前,两人互相打量著对方。不知为什麽,冯念恩总觉得这个看似叛逆的青年有些眼熟,仿佛在什麽地方见过。
也许以前在哪个酒吧里碰到过吧。
在想了一圈也想不起来後,他这样告诉自己。
“老规矩,”按照往常的惯例,酒保开口道,“半个小时内,谁喝的多谁赢。”他说著,看了眼电子表,当分针再一次变化时,比了个手势,“开始!”
两人立刻拿了一个瓶子往嘴里灌了起来,他们灌的并不快,都知道这次比的不仅是速度,更是耐力。
冯念恩对自己的酒量一向有信心,事实上这可以说是他最有把握的一项了,但是当他喝完两瓶後就知道不对了。
啤酒要比的不只是对酒精的分解能力,更是肚量。他虽然常常喝酒,但几乎从没大量的喝过啤酒。
在喝第三瓶的时候他已经感到了难受,第四瓶简直是硬灌进去的,拿第五个瓶子的时候他的手已经在打颤。
周围的人不停的叫著、嚷著,嘈杂的声音,浑浊的气味令他想跑出去,将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出来,不,不仅是胃,还有内脏、血液,所有的一切都吐出来,只剩下一个空壳,最好连空壳也不要,什麽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