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得…得了!话就止打住!”刘涛也在一旁提醒道,但话好象有点不怎么连惯,原来他自己已经伸手去抓箱子里的武器,“豁豁…真是好家伙!”刘涛双眼发光,手中拿了把点射的诅击枪,杀手选择的武器就是不一样。
林翔、流清芳、陆湘湘、方叶桐,纷纷挑选自己喜欢和习惯的武器,林翔忽然看中了一把闪光如亮的瑞士军刀,长约五寸,刀刃圆滑,刀背如锯齿,刀面上还有凹槽,黄华凑着脸过来阴阳怪气的说:“那凹槽是用来放血的。”
阴沉的声音突然传来,吓得林翔一跳,差点没拿手上的刀就杀过去,紧接着黄华打开弹药箱,让大家装填弹甲,然后吩咐道:“武器嘛!建议每人拿一把长枪,一把手枪,一把瑞士军刀,还有手雷,子弹多带些,能装多少就装多少。”
流清芳白了一眼黄华,说道:“带那么多武器干嘛!又不是去打仗,我说黄华,你是不是急着去牺牲啊?我看啊!还是多带点吃的,免得挨饿!”
看来这次大伙还不知道其危险性,看了看所有的物资,陆湘湘发话了:“就按黄华说的做,然后每人分配一把工兵铲,干粮和水要多带些,还有火把、夜视镜、飞虎爪、绳索、强光电筒,照明灯、药物,全部塞进装备包里。”
经陆湘湘这么一说,没人提出意见,然后各自行动,将全部必要的东西先摆在包的身前,一一摆好,然后陆湘湘一一检查,觉得合适了才同意装包,这样一来,包塞得满满的,一个包下来都有百多斤,天啊!背着那么重的包别说跑了,就连走都觉得不可能,何况还有两位女生。
林翔试着把包背于身后,然后耸了耸肩,扣好腰间和胸口的环带,只觉一阵重力压下,一阵的难过,虽然包袱是户外专业使用的登山包,能将包袱的重量全部系于腰间,但是一百多斤的负荷对于只有十九、二十岁的小伙子来说,还是有点勉强了。
林翔走了两步,直看到众人为其捏了一把汗,除林翔外,其余五人虽然从小接受过魔鬼式的训练,但生于富贵家庭,对于苦力,却只能摇摇头,陆湘湘何偿不知,此时的林翔只是背了个包,还没有带上长枪和穿上防弹衣,如果全副武装那是何等的重量。
陆湘湘上前帮林翔卸下身上的包袱,然后对着大家说:“就先全部带上这些东西,干粮和水足够十个人用二十天之久,武器弹药以及其他的用品,只要中途不遗失,就已经足够了!”
正当大家疑惑这包如此重,该如何带走时?陆湘湘又继续说道:“装备和包袱我们用军车来驮运,这一点大家不用担心!大家早点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就一起出发!”
终于要出发了,夜里,黄华、方叶桐、刘涛,三人都在甩古,对着古墓有着兴奋与不知名的憧憬,完全忘却了古墓里会遇到危险,就这样,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直说到大半夜才停下来,然后就进入了梦乡。
林翔一直睡不着,除了听他们三个人在说天方夜潭的话,更多的是不停在想,明天究竟会是个什么样子?想了许久,都没有答案,侧头看到刘涛、方叶桐、还有黄华已呼呼大睡的样子,林翔也闭了闭眼睛,渐渐的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林翔梦到了母亲……
秦始皇之墓 第一卷 人生际遇,墓穴千山 第三十章 孤落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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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
大伙依然呼呼的大睡,林翔从梦中被拉了回来,揉了揉眼睛,睁开朦胧的睡眼,发现陆湘湘已站在了床前,双手插腰的样子,不停地喝道:“起床了!你们这帮大少爷,睡得还真够香的。”
陆湘湘在每人的脸上都用力的狠狠拧了一把,直疼得大伙像做了个恶梦似的惊醒,然后从床上跳了起来,惊魂未定的连喊到:“谁…谁…谁?”
待回过神来才发现是虚惊一场,不由埋怨道:“陆湘湘,下次打招呼的时侯,别搞得那么突然,吓死人了!还以为碰上恶鬼……”
方叶桐打断黄华的话,说道:“你还恶鬼呢,我都梦到搜神录了,刚想深入研究,这不!倒好,没了!”
林翔听了在一旁偷笑,刘涛只是伸手打了个哈欠,流清芳进来扮了个鬼脸,然后训斥着众人,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快起床,做美梦是吧!然后操起墙边的沙漠之鹰瞄了过来。
这下还得了,枪口下没有懒惰者,刘涛赶紧第一个跳起来,迅速穿衣,其他人哪还敢迟疑,纷纷起床,真搞不明白,什么时侯,一向有淑女简称的流清芳何时变得比陆湘湘更恐怖了!
陆湘湘偷偷的向流清芳打了个眼色,然后竖了竖大拇指,回头对大伙交待:“赶紧洗涑,吃完早餐就开始出发!”
餐桌,一片狼籍,看来都已经吃饱,陆湘湘整理好一切,然后大喝一声:“出发!”
就这样,包袱特别的沉重,两个人抗着一个包就往车上丢,枪械、弹药、防弹衣,还有那把中国制造的工兵铲,全部用东西掩饰好堆放在车厢内,然后众人上得车,“哐”的关门声,然后是引擎的发动,车缓缓的行驶着,一行六人终于开始踏上了未知的征途。
车,是一辆军用四轮八座吉普车,除了六个位置坐人以外,其他空的地方都塞满了装备,车内的空间似乎有点大,塞进如此多的东西,都没有让人更到郁闷和压郁,看来此车还是经过特殊改装过的。
其实在车的空间方面,经陆湘湘一提醒,黄华就想到了这种新型八座越野吉普车,他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驻地军区师部借来的,据他说,是有个叔父在军区里当师长,至于怎么借来的嘛,他笑了笑,给大伙儿打了个哑谜。
在公路上行走,军车是最好的选择。这年头,关卡砸死许多车,就是没人敢砸军车,在说了,这车可不是一般的身份象征,乘上这部车的人,在怎么说也算是个驻地军区师级的干部,更何况那车牌的号码,令士兵见了都要畏退三舍,如果不是军部下戒严令,那么此车是畅通无阻,难怪车里一点紧张的气氛都没有。
林翔想了想,如此多的军火,要是普通的车,早就查到了,那可是要坐上无期徒刑的监牢,每过一个关卡,林翔的心里就捏一把汗,看到黄华掌车,陆湘湘在前指路,就当没发生什么事情似的,不得不暗赞两人的镇定。
一路行来有惊无险,对前行的路线和目的地,除了陆湘湘本人知道外,其他人都毫无头绪,方叶桐终究忍不住的开口问道:“陆湘湘,我们这是去哪里啊?”
陆湘湘回头看了看方叶桐,其实并不止方叶桐一个人在问,所有人都同样想知道。陆湘湘想了想说:“我们今日此行的目的是风之城以北的山区,一个叫孤落的村庄,距此地应该有三百多公里吧!”
“风之城以北的山区?”
“孤落的村庄?”
难怪车一直是往北走,孤落的村庄,这名字还真特别,别说黄华不知道,就连有江湖百晓生称号的方叶桐都不知道这个村庄的存在,其他人就更不知道了。
其实陆湘湘也并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村庄,只是隐隐约约的记得父亲好象在那天夜里提到过,等醒来之时,对于所发生的事情,都已是些模糊的记忆。
林翔在想:怎么会是往北呢?秦始皇的陵墓位于风之城的南方,与临潼县城相临,而这一次往北走三百多公里,那岂不是越走越远?林翔实在捉摸不透,越是往北,那里的山就越深,也就是说越接近原始森林,想想人烟绝无之地,还真不知会有什么凶残的野兽出没。
实在不敢想,不知过了多久,林翔转了转头,发现坐在车后的流清芳、刘涛、方叶桐,不知何时已睡着,看来是昨夜都没睡好,这车自从开进山区,一路的颠菠,弄得人是头昏脑涨,提不起精神,为了防止呕吐,也只好闭目昏昏欲睡而去。
本来只是预计半天的车程,一路上开开停停,都忍不住的吐了好几次,大伙儿被折腾得是要死不活,一向淑女之称的流清芳也忍不住的破口大骂:“娘的,这是什么路嘛!我都快被折腾死了,平时交的路税都死人了!”
方叶桐也在一旁吐得够呛,不停的喘着气说着:“不…不行了,歇…歇一会在走…”
林翔也是一阵的翻胃,长时间的颠坡山路,实在是头冒金星,刘涛整个人没事的站着,在旁摇了摇头,真难为这些富家子女。
黄华开了整整五六个小时的车,还好没事,这越野吉普车,黄华平时可是开着满天飞,对于各种复杂的地形已经是适应习惯了,怪不得黄华的父亲一直希望儿子参军当兵,说什么军人的后代就要继承先人的意志,保家卫国,黄华本人呢,说什么都要上大学,幸亏黄华的母亲是站在儿子这边,要不黄华这小子还不被强压着去入伍。
陆湘湘邹了邹眉头,看了看天色,已是下午,依然烈日当空,然后吆喝着大伙上车,在坚持一会,就快到村庄了,众人一听,强自提了提精神,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继续钻上车,熬着地狱般的魔难,眼前就快是天堂,不止一次的鼓励自己。
黄昏,拂晓的树荫,不知道车行了几条道,绕过几座山,行过多深多远的密林,在太阳快下山的一刻,车终于停了下来,陆湘湘开口说道:“到了,这里应该就是孤落的村庄?”
陆湘湘和黄华回头,包括刘涛,身后的人都已昏睡过去,两人摇了摇头,继续开着车进了村口,来到村庄前,车刚停下就已经被一群小孩所围住,吵闹着,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陌生人来过了。
黄华和陆湘湘下得车来,仔细的打量着村庄,村庄里都是一些破瓦砖房,经历过了岁月的沧桑,看起来有点危危可及,村民们看到有陌生人来,纷纷站了起来,当看到陆湘湘时,村民们一阵的惊讶!
在小孩们的拥促下,陆湘湘上前开口问道:“大叔!大婶!请问这里是孤落的村庄吗?”
听到陆湘湘如此一问,村民们大惊失色,突然一白发老者从旁走出来问道:“姑娘,你是从哪里听到的?”
那白发老者一脸的威严,看到他的出面,骚动的村民已安静下来,看来老者在村里的威望极高,陆湘湘想了想,这老者是不是在探我虚实?看来这村庄有着天大的秘密!于是上前回道:“是我父母告诉我的!”
“你母亲是谁?”
“家母陶艳梅!”
“陶艳梅?你是恩人的女儿!”白发老者听了已是激动万分,其实先前见到两人时,就觉得女孩的面容和十几年前的恩人非常相似,但不敢确定,此刻得知是恩人的女儿,已激动的吆喝着乡亲们出来热情款待。
一时间黄华糊涂了,这是哪跟哪啊?还没反应过来,已被热情的乡亲们拥到了屋里。
秦始皇之墓 第一卷 人生际遇,墓穴千山 第三十一章 热情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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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坐满了人,甚至连门坎外都站满了人,黄华抬起头看了看,才发现自己和陆湘湘已被人群围住,像被当成稀有圣物一般供奉着,村民在旁有说有笑的指点,说到恩人,黄华可是一头的雾水。
恩人女儿的到来,在村庄里就像炸锅似的一下就传开了,一传十,十传百,乡亲们都放下了手中的活,纷纷赶来。
这不,白发老者说什么都要代表全村的人,向陆湘湘磕头报恩,白发老者的举动,吓坏了陆湘湘和黄华,忙站起一把扶住白发老者,说什么都不能接受如此大的礼。
彼此来来回回的扯了许久,白发老者才做罢,仍不死心的声称这一磕头报恩先记下,他日定行之。村民们在一旁纷纷表示同意,然后就是拉家家常的闲聊起来。
黄华觉得瞒有意思的,都说农家村民纯仆,民风一向很好,这次看来的确名不虚传。
仔细一打量这周遭的环境,才发现不是一般的遭羔,黄华皱了皱眉头,心里想到:这样的破屋怎么能住人?一看那墙,全部是脱落而松动的砖块,显然是经过岁月风雨的侵袭,加之长年累月的没有进行维护修理,已是危危可及,令人更震惊的是屋的主墙上竟然裂了一条大缝,天啊!就像黑夜里的一道闪电一样,形象得非常恐怖。
在抬头望向屋顶,靠!全部是些残瓦,有很多的空洞几乎都是用草堆补上的,有些透穿的就像一道道天窗一样,将黄昏的余辉照射进来,黄华真的无法想象,竟然有人住这样的房子,记得曾经去过林翔家里,对林翔的家境就已经烙下了非常遭羔的印象,想不到这里……唉!怎么说呢?简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