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有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坟墓有约- 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就像在所谓的顾全大局下真的就该罔顾人情,草菅人命也变成了理所应当。
  因为一颗星星再亮终于改变不了庞大宇宙不断循环往复,毁灭又重造,一点意思都没有的循环圈子。
  而人界和冥界、妖界的斗争也正是如此,只是不知道神在上位,如同看斗蛐蛐一般的神,是否还算尽兴呢?
  

第二十三章 初恋记忆
更新时间2011…11…21 23:56:38  字数:3513

 和众人告别后,林志炫回到宿舍,准备收拾东西回家,打了电话回去好久才有人接起,“是小志吗?你昨天去了哪里了,打你电话都不接。”
  林志炫按了免提,一边收拾一边说,“没事,手机调静音了,没看到。”
  却听到那边的养母担忧地说:“阿娇从昨天下午回来后就躺在床上,怎么都醒不来,现在正要送去医院呢。”
  林志炫一听登时一惊,他打通了陆与月的电话,电话响了好一会儿,她才接起,“怎么了,不去找你的阿娇,跑来吵我干嘛?”声音里明显带着调侃。
  林志炫没有心情和她打贫嘴,开门见山地说,“阿娇那边有情况!”
  本来一回到宿舍打算好好梳洗一番,然后找朱俊好好谈谈,却因为这个电话又和林志炫一起到阿娇家中。
  开门的是一个和蔼的中年女人,一看便知是阿娇的母亲,也许是太急迫了没有注意到陆与月,她拉过林志炫,直问,“你知道阿娇遇到什么事了吗?怎么会忽然这样,如果不是昨天晚饭的时候进去叫她,我都不知道……”
  林志炫敛眉摇头。
  这时候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小志。”
  “爸。”陆与月因为这个称呼忍不住抬起头仔细看中年男子,只是二人根本无法找到一点相似之处。
  “这位是——”中年男子注意到站在林志炫后面的陆与月,感觉有些奇怪。
  “她也是阿娇的好朋友。”拉过陆与月向阿娇的房间走去,陆与月感觉自己的胳膊被扯得有点疼,却不吱声,只是用探究的目光紧盯着他。
  直到林志炫再也受不了才不情愿地解释,“六年前是阿娇将晕倒在雨里的我带回家,我被她舅舅收养。”
  陆与月不禁有些感叹,原来他们早就那么熟悉了,好歹算是青梅竹马,在学校却只是像好朋友一般,这是否也是林志炫为了保护她而所做的掩饰呢。
  愣神间已经到了阿娇的门口。
  林志炫放开了她,径自走进房间,只见阿娇躺在床上,原本红润的肤色泛着不正常的青黄。
  因为还残有一些阴阳眼的力量,他看见,是的,他看见了,这个身躯里根本没有灵魂!!
  他大吃一惊,仔细上前一看,依然没有看到一点残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将这个消息告诉陆与月,陆与月也很是吃惊,急忙打了个电话给金精,让她带着霞过来。
  林志炫出去不知道和阿娇的家人说了什么,趁着这个空档陆与月四处瞧了瞧,浅粉色的窗帘,白色的书桌,浅紫的被子……很女性化的房间。
  这时候她注意到了书桌上一张画,是蒲公英,她才知道原来阿娇还有这种天赋,只是这种蒲公英……她皱眉,乳黄色的蒲公英?她在东南的这个城市极少看到蒲公英更不要说这种颜色的了。
  这时候,林志炫也注意到了这张桌子,只是他看到的不是这张画而是画旁边的几条幸运草绳。陆与月听到他喃喃地说,“原来,原来你还记得。”
  她知道他口中的人,是阿娇。
  攥着幸运草绳,林志炫陷入了自己的回忆之中。
  如果不是当初受不了家中严厉的管教,受不了每日梦魇到精神衰弱,如果不是在某一天遇到一个大师,指点他来这个城市寻找降头师封印阴阳眼,他不会离家出走,也不会揣着身上仅有的钱一路南下到这个城市,也不会因为雨的冷和饥饿晕倒在路上,也不会遇到如此美好的她。
  “喂,你还活着么?”睁开眼的一瞬间,他就听到这种傻傻的问话,眼前是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女孩,长得相当甜美,但是这种问题不免让他觉得她有点傻。
  他没有理她,径自要下床。
  女孩急急忙忙地把他推回床上,也许她本意是好的,却带动他来不及扯掉的吊瓶,一瞬间只觉得手背钻心的痛。
  这时候一个中年女子也走了进来,给了女孩几个眼刀让她安分点,然后端了一碗中药让他喝下。
  因为曾经有过不好的经历,他只是警惕地盯着女人。
  这个妇女和他的母亲完全是两种人,他的母亲从来是化妆得一丝不苟,衣服从来只要一种名牌,更不可能下厨房然后端着药给他,而往往对他好的人都是有目的的。
  女子却也不强求,好像自言自语般说,“医生说药要趁热喝呢。”
  就在他还觉得莫名其妙的时候,女孩撅着嘴将黑糊糊的中药捧到他的面前,一副“想不喝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的表情,他才明白,原来那个女人是要让眼前的这个笨蛋听见的。
  因为女孩长得实在甜美,让他不由多看了两眼,一下子,他有些怔住了。
  自从有了阴阳眼之后,他不仅时常看见一些形态各异、奇形怪状的阿飘,也能看见由人的欲望衍生出的气,世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爱恨情仇,嫉妒,怨念,不甘……也是因为这样,他才得知原来一直对他很好的管家也不过是受利益所驱使,因此他才能逃过一劫。
  有些自称良善之辈其实内心的欲望污浊不堪,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像这个女孩一样清爽干净的气场了。
  因为这个缘故,他端过她手中的碗,一口喝净。
  看他将药喝完,女孩子才眉开眼笑起来,当时不过是小学六年级生的年纪,还不懂得什么是男女有别,她挨在他的床边坐下,自我介绍,“我庄娇娇,你呢?看你的口音好像是北方人诶,怎么会来到这里啊?”
  他并没有回答的打算。
  庄娇娇毫不气馁,指着空碗说,“你真厉害啊,我每次喝中药都要吃糖的,不然根本喝不下去,好苦的说。每次都要让我老妈先准备好糖果,你喜欢吃什么糖果啊?我最喜欢棉花糖了。”
  女孩的话让他想起从前在家发高烧都没有人照顾的可悲情形,烦躁地不由迁怒于她,“吵死了,闭嘴!”
  话一脱口,他不住有些后悔,只是说出的话也收不回来,而他也不善于解释。
  女孩走出去了,林志炫看着她的身影,心想,这样的话,她应该不会再和他说话了吧。
  没想到他的冷漠和乖僻的性格并没有吓退这个小女孩,庄娇娇把碗拿到厨房后又带了一包棉花糖来。
  她也不说话,拆了包装就拿到他的眼前。
  林志炫忽然有些佩服这个女孩,看向她的眼睛。虽然长得一副甜美的样子,眼神却是倔强的。
  他们没有僵持太久,林志炫拈起一枚棉花糖,很甜,他从来不知道这种垃圾食品会这么好吃。
  他不知道,此刻自己的嘴角竟然微微翘起。庄娇娇看到了,不住一阵呆愣。
  在她家一直养到病好,他一直没有忘记来到这个城市的目的,当庄娇娇的妈妈再次拿药来时,他用因为生病而有些嘶哑的声音说,“你知道降头师么?”
  她瞥了他一眼,“有事拜托别人要有礼貌。”
  林志炫不禁有些无语,在他的家中,只有成绩和利润才是王道,“小姐,请问……”
  女人有些忍俊不禁,“得了,得了,说来还不如不说……降头师?好像有听说过,不过你找这种人干嘛,不会是成绩不好不敢回家,要人家帮忙的吧,不过人家的出场费你未必给得起。”
  林志炫垂下眼,是啊,她说的很实在,现在该怎么办,他茫然地盯着天花板。
  “这么些日子了,你也该回家了,和父母任性也该有个度。”
  听到这话,他嘲讽一笑,“他们早就死了。”
  女人闻言走到他面前,他们直视了许久,女人才开口道,“那么你要留下来吗?我弟弟家需要一个孩子……你不用急着给我答案。”
  林志炫沉默了一会儿,环视这个难得如此干净温馨的家,在女人走出房间之前说道,“什么时候见面?”
  他听到她的回答,“娇娇会带你去。”
  也许是庄娇娇这人死缠烂打的功夫实在强悍,就算是乖僻如他竟然也会觉得,有一个不断供奉甜食,说些冷笑话的女生做朋友其实也不错。
  “诶,你是不是很紧张啊。”像往常一样,庄娇娇一路聒噪,而林志炫只是安静地听着。
  林志炫没有回答,庄娇娇自作主张道,“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吧,你看了以后心情会变得很好哦。”
  原本他并没有多少期待,跟着庄娇娇在一个荒芜的小树林穿梭,直到一片爬山虎前,他挑眉,直看着她。
  她神秘一笑,“我这次没有迷路哦,这里我可是很经常来呢,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跑来这里。”
  他不甚赞同地敛眉,这里?这么荒芜的地方?
  随着爬山虎垂下形成的帘幕被拉开,他看到了令他极为震撼的画面。
  正是四点钟时,夕阳微红,而它的忠实追随者们的身影也带了点点的红晕,一个个金黄的花盘迎风站立,它们的姿势宛如最虔诚的信徒,即使身浴鲜血,也不会放下自己的信仰。
  这些忠诚的信仰者一片一片紧密聚集着,十分壮观。
  庄娇娇小小的身躯站在高大的花丛间,几乎没了身影,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慌。
  他们是不同的人,他知道。
  就像此刻她身在光明之中,而他不管是自身还是前途都是一片乌云惨淡。
  以为她是要摘花,却见她弯腰找了一根杂草,就地坐下,认真地编着什么。
  他默然做下,看着她被太阳晒得发红的侧脸,有些怔然。
  “喏。”不一会儿她就把东西织好了,他一看,是草绳。
  庄娇娇看见他不动手,就将他的手拉过,径自将草绳戴在他的手上。
  他拧眉看着这娘娘腔的东西,右手就要拆下,却被庄娇娇阻止。
  夕阳下她的眼睛仿佛一汪清潭,让他几乎要溺在其中,他听见她的声音透过耳膜直抵他的心中,“帅哥,咱们好好过吧。”明明脸颊发红,却要装作若无其事,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教人怎么会不喜欢呢。可是……
  他别过了头,“很晚了,咱们快去吧,不然你妈妈要担心的。”
  他终于还是不敢面对这样纯真美好的感情,不仅因为他不懂,也因为他暗淡无光的未来。
  这样美好的女孩子,值得更好的吧。在后面有些黯然的庄娇娇不知道,尽管她被拒绝了,却为自己挣来了一个守护者,也不知道,就因为她的这一句话,一个少年将她放进了心里最柔软的位置。
  

第二十四章 护魂仪式
更新时间2011…11…22 23:56:21  字数:3285

 而这边,庄娇娇一觉醒来却发觉自己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好高——
  她抬头仰望头顶,月光十分惨淡,却照亮了周围的环境。
  在月光照到的地方,目光所及尽是厚厚的青苔,而那青苔竟然是血红的!!
  她想起一部恐怖小说里所说的,如果一个地方拖过太多死人,死人流下的血越多形成的血苔越厚——像这种厚度和浓腥是要有多少的鲜血灌溉而成啊……
  想到这里,她不禁感觉后背似乎有丝丝寒气传来。
  她不敢回头,据说人有三大阳火,肩膀两边和头顶各有一个,当猛然回头之时,其中一展阳火会熄灭或者变弱,那时便给了“好朋友”可趁之机。可是,她究竟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
  明明已经回家了啊,难道现在在做梦?那可真是稀奇了,原来梦有这么真实的么?反正她极少做梦,就算有也忘了。
  习惯性地掏口袋,她脸色一变,那条她用头发编成的幸运绳竟然不见了!
  “你在找这个么?”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那样的寒冽,那样的嘶哑,宛如骨头折断发出的尖锐声音。
  她甚至不敢抬头。
  那个声音的主人似乎也没有理她的打算,自顾自地说,“真是痴情啊,竟然用自己的头发编这种东西,要送给谁呢?情人?还是亲人呢?”
  明明是陷阱,看到她的心意在面前晃,她一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抓住了那条幸运绳的一端,而此时她也看清楚了,隐秘在黑暗中的脸。
  非常标准的瓜子美人脸,只是那脸上的两条血痕实在触目惊心,青白的脸上,没有瞳孔的眼睛下面是长长的红线一直延伸直到没入颈内,她才发现女鬼竟然穿着的是古代的服装,这种样式她见过,分明是嫁衣!
  据说古代女子的嫁衣大部分是自己亲手缝制的。再看眼前的嫁衣,从上面栩栩如生展翅欲飞的鸾鸟,到领口袖口的细节,无一不体现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