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采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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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采女色-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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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老老因见窗下案上设着笔砚,又见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刘老老道:“这必定是那位哥儿的书房了。”贾母笑指黛玉道:“这是我这外孙女儿的屋子。”刘老老留神打量了黛玉一番,方笑道:“这那象个小姐的绣房,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 
  刘老老又说:“……如今又见了这小屋子,更比大的越发齐整了。满屋里的东西都只好看,都不知叫什么,我越看越舍不得离了这里。” 
  黛玉爱书,她的屋子就像个书房。她并未曾刻意摒弃什么玩物,该摆什么就摆什么。连刘老老都知道“好看”,比“大屋”(贾母居室)都好看(不要看轻这村妪的话,在书里,在曹雪芹的心目中,她都是很有份量的)。映着潇湘馆翠竹千竿,风吟细细,凤尾森森,黛玉才是真正得天然之趣者。 
  黛玉的花签诗是“莫怨东风当自嗟”,她有很多缺点,她最美的,是她的真,她的情。宝钗的花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她是个近乎完美的女人,惟一的缺点就是“无情”,可哪怕再无情,她也是“动人”的。宝玉因为她的一点无情而舍弃了她全部的动人,舍弃了众人眼中完美的婚姻,用永远的怀念来报答他尘世唯一知己,那为他把衰弱的生命里所有的爱都化作泪水倾洒的女子,那三生石上他亲手浇灌的绛珠仙草。 
  即使在雪芹的时代,黛玉这样高洁的人格也是一种理想。遗憾的是,在今天,仅仅作为理想都渐渐不被认同。如果不能理解宝玉和黛玉高贵的气质,那么的确,黛玉就是个只会哭哭啼啼的娇小姐,宝玉就只是一个娘娘腔的贵公子,红楼梦就只是一部庸俗的言情小说。     
… 
其实黛玉也可以很世故(6) 
…     
  金瓶梅的受众,永远不能达到红楼梦这样广泛。但是这绝不意味着金瓶梅是比红楼梦更高深更伟大的作品,而恰恰证明了红楼梦的成功。它让不同层次的读者都能够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它有着无穷无尽挖掘的可能。你拿它当言情小说来读,它就是最美丽的言情小说;你拿它当政治小说来读,它就是最尖锐的政治小说;你拿它当哲理小说来读,它就是最深邃的哲理小说;你拿它当中国文化的入门书籍来读,它就是最愉快的教材。甚至你拿它当菜谱来读都无妨。少年读红楼是一种滋味,中年读红楼是一种滋味,待到老来读红楼,又是另外一种滋味。 
  迄今为止,中国文学史上,是否还有一部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给最普遍的读者,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以美的启蒙,爱的教育,和诗的幻想呢? 
  我并不排斥暴民和市民文学,它们自然有它们存在的理由。然而一个社会只有暴民和市民文学是可怕的,一个社会丧失了贵族精神是可悲的。我们应该致力守护最后的精神家园,重建一种从容而优雅的诗意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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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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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与《红楼》的时代离我们渐远渐去,我们或许就渐渐淡忘了从前女性身遭的虐待与摧残,这也是我们的幸福的体现。但作为现代人,应该以更宽容的目光来看待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一些现象,不要因为属于“异类”就打入不见天日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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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女性同性爱的悲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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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三娘》 
  《封三娘》似乎缺乏独创性:美丽的少女,势利的父亲,贫穷而有才华的书生,神通广大的狐女;私约,拒婚,死而复生,终成眷属,夫贵妻荣。好似唐传奇《张延赏》“不识韦皋是贵人”的余响,又似《牡丹亭》“杜丽娘慕色还魂”的姊妹篇,还有《无双传》中义士古押衙的影子……但,在这一堆大杂烩之下,隐藏的是一个极少被表现的主题:女性同性爱。 
  人们将异性爱视为“正常”的感情。而有“正常”,就有“反常”。分桃断袖,见诸史籍;野史小说,尤多点染。但彼时男性同性恋往往是居高位者对卑贱者的权力体现,是其性游戏的点缀与补充。史载汉武帝于韩嫣、李延年,小说中如《金瓶梅》中西门庆于画童,或《红楼梦》中薛蟠的“龙阳之兴”,皆是如此。女性同性爱势必是存在的,却湮没无闻,为什么?男权社会里,男性把女性当作玩物,当作依附他们而存在的柔弱生物,他们根本就不承认女性的取向竟有不指向他们而指向自身的。所以他们塑造了烈女供奉在祠堂里,也一刀剁下“淫妇”的头理直气壮丢到公堂上,都绝不会相信“佳人”竟有不肯仰慕“圣人”或“才子”的时候。故而无论正史野史,对此讳之莫深。由此可见,此篇主题有多么尖锐(虽然蒲松龄自己未必意识到这一点)。这是对伦理秩序的强烈冲击。其余“爱情”作品提倡婚姻自主、反抗父母之命的主题,破坏性比之差远了。 
  肯定有人会问:事实如此吗?难道不能将封三娘和范十一娘的感情视为“友情”吗?具体分析一下原文,就不能不得出结论,她们之间的感情,已不是简单的“友情”所能涵盖。小说开篇即告诉你,范十一娘“少艳美,骚雅尤绝”,对众多求婚者不屑一顾。试看她与封三娘交往始末: 
  时间,上元节,孟兰盆会。 
  地点,佛寺(水月寺,“水月”的意象自来就是有特殊含义的)。 
  方式,封三娘“步趋相从,展望颜色,似欲有言”;十一娘也“悦而好之,转用盼注”,之后是攀谈,“大相爱悦”,结盟,互赠信物,别后相思…… 
  这一切正是经典才子佳人小说的规定情境和熟滥套路,甚至作者的用语也那么熟滥:十一娘“日望其来,羸顿无聊”,一见面就“惊喜,顿起”,小别又是“扶床悲挽”,重逢就“各道间阔,绵绵不寐”……偏偏主人公不是才子佳人,而是两个女子。惟其情节用语之俗滥,其反讽效果愈强烈。 
  这种“情”的不同一般,标准不在于是否牵涉到性行为,而在于是否将彼此视为最大的精神寄托。小说反复强调两人相得之欢和分离之苦,可见两人情趣之相投、感情之深厚。相反,无论范十一娘或封三娘对男主人公孟安仁都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封三娘最后黯然离去,她所谓“缘瞻丽容,忽生爱慕,如茧自缠,遂有今日”的“情魔之劫”,其对象不是孟,而是范,很清楚的表明这一点。 
  小说中有两处情节尤可注意,一是封三娘主动为范择婿,作为“狐”,她唯一展示法力就是令范起死回生,将之送到孟身边。爱是带有排他性质的,如何解释她的行为?很简单,同性爱不见容于社会,范的命运只能是出嫁,封三娘神通再大也无法改变这一点。否则就会将之拖入无望、耻辱和痛苦的深渊。既然如此,她就应为她安排好尘世的归宿。女性既然不得不依附于男性,所谓“百年苦乐由他人”,为她择婿,就是对她的爱的最好体现。再次,从心理上讲,此举有代偿作用。一个易被忽视的细节是,择婿正是在一年前她们相会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展开的。这无疑暗示了这一点。 
  一是范十一娘与孟成婚后,竟灌醉了封三娘让孟“潜入污之”。这一举动看来很丑陋,但她是不得已出此下策。这绝不是对丈夫占有欲膨胀的忍让屈从,也不是封建教化带来的“贤良”,恰恰相反,她对孟从来就没有爱情。虽然她曾为他自杀过,那倒是“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作怪(当然也有心理代偿作用,即孟是封为她安排的,她一定要将之作为封的意志来服从)。她是自觉自愿与封共事一夫以达到和她长相厮守的目的。她的丈夫,非但不是她服务的对象,反而成了她达到目的的工具。舍此之外,她还有什么办法在婚后再保持同封的亲密关系呢?她的“不妒”似乎很符合封建道德,其实是对封建道德的极端颠覆。     
… 
一曲女性同性爱的悲歌(2) 
…     
  既然小说是对“才子佳人”模式的反讽,张扬了“佳人”间的“情”,就必然动摇了“才子”的固有形象。在小说中,孟安仁这个“才子”,已经不居于叙述的核心地位,也不是女性关注的焦点。他只是俗而又俗的一个人,虽然蒲松龄给足了他面子(否则辱没十一娘,也不显封三娘的眼力),又是“仪容俊伟”,又是“翰苑才”,但其品质颇可怀疑。封与范旧地重游,与之相遇,他“忽睹两艳,归涉冥想”,封三娘刚一进门,他就“大悦,不暇细审,遽前拥抱”,以至封不得不赶紧声明“妾非毛遂,乃曹丘生”。封三娘成全了他的婚姻,可十一娘出了个馊主意,他竟照做了,小说虽未直书其心理,但正中下怀无疑矣。比起运筹帷幄、成人之美的封三娘,他的形象要猥琐得多。至于范十一娘的父亲,鼠目寸光,虚伪顽固,更不足论。小说中第三个男性,十一娘之兄,只从封三娘的眼中点了一笔,就可看出是个急色鬼。虽然蒲松龄不曾发出“女人是水,男人是泥”这样的惊天之论,但在本篇中将所有男性一笔抹倒,也够叫人惊奇了。 
  这篇小说笔锋之尖锐,今天看来都难以接受,那为什么少有人发现这点?如本文开头所讲,它被巧妙的隐藏在一个又一个我们熟知的“套子”里,以至于我们很容易将封三娘看作范十一娘与孟安仁的爱情守护神;它是歌颂男女婚姻自由,反对门当户对的势利观念的,等等。在当时和今天都能受到欢迎。 
  那么,难道男女之情不是人类自然而美好的感情吗?难道同性爱不是一种性偏差吗?本篇的意义又何在?同性爱确非常态,但在特殊环境下,它不单是能被理解与同情,甚至是可以被赞颂的。中国女性所遭受的压抑摧残,时间之长、程度之烈,世无其伦。女性除了作为母亲获得可怜的一点尊重(还有“夫死从子”一说呢),她的父亲、她的丈夫可以任意处置她的生活乃至生命。她们没有人格:不是玩物,就是偶像;她们的才华使品德受到怀疑,她们的感情使忠贞受到怀疑,她们的欲望就是堕落的标志,甚至她们还被怀疑是否配有思想。男人就喜欢她们弱不禁风,毫无主见——除了可以毫不犹豫的跳井、绝食、上吊来显示“烈”。这束缚不单是形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让她们安忍顺从,甚至自觉把无价值的牺牲当作人格完善的必经之路。小说戏曲里好不容易塑照了几个大胆追求幸福的女性,还是要靠金榜题名、奉旨完婚来遮羞,即,被认可的仍然不是感情而是功利。 
  到底有这样一些女性,她们被锁在“不见可欲”的环境里——杜丽娘在自家花园里游玩一下还要受到斥责呢——聪慧与灵性让她们不能不对自己的处境产生了质疑,青春的律动又让她们萌发了冲动与向往。当她们不能获得正常的情感交流时,同病相怜者之间产生的爱恋,如《红楼梦》中的藕官药官,如本篇的女主人公,不仅使人同情,甚至是一种了不起的反抗与颠覆。她们不再无条件的认同法定的主宰者,摆脱了道德枷锁,满足感情的渴求。她们证实了自我的存在,展示了人性中固有的最真挚美好的一面。你不能说她们是不道德的,真正不道德的是不把女人当人看的社会。蒲松龄作为男权社会的一员,敢于写出她们的呼声,张扬她们的“情”,是多么可贵啊。 
  但是,这样的“情”必不为世所容。范十一娘比较天真,所以显得热烈、冲动、无所顾忌,封三娘却始终处于深刻的内心冲突之中。她与范的交往始终十分谨慎:反复叮咛“妾来当须秘密。造言生事者,飞短流长,所不堪受。”;在范家时“见人来,则隐匿夹幕间”。(这也反证了:如果是一般友情,根本无须这样忧谗畏讥),所有的突发事件都被她当作凶兆或预警。她苦心成全范的婚姻也是她思虑周密的表现。当她终于堕入孟安仁术中,她的预感成为现实,只能痛悔交加,断然离去。神通广大的狐女也逃不过这一劫,这可视为她潜意识中的自我惩罚,也是蒲松龄不能不安排的悲剧收场。世俗的力量太强大了,他本人也不能不对这种离经叛道之行表示否定,虽然有惋惜,有同情。浪漫主义作家也不能不向现实低头。但从小说结构来说,结尾余音袅袅,令人追缅,远胜于一夫二妇大团圆的俗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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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女性同性爱的悲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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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与《红楼》的时代离我们渐远渐去,我们或许就渐渐淡忘了从前女性身遭的虐待与摧残,这也是我们的幸福的体现。但作为现代人,应该以更宽容的目光来看待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一些现象,不要因为属于“异类”就打入不见天日的所在。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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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生而愿有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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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云栖》中三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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