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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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 第6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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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蒜鼻头相反的,有塌鼻头焉。鼻头原来天生的要一枝独秀,向前突出。突出得太过份固然可怕如撞针,而根本不突出,也十分反常,使人闭气。这种鼻头,相书上谓之缩鼻,倒楣之鼻也。柏杨先生有一次在火车上看到一位小姐,其鼻尖与双颊几乎成为水平,好像送子娘娘跟她有仇,在她出生时,把她放在压轧机下压过,以致将鼻头压了进去。这种小姐,好像除非出国嫁华侨,或出国嫁心如火烧的留学生不可,如果待在国内,恐怕只好阴阳怪气一辈子。
   幸好在这方面,是唯一可想办法挽救的一点,那就是有名的「隆鼻术」。供应由需要而生,由那么多包治隆鼻的广告,可知塌鼻的不限於我所见的那一位非出国便嫁不出去的小姐。不过动这种手术实在不好受,钢刀从牙床往上硬切,像掀锅盖一样,掀起上唇上颊,然后用塑胶把鼻子填高。好在女人为了美,啥心狠手辣的事都做得出,开刀不过小焉者耳。问题是,填隆的鼻子总免不了出毛病,不是有一天那块塑胶和肌肉接触处忽然发了炎,就是有一天起了鬼才知道什么化学作用,弄得脓血直流,痛疼难忍,恨不得跳井。或者有一天那块塑胶忽然脱了槽,使得鼻子模样大变,连门都不敢出。我有一位如花似玉的侄孙女,一天用被子蒙着头去求医,初以为她害天花,谁晓得她竟是害的鼻子塌也。
   真正的漂亮鼻子是直三角形,杜甫先生诗曰:「高帝子孙尽隆准」以隆准为美,自古皆然,可上溯汉唐,否则杜甫先生的诗岂不成了「高帝子孙尽塌鼻」乎?这是古文学唯一对鼻头讚扬之词,其他作品中,还似乎没有。鼻子不但要「隆」,而鼻子上的皮肤也应该要细,尤以鼻头两侧的皮肤,每每毛孔特粗,星星斑斑,难以入目。从前皇帝老爷选妃选嫔选宫女,第一关要检查的便是先瞧瞧鼻头两侧的皮肤粗细如何。太太小姐对镜时如果多注意及此,给人的美感,才能完整无缺。
   鼻子的功用当然是呼吸,但对於女人却另有一件,那就是必要时掩之以示不屑。从前楚怀王宠一美女,大老婆郑袖女士吃醋,心生一计,告美女曰:「大王爱你当然爱你,美中不足的是,他嫌你有点口臭。」美女大忧,郑女士乃教之曰:「你再见他时,不妨用手帕掩住嘴。」美女一想对呀,再三拜谢。可是楚怀王却觉得不对劲,向郑袖女士打听缘故,郑袖女士乃小报告曰:「她嫌你老人家有口臭,在那里掩鼻哩。」楚怀王七窍生烟,砍掉美人的玉头。
   呜呼,掩鼻所给人的侮辱大矣哉,我有一友,其女友见他即行掩鼻,我就警告他赶快撤退,他嫌我书生之见,结果垮了下来,人财两空。盖女人一经掩鼻,便表示从心窝对你厌恶,你口臭不口臭没有关系,反正她是嫌你口臭啦,学理上有此定律,不服气不行也。
   女人们对自己的玉体,虐待备至,好像一个野蛮民族对其血海深仇的敌人一样,为了达到美的目的,用尽所可以想得到的酷刑,整之搞之,死而后已。其中以双脚所受,最为可观,中国人在这方面所表现的传统文化,也最为彻底,真正做到「削足适履」的标准,为了娇小,不在工具──鞋上动脑筋,却硬把脚弄了个稀烂,使人吃惊。洋大人之国则比较高级,发明了高跟鞋,虽有长鸡眼之危,幸而此危并不普遍。而且即令人人长鸡眼,鸡眼的痛苦和缠脚的痛苦比较,犹如针尖戳一下和在屁股上责打一百大板的比较一样,差得太大。
   除了双脚,女人身上第二个受苦之处,似不是胸,亦不是腰,而是耳朵焉,胸腰二者,普通人或以义乳隆之,或以布帛束之,均可避免刀光血影。唯有耳朵,可以说是女人身上最不受注意之处,却不得不为美而流血,诚可哀也。盖耳朵之为物,实在没啥了不起,上帝造人,包括盲肠在内,什么东西都不可或缺,柏杨先生已言之甚详。唯有耳朵,在女人身上似乎有亦可,没有亦可。有一位漂亮小姐,秀发沿双鬓披肩而下,随娇步而颤动,顺清风而兴波,使人看了忍不住还想再看。一次她兴奋过度,仰面大笑,我才赫然发现她的一只耳朵没有了焉,原来幼时被树枝所伤,化脓溃烂,不可遏止,谨遵医嘱,索性干掉,垂二十年矣,那一天她如果不大笑,仍无人知之也。
   假使上帝教女人必须指定割让其五官四肢中的一个,我想她宁可牺牲耳朵,其不重要的情形,实在令人酸鼻。你阁下见有几本书和几篇文章上,形容耳朵的乎?古之美人,曰脸如何,曰眉如何;今之美人,曰三围如何,曰眼睛如何,从没有一个傢伙提到耳朵如何的,鼻子还偶尔有人咏之,只耳朵如老处女,冷冷清清,无人理睬。
   女人并不因为它不重要而放过它,从前流行穿耳洞,在厚厚的全是脂肪的耳垂上,用针硬通一洞,以挂耳环。通一个洞的手术,不是人人可以行之的,多半出於年纪稍大,而又下得狠心的妇人之手。清末穿耳之风最盛,彼时我见到的多矣,先把小女孩像牵猪一样牵过来,用糖一块哄她不哭,然后向她晓以大义──穿了便漂亮啦,长大了易寻婆家啦,犹如现代学堂里的精神训话,把小女孩训得晕头晕脑,狠女人就用两粒黄豆或绿豆,一边一粒,用手捻之,为了防小女孩再闹,一面捻一面训,捻到皮很薄很薄时,用带线的针猛的一戳,小女孩哎哟一声,已通了过去矣。然后将线结成一个圆环,涂上麻油,典礼乃告完成。等过了一月半月,取下棉线,俨然一个洞,就可随意往上乱挂。
   穿耳之术,写起来虽不过三言五语,但真正干起来,却大有危机埋伏其中。盖穿得好啦固好,穿得不好,细菌随着针线或随着麻油浸入伤口,不出三天,有脓出焉,有血出焉;耳垂肿大如杯,一声咳嗽都会震得疼痛难忍,如果不小心碰了一下,包管粉泪如雨。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既然有如此后患,洋大人的那一套一进口遂被全部征服。洋大人者,肯用脑筋之人也,他们闲来无事,不知打打麻将,造造谣言,而硬是乱发明东西,大焉者发明氢弹、汽车、电灯泡;小焉者发明义乳、高跟鞋、和不穿孔仍可照戴不误的耳环,此皆中国圣人所努力斥之为「以悦妇人」的「奇技淫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圣人的特徵,中国圣人所有的教训都是教人安於现状,甘於贫苦的,任何认真的思考,都属大逆不道。
   无论如何,作一个中国女人,对洋大人应该由衷感谢,要不是洋文化所向无敌的打进来,她们今天还得用小脚在街上拧来拧去哩。至於穿耳之苦,更不能免,而洋大人发明的不穿耳而仍可戴之耳环,真是了不起的贡献,只要轻轻按弹簧便可,奇妙之极。不过,说到这里,柏杨先生又要叹气,环顾宇寰,发现最近女人们的耳朵,好像有点努力复古,似乎又流行起穿耳孔来矣。有一天我走到摊子上研究一下,不穿孔的耳环佔三分之二,穿孔的耳环竟佔三分之一,不禁大骇。卖耳环女人告曰:「现在小姐们又走回头路啦,以耳朵上穿洞为荣啦。」怪不得邻居那些正在读大学堂的女生,前天咭咭呱呱前来向我借敖尔买训药膏,原来现在穿耳孔用的棉线上不再抹麻油,而改抹洋大人的药膏啦。
   穿孔是一种武功,穿孔的太太小姐无不骄傲其耳孔,每每向其他女人诉苦曰:「穿的时候好痛,早知道宁可不穿。」盖她希望天下女人只她一人有耳孔也。除穿耳孔之外,还有耳环的花样,柏杨先生有两点发现,一是:女人的衣服没有两人是一样的;另一是,女人的耳环也没有两人是一样的。衣服各人做各人,有的把釦子开到前面,有的把釦子开到背后(当初发明把釦子开到背后的那个傢伙非进天堂不可),有的多上一摺,有的少上一条,不相同还可以解释。而耳环则属大量制造,何以便不同欤?有圆的耳环焉,有方的耳环焉,有白的耳环焉,有红的耳环焉,有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耳环焉,有大得几乎可以碰到肩膀的耳环焉,有小得像米粒刚刚把耳孔堵住的耳环焉,有叮叮噹噹作响的耳环焉,有淡泊明志闷不吭声的耳环焉,有一见便心跳的耳环焉,有一见便噁心的耳环焉。种类繁多,不及备载。
   耳朵的灾难
   西洋人曰:发明火的人,是大智慧的人。其实,发明往女人耳朵上挂东西的人,更是大智慧的人。那位先生真了不起,试想人身上还有别处能挂得住东西耶?只有耳朵,似乎专门为挂东西而生。女人之妙,於此又得一证明,对自己身上一草一木,一丘一壑,都加利用,能隆者隆之,能束者束之,能描者描之,能挂者挂之,真是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
   耳环何时才有,历史家没有考证,未便瞎说,但总跟古代抢婚之风有关。呜呼,古时的男人真有福气,看上一位漂亮小姐,用不着介绍,用不着恋爱,也用不着请她看电影跳舞,更用不着辛辛苦苦写情书,亦用不着天天担心她去美国。只要拿刀拿枪,呼啸而去,捉将过来,像我们现在穿鼻拴牛一样,用铁环穿耳锁之,她便一百个不愿意,都逃不出手心。惜哉,到了后来,男人地位渐渐没落,女人不但没有被抢被拴的危险,反而把男人踩到脚下。但为了表示她的娇弱温柔,仍照旧弄个玩艺戴之,使男人悠然怀古,以便死心蹋地的被踩。
   女人在其俊俏的脸蛋两旁,戴上耳环,戴得得法,能使男人忽冬一声,昏倒在地。《长恨歌》上曰:「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步摇者,耳环也,等於现在的「车站」,将动词当名词用。杨玉环女士真有一手,沐浴既罢,赤条条的立刻就上了牙床,一丝不挂,玉体横陈,只戴着勾魂魄的一副耳环。此情此景,使李老儿的头轰然而鸣,连早朝都懒得主持啦,你说耳环的力量大不大也。
   戴耳环乃是一门极大学问,杨玉环女士在这方面,恐怕一定受过特殊训练,否则不致把李老儿搞得国破家亡。不过,耳环永远只是一个配角,脸蛋才是主角。圆圆的脸蛋,如杨女士那么丰满,(「丰满」,意即肥胖,可是你如果对小姐太太曰:「你肥啦」「你胖啦」,后果堪虞。如你曰:「你丰满啦。」她准又笑又乐。)圆圆的脸,宜戴长型耳环──不长,它能「摇」乎,它能把唐朝江山摇垮乎?长长的脸,如赵飞燕女士,宜短型耳环,否则圆脸短耳环,岂不衬得横过来,长脸长耳环,也岂不衬得越发其长乎?不过天下事也很难说,尤以女人的化妆为然,也有圆脸短耳环,长脸长耳环,看起来十分美者,盖耳环是配角,单独好不起来,亦单独坏不起来也。
   听说洋大人之国最近又有新发明出笼,耳环中装着豆粒大电池,可发十分之一度粉红色温柔的光焉,在黑暗中能隐约看出太太小姐的粉颊。将来舞会也好,情人约会也好,不需要灯火,亦不必暗中摸索,就可把她阁下半推半就的模样摄人眼帘。增加情调,莫此为甚,特隆重推荐於此,以便后生小子,有志淑女,急起直追,盍兴乎来。
   昨天下午,接到台北余淑英女士一信,对穿耳之学,有所阐明,身受身感,比作为一个男人的柏杨先生,刻骨镂心得多矣。介绍於后,以供国人垂鑑。
   余女士曰:「在我记忆中,大约五六岁的时候,母亲请外祖母来替我们姐妹穿耳。在大人软欺硬吓之下,先把耳朵搓得热热的,然后用冰冷而尖锐的针猛的刺进,像刺到心上一样,痛得大声哭叫,想逃又被大人紧紧的连手带头抱住,简直无法挣扎。停会第二针又穿进另一只耳朵,比上次更痛,哭没有用,逃又逃不走。我的妹妹倒是逃了,还是被抓回来强制执行。然后一根线穿到耳孔,慢慢的伤口收缩,变成一个小洞,再戴上一副小金耳环,俗不可耐。」
   穿耳经过,大致如此,问题是五六岁的小女孩有些还在吃奶哩,根本不知美为何物,所以乱叫乱闹。如果是十七八岁大姑娘,便是痛死都会认账。然穿孔之后,一定要戴金耳环,盖据有学问之人言,戴其他金属的耳环,如铁环铜环,往往使伤口三五个月都不痊癒,或者是虽痊癒矣,却把耳环也长到上面,使人哭笑交加。余女士的令嫒现在不是也穿了耳孔乎,务请严重参考。
   余女士又曰:「在学校里受尽同学的讥嘲:『乡下人上课戴耳环!』后来上中学,因学校规定不准戴,因之一直到现在,我始终不戴耳环,但是此疤在耳朵上不能消失,像在我心上不能消失一样。」
   「时尚」的力量,真是大矣巨矣,而且也有点莫名其妙,我想余女士年纪不大,而又偏偏的碰上那个不准戴耳环的「美的反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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