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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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 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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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呼,这种地头蛇嘴脸,便是造成惨剧的主要动力,哪一个挨刀挨枪挨手榴弹的大人先生,事前相信他会惨叫而死的?都是怀着「他敢,哼」的心理,结果才满身鲜血的抬到殡仪馆。一个人竟凭空有这种「必胜信念」,认为绝对可以战胜那些见了他都发抖的小人物,毫无怜悯同情之心,毫无戒慎恐惧之意,不把人当人,乃是天夺其魄。
   从前有人向老僧请益曰:「师傅,进一步则死,退一步则亡,我应如何?」老僧答曰:「那么,你往旁边让一步如何?」咦,君尚记得台北永和镇那个教习杀校长的凶案乎?我们对那凶案无所评论,对被害人和凶手的人格,也都十分崇敬。但如果研究社会问题,便不得不借这个例子。那位校长先生,真是了不起人物,他曾说过,法院有朋友,警察局有朋友,报馆有朋友,警备总部也有朋友,反正是对方所有可以伸冤的地方,他统统有朋友,然后拍胸笑曰:「你奈我何?随你的便!」如果你阁下不幸也弄到这种悽惨地步,你像猪一样活下去乎?抑奋博浪之一椎,跟他拚命乎?地头蛇既把人前走之路堵住,又把人后退之路堵住,最后更堵住旁让之路,便是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独夫矣。
   一个人的悲剧,与人格无关,有些被人像剁烂泥一样的剁死,其人格固完整也。但一个人的悲剧,往往与性格密不可分,无论被害人或凶手,都是如此。张飞先生应该是一个典型,读者因受《三国演义》的影响(小说的力量大矣哉),对张飞先生颇有好感,不过,幸好我们没有和他同生在一个时代,否则恐怕有罪受的。陈寿先生对他的评语为「暴而无恩」,一个人「暴」,已够人发指,再对人无恩,那成了啥东西?岂不是一个凶恶愚昧的土匪头?其最后终於被刺,够人警惕。
   所有的凶杀案,恐怕都跟被害人「暴而无恩」有关,尤其主要的是:「暴」尚可谅,「无恩」则不可忍。范睢先生当了秦国宰相,终於饶了他的老仇人贾须先生不死,乃在那一袍之赠耳。如果贾须先生在长安市上看见范睢先生衣不蔽体,自觉伟大起来,训上几句,或索性鼻中嗤之,扬长而去,或到处说范睢先生思想品格有问题,决不可用,恐怕他的老命早完了蛋。
   分析的结果,似乎逃不出下列范围:部下杀长官(或老长官),仆人杀主人,地位低的杀地位高的,没钱的杀有钱的,没办法的杀有办法的,一言以蔽之曰:「光脚的杀有鞋穿的。」有鞋穿并不就是罪恶,但有鞋穿的人如果去故意猛踩那些光脚的朋友,仅在道德上讲,做人便不够厚道。报纸上一遇到某人被杀,千篇一律的都说他很好──他生前这也好焉,那也好焉,好的程度,连孔丘先生在文庙里都坐不住。实际上果如此乎?我们的社会风气是只论市场价格,而不论是非的,一个人出了纰漏,同样千篇一律的说他王八蛋。前年某站的副站长诱奸了一个村女,铁路局某官崽立刻说他有神经病──这一类的事多矣,只可自娱,不足服人也。
   问题是,被害人却往往罪恶滔天,记者先生们去现场採访时,听到的并不是叹惜之词,甚至邻居亲友们还有些人在那里「大快人心」哩,把记者老爷窘得无法下笔。他总不能据实的把被害人说得一钱不值,那岂不是鼓励动刀动枪动手榴弹乎?
   有学问的人总是责备光脚的人为啥不法律解决?柏杨先生也是主张法律解决的。可是,我们的法律能替光脚的伸冤乎?有鞋穿的人一鞋遮天,到处都有「朋友」,把穷苦之人逼得只有同上西天的一条路可走,被害人和整个社会,恐怕都不能辞其责。
   官性兴旺
   很多凶杀案,往往有其「不可忍」,和连旁让一步都被堵住的隐情。不过凶杀案发生之后,凶手或就逮,或自杀,舆论一致指摘,就把被害人说得可进圣人庙吃冷猪肉,把凶手说得天生坏胚。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遂被表面上的泛道德观念所埋葬。真相既不能明,徒勃然大怒曰:「此风不可长。」徒对凶手百般唾骂,判以严刑。那能止住「再来一个」乎哉?如果仅靠这一套便可以止住凶杀,世界上的社会学家都要跳井矣。
   柏杨先生并不反对治乱世用重典,当然更不主张把凶手一律释放,然后再发给他一纸「杀得好」的奖状。他触犯了法律,自应接受适当制裁,或杀之,或囚之,悉凭处理,我们一概不问。我们问的是,如何希望不再有凶杀,则有赖於有鞋穿的人不再把人逼得走投无路,光脚的人不再想不开也。
   有一种现象是有目共睹的,那就是与日俱增的暴戾之气。有鞋穿的人暴戾,光脚的人也暴戾。有鞋穿的人的办法是压之饿之,逐之辱之;光脚的人的办法则是跟他同归於尽。双方各走极端,世人便有精彩的新闻好看。这种暴戾之气似乎一天比一天厉害,因为台湾地方太小,机会太少,使得有鞋穿的人肚子里,不但装不下船,甚至连针都装不下。同样的环境,也使光脚的人发现,离此一步,即无死所,等是死耳,我死你不能独活,给你来一个刀枪手榴弹可也。
   《水浒传》一书,是被迫害者发出的怒吼,厚厚的一大部,四个字可以说明其主旨,曰「逼上梁山」。世界上哪一个人天生的肯为匪为盗,又哪一个人天生的就喜欢杀人放火耶?一种力量相迫,真是「进一步则死,退一步则亡,旁让一步也活不成」,不动刀动枪动手榴弹,就铁定的被杀、被囚、被诬、被辱,稍微有点人性,都不能忍受。君不见林沖先生乎?君不见杨志先生乎?君不见卢俊义先生乎?君不见打渔杀家里的萧恩先生乎?他们想不。鋋而走险,不可得也。谈到这里,柏杨先生想起一事,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文艺评论集,中有包遵彭先生的大作,把《水浒传》上那群被逼上梁山的可怜人物,说成一群犯上作乱的匪徒,一一加以痛斥。咦,这就是中国社会的传统气质──人性泯灭而官性兴旺。为了做官,啥事都干得出。不去探讨铸成那个社会问题的原因,而只一味的作忠贞君子之状,典型的官崽嘴脸,无怪他阁下一连串飞黄腾达。
   我们之所以谈到《水浒传》,是深信凶杀案中的凶手,至少有一部份确实是处於绝境,如果换了某些圣崽官崽,不要说迫害他,就是不给他官做,都会翻脸。这些处於绝境的穷朋友,血泪齐飞,悲恨同发。悲夫,对於他们,我们还有脸谈啥?
   问题在於,发生在最近的这些凶杀案,《水浒传》上所述的情形少,而大多数凶手,都是有路可走,而误解为无路可走的。固然也有好事之徒,若某校长,若某主任,手执鞭棒,锲而不舍,逼人反噬。但大多数人,都忙着工作──或努力做官焉,或努力拍马焉,或努力吃喝嫖赌焉,或努力请别人写稿自己署名发表以冒充学者焉,打出一记,踢出一脚,也就算啦,固没有时间紧啣不放者也。柏杨先生有一世侄,大学堂毕业生也;年约四十,吴国桢先生当台湾省政府主席时,他在省政府人事处供职,吴公飞到美国去后,他便垮了台,非因吴国桢先生而垮了台,而是因一种他到今天仍含糢其辞的原因垮了台,迄今八九年矣,手执大学堂同学录,像流行歌曲所唱的:「从南骗到北,从北骗到南」,柏杨先生乃其老户头焉。每月至少两次,光临舍下,索钱索衣,眼珠频转,故神其秘。有一段时间,他每来必告我曰:「你不知道他们那一帮人多么坏,仍不肯放松我。我到什么地方去,总有人跟着。我到馆子里,刚刚坐下,旁边桌子上准有一个人也坐下。我上公共汽车,刚踏上车厢,也准有一个人斜刺里抢着也跳上来。我刚进你的家门,就有一个人盯梢。」
   每次他这样一讲,柏杨夫人就吓得花容失色,好像大祸即将临头。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当面吼之曰:「贤侄,你这次要多少?十元?二十元?五十元?我只给你五块钱,请滚到市场买面镜子,好好的照一下你的尊容,就凭你这模样,也配有人跟踪?你太往自己脸上贴金啦。」他分辩曰:「老头,你不知道!」我曰:「我知道得很,你在用这种自撰的情况争取同情,还是刚才那一句话,快买镜子。」那一次他狼狈而去,以后虽然仍每月必至,每至必「暂借」若干,但不再谈有谁迫害他矣。
   该世侄是聪明之人,採取此策,我不怪他,盖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明知没人迫害他,但没人迫害为啥没饭吃乎?乃不得不制造出假想敌以提高身价。一是可能他真的受过委屈,而将假想敌加以固定,於是任何一个稍不如意,都以为是那假想敌在捣鬼。这是一种生物的原始嫁罪本能,君不见小孩子跌倒乎?明明是自己不小心,却要打地。
   有些凶杀案里的凶手,仔细分析起来,实在没有动刀动枪动手榴弹的必要,而竟自以为他是《水浒传》里的人物,悲剧便由此而生。柏杨先生有一友焉,执教某学堂,和同寝室的某教习势如水火,他发誓非揍之不可,我怎么劝他都不听。他曰:「我宁愿坐牢。」我曰:「宁愿如何者,自信它不至於如何也,阁下宜手下留情。」他不服气,结果把那教习头上打了一个洞,法官要收押他,他才发慌,到处借钱赔偿医药费,看他那可怜之状,真不知当初何苦来也。
   前已言之,个性是造成悲剧的原因之一,被人杀如此,杀人亦如此。有些凶手往往自己不成才,像拴到木桩上恶凶不驯而又甚为聪明的番狗一样,在牠眼中观察,这也不对,那也不妥,见人就咬,见影就叫,搞来搞去,转来转去,绳子都缠到木桩上,天地也随之越来越小,终有一天自己把自己勒得出不来气。但牠却硬是怪那些过路之人,和日月所照射的影子。如果恰巧有一只猫在屋背上晒太阳,也要将之恨入骨髓。曰:「老子在此受苦,你在那里舒服,不下来把我的绳子咬断,我不宰你宰谁?」
   呜呼,这一类人可以说很多,皆凶手的预备军。改变之法,在於多读书,在於社会给他可以维持其自尊的希望。然而,问题是,变化气质,谈何容易,大智慧的人才有能力见善而迁。个性既成,原子弹都无办法,故凶杀案才层出不穷也。
   布衣之怒
   谈凶杀案已数日,余意未尽,再说两点,作为补充。
   其一,光脚的人既无顾忌,则有鞋穿的人真难再穿下去矣。昨天有一朋友,也是大小之官,告曰:「照你的意思,要从根本着手,从气质上解决,即令行得通,不知哪年哪月才收到效果,我们现在将如何哉?」盖在上月之末,因分配房子问题,一个科员老爷曾指其鼻骂曰:「干你老母,你只给我八个榻榻米,我教你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余悸仍未消也。柏杨先生曰:「你回报他一耳光没有?」曰:「我怎敢惹他?」我曰:「蠢哉,阁下,揍之准没有错!」一则是该科员有妻有子,有职业有房子,也是有鞋穿的人,只为了宿舍太小,便口出狂言,是藉潮流而拣便宜也。二则分配宿舍,乃同阶层的同事抽弧ǎ戏ǘ剑院郑潞笠幌耄约憾蓟岱⑾肿约赫静蛔 
   合法而公平,是有鞋穿的人治事唯一秘方,如再能在态度上保持和善,则根本不会有什么凶杀案。《韩非子》上有这么一则故事曰:某城大乱,大官狼狈出奔,可是跑到城门,已下锁矣,再一看那守城门的傢伙,不由魂飞天外,原来该傢伙当初犯法,由该大官审理,判处刖刑,把双脚生生鶡掉,这一下子冤家洌送防病O氩坏侥鞘孛诺娜司共患蔷啥瘢嗣欧潘惶跎贰4蠊俨锒试唬骸改阕阶∥也坏梢员ㄋ匠穑铱筛还螅恫蝗绱耍俊勾鹪唬骸肝宜涫茈拘蹋俏易约悍阜ǎ植坏蒙笈腥嗽保蹦闩形译拘痰氖焙颍以谔孟录闵胍鞑挥铮嬗型纯噔阋盐揖×俗畲罅α俊!
   我想这故事应大量印刷,置於每个有鞋穿的人的案头,不但有助於他的做人,且可预防其被人在身上乱通刀子。盖只要合法,他便口服:只要公平,他便心服;如果再能把人当人,同情之,怜悯之,开导之,原谅之,在可能范围内诚恳的帮助济助之,即令事与愿违,对他无补,人心是肉做的,我不相信上帝会特别加料,造一个专门忘恩负义的人,故意摆在你的面前。即令他蠢蠢然不会感激,亦不易生仇生恨也。
   其二,还有一种现象,有其普遍性焉。那就是有鞋穿的人,再也唬不住人啦。文化水准日益提高,使人对事物都看得比从前更为透彻,观察的也比从前更为清楚。从前那种对长官、对老师、对长辈的尊敬,多少含着一点江湖义气,所谓父要子死,子不敢不死;君要臣亡,臣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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