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失足的女人”。在前一种情况下,诱奸者可以通过以与
那女孩结婚的方式使她重获清白;但在后一种情况,尽管通奸
妇人离婚以后,那个通奸的男人也无法让她重获清白之身。在
得到这一清晰的见解以后,我们看到女性名誉原则的基石就是
一种有益和必需的、但却是经过精打细算、建筑于实际利益之
上的集体精神。这样,我们就能知道这种女性名誉对于女性的
存在所具有的巨大重要性。因此,这种名誉具有一种巨大的相
对价值,但这价值却不是绝对的;它不是那种超越了生命和生
命之目的,因而也只能以生命为代价去取得的那种价值。因此,
我们无法为卢克'68'利斯和维吉尼斯的那些夸张、流于悲闹剧
的所为喝彩。所以,爱弥尼亚·加洛蒂的结局有某些令人反感
的成分,以致我们离开剧场的时候,心情都相当糟糕。在另一
方面,撇下女性名誉不提,我们却忍不住要同情《艾格蒙特》
中的克拉森。把女性名誉的原则推至极端就会像很多事情那
样,为了手段而忘记了目的。因此把女性名誉如此夸大也就是
赋予了这种名誉一种绝对的价值,但女性名誉比起所有其他名
誉都更具备一种相对的价值。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女性名誉
的价值只是一种习俗的常规意义上的价值。关于这一点,从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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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所展现的表象 69
马修斯的 《论情妇》一书中可以看到:在过去几乎所有的国家
和时期,直至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纳妾在法律上是被允许
和承认的。根据这一法律,小妾可以维持她的名誉;古巴比伦
的米利泰庙就更不用说了。当然,也有一些国家的情形,使婚
姻的外在形式成为不可能,特别是在一些天主教的国家。在那
里,是没有离婚的。在我看来,对于统治者来说,如果他们拥
有情妇,而不是与她们缔结不相匹配的婚姻,那这样的做法会
更加合乎道德。因为出自这不匹配的婚姻的子女,在合法的继
承者死了以后,就会提出继承的要求。因此,这种婚姻引起内
战的可能性总会存在,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并且,这样的一
种不般配的婚姻,也就是说,把所有外在情况置之度外而缔结
的婚姻,从根本上就是对女人和教士作出的妥协——而对这两
类人我们都要小心尽可能地不要作出让步。我们还要进一步考
虑到:国家里面每个男人都可以娶到自己心仪的女人,只有一
个男人被剥夺了这一自然的权利。这个可怜的男人就是一国之
君。他求婚的手属于他的国家,这只手只能为着国家的理由交
付出去。并且,他是一个凡人,他也渴望能够随心所欲一'69'
回。因此,阻止或责备君王试图拥有一个情妇,是既不公正,
也不感恩的行为,同时,也是狭隘的。当然,这个情妇可不能
给国家统治施加任何影响。至于遵守女性名誉方面,从这个情
妇的角度来看,她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普遍规则之外的人。这
是因为她把自己给予了一个爱她、而她又爱的男人,但这个男
人却永远不可能对她明媒正娶。一般来说,女性名誉所带来的
众多血腥的牺牲——婴儿惨遭杀戮、母亲自杀——都显示出女
性名誉原则并不纯粹出自天然。当然,一个女孩子违反法律把
自己交给了男人,这样做是对她所属的整个女性性别的人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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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人生的智慧
的失信行为,虽然这种信约是一种心照不宣、没有经过郑重宣
誓所定下的。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女孩子的利益会受到自己行
为的最直接的损害,因此原因,在这件事情上,她的愚蠢更甚
于她的卑劣。
男性名誉是由女性名誉引出的。这对立的另一方的团队精
神,要求每一个缔结婚姻、亦即签订了对对立一方有利的投降
盟约的男性,密切留意这一协定是否得以执行,以防止由于执
行盟约的马虎、松懈使此协定失去其坚固性。而男人既然为这
桩交易付出了一切,人们会确保他达到他进行这桩交易的目
的,亦即他能独自占有这个女人。因此,男性名誉要求男性必
须对其妻子破坏婚姻的行为感到愤慨,并至少要通过与她分离
来惩罚她。如果他睁着眼睛容忍妻子的所为,他就将被整个男
性社会打上耻辱的印记。不过,这种耻辱并不如蒙受失去女性
名誉的耻辱那么严重。相反,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瑕疵,因为对
于男性而言,他有众多其他主要的社会关系,与女性的关系的
重要性只是次一级的。新时代两个伟大戏剧诗人分别两次把男
性名誉作为其作品的主题:莎士比亚在《奥赛'70'罗》和《冬
天的故事》及卡尔德隆'9'在《医生的荣誉》和《秘密的侮辱、
秘密的报复》。除此之外,男性名誉要求只是对女人,而不是
对这个女人的奸夫作出惩罚,对后者的惩罚则超出了需要。这
一点证实了男性名誉源自于男性的团队精神。
至此为止,我所考察了的种种不同形式和原理根据的名誉
普遍存在于各个民族和各个时代,虽然女性名誉的原则根据经
证实有过区域性的、短时间的些微改变。相比之下,一种荣誉
却是完全有别于上述各处普遍存在的种种荣誉。关于这种荣
誉,希腊人、罗马人都没有丝毫的概念。直至今天,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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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所展现的表象 71
印度人和穆斯林教徒对它也都同样知之甚少。这种荣誉最初产
生于中世纪,并只在基督教的欧洲扎根落户。它现在只在一小
部分人,即社会上等阶层的人和攀附他们的人当中发挥作用,
这种荣誉就是骑士荣誉。因为它的原则与我们到此为止所讨论
过的荣誉的原则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因为后者培养出
有荣誉感的人,而前者却要人们守住荣誉的空名——所以,我
特地把骑士荣誉的原则一一列举出来,这些原则是骑士荣誉不
成文的惯例,也是反映这种荣誉的镜子。
1.骑士荣誉并不是他人对我们的价值的看法,这种荣誉
纯粹取决于他人是否表示出他们的看法。至于他人所表示出来
的看法是否出自真心则无关紧要,更不用说这种看法是否确有
根据了。因此,尽管他人对我们的生活方式会有不好的看法,
他们也尽可以蔑视我们,但只要他们不敢把自己的看法说出
来,那么,我们的荣誉也就毫发无损。反过来,尽管我们以自
己的品质和行为强取得到他人对我们的高度尊重 (因为这并不
取决于他人的主观随意),但假如任何一个人——不管这个人
是多么的卑劣和愚蠢——把他对我们的蔑视表示出'71'来,我
们的荣誉就受到了破坏;如果不做出补救,那我们就会永远地
失去这种荣誉了。这种荣誉完全不是取决于他人对我们的看
法,而只是取决于他人是否说出他们的看法。证明我这一说法
的充足根据,就是他人可以收回自己说出的诽谤和侮辱的话
语;在必要的情况下,他们对自己的话语作出道歉,这样,一
切事情就好像根本不曾发生过似的。至于他人是否就此改变了
那构成了对别人的侮辱的看法,或者为什么改变了看法——这
些对整件事情一点都不重要。只要宣布当初的表示无效,那么,
一切都会完好如初。因此,当之无愧地获得别人的尊敬不是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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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人生的智慧
士荣誉的目的,它采用威吓手段来强求得到它。
2 .骑士荣誉并不取决于一个人做了些什么,而是取决于
别人对他做了些什么。此前我所讨论的种种荣誉,根据其原理,
取决于我们说了些什么和做了些什么,但骑士荣誉却与此相
反:它取决于随便任何他人的言论和行为。骑士荣誉掌握在他
人之手,或者更应该说,掌握在他人之口。荣誉随时——只要
随便任何一个人愿意抓住随时的机会——都会一去不复返,除
非受到攻击的人通过我马上就要讲到的方式程序重新把这荣
誉夺回来。但这样做却是冒着失去自己的生命、健康、自由、
财产和内心安宁的风险。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一个人的
所作所为公正、无私和高贵,他的心至为纯净,头脑也卓越不
凡,但只要随便任何一个人愿意去侮辱他,他就随时有可能失
去他的荣誉。这个中伤者可能只是一个毫无价值的恶棍,—个
愚蠢到极点的饶舌者,一个百无聊赖的浪荡子,一个赌徒——
一句话,一个不值得我们去理会和计较的人。但他在中伤别人
的时候,却未必违反了骑士荣誉的法则。在大多数情况'72'下,
正是这—类人喜欢干侮辱别人的事情。正如塞尼加所说的,“一
个人越可鄙、越可笑,他就越喜欢摇舌中伤。”此话极正确。
这种人最容易被我们上文所描绘的那种人所激怒,因为相反对
立的两类人都憎恨各自对方;另外,看到别人有着明显的优势
只会引起毫无价值的人的无声怨恨。因此,歌德说:
你为什么要抱怨你的敌人?
这些人能够成为你的朋友吗?
你的本性,
就是对他们的一个永恒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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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所展现的表象 73
卑鄙拙劣的人应该感激这种骑士原则才对!因为他把他们
和优秀的一类人拉至同一水平上。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将
在任何方面都无法企及那些优秀的人。一旦有人诋毁这些优越
的人,亦即把卑劣的品质强加在他们身上,那么,这个人的诋
毁在当下就是一个客观真实的、有根据的评判,一个具有确定
效力的法令。事实上,它以后永远都会是真实的和有效的,除
非人们旋即用鲜血把这种诋毁和侮辱抹掉。这也就是说,如果
被侮辱者容忍这一侮辱扣在自己的头上,那么,被侮辱者 (在
众人的眼里是个“荣誉之士”)就是侮辱者 (这或许是一个最
低劣的人)所说成的那个样子了。这样,他就会遭到 “荣誉之
士”的彻底鄙视。人们躲避他如同瘟疫一样。例如:人们会公
开拒绝参加他到场的一切社交场合,等等。我相信我能够确切
把这种观念的源头清理出来。从中世纪开始一直到 15 世纪(根
据 C.G.冯·韦斯特的《德国刑法、德国历史文集》),在进
行刑事诉讼的程序时,并不是由原告去证明被告的罪责,'73'
而是由被告去证明自己的清白。履行的程序就是在他人担保的
情况下作出一番宣誓。为此目的他需要担保的人。这些人必须
发誓确信被告人不会作出伪证。如果被告人没有这些人帮忙,
或者原告人不承认这些担保的人,那么,事情就交由上帝作出
判决。在一般情况下这都是以决斗的方式进行。因为现在被告
人是“带着耻辱的人”,他必须为自己洗清耻辱。从这里,我
们可以看出这蒙耻的概念、决斗的整个程序的源头。甚至时至
今日,这样的事情 (除了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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