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民族政策毕竟不总是一贯的,不像我们在只考虑最后结果时那样认为它是不变的。犹太人一贯忽视他们从事正常的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的机会,的确令人惊讶。然而没有政府的兴趣和实践,犹太人几乎不可能保持他们的团体认同。
和其它群体相比,犹太人本身和他们的地位是由政体(body politics)确定的。但是既然这一政体并无另外的社会实在,那么从社会角度来看,他们是悬空的。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平等现象与阶级制度下的不平等截然不同;这仍然主要是他们同国家的关系的结果,因此在社会上,身为犹太人,既意味着他在政府的特别保护之下有过多的特权,也意味着缺少某些权利和机会——防止他们同化而不让他们获得——而变成丧失特权者。
欧洲民族国家和欧洲犹太民族同时兴衰的架构轮廓在下列各阶段中可略见端倪:
㈠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的民族国家在绝对君主制的监护下发展缓慢。个别的犹大人在各处从极其卑微的地位上升,进入有时荣耀的、但经常是具有影响力的宫廷犹太人地位,他们从财力上支持国家事务,替他们的君主管理金融业务。这一发展情况影响了仍在封建秩序下生活的群众。但是对犹太人总体而言影响甚微。
㈡法国革命之后,整个欧洲大陆的政治状况发生突变,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出现了,它们的商业活动需要相当大量的资本和信贷,远远超过了以往宫廷犹大人被要求置放在君王控制下的数目。只有当西欧和中欧犹大人中更富有的阶层将财富集中起来,交给某些著名的犹太银行家用于上述目的,才足以满足政府的新需要。这一时期的允准特权授与了较大的富裕阶级(在此之前只有宫廷犹太人才需要有此种授与),使他们在十八世纪内成功地占掳了比较重要的城市金融中心。成热的民族国家全都颁布了最终解放敕令,只有几个国家是例外,那里的犹太人人数和当地普遍落后状况使他们无法组成一个独立的团体,因此也无法发挥经济功能,从财政上支持政府。
㈢既然政府和犹太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基于总体上资产阶级政治上的冷漠和具体上对国家财政的不关心,这一个时期到十九世纪末帝国主义崛起时就结束了,扩张形式的资本主义商业若无国家积极的政治援助和介入,便无法再扩张。另一方面,帝国主义破坏了民族国家的基础,将商业集团的竞争精神引入了欧洲国际礼让的惯例。在这一发展的最初几十年内。犹太人在具有帝国主义头脑的的商人面前失去了他们在国家商业中的专有地位:作为一个群体,他们失去了重要性,尽管一些个别的犹太人仍然以财政顾问和欧洲国家之间的中间人的身份保持着影响力。然而和十九世纪的国家银行家相比,这些犹太人甚至不很需要犹太社群,他们不像十七和十八世纪的宫廷犹太人,因此,他们常常完全脱离犹太社群。犹太社群不再是一种经济上的组织,虽然一些身居要职的犹太人在异教世界的眼中仍然是犹太民族总体上的代表,但是在这表相背后几乎没有物质的实在性。
㈣西方犹太民族作为一个群体,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几十年里就和民族国家一起解体了,战后欧洲的迅速衰落使犹太人发现他们早已被剥夺了先前的权力,分化成了一群富裕的个人。在帝国主义时代,犹太人的财富变得不具意义;对于一个缺乏各国之间的权力平衡感和内在团结的欧洲而言,这种非国家的、内在欧洲的犹太成分,变成了普遁仇恨的对象,因为他们的财富已经无用,他们也成了蔑视的对象,因为他们没有权力。
第一个需要正常收入和财政保证的统治形式是君主专制(absolute monarchy)政府,民族国家在此政制下成形。封建君主也需要钱,甚至也需要借贷,但只出于特定目的和当时行动的需要:即使在十六世纪,当富格尔家族(Fuggers)将自己的贷款交给国家掌握时,他们也未想过建立一种专门的国家信贷。专制君主起初提出财政需求时,部分通过战争和掠夺的旧方法,部分通过垄断税收的新方法。这破坏了贵族阶级的权力。捣毁了财富。却无法缓和人们越来越严重的敌对情节。
长期以来,专制君主们在社会上寻找一个阶级作为可靠的依赖,一如封建君主们依赖贵族阶级。自从十五世纪以来,法国一直存在着行会和君主之间的不断斗争,君主想将行会并入国家体系。这些实验中最有意思的莫过于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的兴起,以及专制国家尝试绝对垄断全国工商业。所造成的灾难,新兴资产阶级一致抵制而引起的破产,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了。
在解放敕令颁布之前,欧洲的每一个君主和每一个王室都已有一名宫廷犹太人替他们掌管金融事务。在十七和十八世纪,这些宫廷犹太人总是一些单个的个人,他们在欧洲国家之间建立联系网,掌握欧洲国家之间的信贷,但是不组成一个国际金融体。当犹太人作为个人以及最初的犹太富人小社团比在十九世纪任何时候都有力量,这些时代的特点是大家能坦率地讨论犹太人的特权地位和权利,而政府当局也小心翼翼地证实他们为国家服务的重要性。他们提供的服务和允准的特权之间的关联无疑是清楚的。享有特权的犹太人接受贵族的称号,这在法国、巴伐利亚、奥地利和普鲁士几乎都是事实,所以从外表上来看,他们不只是富人。罗斯希尔德家族向奥地利政府申请贵族封号的艰难情形(他们于1817年申请成功)表明这一整个时期结束了。
十八世纪末期,各个国家里没有一个等级或阶级愿意或能够成为新的统治阶级,表明自己认同政府,就像贵族阶级在过去几个世纪里那样。君主专制未能在社会上找到一个替身,导致民族国家的充分发展,它宣称高于一切阶级,完全独立于社会及其利益之外,是民族整体的唯一真正代表。这在另一方面导致民族的政体赖以建立的国家与社会之间分裂日益加深。如果不是为了上述原因,就不需要——或者说甚至没有可能——在平等条件下将犹太人引进欧洲历史。
当国家想和社会上的一个主要阶级结盟的一切尝试全都失败后,它就选择建立自身成为一个庞大的商业财团。这当然只是出于管理国家的目的,但是金融与其它方面的利益,以及花费的巨大代价,使人不得不承认从十八世纪以来国有事业(state business)特殊领域的存在。国有事业独立发展的起因是和当时各种强大的金融力量的冲突,以及和资产阶级的冲突——资产阶级正在从事私人投资,避开国家的介入,拒绝积极地从金融方面参与可能“没有生产力”的企业。因此,犹太人是居民中唯一愿意用财政支助国家开办事业、并将他们的命运系结于它的发展的一部分人。他们因有自己的贷款和国际金融连系,处于有利位置,能帮助民族国家跻身于当时最大的企业和雇主的行列。
很大的特权——犹太人生存条件的决定性变化——是要他们完成这些服务的必要代价,同时,也是对他们巨大冒险的报酬。最大的特权是平等。普鲁上的腓特烈钦定“金钱犹太人”(Mǔnzjuden)或奥地利皇帝册封宫廷犹太人,通过“一般特权”和“专有权利”获得的地位,正是半个世纪以后,普鲁士的所有犹太人解放和平等权利之名所得到的地位:在十八世纪末。柏林犹太人达到了财富的顶峰,他们设法防止了东部省份犹太人的涌入,因为他们不愿意和贫穷的同族兄弟们共享平等,不承认他们和自己是平等的:在法国国民会议(French National Assembly)期间,博尔多(Bordeaux)和亚威侬(Avignon)的犹太人极力抗议法国政府赋予东部各省犹太人平等权,很明显,至少犹太人不是以平等权利。而是以特权和具体自由来思考。因此毫不奇怪,享受特权的犹太人和政府的商业有密切联系,并且意识到其地位的性质和条件,他们不愿看到一切犹太人都得到自由这份礼物——这是他们贡献服务的代价,他们自己是如此计算的,所以不应该是一切人都可以享受的权利。
直到十九世纪末,帝国主义又崛起,有产阶级才开始改变他们原先对国有商业无利可图的估计。帝国主义的扩张随着暴力工具的不断完善和国家对暴力机器的绝对控制,使国家具备一种有利可图的商业地位。当然,这就意味着犹太人慢慢地、但是自动地失去了他们排他性的独特地位。
但是,犹太人的丰厚财富以及他们从卑微地位上升到具有政治意义的地位,如果在发展中的民族国家仍然局限于商业功能,就会更早地结束。十九世纪中期,一些国家已有足够的信心摆脱对犹太人向政府信贷的财政支持的依赖。再者,国民们渐渐意识到,他们的个人命运越来越紧系于国家命运,这使他们随时准备向政府提供更多的信贷。平等本身的象徽是能获得政府的各种债券,而公债最终被认为是最保险的资本投资形式,因为国家能够发动民族战争,它是事实上能够保护公民财产的唯一机构。从十九世纪中期起.犹太人犹能够保持其显着地位,仅仅是因为他们还有另一种重要的关键角色,这种角色和他们参与国家的命运密切相关。他们没有自己的国土和政府,他们一向只是欧洲国际间的成分((inter…European element);民族国家必然保留这种国际地位,因为犹太人的金融服务必须依靠它。但是,即使当他们的经济作用耗尽了,犹太人的欧洲国际间地位在民族冲突与战争中对于民族来说仍然十分重要。
当民族国家对犹太人的服务的需要程度慢慢地、合乎逻辑地从欧洲历史的总体环境中发展时,犹太人的政治和经济重要性不断上升。这对于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邻居来说都是既突然,又出于意料之外。在中世纪后半期,犹太贷款人失去了先前的一切重要性,在十六世纪初期,犹太人已经被逐出城市和贸易中心,只能在乡村间活动,因此对他们的统一保护从高层当局改变为由地方小贵族提供不甚安全的地位。在十七世纪里出现了转折点,三十年战争期间,正因为犹太人分散在各处,这些地位低下、作用不大的小贷款人可以保证向远方地区军阀的雇佣军队提供必要的军需供应,并可借助小贩们的力量从各省购买粮草。由于这些战争仍然是半封建性质的,或多或少只是和君主的私人事务有关,不牵涉其它阶级的利益,也得不到人民的援助,犹太人从中获得的地位就非常有限,而且几乎看不出来。但是由于此时每一个封建王室都需要一个宫廷犹太人之类的角色,所以宫廷犹太人的人数就增加了。
只要这些宫廷犹太人替作为贵族的封建小领土服务,并不有志于代表任何中央权威,他们就只是社会上一个群体的仆人。他们管理的财产、出借的金钱、供应的物资。都只能看作是主人的私有财产。所以这些活动都不会将他们牵连进政治事件中去。无论犹太人被仇恨或受宠幸,他们都不会变成重要的政治问题。
但是,当封建领土的作用产生了变化,当他地位上升至君主或国王,他手下的宫廷犹太人作用也随之改变。犹太人作为一疏离分子。对他们所处环境的这种变化不甚感兴趣,总是最后一个意识到自己地位已提高的人。就他们而言,他们继续管理私人商业,他们的忠诚仍然属于私人问题,和一切政治考虑无关。忠诚意味着诚实,它并不意指在冲突中站在哪一边,或为了政治理由保持真实。向军队提供物资,提供食物和衣服,借钱给领主雇用军队,这些都只意味着对商业伙伴的利益兴趣。
犹太人和贵族的这种关系是犹太团体和另一个社会阶层保持关系的唯一一种。这种关系在十九世纪初消失以后,再也未被其它关系取代过。它的唯一残余对犹太人而言是对贵族头衔的嗜好(尤其是在奥地利与法国),对于非犹太人来说,一种自由派反犹主义(1iberal antisemitism)的观点将犹太人与贵族阶级凑在一起,说他们以某种金融联盟的方式反对正在上升的资产阶级。这种说法在普鲁士和法国很流行,只要犹太人还未获得总体上的解放,总显得有某些道理。宫廷犹太人的特权的确很像贵族拥有的权利和自由,事实上,犹太人也很害怕失去特权,因此也会用同样的论点来反对和贵族阶级成员一样,平等。这一似乎有理的说法在十八世纪更为人所接受,当时大多数享有特权的犹太人都获得了小贵族的头衔,在十九世纪初,和犹太社群失去连系的犹太富人便寻求新的社会地位,并开始模仿贵族阶级。但这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