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二十年代的理论建设
经过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的二十多年时间,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得到了发展,但弗洛伊德觉得,他的潜意识理论迄今为止尚未最终解决“潜意识何以能发生作用”这个根本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潜意识的来源、性质及其发生作用的过程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经过周密的思索,弗洛伊德终于发现:“在心理学领域内,为了兴建更加高大的理论大厦,再没有比建立一整套关于本能的基本原理更加重要和更加急切的事情了。”
关于本能的理论,弗洛伊德的观点是经历一段变化过程的。他最早把本能分为两组:一种是保存种族的“性本能”,另一种是维持个人生存的“自我本能”。后来,他发现这种分类有片面性,容易造成两者互相对立的迹象。他认为,“性的本能”固然是为保存种族发展所必需的,但同时也应该符合“自我”的利益。总之,他认识到把两者对立起来的观念是错误的,是不符合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历史事实的。在现实生活中,种族的存在和个人的存在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因此,个人的本能与种族的本能应该是一致的。
由此出发,弗洛伊德把本能重新加以科学的分类。必须指出,这一新分类的基础就是弗洛伊德为精神病人进行治疗的临床实践以及他研究人类性欲的发展规律所得的经验。
他在治疗性变态时,发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往往存在两种对立的冲动——这一冲动的协调和斗争的结果,才使个人和种族的存在成为可能。在性变态,这种对立倾向的典型暴露就是性虐待狂和性被虐待狂。性虐待狂是通过强加给性对象的痛苦来获得性满足;被虐待狂则是借着本人受到的痛苦以获得性满足。弗洛伊德说,人类的一切本能的冲动归根到底是这两种本能力量按不同比例的结合。
被虐待狂,即自虐狂,假如我们抽掉其性的成分,则是一种自我破坏的倾向的存在。在人类的人格发展史上,全部本能原先都是包含于或局限于自我的范围之内,后来才向外界寻求发展,对外界对象感兴趣。所以,自虐狂所代表的自我破坏的冲动,比起虐待狂,即他虐狂来说是更加原始的,也是较早出现的。在他虐狂的情况下,这种破坏的冲动不再内向自己,而是转向外方。这种冲动在后来就发展成为侵略,一旦这种侵略在外界遇到不能克服的障碍,它便再度转向内方。要兔除这一点,就必须在外界寻求它得以破坏的对象。所以,弗洛伊德在一九二一年发表的《群体心理学与自我之分析》一文中说:“我们必须毁掉别的东西和别的人们,免得毁掉我们自己,使我们可以避免那种自我破坏的倾向。”后来,弗洛伊德在致爱因斯坦的信中说:“战争就是破坏冲动向外界的转移。”(见爱因斯坦与弗洛伊德合著《为什么战争》)。
根据这些分析,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本能“乃是一个本源,一个意向,和一个目的。这种本源是人体内的一种紧张状态,而它的目的便是消除这种紧张。在从本源到实现它的目的的过程中,本能在心理上变成为能动的力量。因此,我们把它说成是一种向一定方向冲出的一定数量的力”(弗洛伊德著《精神分析新论》)。
通过对各种冲动及其本源的研究,弗洛伊德才把本能分为两类——“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
弗洛伊德在二十年代所发表的著作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研究“本能”、“自我”和“超我”的概念的。这些重要著作包括;
(一)一九二零年发表的《快乐原则的彼岸》、《一个女性同性恋病例的心理成因》。
(二)一九二一年发表的《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
(三)一九二二年发表的《梦与精神感应》和《嫉妒、妄想症及同性恋之某些心理症机转》。
(四)一九二三年发表《自我与原我》、《幼儿的原欲性体系》和《有关梦的解释与实际》。
(五)一九二四年发表《心理症与精神病》、《伊底帕斯潜意识情意综的瓦解》、《受性虐待狂的经济问题》和《精神分析学概要》。
在一九二五年发表的《自传》中,弗洛伊德对这些著作的基本思想作了一个精辟的概括:“在我往后几年的著作中,如《快乐原则的彼岸》、《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自我与原我》等,我让自己的那种由来已久的思索方式任意驰骋,并且对本能问题的解决方案作了一番整顿的工作。我把个人的自卫本能和种族保存的本能结合起来,而形成‘爱洛斯’观念,并和默默地进行着的死亡或破坏的本能相对照。一般说来,本能被认为是一种生物的反应,是为保存某一种状态以免外来的阻扰力的破坏的一种意向或冲动。本能的这种基本保存力的特征,因反复性的强迫观念而更形明显。而生命所呈现于我们面前的景象,正是爱洛斯本能和死的本能之间相合又相斥作用的结果。”
其实,弗洛伊德的理论成果并不是在那五、六年内短期思考的结果,而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发展而来的。早在一九—一年,弗洛伊德就已在《心理功能两原则之剖析》一文中注意到人类心智活动中“快乐”和“痛苦”两原则以及取代它们的现实主义原则的重要意义。后来,在同弗莱斯的通讯中和在一九一五年至一九一七年期间,弗洛伊德又尝试建立“超心理学”。据弗洛伊德说:“超心理学把每一种心智过程都用我所谓的‘力学的’、‘地形学的’和‘经济学的’三坐标来加以衡量。……这种方法无异代表了心理学所能达到的更高远目标。”这表明,弗洛伊德早就思索着心理学的最一般性的理论,试图使他的精神分析学建立在更稳固、更广泛的基础上,并使自己的理论在社会生活中发生更广泛的影响。
正因为经过了这样长时间的准备,弗洛伊德才有可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在社会生活开始逐步安定的情况下,集中精力解决精神分析学理论的核心问题——本能及其与“超我”的关系。
但是,弗洛伊德的理论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他从二十年代下半期开始,把思索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心理学之外的广阔领域。
弗洛伊德最感兴趣的课题仍然是宗教和文学艺术。
现在我们再根据一九二七年发表的《拜物教》、《幻想的未来》和一九三零年发表的《文明及其不满》三本书的基本观点,补充说明弗洛伊德的宗教观。
在这一时期,弗洛伊德对宗教的研究方向,主要是集中地解决它的历史起源问题。弗洛伊德在《自传》中说,一九一二年,他就已经尝试在《图腾与禁忌》中,“应用最新发现的精神分析所见,去探讨宗教和道德的起源。其后,在我的两篇论文——《幻想的未来》和《文明及其不满》中,我把这个工作更向前推进了一步。我更清楚地发现,人类历史上的各个事件,人类的本性的各种表现活动,文明的发展,以及人类原始经验的沉积(最明显的例子是宗教)等等,都不过是自我、原我、超我这三者之间冲突斗争的反映而已。换句话说,只不过是将精神分析对于个人的研究搬上一个更大的舞台去演出而已。在《幻想的未来》中,我表白了对宗教价值的根本否定。后来我又发现宗教不过是历史发展的一个产物罢了。”
弗洛伊德认为,在他以前,关于图腾崇拜这样一种原始宗教的起源的研究,可以归纳成四类:(一)唯名论的;(二)社会学的;(三)心理学的;(四)历史的。
弗洛伊德认为,上述四种观点都没有揭示宗教的真正本源。当然,上述四种观点中的最后一种——历史的观点,尚有合理的内容,可供我们深入研究宗教起源的借鉴。弗洛伊德认为,达尔文是用历史观点研究宗教的一个代表人物。达尔文从观察高等猿猴的生活习性中推论出人类和这些猿猴一样在早期曾以小群体方式集居生活。在群居中,由于嫉妒的心理使年龄较大和较强壮的男性担负起预防杂交的责任。
达尔文在猿猴的习性中看出的迹象,弗洛伊德在研究幼年儿童的心理活动时看得更清楚了。
男性儿童初期产生的恐惧心理起源于他们对父亲的恐惧。弗洛伊德说:“要是图腾动物即代表父亲的话,那么,图腾观的两个基本因素——禁止屠杀图腾和禁止与相同图腾的妇女通婚——就正好与伊底帕斯的两个罪恶(杀害父亲并与母亲结婚)隐隐相映。”由此,弗洛伊德认为,图腾制度乃是伊底帕斯潜意识情意综在人类早期历史中的表现。
在这个问题上,弗洛伊德大量地引用人类学家、《圣经》批判家威廉·罗伯逊·史密斯的研究成果。
威廉·罗伯逊·史密斯(1846—1894)是苏格兰神学家、东方学家。他在一八八九年出版的《闪族的宗教》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图腾餐”的特殊仪式是图腾崇拜的主要部分。
弗洛伊德说:“现在,要是我们用精神分析的方法以图腾餐和达尔文对原始社会形态的陈述来对图腾作一深入的探讨,那么,我们就会逐渐深入地了解图腾的本质。”
在分析研究的过程中,弗洛伊德得出结论说:“在食人肉的野蛮民族里,除了杀害父亲外,还吃他的肉。在此种情况下,那位残暴的父亲无疑成为儿子们畏惧和羡慕的对象。因此借着分食他的肉来加强他们对父亲的认同感。同时,每个人都经由此而分得了他的一部分能力。由此看来,图腾餐也许可说是人类最早的庆典仪式,它正是实行和庆祝值得纪念的和残酷的事件的行为,它是往后所谓的‘社会结构’、‘道德禁制’和‘宗教’等诸多现象的开端。”
在弗洛伊德看来,图腾体系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儿子们与父亲间所达成的默契行为。因为,就图腾来说,它提供了一位父亲所能提供给儿子们的一切幻想——保护、照顾和恩惠,而人们(指儿子们)则保证尊重其生命,即保证不再用杀害父亲的手段对待它。同时,图腾观又包含了一种自我审判的意味:“要是父亲象它一样对待我们,那么,我们绝不会杀害他。”也正因为如此,图腾观的出现使整个事情和过程罩上了和谐和圆满的气氛,也使人们逐渐忘却其起源。
所以,弗洛伊德说:“于是,宗教思想开始萌芽。图腾宗教是导源于儿子们的罪恶感,他们为了减轻此种心理而以服从它的方式来请求父亲的宽恕。所有以后的宗教大概也都在致力于解决这个难题。这些宗教所以产生差异,只是由于文明程度及人们对它所采取的手段不同而已。不过,从根本上说,它们都具有相似的本质,而人们也无时不在对它作挣扎。”
在人类社会的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兄弟间的情感对社会结构所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人们还把血亲间的关系神圣化;同时强调了族内人民的团结。为了保障个人的生命安全,所有的兄弟都声明不再用对付父亲的方式来对付他人。换句话说,人们开始防止任何类似父亲命运的再现。至此,带有宗教色彩的禁止屠杀图腾的禁忌已逐渐附上了带有社会色彩的禁止兄弟相互残杀的禁制。原有的家长统治形态也开始首次为以血亲为基础的兄弟部落所取代了。最后,弗洛伊德得出结论说:“因此,我们可以说,社会的存在是建筑于大家对某些共同罪恶的认同;宗教则是由罪恶感及附于其上的懊悔心理所产生;至于道德,则一部分是基于社会的需要,一部分则是由罪恶感而促成的赎罪心理所造成。”
在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中,神的观念代替了图腾的观念;神也不过是父亲形象的一种夸大形式而已。
总而言之,对父亲的仰慕可说是构成各种宗教信仰的一个核心。自然,在以后的漫长演变过程中,人们对父亲或人们与动物间基本关系的改变均可影响到人对神的看法。所以,父亲角色与图腾及神之间的关联性是精神分析学应用于宗教研究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
弗洛伊德明确地表示了宗教观念的产生和演变是同原始社会从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以及随之而来的家庭、私有制、国家的产生有密切关连的。
弗洛伊德说:“我无法具体地说明在发展过程中母神出现的情形(因为弗莱彻尔和罗伯逊·史密斯所提供的原始资料只限于父系社会的情况),因为她们的出现可能是在父神之前。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对父亲态度的演变,其影响并不仅局限于宗教领域内,它同时也使社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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