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的贴身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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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的贴身兵王- 第3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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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到这儿,余天灿忽然停了下来。
    唐于蓝在一旁听的也惊讶不已,心中隐隐的出现一个孤傲绝然的身影出来,那人站在最高的位置,睥睨天下!
    如此绝才之人,就算是自己的敌人,也会油然心生敬佩。
    唐于蓝沉吟了片刻,说:“这狱皇确实不同凡响……对了,你刚才说六大魔王,怎么现在又成了七个?”
    余天灿低声说道:“这正是狱皇让我过去的原因,经过了对刺青研究这么漫长的一段时间后,霸道魔王陆霸奉狱皇的命令找到了我!让我依据七个少年骨相和筋脉来挑选,甚至更改成为适合这七个少年的刺青纹身。
    他们资质都很好,十分招人喜欢,并且他们意志都比较坚定。整天和我生活在一块,有时受了伤,也不会叫疼痛。只可惜他们达不到狱皇这样旷世奇才,不然也不用刺青纹身。
    也对,狱皇这样的人百年难出,再多几个,世界不就乱套了。”
    唐于蓝暗忖:地狱竟然让他做这些事情,想必余天灿对于刺青的领悟已经到了极高的地步。不知道他口中的天演,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
    余天灿晃了晃酒瓶,接着说:“当时,我初生牛犊不怕虎,心中有很多想法,又想迫切的实践一番。
    只用了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便做出了合适的刺青线路。在人体上刺青的能耐我是达不到的,不过地狱中有人可以。
    陆霸看了看,并没做出评价,而是让人直接带走了这七个孩子。从那之后,我等待的十分着急,迫不及待的想要得知试验结果!过了半个月的时间,结果终于出来了,这七个孩子在经历刺青纹身后,竟然只有两个人侥幸生存了下来!我才意识到,原来这些孩子都是可怜的试验品,而他们的死亡,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我。”
    唐于蓝低头沉默不语,气氛顿时变的有些凝重。
    “当时,他们劝我不要灰心,他说剩下的这两个孩子资质虽然很好,不过并不能达到理想的要求。陆霸又派人给我找了七个十多岁的孩子过来……”余天灿咬了咬牙,猛的又喝了一口酒,说道:“事情虽然都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但我至今记忆犹新。有了上一次的经历,知道拿这些孩子做实验,有可能他们会死去后,我拒绝了为地狱工作!陆霸没有惩罚我,而是直接当着我的面,将七个孩子一口气杀掉。陆霸说的理由是,既然我已经放弃了这七个人,那么他们的生命也就没了价值。”说到这儿,他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唐于蓝说道:“地狱这个组织十分变态,他们并不是想要改变这个世界,让他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而是想要控制这个世界!让他们为所欲为!”
    “他们的手段实在是太残忍了?”余天灿揉了揉脸颊,说:“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开始学习武术,因为我明白,想要摆脱地狱的掌控,首先要将自己壮大起来。因为自身筋骨的先天性一些缺陷,我另辟蹊径,研究武术招式变化,到现在,不管面对什么敌人,他的姿体习惯和招式技巧都会在动手前被我看透七八,就算有一招能够胜过我,那也只有一次赢我的机会。因为在他胜利的时候,相同甚至相似的招式都会被我看透,对手至少少了十次赢我的机会!除非那人速度快的打破壁障,让我根本无法躲避!”他说到这,倨傲的昂了昂头,显得十分自豪。
    唐于蓝看他表情,不像是自吹自擂,心中有些佩服。接着说:“不过,余天灿。你都这一把老骨头了,再打架的时候不会闪到腰吧!搞不好弄个腰间盘突出什么的。”
    余天灿老脸一黑,说:“虽然你已经脱胎换骨。但是掌握身体各种变化的规律,恐怕还不如我。只要这些规律掌握了,活个一百岁根本就不是问题,所以我现在还很年轻!你要是再随随便便侮辱我老人家,那我和地狱的这些渊源可就不讲给你听了。”他看出唐于蓝听的极为上瘾,有意的威胁了一句。
    唐于蓝嘴里喷云吐雾,手指夹着雪茄,邪邪的一笑,说:“人不敬我,是我无才;我不敬人,是我无德;人不容我,是我无能;我不容人,是我无量;人不助我,是我无为;我不助人,是我无善。但是你这酒都快喝完两瓶了,那可是百年陈酿,独特工艺,造价不低啊……”他这一插科打诨,刚才压抑的气氛消散一空。
    余天灿笑了笑,说:“当我没喝过酒么?不过看在你我有缘的份上,我把下面的事情都告诉你得了。”

第574章 返老还童
    唐于蓝摊开双手,说:“那好,这两瓶酒我就白送给你了,请叫我雷锋。”
    “还雷锋呢,雷轰差不多。这可是我喝过最贵的酒!”余天灿鄙夷的哼了一声,接着说:“陆霸接连给我带来几波人,我越来越谨慎。幸好天演本来就善于研究万物运转法则,终于让我生生弄出了一副奥妙非常的刺青。陆霸再也没有带人来找过我,我就知道自己成功了。
    从那开始,我就想办法离开地狱。很快就制定了几种逃脱方案。可谁想到,这些方案我都没用上,狱使就把我释放了,他们说这是来自狱皇的命令。”
    唐于蓝眯了眯眼睛,好奇的追问道:“狱皇,他为什么要放了你?”??
    “因为,他感觉我对他根本没有什么威胁吧。”余天灿沉声说道:“狱皇他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他或许并不愿意用这样的方法来囚禁我。我从地狱回到凌江市之后,自己的名气也越来越大。
    在我三十岁的时候,认识了周存骇,骇王这两个字用来形容周存骇,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从他年轻到现在,我没见骇王因为任何事而恐惧过。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恐惧是怎么一回事!可以说只有他想不到和不愿做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什么是他不敢做的事情。
    那时候他的实力还没有现在强悍,不知道惹了什么事情,被二十多个混混围堵在租房内。
    周存骇根本就不害怕,因为第一拳是他打出去的。那一次他受了伤害,不过他的恢复能力却相当的惊人,第二天就生龙活虎。对于他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也就有了结交的心思。
    慢慢的,我们两人越走越近,关系越来越好。周存骇没有系统的学过什么功夫,他完全是在打斗的时候锻炼出来的。每一次受伤后,他都能够很快的康复,康复后,非但难以落下什么伤病,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战斗力还会有所提升!这样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果不是因为早就知道狱皇这样旷世奇才,我肯定会为周存骇的能力惊讶不已!”
    “周存骇现在混的好好的,成立了骇王军团。那为什么?你却要隐姓埋名呢?甚至凌江市知道你的人也大大减少,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像你这样拥有天演能力的人,肯定不愿意自甘平凡吧!”唐于蓝一边说着,一边摸了摸下巴,这几天的时间,胡渣子长的更长了。
    “是啊……我之所以隐姓埋名,原因还是因为地狱!”余天灿手中的香烟没有抽两口,此时却已经燃烧到了尽头,他在烟灰缸中捻灭烟蒂,眼神复杂的看着远方,开口道:“关于地狱的事情,我一直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连周存骇都没有。知道这个秘密并不是什么好事,有可能会遭受杀身之祸!反正唐团长现在已经是地狱的敌人,这些事情在我肚子里几十年,憋的我十分难受,也只能讲给你听了。”
    “原来这样,看来我被你这老家伙忽悠了!被骗走了两瓶酒和一支烟了啊!”唐于蓝嘿嘿一笑,说:“我大人大量,不跟你计较,地狱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尽管说出来就好。”
    “地狱对我做了什么?”余天灿轻声嘀咕着,心里面有种怪怪的感觉,像是自己被地狱给非礼了,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说:“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预感着有什么事情要发生,终于在那天晚上,我走到公寓楼下面的时候,两个人拦住了我的去路!是两个狱使。
    狱使说,有人要见我。
    除了狱皇,没有别的人能够如此命令狱使,更何况狱使的能耐都十分惊人,我想要逃跑也不容易,所以就跟着他们去了。
    再次见到狱皇的时候,实在是难以想象!”
    “破茧重生,脱胎换骨?”唐于蓝接着问道。
    “不仅如此!”余天灿抿了抿嘴,一字一顿的说:“还有,返老还童!我再看到狱皇的时候,他至少也有六十多岁的年龄,可模样看上去竟然比上次还年轻,简直就像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脸上没有丝毫皱纹,乌黑长发,生命力旺盛的难以想象。”
    “真的如此神奇?”
    “千真万确!”余天灿死死盯着唐于蓝,说:“你也是个有精彩故事的人,你身上的伤疤是否全部消失?整个人五脏六腑如同重塑,焕然一新!”
    唐于蓝认真的点了点头,他现在感觉自己的生命力就无比充沛,只是没想到,脱胎换骨后竟然比自己想象中还要神奇。
    余天灿似乎看出了唐于蓝正在思索的内容,晃了晃头,说道:“并非所有人脱胎换骨的时候都是如此,我见过的几个狱使脱胎换骨后,不过只是减缓了衰老的脚步罢了!”
    唐于蓝笑了笑,??说:“科学家们早已经得出观念,人类的衰老并非是不可抗拒的。细胞对于人来讲,就意味着生命。而细胞也会有渐衰的过程,他们的生长依靠的是分裂,一旦细胞分裂速度减缓,新的细胞减少,那么这个人也就开始慢慢走向衰老。
    从上世纪三十年代,“细胞疗法之父”保罗·尼翰在手术中发现新鲜细胞注射到病人相应器官上,不仅不会引起免疫反应,而且疗效更加持久。再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尼翰教授发布羊胎素活细胞疗法,引起全世界关注!
    如今,许多明星都借助着注射羊胚胎素,将体内的活性细胞帮助老化细胞恢复活性,借此来减缓衰老。如此医学上的成就已经十分了不起。
    可是,谁能够想到,早在三千年前流传下来的古书《道法藏卷》上,就能够找到关于纹身的记载。纹身的历史肯定要比三千年长得多,在那个时候,天赋异禀、命格强硬的人加上能够和身体完全契合的刺青,就有机会脱胎换骨,从而延长生命。
    单从这一点来看,高等刺青比现在医学要发达的多!
    余天灿惊讶的看了唐于蓝一眼,赞道:“唐团长果真博学,想不到知识如此丰富!”
    唐于蓝毫不客气的点了点头,将他的称赞完全笑纳后,挺了挺腰,摆出一副老学究的姿态,接着说:“在《尚书》和《史记》中,都能够找到皇帝时代的记载,距今约为五千年,属于龙山文化时代。不过这些史书上面关于刺青的介绍却少之又少,刺青时代的文明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发展起来的,现在已经无从得知,不过我感觉肯定不止五千年,那时候应该是一个群雄并起,能人辈出的年代!”他眼眸中闪烁出骇人的光芒,一瞬间似乎穿透了历史洪荒。
    “幸好,这个文明没有完全泯灭成为尘埃”。余天灿感慨了一声。
    “不过,我更加好奇,狱皇他是如何不依靠刺青,达到脱胎换骨的!”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余天灿沉思了一下,接着说:“或许,狱皇天生体质异于常人,筋脉通畅,根本就用不到纹身。还有一种可能,狱皇虽然没有纹身,可他了解纹身变化和规律并不少,他曾经说过,到达一座山峰的道路有很多条,可以通过前人开凿的阶梯攀登,也能够自己攀爬,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也有可能是狱皇寻找出来的另一条道路。”
    唐于蓝问道:“你的天演,没有看透么?”
    余天灿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说:“刚一开始,我就告诉你,狱皇是我最看不透的人!除非,我能将天演完全参悟明白,那么整个宇宙的变化将会全部了然于胸。不过人的生命有限,就算再多给我两世的光阴,也难以达到啊!”
    唐于蓝翘着二郎腿,思索了一下,接着问:“那这天演,是谁发明的?他能够将这宇宙变化全部掌握?”
    “你现在使用的文字,是一个人发明的么?他能够解释所有世界上深刻的含义!还有纹身,同样奥秘复杂。我想天演刚一开始,就像《周易》一样,不过是一套理论,慢慢由后人添补、加强。到现在已经无比深奥!谁发明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被我们使用着,就像刺青”。余天灿笑了笑,将目光对着唐于蓝,问道:“唐团长,你感觉我说的对么?”
    “所谓饮水思源,受前人福泽,总应该怀有感激之心。”唐于蓝不卑不亢的说。
    余天灿将第二瓶酒完全饮尽,笑了笑,转开话题接着说:“不知道当时,狱皇是不是这样想的。他再找到我的时候,让我推算和研究的不再是附着在皮肤上的纹身,而是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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