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指江东)……伐登之言,为有证也。(讨伐陈登的说法,是有证据的。)”(《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裴注引)按:所谓“伐登之言”,出于《江表传》。说是广陵太守陈登,郡治在射阳(今江苏宝应东北)。孙策去讨伐陈登,率军走到丹徒(今江苏镇江东南),因为等待军粮,便在这里屯驻下来。孙策出去打猎,被原吴郡太守许贡的奴客射伤,因此丧命。(《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裴注引。)《资治通鉴》采用了《江表传》说法。
但裴松之却不同意孙盛的说法。他说:“策之此举,理应先图陈登。但举兵所在,不止登而已。“(《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裴注)他的意思是:孙策出兵,不仅仅是指向陈登,打败了陈登,还可以顺路北上嘛!
不过,这仅仅是裴松之的一个猜测,因为孙策如果不死,他打完陈登后,是否还会继续北上攻许都,这是无法知道的。
据《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记载:孙策弥留之际,“请张昭等谓曰:‘中国(中原地区)方乱,夫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以观成败。公等善相吾弟。’呼权佩以印绶,谓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孙策对顾命之臣张昭等人以及继承人孙权的遗言,后世用“保江东,观成败”来概括,是非常合适的。从这里可以看出,虽然当时“中国(中原)方乱”,但孙策并没有北上征雄的企图,他审时度势,以为“保江东,观成败”是当前应该采取的策略。既然这样,所谓“阴欲袭许”,便不可能是事实了。
22 谁是草包?(1)
易书第十九集《必争之地》,专门谈荆州和刘表问题。他有一顶帽子,叫做“漂亮的草包”,先轻轻地给刘表扣在头上。声称:“如果说曹操是可爱的奸雄”,那刘表给人的印象,就可以说是“漂亮的草包”。(《品三国》173页)但说着说着,又把袁绍揪了出来,又声称:“如果说他是‘漂亮的草包’,不算很冤;刘表就有些冤枉了。”(《品三国》179页)一开始有些“扩大化”,现在又给刘表摘了帽,却把帽子给袁绍牢牢地戴在头上。
易中天的定性是否合适?为了慎重起见,我们不妨再复查一下。
先说刘表。《后汉书》说他是鲁恭王之后,易中天认为:“刘表这个‘帝室之胄’,大约是真的,不像刘备那个‘皇族身份’,可能是‘注水猪肉’。”(《品三国》173页)但我以为不然,刘表这个皇族身份,也是可疑的。如果说刘备是“注水猪肉”,仅仅是质量不好,分量不足,但总还是猪肉;刘表则有可能连猪肉也不是。为什么呢?《后汉书》虽然说他是鲁恭王之后,《三国志。刘表传》却仅仅说他是“山阳高平人也”,皇族之事,只字未提。《三国志》的成书早于《后汉书》,而且运用史料比较严谨,比《后汉书》更具有原始性和可信性,如果二者发生抵牾,一般应以《三国志》为准。也许有人会认为:陈寿世称“良史”,文字简练,没写刘表的皇族身份,不过是为了节约笔墨吧?实则不然。在《刘二牧传》里,就说刘焉是“汉鲁恭王之后裔”,又说“以宗室拜中郎”(因为是皇帝的宗室,拜官中郎。)可见刘焉及其子刘璋的皇族身份是确凿无疑的。幽州牧刘虞,《三国志》虽然没有为他立传,但《公孙瓒传》谈到袁绍等人要拥立刘虞为帝时说:“虞,宗室知名,民之望也。”同传又谈到刘虞当过宗正,这个官职是九卿之一,管理皇室亲族事务,只有皇族才能担任。所以,不用查《后汉书。刘虞传》,仅仅根据《三国志 》的记载,刘虞的皇族身份也是确凿无疑的。而据《后汉书》和《吴书》,他是东海恭王之后。
至于刘备的皇族身份,《三国志·先主传》赫然大书“汉景帝子中山靖王胜之后也。”在《诸葛亮传》等传中,他的皇族身份也常被提起,如诸葛亮在《隆中对》里便说:“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著于四海。”而刘表呢?无论是本传记载,还是别人的称述,都见不到他的皇族身份的任何影子,能说这是偶然的吗?
当然,刘表是不是皇族,和他是不是草包没有关系。易中天除了叙述了刘表的缺点之外,还以一定的篇幅肯定了他的优点,如“单马入宜城”,镇抚宗贼等,经过他几年的努力,不但平定了荆州七郡,而且广开疆土,“地方数千里,带甲十余万”,把荆州建设成为一个乱世中的乐土。尽管曹操说他是一个“自守之贼”,不适应群雄角逐的现实,但毕竟不是“草包”。何兹全先生说:刘表是“治世之贤臣,乱世之庸人”,易中天同意这个提法,我也认为很恰当。所以对刘表这人,不宜扣“草包”的帽子,那就“怕斯”吧!
再说袁绍。关于他的缺点,易书已经表述得淋漓尽致,不必再来重复,问题是:他是不是还有优点?当然有。据《三国志·袁绍传》:袁绍年轻时,“能折节下士,士多附之”。在宫廷中除去宦官这个毒瘤,他的贡献很大,虽然有滥杀无辜之嫌,但毕竟把这个毒瘤割掉了。以后起兵讨董卓,各路诸侯以他为盟主,足见他声名不小。后来夺冀州、灭公孙瓒,败黑山军,占有了幽、冀、并、青四州,在官渡之战前,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政治军事集团,连曹操都望而生畏。这能算是“草包”吗?后来虽然由于他主观上犯了许多错误而失败了,但也只能算是失败的英雄。项羽自刎于乌江,拿破仑败于滑铁卢,我们能说他们两个人是”“草包”吗?对袁绍也不能有双重标准,所以愚意以为:袁绍也应该”怕斯“。
那么,在三国时代有头有脸的人物当中,谁算是“草包“呢?我看袁术可以当之而无愧。据《三国志·袁术传》:袁术在年轻时,”以侠气闻“,大概就是霸道。在南阳当军阀,“奢淫肆欲,征敛无度,百姓苦之。”后来在淮南称帝,成为众矢之的,被曹操、吕布等人打得焦头烂额,终于走投无路,死于道路之上。陈寿在卷末评论说:
“袁术奢淫放肆,荣不终已(没能保住荣耀),自取之也。”
而裴松之却认为这个评论没有到家。他说:“袁术无毫芒之功,纤介之善(没有丝毫的功劳,没做过一点好事。)而猖狂于时,妄自尊立(称帝),固义夫之所扼腕(实在使正义人士愤怒),人鬼之所同疾(活人死人都痛恨);……而评但云‘奢淫不终’(而陈寿的评语仅仅说‘奢淫不终’),未足见其大恶(不足以表现他的大恶)。”
看来袁术毫无可取之处,是个地道的“草包”。但人们心目中的“草包”,都是窝窝囊囊的。而袁术既不漂亮,也不窝囊,却非常凶恶,所以可以称之为“凶恶的草包”。
在三国人物中,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地道的“草包”,那就是曹操手下的大将夏侯渊。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夏侯渊被蜀将黄忠斩于汉中定军山下。夏侯渊是怎样被斩的?《三国志》的各记传说法不一,《曹操集》中载有曹操的一篇《军策令》,应该算是比较原始的资料,《军策令》说:
“(译文)本月贼兵(指蜀兵)烧了夏侯渊的鹿角(军营前的障碍物),鹿角离大本营十五里;夏侯渊率兵四百人到鹿角那里去,使士兵修补。贼兵在山上看到,突然从山谷中冲出来,夏侯渊率兵与之战斗,贼兵绕到他的后面,退兵时夏侯渊没有回来,甚为可悲。”
夏侯渊是曹操手下的一名重要将领,经常身负重任。但为人勇而无谋,在军中被人私下里称为“白地将军”。白地,是没有才能,没有智谋的意思,也就是“草包”。他虽然常打胜仗,曹操对他还是不那么放心,常常对他说 :“作一员大将,也应该有怯弱的时候,不能光靠勇敢啊!大将当然应该以勇为本,但要与智慧,计谋相结合,有勇而无谋,不过是匹夫之敌而已。”(《三国志·夏侯渊传》)曹操在长安,听说夏侯渊战死,心中非常悲痛。在上面提到的那篇《军策令》中要求诸将以夏侯渊之死为教训,要注意保护自己,指挥人员的安全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问题。令文中说:
“夏侯渊本来就是不善于用兵的,所以军中称他为白地将军。作督帅的尚且不应当亲自作战,何况是修补鹿角呢!”
夏侯渊人称“白地”,但又非常勇敢,所以可以称之为“勇敢的草包”。
23 刘表为何让荆州?(1)
据《三国志·先主传》裴注引《魏书》,刘表在病重时,曾经“托国于备”,说是“我儿不才,而诸将并零落(没有能力)。我死之后,卿便摄荆州。”刘备婉言推辞了。而《英雄记》却说:“表病,上备领荆州刺史。”“摄”和“领”都是兼管、代理的意思。但这两条记载,内容颇有分歧。《魏书》是说:“刘表在口头上要把荆州让给刘备,《英雄记》则说:刘表已经上书朝廷,推荐刘备领荆州刺史了。很显然,这后一种说法不可能是事实,我们姑且置而不论。我们需要讨论的是前一种说法:刘表真要把荆州让给刘备吗?
首先要搞清一个前提:真有这么一回事吗?易中天有一个设想,就是既然刘表的长子江夏太守刘琦回来探病,被蔡瑁,张允挡了驾,那就表明刘表临死前已经被控制了,刘备是见不到刘表的,怎么能听到刘表说出那样的话呢?但我以为:这推测是未必符合实际情况的。蔡瑁、张允可以利用诡计挡刘琦的驾,但他们再跋扈,也不会把刘表控制起来,不许别人探视的。而且刘表死前神志正常,如果他要召见刘备,蔡瑁、张允二人能抗命吗?易中天认为二刘在最后关头不可能见面,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另据《三国志·先主传》裴注引《汉魏春秋》,说刘备曾对人说过:“刘荆州临亡托我以遗孤。”可见说刘表在死前向刘备“托国”或“托孤”,还不是孤证呢!至于“托国”和“托孤”在性质上有区别,恐怕就是传闻异词了。所以,我们大体上可以肯定,这件事应该是有的。
但裴松之却认为:刘表夫妇平日偏爱刘琮,早已定下了舍嫡立庶之计,怎么会在临死前把荆州授与刘备呢?“此亦不然之言。”(《三国志·先主传》注)
易中天说:“我也认为靠不住。”(《品三国》182页)但他又说:“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刘备说了假话。……第二种可能,是刘表确曾“托国”于刘备。但并非真心,而是试探。”(《品三国》183页)
这后一点,不仅是易中天,历来持此说者不在少数。
但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我们不妨把视野开阔一下,从大的背景上来俯视一番。
在三国时代,临终前表示把政权让给别人的,时有所闻。
第一. 陶谦临死前,要把徐州让给刘备,说是“非刘备不能安此州也。”他死后,别驾麋竺等人便率州人迎接刘备做了徐州牧。(《三国志·先主传》)
第二. 孙策临死前,对张昭说:“若仲谋(孙权)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三国志·张昭传》裴注引《吴历》)
第三. 刘备临死前,对诸葛亮说:“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三国志·诸葛亮传》)
以上三例,加刘表一例,共四例。三国魏、蜀、吴,除魏之外,吴、蜀都发生过这样的事;再加上徐、荆、兖三大州的诸侯;可见绝非个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分析起来,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陶谦让徐州,这是真让。当时徐州经过曹操的几次屠戮,已经残破不堪。陶谦有两个儿子:陶商和陶应,但《吴书》说他们“皆不仕”(《三国志·陶谦传》裴注引)。没有出仕的原因,或者因为年龄小,或者因为不成器。这时陶谦的想法应该是:曹操是不肯善罢甘休的,徐州官员和自己的儿子根本就抵抗不了,与其落个灭族绝嗣的下场,还不如把徐州这块烫手的山芋交给别人。在这种情况下,权力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幸福与满足,只能给他们带来灾难,为什么不让呢?这是一个很现实的想法,是一个无可奈何的选择。所以让徐州绝不是卖关子,而是真心实意的。
兖州的情况也和这相似。初平二年(公元191),青州黄巾军百万人入兖州,兖州刺史刘岱战死,济北相鲍信与州吏万潜等共同迎接东郡太守曹操做了兖州牧。刘岱的儿子为什么不继承父业?兖州的官员为什么不觊觎这一把手的位置?道理很简单,兖州也是一块热山芋,人人都怕烫手,谁也不敢去拿,只有让给实力较强,不怕烫手的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