蚨喑稻福庑┚赴踩卦说焦俣汕跋撸员チ硕亲泳筒换岜览#欢也懿俨坏轿诔踩ド樟福培A、高览也不会来投降,只要再过几天,顶多用不上半个月,“众少粮尽、士卒疲乏”的曹操(曹操对许攸说粮食可支一月,那是谎言),就会支持不住,被迫退兵,袁军就要追击曹军。饱汉子追击饿汉子,饿汉子受得了吗?不打就得趴下。到那时,曹操手里有皇帝呀,曹操知人善任呀,曹操治军有方呀,曹操的个人素质比袁绍强呀,什么都没有用了。荀彧和郭嘉所忽悠的“四胜”、“十胜”云云,岂非都成为千古笑谈!曹操是险胜,是侥幸取胜,是偶然性变成了必然性。在中外战争史上,偶然事件竟能决定战争的胜负,也并不少见,官渡之战是其中的一个突出的例子。
但我们反过来看,把双方的地位颠倒过来,曹操换成袁绍,袁绍换成曹操,比如说:曹操方面有人投降了袁绍,向袁绍献上了烧粮之计,“多谋少决”的袁绍没有及时行动,错过了良机,他能够取胜吗?在这种情况下,偶然性就不会起什么作用了。所以我们还应该看到:这个偶然性能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还需要有许多其它的条件。
第一,曹操主意正、胆子大,没有被袁绍那个巨无霸所吓倒,敢于面对强敌,奋勇应战,而且在众寡不敌的情况下,还是瘦驴拉硬屎,对部下说什么袁绍“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那恰好都是孝敬我的)当然,曹操说这话,是为了安定军心而作秀,大约他的心里也在打鼓。但他的骨头毕竟是硬的,如果他是一个草包,早就吓得不战而降,向袁绍俯首称臣了。
第二,曹操很有谋略,也能信任身边的谋士,言听计从,在关键时刻采纳他们的正确意见,自己也能采取出奇制胜的战术取得胜利。如开局的白马之战,曹操如果不采取荀攸的声东击西之计,挫败了袁绍的锋芒,延津之役,曹操如不用饵敌之计,以不满六百骑胜五六千骑,来了个开门红,一开始就被袁绍打趴下,整个战争的后果就很难设想了。
第三,曹操在最困难的时候坚持下来了。如果他不听荀彧的劝告,中途退了兵,那就会像荀彧所说的那样:“若不能制,必为所乘。”曹操非死即逃,以后还有戏好唱吗?
第四,曹操在听到许攸的情报后,马上行动,甘冒风险,出奇制胜地在乌巢打败淳于琼,烧毁了袁绍的一万多车军粮,为击败袁绍跨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如果曹操错过良机,该出手时不出手,不是也没有戏了吗?
第五,袁绍刚愎自用,自己没有谋略,又不能接受身边谋士的正确意见,在战术上一错再错,因而也就成全了曹操。真是“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如果把袁绍换成了卧龙,凤雏,或顾曲周郎、吴下阿蒙,曹操岂不仍然是没有戏吗?
总之,以上的这些条件,既是偶然性的,也是必然性的,无数的偶然性合在一起,在一定条件下,就成为必然性,改变了历史的进程,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13 曹操的用人之道(1)
易书第十一集《海纳百川》和第十二集《天下归心》,专门论述了曹操的用人问题。单从这两个题目,就可以看出他对曹操的用人,给予了高度的甚至是顶级的评价。本来曹操在用人方面有其独到之处,是古今史家和学者都承认的,但与易中天不同的是:古往今来的论者大多用理性的、分析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而易中天则是用粉丝的痴情和文人的浪漫一路在唱赞歌,把曹操的胸怀比喻为广纳百川的大海,其社会效果则是“天下归心”,令人颇有顶礼膜拜的感觉。
陈寿在《三国志·武帝纪》的卷末评论说:“汉末,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视四州,强盛莫敌。太祖(曹操)运筹演谋,鞭挞宇内(运用谋略,征服海内)。揽(总括)申、商之法术,该(具备)韩、白之奇策。官方授才、各因其器(根据能力,授与官职。)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终能总御皇机(终于能够全盘掌握重大的机遇),克成洪业者,唯其明略最优也。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
易书也引用了这段话,但没有加以说明。这里谈到了曹操在群雄角逐中成功的秘诀,重点是用人之道。最后的“非常之人,超世之杰”,是对曹操的高度评价。但他在总结曹操的用之道时,有两个地方值得我们特别注意。一个地方是“揽申、商之法术”。申、商指战国时期的申不害和商鞅,他们都是法家,在君臣关系方面,主张运用君主的威势,以权术来驾驭臣下。另外一个地方是:“矫情任算”。矫情,是克制感情、故意做作。任算,是运用权术。
清代史学家赵翼的《廿二史札记》说:
“人才莫盛于三国,亦惟三国之主各能用人,故得众力相扶,以成鼎足之势。而其用人亦各有不同者,大概曹操以权术相驭,刘备以性情相契,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后世尚可推见其心迹也。”
赵翼所说的“刘备以性情相契”,就是以真诚来团结臣僚,如他对于关羽、张飞、法正等。“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就是用感情来相处,如孙策之对周瑜;孙权之对鲁肃、周泰、吕蒙等。而曹操的“以权术相驭”,则没有真情可言,用赵翼的话来说,就是“特出于矫伪,以济一时之用。”和易中天所说的曹操真实、本色,恰恰是相反的。毛宗岗在《三国演义》批语中,有一段很精彩的话,虽然其反曹情绪甚浓,但我们只要不为他的过激情绪所影响,冷静地考虑他的合理成分,还是会有所启发的。他说:
“曹操有时而仁,有时而暴。免百姓秋租,仁矣;而使百姓敲冰拽船,何其暴也。不杀逃民而纵之,仁矣;又戒令勿为军士所获,仍不禁军之杀民,何其暴也。其暴处多是真,其仁处多是假。盖曹操待冀州之民,与其待袁绍无以异耳。杀其子,夺其妇,取其地,而乃哭其墓。然则其哭也,真为慈悲乎?假为慈悲乎?奸雄之奸,非复常人意量所及。”(《三国演义》第三十三回批语)
如果我们从易中天的思维中跳出来,从古代学者的上述一些观点(权术、矫情、饬伪)来考虑问题,那么有关曹操在用人方面许多做法的奥秘,便可迎刃可解了。
那么,曹操在用人方面,都用了哪些权术呢?
第一,广泛搜集人才。每打下一个地方,必然把当地的名士、宿儒,当过官的老干部,没当过官的潜在人才都挖出来,加以利用。从敌人营垒跑过来的,要用;背叛过自己又回来的,也用;骂过自己的,要用;打过自己的,不打不成交,照样用。这就是陈寿所说的“矫情任算,不念旧恶。”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上述各类人才也有被他杀掉的。
第二,知人善任,因材使用,能把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其特长。这就是陈寿所说“官方授才,各因其器。”
第三,用人不拘一格。有德的,用;有才的,用;有才无德的,包括盗过钱、偷过嫂子的,也用。总之,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不管你是什么人,能给我干活就行。
第四,用人观其大节,不拘小过。史称郭嘉“不治行检”(品行不好),但曹操不闻不问。看来在曹操那里不搞“生活检讨会”之类的活动。
第五,赏罚分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赏起来绝对大方,不小气,不抠门儿,常常使被赏之人“过其所望”。
第六,不埋没臣僚的功勋,时时把它挂在嘴上,写在奏章、教令上,使上上下下都心知肚明,说得当事人心里美滋滋的,觉得领导心里有一本账,我没有白干。如对荀彧、荀攸和郭嘉的功勋,不知说过多少次,仅仅在史书上可以查到的便有数次。当然,史书所著录的,不过是冰山之一角而已。
第七,御人有术。曹操都用了一些什么方法监控下属,我们还所知甚少。从史书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至少有三招。
一招是严刑苛法。
犯错误、犯罪的(有时是被认为犯错误、犯罪的),决不轻饶。有个何夔(音奎),被曹操任命为司空掾属,“太祖性严,掾属公事,往往加杖,夔常畜毒药,誓死无辱,是以终不见及。”(《三国志·何夔传》)这是说:曹操对下属很严厉,掾属在公事上出了错,往往要打板子(打脊背或屁股)。何夔经常带着毒药,准备到该打屁股时便吃下去,以免受辱。其实,在曹操手下做事,打屁股不过是小菜一碟,杀头或灭三族的事也时有发生。
一招是让将领和掾属的家属集中住在邺城或许都,实质上是扣留人质。建兴六年(公元228)冬,诸葛亮进行第二次北伐,把魏将郝昭包围在陈仓。诸葛亮派郝昭的同乡靳详劝说郝昭投降。郝昭说:“魏家科法,卿所练也;我之为人,卿所知也。我受国恩多而门户重,卿无可言者,但有必死耳。”意思是:魏国的法令,你是知道的;我的为人,你也知道。我受国恩很重,而家里的人口很多。你不用说了,我只有必死而已。这是说:按照魏国的法律,投降是要杀全家的,我家那么多人口,宁死也不能投降呀。这是魏明帝(曹操之孙)时的事,曹操已死去数年,但这种规矩是从曹操时就立下的。我们查阅史书,发现曹操的部下很少有叛逃的,可能与此有关。
再有一招是加强监察力度,侦察文武官员。曹操为丞相后,在府内置右刺奸掾和刺奸内史,相当于监察机构。曹操还设立了类似特务机构的校事官。“上察宫庙(皇宫)、下摄众司(监察一切官员)、官无局业、职无分限,随意任情,唯心所适。(以上十六字是说校事官的职权没有范围,随心所欲,什么都管。)”(《三国志·程昱传》)
总之,曹操的破格用人,是一种权术,是一定时期的政治上的需要。而当曹操地位巩固,羽翼丰满时,他对人才的态度便有了变化。正如赵翼所说:
“盖操当初起时,方欲藉众力以成事,故以此奔走天下,杨阜所谓曹公能用度外之人也。及其削平群雄,势位已定……其雄猜之性,久而自露,而从前之度外用人,特出于矫伪,以济一时之用,所谓以权术相驭也。”(《廿二史札记》)
曹操杀了一些什么人才?难以统计。据《三国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公
元218),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造反,进攻许都。《三辅决录注》记载了事情的经过,说是吉本的儿子吉邈率领家僮及杂人(临时拼凑起来的杂七杂八的人)攻击丞相长史王必,烧了王必的军营,王必受伤,十多天以后死去。另据《山阳公载记》说:当时曹操在邺城,听到了这个消息,迁怒于朝廷的百官,把百官都押到邺城审问。曹操问他们:“贼人烧王必军营时,你们干什么?”有人说:“我们去救火。”曹操说:“好吧,救火的站在左边,不救火的站在右边。”众人认为救火的必然没有罪,便都站在了左边。曹操说:“不救火的并没有帮助乱党,救火的其实都是贼人。”于是把百官都杀了。有人也许会觉得这件事太离奇,未必可靠。但这时曹操杀人毕竟还找到了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他父亲被杀,是陶谦手下将领干的事,与徐州百姓无干,不也迁怒于百姓吗?这时迁怒于百官,杀了他们,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从当时的背景看,曹操统治地区的官员,在名义上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朝廷的官员,称为“汉官”,一部分是由曹操直辖的丞相府和冀州的官员,曹操称魏公、魏王后,称为“魏官”。有的汉官不满曹操的统治,有时闹点事,但那只是一小部分,而曹操却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了大清洗,这又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吧。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曹操杀了太中大夫孔融。孔融,字文举,是孔子的二十世孙。他认为自己是汉官,不买曹操的账,经常说些三七、四六的疙瘩话,还戏侮曹操,曹操罗列罪名,杀了他。
建安十七年(公年212),董昭及列侯诸将建议曹操进位为魏公,荀彧持有异议。曹操派人给他送去食物,打开食器一看,里边是空的,于是他便自杀了。这种做法古代称为“隐诛”。
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尚书崔琰被曹操“赐死”(令其自杀),原因是根据崔琰的一封信而无限上纲,说他“傲世怨谤”、“意指不逊”,简直就是“莫须有”的罪名。尚书仆射毛玠也因为这件事的牵连被罢了官,险些丧了命。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丞相主簿杨修以“漏泄言教,交关诸侯”的罪名被杀。杨修是个才子,曹操原来很赏识他。当时曹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