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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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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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二八·五)仲孫羯如晉。
(經二八·六)冬,齊慶封來奔。
(經二八·七)十有一月,公如楚。
(經二八·八)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
(經二八·九)乙未,楚子昭卒。
(傳二八·一)二十八年,春,無冰。梓慎曰:「今茲宋、鄭其饑乎!歲在星紀,而淫於玄枵。以有時災,陰不堪陽。蛇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玄枵,虛中也。枵,秏名也。土虛而民秏,不饑何為?」
(傳二八·二)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宋之盟故也。齊侯將行,慶封曰:「我不與盟,何為於晉?」陳文子曰:「先事後賄,禮也。小事大,未獲事焉,從之如志,禮也。雖不與盟,敢叛晉乎?重丘之盟,未可忘也。子其勸行!」
(傳二八·三)衛人討甯氏之黨,故石惡出奔晉。衛人立其從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禮也。
(傳二八·四)邾悼公來朝,時事也。
(傳二八·五)秋,八月,大雩,旱也。
(傳二八·六)蔡侯歸自晉,入于鄭。鄭伯享之,不敬。子產曰:「蔡侯其不免乎!日其過此也,君使子展迋勞於枺T之外,而傲。吾曰猶將更之。今還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國,事大國,而惰傲以為己心,將得死乎?若不免,必由其子。其為君也,淫而不父。僑聞之:如是者,恒有子禍。」
(傳二八·七)孟孝伯如晉,告將為宋之盟故如楚也。
(傳二八·八)蔡侯之如晉也,鄭伯使游吉如楚。及漢,楚人還之,曰:「宋之盟,君實親辱。今吾子來,寡君謂吾子姑還,吾將使馹奔問諸晉而以告。」子大叔曰:「宋之盟,君命將利小國,而亦使安定其社稷,鎮撫其民人,以禮承天之休,此君之憲令,而小國之望也。寡君是故使吉奉其皮幣,以歲之不易,聘於下執事。今執事有命曰:女何與政令之有?必使而君棄而封守,跋涉山川,蒙犯霜露,以逞君心。小國將君是望,敢不唯命是聽?無乃非盟載之言,以闕君德,而執事有不利焉,小國是懼。不然,其何勞之敢憚?」
(傳二八·八)子大叔歸,復命。告子展曰:「楚子將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貪昧於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復之頤,曰『迷復,兇』,其楚子之謂乎!欲復其愿,而棄其本,復歸無所,是謂迷復,能無兇乎?君其往也,送葬而歸,以快楚心。楚不幾十年,未能恤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裨灶曰:「今茲周王及楚子皆將死。歲棄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
(傳二八·八)九月,鄭游吉如晉,告將朝于楚以從宋之盟。子產相鄭伯以如楚。舍不為壇。外仆言曰:「昔先大夫相先君適四國,未嘗不為壇。自是至今亦皆循之。今子草舍,無乃不可乎?」子產曰:「大適小,則為壇;小適大,茍舍而已,焉用壇?僑聞之,大適小有五美:宥其罪戾,赦其過失,救其災患,賞其德刑,教其不及。小國不困,懷服如歸,是故作壇以昭其功,宣告後人,無怠於德。小適大有五惡:說其罪戾,請其不足,行其政事,共其職貢,從其時命。不然,則重其幣帛,以賀其福而吊其兇,皆小國之禍也,焉用作壇以昭其禍?所以告子孫,無昭禍焉可也。」
(傳二八·九)齊慶封好田而耆酒,與慶舍政,則以其內實遷于盧蒲嫳氏,易內而飲酒數日,國遷朝焉。使諸亡人得僬撸愿娑粗史幢R蒲癸。癸臣子之,有寵,妻之。慶舍之士謂盧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曰:「宗不餘辟,餘獨焉辟之?賦詩斷章,餘取所求焉,惡識宗?」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使執寢戈而先後之。
(傳二八·九)公膳日雙雞,饔人浮扎F。御者知之,則去其肉,而以其洎饋。子雅、子尾怒。慶封告盧蒲嫳。盧蒲嫳曰:「譬之如禽獸,吾寢處之矣。」使析歸父告晏平仲。平仲曰:「嬰之眾不足用也,知無能忠病Q愿ジ页觯忻丝梢病!棺蛹以唬骸缸又栽疲盅捎妹耍俊垢姹惫榆嚒W榆囋唬骸溉烁饔幸允戮亲糁芤病!龟愇淖又^桓子曰:「禍將作矣,吾其何得?」對曰:「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文子曰:「可慎守也已。」
(傳二八·九)盧蒲癸、王何卜攻慶氏,示子之兆,曰:「或卜攻讎,敢獻其兆。」子之曰:「克,見血。」冬,十月,慶封田于萊,陳無宇從。丙辰,文子使召之,請曰:「無宇之母疾病,請歸。」慶季卜之,示之兆,曰:「死。」奉龜而泣,乃使歸。慶嗣聞之,曰:「禍將作矣。」謂子家:「速歸,禍作必於嘗,歸猶可及也。」子家弗聽,亦無悛志。子息曰:「亡矣!幸而獲在吳、越。」陳無宇濟水,而戕舟發梁。
(傳二八·九)盧蒲姜謂癸曰:「有事而不告我,必不捷矣。」癸告之。姜曰:「夫子愎,莫之止,將不出。我請止之。」癸曰:「諾。」十一月乙亥,嘗于大公之廟,慶舍蒞事。盧蒲姜告之,且止之,弗聽,曰:「誰敢者?」遂如公。麻嬰為尸,慶奊為上獻。盧蒲癸、王何執寢戈,慶氏以其甲環公宮。陳氏、鮑氏之圉人為優。慶氏之馬善驚,士皆釋甲束馬,而飲酒,且觀優,至於魚里。欒、高、陳、鮑之徒介慶氏之甲。子尾抽桷,擊扉三,盧蒲癸自後刺子之,王何以戈擊之,解其左肩。猶援廟桷,動於甍。以俎、壺投,殺人而後死。遂殺慶繩、麻嬰。公懼,鮑國曰:「群臣為君故也。」陳須無以公歸,稅服而如內宮。
(傳二八·九)慶封歸,遇告亂者。丁亥,伐西門,弗克。還伐北門,克之。入,伐內宮,弗克。反,陳于岳,請戰,弗許,遂來奔。獻車於季武子,美澤可以監。展莊叔見之,曰:「車甚澤,人必瘁,宜其亡也。」叔孫穆子食慶封,慶封泛祭。穆子不說,使工為之誦《茅罚嗖恢<榷R人來讓,奔吳。吳句餘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於其舊。子服惠伯謂叔孫曰:「天殆富淫人,慶封又富矣。」穆子曰:「善人富謂之賞,淫人富謂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將聚而殲旃。」
(傳二八·十)癸巳,天王崩。未來赴,亦未書,禮也。
(傳二八·十一)崔氏之亂,喪群公子,故鉏在魯,叔孫還在燕,賈在句瀆之丘。及慶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與晏子邶殿其鄙六十,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獨弗欲?」對曰:「慶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無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惡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制度,使無遷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使無黜嫚,謂之幅利。利過則為敗。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與北郭佐邑六十,受之。與子雅邑,辭多受少。與子尾邑,受而稍致之。公以為忠,故有寵。釋盧蒲嫳于北竟。
(傳二八·十一)求崔杼之尸,將戮之,不得。叔孫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亂臣十人,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既,崔杼之臣曰:「與我其拱璧,吾獻其柩。」於是得之。十二月乙亥朔,齊人遷莊公,殯于大寢,以其棺尸崔杼於市。國人猶知之,皆曰:「崔子也。」
(傳二八·十二)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陳侯、鄭伯、許男如楚。公過鄭,鄭伯不在,伯有迋勞於黃崖,不敬。穆叔曰:「伯有無戾於鄭,鄭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棄之,何以承守?鄭人不討,必受其辜。濟澤之阿,行潦之蘋藻,寘諸宗室,季蘭尸之,敬也。敬可棄乎?」
(傳二八·十二)及漢,楚康王卒。公欲反。叔仲昭伯曰:「我楚國之為,豈為一人?行也!」子服惠伯曰:「君子有遠懀В∪藦倪儭p嚭恍簦l遑其後?不如姑歸也。」叔孫穆子曰:「叔仲子專之矣;子服子,始學者也。」榮成伯曰:「遠圖者,忠也。」公遂行。宋向戌曰:「我一人之為,非為楚也。饑寒之不恤,誰能恤楚?姑歸而息民,待其立君而為之備。」宋公遂反。
(傳二八·十三)楚屈建卒,趙文子喪之如同盟,禮也。
(傳二八·十四)王人來告喪,問崩日,以甲寅告,故書之,以徵過也。
襄公(經二九·一)二十有九年
春,王正月,公在楚。
(經二九·二)夏,五月,公至自楚。
(經二九·三)庚午,衛侯衎卒。
(經二九·四)閽弒吳子餘祭。
(經二九·五)仲孫羯會晉荀盈、齊高止、宋華定、衛世叔儀、鄭公孫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
(經二九·六)晉侯使士鞅來聘。
(經二九·七)杞子來盟。
(經二九·八)吳子使札來聘。
(經二九·九)秋,九月,葬衛獻公。
(經二九·十)齊高止出奔北燕。
(經二九·十一)冬,仲孫羯如晉。
(傳二九·一)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釋不朝正于廟也。楚人使公親禭,公患之。穆叔曰:「祓殯而禭,則布幣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楚人弗禁,既而悔之。
(傳二九·二)二月癸卯,齊人葬莊公於北郭。
(傳二九·三)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陳侯、鄭伯、許男送葬,至於西門之外,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郟敖即位,王子圍為令尹。鄭行人子羽曰:「是謂不宜,必代之昌。松柏之下,其草不殖。」
(傳二九·四)公還,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曰:「聞守卞者將叛,臣帥徒以討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後聞取卞。公曰:「欲之而言叛,只見疏也。」公謂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對曰:「君實有國,誰敢摺俊构c公冶冕服。固辭,強之而後受。公欲無入。榮成伯賦《式微》,乃歸。五月,公至自楚。
(傳二九·四)公冶致其邑於季氏,而終不入焉。曰:「欺其君,何必使餘?」季孫見之,則言季氏如他日;不見則終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無以冕服斂,非德賞也。且無使季氏葬我。」
(傳二九·五)葬臁酰嵣锨溆惺隆W诱故褂《瓮2性唬骸溉酰豢伞!棺诱乖唬骸概c其莫往,弱,不猶愈乎?《詩》云:『王事靡盬,不遑啟處。』枺髂媳保l敢寧處?堅事晉、楚,以蕃王室也。王事無曠,何常之有?」遂使印段如周。
(傳二九·六)吳人伐越,獲俘焉,以為閽,使守舟。吳子餘祭觀舟,閽以刀弒之。
(傳二九·七)鄭子展卒,子皮即位。於是鄭饑,而未及麥,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鍾,是以得鄭國之民,故罕氏常掌國政,以為上卿。宋司城子罕聞之,曰:「鄰於善,民之望也。」宋亦饑,請於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司城氏貸而不書,為大夫之無者貸。宋無饑人。叔向聞之,曰:「鄭之罕,宋之樂,其後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國乎!民之歸也。施而不德,樂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
(傳二九·八)晉平公,杞出也,故治杞。六月,知悼子合諸侯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會之,鄭子大叔與伯石往。子大叔見大叔文子,與之語。文子曰:「甚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晉國不恤周宗之闕,而夏肄是屏,其棄諸姬,亦可知也已。諸姬是棄,其誰歸之?吉也聞之:棄同即異,是謂離德。《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晉不鄰矣,其誰云之?」
(傳二九·九)齊高子容與宋司徒見知伯,女齊相禮。賓出,司馬侯言於知伯曰:「二子皆將不免。子容專,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知伯曰:「何如?」對曰:「專則速及,侈將以其力斃,專則人實斃之,將及矣。」
(傳二九·十)范獻子來聘,拜城杞也。公享之,展莊叔執幣。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於家臣。家臣展瑕、展王父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顏莊叔為一耦,鄫鼓父、黨叔為一耦。
(傳二九·十一)晉侯使司馬女叔侯來治杞田,弗盡歸也。晉悼夫人慍曰:「齊也取貨,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公告叔侯。叔侯曰:「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晉是以大。若非侵小,將何所取?武、獻以下,兼國多矣,誰得治之?杞,夏餘也,而即枺摹t敚芄嵋玻漓稌x。以杞封魯猶可,而何有焉?魯之於晉也,職貢不乏,玩好時至,公卿大夫相繼於朝,史不絕書,府無虛月。如是可矣,何必瘠魯以肥杞?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寧夫人,而焉用老臣?」
(傳二九·十二)杞文公來盟,書曰「子」,賤之也。
(傳二九·十三)吳公子札來聘,見叔孫穆子,說之。謂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好善而不能擇人。吾聞君子務在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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