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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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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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獻。子美入,數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馬致節,司空致地,乃還。
(傳二五·六)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齊成故也。
(傳二五·七)趙文子為政,令薄諸侯之幣,而重其禮。穆叔見之,謂穆叔曰:「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齊崔、慶新得政,將求善於諸侯。武也知楚令尹。若敬行其禮,道之以文辭,以靖諸侯,兵可以弭。」
(傳二五·八)楚薳子馮卒,屈建為令尹,屈蕩為莫敖。舒鳩人卒叛,楚令尹子木伐之,及離城,吳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師先,子強、息桓、子捷、子駢、子盂帥左師以退。吳人居其間七日。子強曰:「久將墸饲菀玻蝗缢賾稹U堃云渌阶湔T之,簡師,陳以待我。我克則進,奔則亦視之,乃可以免。不然,必為吳禽。」從之。五人以其私卒先擊吳師,吳師奔;登山以望,見楚師不繼,復逐之,傅諸其軍,簡師會之。吳師大敗。遂圍舒鳩,舒鳩潰。八月,楚滅舒鳩。
(傳二五·九)衛獻公入于夷儀。
(傳二五·十)鄭子產獻捷于晉,戎服將事。晉人問陳之罪。對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與其神明之後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諸陳,以備三恪。則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賴。桓公之亂,蔡人欲立其出,我先君莊公奉五父而立之,蔡人殺之,我又與蔡人奉戴厲公。至於莊、宣皆我之自立。夏氏之亂,成公播蕩,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今陳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棄我姻親,介恃楚眾,以懀晡冶忠兀豢蓛|逞,我是以有往年之告。未獲成命,則有我枺T之役。當陳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懼不競而恥大姬,天誘其衷,啟敝邑心。陳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獻功。」晉人曰:「何故侵小?」對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今大國多數圻矣,若無侵小,何以至焉?」晉人曰:「何故戎服?」對曰:「我先君武、莊為平、桓卿士。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復舊職。』命我文公戎服輔王,以授楚捷不敢廢王命故也。」士莊伯不能詰,復於趙文子。文子曰:「其辭順。犯順,不祥。」乃受之。
(傳二五·十)冬,十月,子展相鄭伯如晉,拜陳之功。子西復伐陳,陳及鄭平。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晉為伯,鄭入陳,非文辭不為功。慎辭哉!」
(傳二五·十一)楚蔿掩為司馬,子木使庀賦,數甲兵。甲午,蔿掩書土田,度山林,鳩藪澤,辨京陵,表淳鹵,數疆潦,規偃豬,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賦,賦車籍馬,賦車兵、徒兵、甲楯之數。既成,以授子木,禮也。
(傳二五·十二)十二月,吳子諸樊伐楚,以報舟師之役。門于巢。巢牛臣曰:「吳王勇而輕,若啟之,將親門。我獲射之,必殪。是君也死,疆其少安。」從之。吳子門焉,牛臣耄ъ抖虊σ陨渲洹
(傳二五·十三)楚子以滅舒鳩賞子木。辭曰:「先大夫蔿子之功也。」以與蔿掩。
(傳二五·十四)晉程鄭卒,子產始知然明,問為政焉。對曰:「視民如子。見不仁者,誅之如鷹鹯之逐鳥雀也。」子產喜,以語子大叔,且曰:「他日,吾見蔑之面而已,今吾見其心矣。」子大叔問政於子產。子產曰:「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
(傳二五·十五)衛獻公自夷儀使與甯喜言,甯喜許之。大叔文子聞之,曰:「烏呼!《詩》所謂『我躬不說,皇恤我後』者,甯子可謂不恤其後矣。將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久行,思其終也,思其復也。書曰:『慎始而敬終,終以不困。』《詩》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今甯子視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舉棋不定,不勝其耦;而況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舉而滅之,可哀也哉!」
(傳二五·十六)會于夷儀之歲,齊人城郟。其五月,秦、晉為成,晉韓起如秦蒞盟,秦伯車如晉蒞盟。成而不結。
襄公(經二六·一)二十有六年
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弒其君剽。
(經二六·二)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
(經二六·三)甲午,衛侯衎復歸于衛。
(經二六·四)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經二六·五)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淵。
(經二六·六)秋,宋公殺其世子痤。
(經二六·七)晉人執衛甯喜。
(經二六·八)八月壬午,許男甯卒于楚。
(經二六·九)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經二六·十)葬許臁
(傳二六·一)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
(傳二六·二)衛獻公使子鮮為復,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茍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不可以已。」
(傳二六·二)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太子角。書曰「甯喜弒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于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
(傳二六·二)甲午,衛侯入。書曰「復歸」,國迹病4蠓蚰骒毒拐撸瑘唐涫侄c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紲以從捍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
(傳二六·三)衛人侵戚枺桑瑢O氏愬于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復愬于晉。
(傳二六·四)鄭伯賞入陳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產辭邑,曰:「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賞禮,請辭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孫摚г唬骸缸赢a其將知政矣。讓不失禮。」
(傳二六·五)晉人為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
(傳二六·六)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于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
(傳二六·六)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傳二六·七)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于澶淵,以討衛,疆戚田。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趙武不書,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鄭先宋,不失所也。於是衛侯會之。晉人執甯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衛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
(傳二六·七)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摺纹錈詾槊酥饕病=駷槌紙叹糁危俊故逑蚋孚w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拗嵋印罚诱官x《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
(傳二六·八)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共姬與之食。公見棄也而視之尤。姬迹T御,嬖,生佐,惡而婉。太子痤美而很,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惠墻伊戾為太子內師而無寵。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太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之。公曰:「夫不惡女乎?」對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惡之不敢遠,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貳心乎?縱有共其外,莫共其內,臣請往也。」遣之。至則坎用牲,加書徵之,而騁告公曰:「太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曰:「為我子,又何求?」對曰:「欲速。」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問諸夫人與左師,則皆曰:「固聞之。」公囚太子。太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請,曰:「日中不來,吾知死矣。」左師聞之,聒而與之語。過期,乃縊而死。佐為太子。公徐聞其無罪也,乃亨伊戾。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為君夫人?餘胡弗知?」圉人歸,以告夫人。夫人使饋之迮c馬,先之以玉,曰:「君之妾棄使某獻」。左師改命曰「君夫人」,而後再拜稽首受之。
(傳二六·九)鄭伯歸自晉,使子西如晉聘,辭曰:「寡君來煩執事,懼不免於戾,使夏謝不敏。」君子曰:「善事大國。」
(傳二六·十)初,楚伍參與蔡太師子朝友,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伍舉娶於王子牟。王子牟為申公而亡,楚人曰:「伍舉實送之。」伍舉奔鄭,將遂奔晉。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郊,班荊相與食,而言復故。聲子曰:「子行也,吾必復子。」及宋向戌將平晉、楚,聲子通使於晉,還如楚。令尹子木與之語,問晉故焉,且曰:「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雖楚有材,晉實用之。」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對曰:「雖有,而用楚材實多。歸生聞之: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詩》曰:『人之云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也。故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懼失善也。商頌有之曰:『不僭不濫,不敢怠皇。命于下國,封建厥福』,此湯所以獲天福也。
(傳二六·十)「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將賞,為之加膳,加膳則飫賜,此以知其勸賞也。將刑,為之不舉,不舉則徹樂,此以知其畏刑也。夙興夜寐,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禮之大節也。有禮無敗。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為之种鳎院Τ䥽豢删券煟^不能也。子儀之亂,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車之殿,以為种鳌@@角之役,晉將遁矣,析公曰:『楚師輕窕,易震蕩也。若多鼓鈞聲,以夜軍之,楚師必遁。』晉人從之,楚師宵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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