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念表现在哪儿?功绩在哪儿?我不能忍受一个躯体天天顶着同一个脑袋,不能让自己老关在同一个骨架里。我接受我的任务,条件是这项使命无所凭借,在绝对的真空中闪亮。我跟圣灵进行过秘密交谈,他对我说:“你将来从事写作。”我扭着手不好意思地问道:“您干吗选中我呀,上帝,我有什么特别呢?”“毫无特别之处。”“那为什么选中我呢?”“没有理由。”“至少我一挥而就,是吧?”“根本不对,你以为伟大的作品出自一挥而就之手吗?”“上帝啊,既然我如此一钱不值,那我怎么写得成一本书呢?”“靠你的勤奋。”“这么说,谁都能写书喽?”“谁都能写,但我选中的正是你。”我这般弄虚作假倒也省事,一则可以宣称自己无足轻重,再则可以敬仰自己是未来杰作的作者。我被选中。纯系天命,并非因为我有奇才;一切全仗我持之以恒,吃苦耐劳。我否认自己有任何奇特之处:人一旦有特色就显得突出;我没有什么信仰,只是忠于严肃的誓言:经过吃苦,达到光辉的顶点。惟一的问题是要知道吃什么苦,耐什么劳,但看来这个问题难以解决,因为我无法指望生活贫困。默默无闻也罢,声誉卓著也罢,反正教育部的预算里有我一份,决不会饥肠辘辘。我给自己设想痛心疾首的失恋,但劲头不大,因为我讨厌窝囊情人。我对西哈诺指爱德蒙·罗斯唐的喜剧《西哈诺·德·贝吉拉》中的主人公。很反感,这个假帕达扬在女人面前装疯卖傻。真正的英雄身后拉着一串女人的心,而且满不在乎。应当指出,西哈诺的情人薇奥列塔之死使他心碎,从此他一蹶不振。失去情人,为了一个女性而受到无法医治的创伤,但不是由于她的过错:这使我拒绝一切其他女人的追求。这令人深思。但不管怎么说,就算我的贤妻死于事故,这一不幸还不足以使我荣膺天命。因为事故出于偶然,而且屡见不鲜。最后我的狂怒战胜了一切。某些作家受嘲弄,吃败仗,一辈子蒙受耻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等到他们断了最后一口气,荣华才覆盖尸体,这就是我的未来。我兢兢业业地对奥里亚克及成群的塑像大书特书。由于无法怀恨,便只求和解与效劳。但我第一本书刚出版就掀起轩然大波,我成了众矢之的,奥弗涅报刊辱骂我,商人拒绝招待我,愤怒者往我家窗户扔石头。为了不被活活打死,我只得逃走。我受到了劈头盖脸的打击,开始几个月痴头呆脑,不断喃喃自语:“一定是误会,得了!大家都是好人,何必呢!”事实上确是一场误会,但圣灵不许解除误会。后来我慢慢恢复了元气。一天,我在桌旁坐下,开始写一本新书,有关大海或有关山脉,但这本书找不到出版商。我逃命、伪装,也许流亡,但继续写作,写了很多其他的书。我用韵文翻译贺拉斯,对教育学提出朴素而合理的想法。毫无办法,我的手稿塞满了一箱子,未能出版。
故事有两种结局,随我的脾气,任选一种。郁郁寡欢的日子,我看到自己躺在一张铁床上,奄奄一息,受人憎恨,绝望得不堪回首。正在这时,荣耀从四面八方降临。有时我也让自己快活一下。五十岁那年,为了试一枝新笔,我在一本手稿上写了自己的名字,这本手稿不久遗失了。有人在顶楼上,或在小河旁,或在我刚搬完家的壁橱里,反正找到了这本手稿,念完之后,感动不已,把手稿送到米歇尔·泽瓦科的最有名气的出版家阿泰姆·法雅那里。成功至极,一万册两日之内一售而空。万人悔恨当初有眼无珠,记者成百出动寻找我,但找不到。我因为隐居,很久才知道舆论的骤变。终于有一天,我走进一家咖啡馆躲雨,无意中看到一份丢在一旁的报纸,大吃一惊,报上写着:“让—保尔·萨特,隐姓埋名的作家,奥里亚克的歌手,大海的诗人”,用大写字母在第三版上占了六栏。我欣喜若狂,不,我既快活又伤心。总之,我回到家里,关上门,在房东的帮助下,用绳子捆好手稿箱,寄给了法雅出版社,但没有留下地址。故事编到这里,我暂停下来,津津有味地加油加醋:如果我从住的城市寄发邮件,记者会很快发现我的隐居地。于是我把箱子带到巴黎,交给警察局,让人转送给出版商。乘火车返回之前,我回到童年的住地:勒戈夫街,苏弗洛街,卢森堡公园。巴扎尔酒吧引起我的注意。记得外祖父——这时已故——一九一三年有时带我去那儿,我们并肩在一张长凳上坐下,大家羡慕地瞧着我们。外祖父要了一大杯啤酒,给我要了一小杯,我感到他对我爱护备至。而这时我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人,出于怀旧,推开酒吧的门,要了一小杯啤酒。旁边一桌年轻貌美的妇女正交谈得十分热烈。她们提到了我的名字,其中一个说:“嗳!可能他是个老头,丑八怪,但不要紧,要是能嫁给他,我情愿牺牲三十年。”我向她微微一笑,微笑中夹杂着骄傲和忧伤,她不胜惊讶地回我一笑。我站起来,消失了。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死亡使我晕头转向
我费了很多时间精心编造了这段插曲以及无数其他的枝节,此处不一一赘述。从这个插曲中读者可以看出我童年时对未来的憧憬,当时的处境,六岁时的杜撰,怀才不遇的游侠骑士所发的牢骚。九岁那年,我仍旧牢骚满腹,觉得赌气也其乐融融哩。作为无法逃避的殉道者,我硬是不肯让误会解除,甚至圣灵好像也不耐烦了。为什么不向这个极可爱的仰慕者透露我的姓名呢?我自问自答,嗨!她仰慕得太晚了——不过,既然她不顾一切愿意嫁给我——但我太穷啊——太穷?那么作者版税呢?连这个反驳也阻挡不住我。我写信给法雅,让他把属于我的钱分发给穷人。但故事总得要有个结尾啊,结局是我缓慢地死在房间里,无人理睬,但死而无怨:使命已告完成。
在这个改编了无数次的故事中有一件事使我震惊:从我看到我的名字见报之日起,我这部机器某处出现断裂,完蛋了。我不胜忧伤地享有盛誉,但已写不出东西了。两种结局其实是一致的:等到死才获得荣耀,或荣耀先降临然后把我置于死地,总之,写作的欲望包含着对生活的绝望。将近这个时期,一则轶事使我心绪不宁,记不起是在什么地方读到的,反正是上个世纪的事。在西伯利亚大铁路的一个小站上,一个作家踱来踱去,在等火车。一眼望去,连一座破房子也没有,寂寥无人影。作家耷拉着脑袋,闷闷不乐。他眼睛近视,单身独处,样子粗俗,性子火暴;他百无聊赖,老想着前列腺病和债务。突然一辆四轮马车沿铁轨驶来,跳下一位年轻的伯爵夫人,向作家跑去,她跟他素不相识,但肯定眼前的旅行者就是她在一张达格雷相片达格雷照相是早期的一种照相法。上见过的作家。她向他躬身行礼,拿起他的右手亲吻。故事到此为止。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想说明什么。九岁那年,我为这个故事着了迷,这个爱发牢骚的作家居然有西伯利亚大草原的女读者。一个美貌的人儿给他恢复了连他自己都遗忘的荣耀,这叫做新生。再往深处一想,其实这意味着死亡,这是我感受到的,或我愿意认为如此。一个活着的庶民不可能从一个女贵族那里得到如此仰慕的表示。伯爵夫人仿佛对他说:“我之所以能来到您跟前,碰碰您,那是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保持门第的优越感了,我不担心您对我的姿态有什么想法,已经不把您当做一个人,您只是您作品的象征。”一个吻手礼把他置于死地:离圣彼得堡一千俄里的地方,一个旅行者在出生五十五年之后被焚,荣耀把他烧死,他只剩下火光闪闪的一系列著作。我仿佛看见伯爵夫人回到马车上,消失了。大草原又恢复原来的凄凉。黄昏,火车为了赶点越过小站飞驰而去,我打了一个寒噤,不由得想起《树欲静而风不止》,寻思道:“这个伯爵夫人是死神吧!”总有一天,她会在一条偏僻的路上截住我,吻我的手指头。
死亡使我晕头转向,因为我不愿意活下去。这就说明为什么死亡引起我的恐怖。我把死亡和荣耀相提并论,从而把死亡作为我的归宿。我急于死,有时死亡的可怖给我的热情泼冷水,但为时甚短,我神圣的喜悦不断再生,等待着火化的时刻。我们内心的愿望其实是谋求和逃避两者不可分割地结合的产物:写作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使我原谅自己的存在。我看到,尽管写作是吹牛皮、说假话,总还有一些现实意义,其证明就是五十年之后的今天,我仍在写作。但如果追本穷源,我看到自己不断在逃避,进行格里布依格里布依,法国女作家索菲·塞居尔(1799—1894)笔下的人物,可怜的女子格里布依害怕潮湿,干脆跳入水中。萨特的意思是,怕死干脆自杀。式的自杀。是的,何止是史诗,何止是殉道,我在寻求死神哩。很长一个时期,我担心的死和生一个样,随随便便,不拘地点,默默死去只是默默出生的反映。我的天职改变了一切,刀光剑影总要消失,文字著作则与世长存。我发现在文学领域内赠与者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赠与物,即纯粹的物。我之成为人纯属偶然,成为书则是豪侠仗义的结果。我可以把我的絮叨和意识铸到铅字里,用不可磨灭的文字代替我生命的嘈杂,用风格代替我的血肉,用千古永生代替我的蹉跎岁月,作为语言的沉淀出现在圣灵面前。总之成为人类不可摆脱的异物,不同于我,不同于其他人,不同于其他一切。开始,我给自己塑造一个消耗不尽的身躯,然后把自己交给消费者。我不为写作的乐趣而写作,而为了用文字雕琢光荣的躯体。从我坟墓高处细看这个光荣碑,感到我的出生好似一场必须经历的痛苦,为了最终变容而暂时显示的幻想。为了再生,必须写作;为了写作,必须有一个脑袋,一双眼睛,两只胳膊。写作结束,身体器官自行消失。
一九五五年左右,一只怪虫出世,二十五只福利欧蝴蝶福利欧是法国著名的加利马出版社出版的一种普及版本,多为较有价值的文学作品,但价格较便宜。脱颖飞出,载着一页一页作品,振翅飞到国家图书馆,栖息在一排书柜上。这些蝴蝶便是我。我即是二十五卷,一万八千页文字,三百幅版画,其中有作者的肖像。我的骨头就是皮革和硬纸,我的肉是羊皮纸,散发出糨糊味和蘑菇味;安置在六十公斤纸里,我感到怡然自得。我再生了,终于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思考,说话,吟唱,声音洪亮,以物质不容置疑的长存证实我的存在。人们拿起我,打开我,把我摊在桌子上,用手心摸我,有时劈啪作响折腾我。我听凭折腾,但突然闪电发光,使人眼花缭乱。我天马行空,其威力能穿过空间,越过时间,打击坏人,保护好人。谁都不能忘记我,谁都无法不提到我,我是一个伟大的偶像,既可摆弄又很棘手。我的知觉已化为齑粉,那再好也没有,反正有别人的知觉负担我,人家阅读我,我跳入他们的眼帘;人家谈论我,我蹦入他们的嘴中,化成普遍而独特的语言。在亿万人的目光里,我成为展示的珍品。对知我爱我者,我是他们最亲密的知音,但谁若想触及我,我一个闪身便无影无踪。我无处可寻,但活着。总之处处有我在。我寄生在人类身上,我的善举折磨着他们,不断迫使他们让我复活。
这套戏法很灵,我把死神掩埋在荣耀这块裹尸布下,只想到荣耀,从不想死神,竟未意识到两者是一码事。在写这本书的现在,我知道迟早我将不中用,明确而不无忧伤地想像出自己即将到来的老年和未来的衰老,以及我喜爱的人的衰老和死亡,但从来没有想像我自己的死亡。有时我向亲近的人——有的比我小十五岁,二十岁,三十岁——表示抱歉,我将比他们活得更长,他们拿我打哈哈,我跟他们一起哈哈大笑。但是人们的取笑没有改变,也决不会改变我的想法。九岁那年,我动过一次手术,使我无法体会据说我们人类状况固有的悲怆。十年之后,在高师巴黎高等师范学院。,这种悲怆突然在我几个好朋友身上发作了,表现出惊恐或狂怒,而我却鼾声如雷,高枕无忧。其中一个同学得了一场重病之后,对我们说他经历了临终的痛苦,甚至包括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感受。尼赞保尔·尼赞是萨特青年时代最好的朋友,作家。后成为法共党员,《人道报》主编,一九四○年五月在前线阵亡。着魔最甚,有时在完全清醒的时候,他仿佛感到成了一具死尸。他站起身,眼睛里仿佛有麇集的小虫在攒动,摸索着拿起他的圆顶帽,走开了。第三天发现他酩酊大醉,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