憾!要不然我可以大演特演左拉左拉是为德雷福斯平冤狱的主将。:我受斥走出法庭,登上马车的踏板,一个转身,打断一批狂热者的腰。不,不,我找到一个可怕的字眼,把他们吓退了。之后,我当然不肯逃亡英国,我宁愿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巴黎街头游荡,乐滋滋地重新变成格里塞利迪斯,丝毫没想到先贤祠里已留出我的位置。
我记得,外祖母每天收到《晨报》和《精粹日报》。我得知大盗的存在后,跟所有教养有素的人一样,大加谴责。但这批人面兽心的家伙跟我不相干,大无畏的莱皮纳路易·莱皮纳(1846—1933),第三共和国期间任警察局长。足以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有时报上说工人发怒了,接着工厂倒闭,资本不翼而飞,我不甚了了。再说,我不知道外祖父是怎么想的。他不折不扣地履行选民的义务。每当他走出选举人秘密写票室,满面春风,显得有点自命不凡,我们家的妇人逗他:“喂,跟我们说说你投谁的票啦!”他冷冷地回答:“这是男人的事情!”当时妇女没有选举权。但在后来选举共和国新总统时,他一时失口,说出己见。他瞧不起总统候选人庞斯,气冲冲嚷道:“他是卖香烟的!”这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愿意法国的最高职务由另一个跟他地位相等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担任,此人叫普万卡雷雷蒙·普万卡雷(1860—1934),于一九一三年当选为法国总统。。今天我母亲证实他投激进派的票,而且当时她就知道得一清二楚。他看中公务员的政党毫不奇怪,再说激进派已名存实亡。夏尔投票给一个主张变革的党,实际上选举的是一个维持秩序的党也就心满意足了。总之,照他说来,法国的政治颇为健全。
我为此感到伤心,因为我已经全副武装,以备保护人类避免可怕的危险,可是大家都劝我放心,说人类日臻完善。外祖父一向教我尊重资产阶级民主,让我为之执笔作战。但在法利埃阿尔芒·法利埃(1841—1931),普万卡雷的前任总统。当总统期间,农民已经有了选举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有幸生活在共和国时代的共和党人能干些什么呢?无事可干,要不然教教希腊文,写写奥里亚克的名胜古迹。我又回到了起点,这个无冲突的社会使作家失业,我再一次感到窒息。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夏尔使我摆脱困境
依然是夏尔使我摆脱困境,当然他自己并未察觉。两年前,为了对我进行人文主义的启蒙教育,他给我讲过一些思想,之后只字不提了,生怕促使我过激,但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这些思想悄悄地抬头,其主要精神在我身上扎根,渐渐使作家兼骑士转变成作家兼殉道者。我前面说过,夏尔虽然不愿当牧师,却继承了父亲遗志,保留了牧师精神,把文化奉为神明。从这种混合物产生的圣灵,即无限的本质,照耀着文学与艺术,古代语言与实用语言以及直接教学法。这种教学法的采用犹如白鸽子,给施韦泽一家带来吉祥,吉祥的鸽子星期天随着教堂管风琴乐队的音乐而飞翔,平日上课时如福星高照在我外祖父的脑门上。卡尔所说的话在我脑子里汇总起来形成一篇论文:世界受邪恶蹂躏,惟一的解救是自灭于人间,像落水者在海底仰望星空一样瞻仰不可能实现的理念。由于这差使很难办到且带有危险,人们便把它委托给一批专家。学士圣人以天下为己任,扭转乾坤拯救人类。大大小小的世俗猛士们可以尽情互相残杀或苟且偷生,反正有作家和艺术家替他们思考美与善。使人类摆脱野蛮状态,只需两个条件:其一,严加保管已故学士圣人的圣物:油画、书籍、塑像;其二,至少剩下一个学士圣人继承苦差、炮制未来的圣物。
这些无聊的胡诌,我生吞活剥,当然不甚了了,二十岁的时候还信以为真呢。由于这些胡诌,我在很长的时间里把艺术作品看做超验的成果,以为每个作品的产生都有益于世人。我发掘出这种极端的信仰后,摄为己有,装潢我平庸的天职。先前,仇恨和刻薄跟我无缘,跟外祖父缘分也不深,而这时我已兼收并蓄,福楼拜、龚古尔、戈蒂耶的旧怨积恨使我中毒了。他们对人抽象的恨以爱的幌子灌输到我身上,使我感染上新的自负。我成了清洁派清洁派,又称卡特里派,十二三世纪流行于西欧的基督教异端教派,该派信奉新摩尼教二元论,宣传善恶二元论,视物质世界为恶。,混淆了文学和经文,把文学视为人的一种牺牲。据我判断,我的同胞们只要求我用笔赎救他们,他们为先天不足而痛苦。要是没有圣人代他们祈祷,他们将永世不得翻身;每天早晨我之所以睁得开眼睛,跑到窗口看到街上来往的先生太太还活着,那是因为有一个人在家干活,从黄昏到黎明孜孜不倦地撰写一页页不朽的篇章,使我们赖以多活一天。每当夜幕降临,他重新埋头工作,今晚,明晚,一直到耗尽心血死去。我应接这个班,也要用我神秘的祭品,即我的作品,保护人类不滚入万丈深渊,此时军人悄悄让位于文人:我这个悲惨的帕西法帕西法是瓦格纳三幕五场歌剧《帕西法》的主人公。这部作品肯定了善胜恶的力量,艺术家的牺牲使人类获得再生。萨特对此加以讽刺。,把自己当做赎罪的祭献品。我发现尚泰克莱法国诗人和剧作家爱德蒙·罗斯唐的《尚泰克莱》是一出情节剧,主角是一只公鸡,名叫尚泰克莱。此剧在作者死后才搬上舞台。之日,心上就起了一个结,一个怨结,过了三十年才解开。这只公鸡尽管挨打、受伤、流血,但依然设法保护住一窝家禽。他嘹亮的鸣啼足以吓退雄鹰,而卑鄙的芸芸众生对他冷嘲热讽之后极力奉承;鹰消失之后,诗人重整旗鼓,美激发他的灵感,大大增强他的力量,于是乎他扑向对手,把对手打倒在地。我痛哭起来,格里塞利迪斯、高乃依、帕达扬原来是同一个人,那么尚泰克莱便是我了。在我看来,一切都显得简单了:写作就是给诗神的绶带锦上添花,为后人树立榜样,保护人民不伤害自己和抵御敌人,以隆重的弥撒祈求上天保佑人民。我从来没有想到写作可以供人家阅读。
我们要么为同胞写作,要么为上帝写作。而我决心为上帝写作,目的在于解救同胞。我要的是感恩者而不是读者。目中无人败坏了我的侠肝义胆。在我保护孤女的那阵子,已经嫌她们碍我的手脚,不让她们露面了。成为作家后,我的方法没有改变,在拯救人类之前,我先把人类的眼睛蒙上,然后才转身刺杀敏捷的小黑兵——文字。当我的新孤女斗胆解开蒙眼带时,我已离去甚远。一个孤胆英雄救了她,她却没有及时发现国家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光彩夺目地陈列着一本崭新的书,书上印着我的名字。
我申诉减轻罪行,减罪的情节有三:
首先,我通过一个显而易见的幻觉,实际上提出的问题有关我自身的生存权利。我想像中的人类期待艺术家发善心超度他们,人们不难从中看到,这不过是一个备受宠爱、在他栖身的高处百无聊赖的孩子产生的念头。我接受圣人拯救百姓这个可恶的神话,因为归根结底百姓就是我自己。我自称是受百姓拥护的救星,其实私下里为我自己得救。巧哉,耶稣会士也是这么说的。
其次,我时年九岁,独生子,没有伙伴。我想像不出我的离群索居会有尽头。应当承认我是一个根本不为人知的作者。我重新开始写作,我的新小说因缺乏新内容,跟旧小说如出一辙,但谁都没有察觉,甚至连我自己在内,因为我讨厌重读自己的作品。我的笔飞奔疾驰,经常写得手腕发痛,然后把涂写完的本子丢在地板上。忘得一干二净,本子也不翼而飞了。正因为如此,我写东西从来就是虎头蛇尾:既然故事的开头没有了,何必再讲它的结尾呢。再说,即使卡尔肯对这些篇章看上一眼,他决不会是我眼里的读者,而是至高无上的判官,怕他说我一钱不值。写作成了我的黑活儿,毫无归宿,因此写作本身成了目的:我为写作而写作。但并不后悔。要是我写的东西供人阅读,就会千方百计讨人喜欢,从而再当别人的心肝宝贝。我转入地下后,反倒真实了。
最后,文人的理想主义建立在孩子的现实主义之上。前面已经说过,在通过语言发现世界的过程中,我在很长时间内把语言看成世界。存在,就是对语言的无数规律运用自如,就是能够命名;写作,就是把新的生灵刻画在语言里,或者按我始终不渝的幻觉,把活生生的东西禁锢在字里行间;如果我巧妙地搭配词语,事物就落入符号的网里,我便掌握住事物。在卢森堡公园,开始对一棵梧桐闪烁的幻影着迷后,我并不观察树本身,相反,我望着空处,蛮有把握地等待着;片刻之后,树叶的真面貌以一个简单的形容词出现,或者有时以一个句子出现。总而言之,我以微微荡漾的绿波丰富了宇宙。我从不把新发现存放在纸上,而是积累在我的记忆中,其实也就遗忘了。但这个新发现使我预感到我未来的作用:我给事物命名。好几个世纪以来,奥里亚克一堆堆白白的废墟需要确定范围,获得名称,我可以使这些废墟变成真正的古迹。作为生命的操纵者,我只注意古迹的本质,用语言使古迹获得生命;作为修辞学家,我只爱词语,用语句在蓝字织成的天幕下树立起教堂,为千秋万代而建筑。我拿起一本书,打开和合上二十次也没有用,书依然如故。文章是永不腐朽的实体,我的目光在上面移动,犹如表面掠过一阵微波,丝毫不影响和耗损文章,我则相反,好似一只昏头昏脑的苍蝇,懵懵懂懂闯进炫目的火光,稍纵即逝。我离开书房,熄灭灯光,书隐蔽在黑暗中,却依然闪着光彩,只为自身闪光。我要使我的著作放射耀眼的光芒;当人类消失,图书馆沦为废墟,我的书仍旧存在。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感动苍天助我夙愿得偿
我对这种默默无闻的状况感到心满意足,希望延续下去,使之成为一种功德。我羡慕那些著名的囚犯,他们在黑牢里把作品写在包蜡烛的纸上,不必与同代人联系,但保留了赎救同代人的义务。自然,由于风俗日趋进步,在监禁中发挥我天才的机会日渐减少,但我没有完全死心:我如此不计较名利,一定会感动苍天软下心来助我夙愿得偿。我暂且先把自己禁锢起来。
母亲受了我外祖父的哄骗,不断给我描绘未来的幸福;为了诱惑我,她把自己所缺的一切一股脑儿地加进我未来的生活:安宁,闲适,和谐。开始,我将是单身青年教师,一个漂亮的老妇人租给我一间舒适的房间,薰衣草香气袭人,内衣被褥整洁清爽,学校近在咫尺,来去方便;傍晚我在房门前稍稍停步,跟房东太太闲聊两句,她受宠若惊;大家都喜欢我,因为我彬彬有礼,教养有素。可是只有一个词进了我的耳朵:你的房间。至于中学、高级军官的寡妇房东、外省产的薰衣草香味,已忘得一干二净,眼里看到的只是桌上一圈灯光,周围影影绰绰,我坐在房间中央,面前放着一本黑皮簿子,正伏案写作呢。母亲继续预言,十年之后,我受到一个中学总监察的保护,厕身奥里亚克的上流社会,我的贤妻对我体贴入微,我让她生下二男一女,孩子们美丽健康;她继承了遗产。于是我在城边买了一块地,兴建房子,每星期天全家去视察工程。我毫不理会她那一套,十年里我没有离开过写字桌:我,矮矮的个儿,蓄着跟父亲一样的小胡子,埋在一堆词典里,胡子已经发白,字仍写得飞快,簿子写完一本扔一本。夜阑人静,我的妻子和孩子已经入睡,要不然他们已不在人世,我的房东也入睡了,所有入睡的人一概把我抛到脑后。多么孤单啊!二十亿人躺着安睡,惟有我,孑然一身为他们站岗放哨。
但是圣灵在注视我,正巧他刚决定抛弃芸芸众生,重返天国。我抓住时机自荐,让他看看我心灵的创伤和浸透稿纸的眼泪,他从我双肩的上方往下看稿,他的怒火平息了下去。他平静下来,是有感于深切的痛苦,还是因作品华丽而动心?我猜是因为作品,心里却不禁想是因为痛苦。当然圣灵只欣赏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作品,但我读过缪塞,知道“绝望之声是最美的歌”,所以才决定设下绝望的陷阱来捕捉美。我对天才一词总是将信将疑,到头来对这个词完全厌恶了。如果我有天资,那么还会有什么焦虑?考验又在哪儿?抵制邪念表现在哪儿?功绩在哪儿?我不能忍受一个躯体天天顶着同一个脑袋,不能让自己老关在同一个骨架里。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