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身后,在城市里,在发出冷冷的路灯光的笔直的大街上,一件重要的社会事件正寿终正寝,这是星期日的结束。
第二部分:安托万·罗冈丹的日记短暂的布维尔之行
星期一
昨天我怎会写出这种荒唐和浮夸的句子呢?
“我独自一人,却像攻克城池的军队一样前进。”
我不需要华丽的词藻。我写作是为了弄清某些情景。应该避免漂亮的空话,应该信手写来,不雕琢字句。
总之,昨晚我自觉崇高,这一点使我恶心。我二十岁时曾醉过,后来我解释说自己属于笛卡儿笛卡儿(1596—1650),法国哲学家。那个类型。我很清楚英雄主义使我膨胀,但我听之任之,甚觉有趣。在这以后我感到恶心,仿佛躺在一张满是呕吐物的床上。我酒醉时从不呕吐,但呕吐也许更好。昨天我甚至没有酒醉的借口。我像傻瓜一样兴奋,现在我需要用清水一般透明的、抽象的思想来洗涤。
这种奇遇感肯定并非来自事件,这已得到证明。它多半是瞬间相连的方式。事实大概是这样:你突然感到时间在流逝,每个瞬间导致另一个瞬间,另一个瞬间又导致下一个瞬间,就这样继续下去;每个瞬间都消失,用不着挽留它,如此等等。于是人们把这种特性赋予在瞬间出现的事件,把属于形式的东西转移到内容上。总之,人们对著名的时间流逝谈得很多,却很少见到。人们看见一个女人,心想她会衰老,但是看不见她衰老,而另一些时候,人们似乎看见她衰老,并且感到与她一同衰老,这便是奇遇感。
如果我记得不错,人们称它为时间的不可逆转性。那么,奇遇感仅仅是对时间不可逆转性的感觉了。但为什么并不永远有这种感觉呢?难道时间并不永远是不可逆转的?有时候,人们感到可以为所欲为,前进或后退都无所谓,但在另一些时候,网眼仿佛收紧了,因此不能错过机会,因为不可能再一次从头开始。
安妮使时间恢复了它的作用。有一段时间,她在吉布提,我在亚丁,我常常去看她,共度二十四小时。她千方百计地增加我们之间的误解,直到最后离我走只剩下六十分钟了,确确切切的六十分钟。六十分钟正好使你感到时间在一秒钟一秒钟地流逝。我还记得一个可怕的晚上。我应该在午夜动身回亚丁。我们坐在露天电影院里,心情沮丧,她和我一样,只不过她是策划者。到了十一点钟正片开始时,她拉过我的一只手,双手紧紧握住,一言不发。我感到一种刺激性的欢乐,不用看表,我知道现在是十一点钟。从这时起,我们开始感到时间在一分钟一分钟地流逝。这一次我们要分别三个月。银幕上有一次出现了全白的图像,冲淡了黑暗,我看见安妮在流泪。后来,到了午夜,她使劲握握我的手便放开了。我站起身,没有说一句话便走了。圆满的工作。
晚上七点钟
工作了一天,进展不错。我写了六页,感受到几分乐趣,何况这是对保罗一世统治的抽象论述。在昨天的狂喜以后,今天一整天我都正襟危坐。我真不该动情。不过,我在揭露俄国专制政体的手段时,感到十分自在。
但是这个罗尔邦令我很恼火。他在细小的事情上十分诡秘。一八○四年八月他在乌克兰到底干了些什么?他隐晦地谈到这次旅行:
后代将做出判断:我的努力——未能成功——是否该受到粗暴的背叛和侮辱,我默默地忍受它们,而我心中的秘密足以使嘲讽者闭嘴和无比恐惧。
我受骗过一次。在谈到一七九○年短暂的布维尔之行时,他的文字充满了浮夸和隐晦。我浪费了一个月去核实他的言行。最终,他使一个佃户的女儿怀了孕。也许他只是一个华而不实的人?
我对这个自命不凡、满口谎言的人十分气恼,也许这是怨恨吧。他对别人撒谎我很高兴,但是他应该对我破例。我原以为我与他会串通一气,骗过这么多死人,他终究会对我,对我讲真话的!可他什么也没有说,没有说,他对我说的就和对亚历山大或路易十八说的谎话一样。罗尔邦必须是个体面人,这点对我十分重要。机灵鬼,大概吧,谁不是机灵鬼呢?大机灵鬼还是小机灵鬼?我尊重历史研究,但并不因此而在这样的死人身上浪费时间,因为如果他活着,我对他是不屑一顾的。关于他,我知道些什么呢?想像不出会有比他的生活更美好的生活了,但他确实有美好生活吗?如果他的信件不是那么浮夸……啊,应该看到他的目光,他也许有一种迷人的动作:歪着头,调皮地竖起细长的食指放在鼻子旁边,或者,有时在两个彬彬有礼的谎言之间,他突然变得粗暴,但为时不长,他很快就克制住了。然而他死了,留下的只有《论战略》和《对道德的思考》。
如果我随意想去,我想像他是这样的人:他善于讽刺揶揄,伤害过不少人,但是在这个表象下面,他很单纯,近乎幼稚。他很少思考,但是,出于一种深沉的天赋,他在任何场合都举止得体。他的恶作剧是天真的、自发的、慷慨的,与他对道德的爱同样诚挚。他背叛了恩人和朋友,然后便严肃地转向事件以吸取教益。他从不认为自己对他人有任何权利,也不认为他人对他有任何权利。他认为生活对他的赐予是没有道理、毫无理由的。他迷恋一切,但又轻易地摆脱。他的信件和作品从来不是他自己写的,而是由一位写字先生代笔。
如果最终是这样,我还不如写一本关于德·罗尔邦侯爵的小说。
第二部分:安托万·罗冈丹的日记布维尔市普兰塔尼亚旅馆
晚上十一点钟
我在铁路之家吃晚饭。老板娘在那里,我只好和她做爱,这是出于礼貌。我对她有几分厌烦,因为她太白,又有一股新生婴儿的气味。她热情洋溢地把我的头紧紧抱在胸前,认为应该这样做。至于我,我心不在焉地在毯子下面摸玩她的生殖器,弄得手臂发麻。我想到德·罗尔邦先生,为什么不写一本关于他生平的小说呢?我的手臂直直地贴着老板娘的腰。我突然看见一个小花园,那里的树木既矮又粗,毛茸茸的硕大的叶子从树上垂下,四处有蚂蚁在爬,还有蜈蚣和衣蛾。有的动物更可怕,身体是一片烤面包,就像一盘烧鸽里垫底的烤面包。它们像螃蟹一样用脚爪横行。宽大的树叶上有黑黑一层小虫。在仙人掌后面,公园里的韦莱达韦莱达,公元一世纪的日耳曼女祭司,反对罗马人入侵,后成为人们崇拜的偶像。——原编者注用手指着自己的生殖器。“真令人作呕。”我大声叫了起来。
“我本不想弄醒你,”老板娘说,“但是床单压在我屁股下面,再说,我得下楼照料乘火车去巴黎的客人。”
封斋节前的星期二
我揍了莫里斯·巴雷斯莫里斯·巴雷斯(1862—1923),法国作家,曾是民族主义运动的精神领袖。的屁股。我们是三个士兵,其中一人的脸中央有一个洞。莫里斯·巴雷斯走近我们说:“很好!”并且给我们每人一小束堇菜花。脸上有洞的士兵说:“我不知往哪里插。”,莫里斯·巴雷斯说:“插在你头上的洞里。”士兵回答说:“插在你的屁眼里。”我们便把莫里斯·巴雷斯打翻在地,脱下他的裤子,裤子下面有一件主教的红袍,我们掀起红袍,莫里斯·巴雷斯喊了起来:“当心,我的长裤是连鞋套的。”我们揍他的屁股,揍得出血,并且用堇菜花瓣在他臀部上画了一个戴鲁莱德戴鲁莱德(1846—1914),法国作家与政治家,曾参与未遂的军事政变(1899)。的头像。
一段时间以来,我经常想起我的梦。此外,我睡觉大概很不老实,因为每早起来毯子都掉在地上。今天是封斋节前的星期二,但是在布维尔,这并不是什么大事。全城只有一百多人化装打扮。
我走下楼梯时,老板娘叫住了我,
“这里有您一封信。”
一封信,我收到的最后一封信是去年五月份鲁昂图书馆馆长寄来的。老板娘领我去她的办公室,递给我一个鼓鼓的黄色长信封,这是安妮写来的。我有五年没有她的消息了。信是寄到我在巴黎的旧地址的,邮戳是二月一日。
我出门,信封握在手里不敢打开。安妮用的信纸没有变,她也许仍然去庇卡迪伊那家小文具店去买信纸。她大概还保持原来的发型,留着浓浓的金色长发,不愿剪掉。在镜子面前,她不得不耐心地搏斗才能拯救自己的面孔。她不爱打扮,也不怕衰老。她愿意保持本色,仅仅保持本色。我欣赏她的也许正是这一点:对自己形象的忠实,绝对严格的忠实。
地址是用紫墨水写的(她也没有换墨水),有力的笔迹仍然微微闪着光泽。
安托万·罗冈丹先生
我多么喜欢在这些信封上看到我的名字。在朦胧中我又看到她的微笑。我猜到她的眼睛和那低俯的头。我坐着,她走过来,微笑地站在我面前。她比我高出上半身,她伸直手臂抓住我的两肩,摇晃我。
信封沉甸甸的,至少装了六张纸。在秀丽的笔迹旁边是我从前的门房那潦草的小字:
布维尔市普兰塔尼亚旅馆
这些小字没有光泽。
我拆开信封,失望使我又年轻了六岁。
“我不知道安妮是怎样把信封弄得鼓鼓的,里面可什么也没有。”
这句话,我在一九二四年春天说过一百次,当时我也像今天一样,使劲地从信封衬纸里抽出一小张方格纸。
安妮用铅笔写道:
“我过几天去巴黎。二月二十号你来西班牙旅店看我,求你了(‘求你了’被加在这行字的上方,并且以一个古怪的螺线与‘看我’相连),我必须见到你。安妮。”
我在梅克内斯和丹吉尔的时候,晚上回家有时看见床上有张纸条:“我要立刻见到你。”我跑去看她,她开了门,抬着眉毛似乎很惊讶。她不再有话对我说了。她埋怨我去找她。这一次我要去,也许她拒绝见我,也许旅馆的人说:“没有这个姓名的人住在我们这里。”但我想她不会这样做。不过,再过一星期,她可能写信告诉我她改变了主意,下一次再见面吧。
人们都在上班。这个封斋节前的星期二将平淡无奇。残废者街上有股浓重的湿木头气味,每次下雨以前都是这样。我不喜欢这种古怪的日子:电影院放映日场,学校的孩子们放假。街上有一种泛泛的、淡淡的节日气氛,不断引起你的注意,但当你真正注意时,它又消失了。
我大概能重新见到安妮,但不能说这个念头使我真正快活起来。接到她的信后,我便感到无所事事。幸好现在是中午。我不饿,但我要去吃饭,以消磨时间。我走进钟表匠街上的卡米尔餐馆。
这是一家比较封闭的餐馆,整夜供应舒克鲁特或荤杂烩。人们看完戏就来这里就餐。那些夜里到达、饥肠辘辘的旅客们,在警察的指点下,来这里吃饭。八张石板面的桌子,沿墙是一排皮制长椅,两边是布满棕色斑点的镜子。两扇窗子和门上的玻璃用的都是毛玻璃。柜台在一个凹处,隔壁还有一个单间,是为成双成对的人准备的,我从来没有进去过。
“来一份火腿蛋。”
女侍者是一个双颊红红的高个子姑娘,她和男人讲话时总是笑。
“这我可没办法。您来一份土豆蛋吧?火腿给锁起来了,只有老板才能动。”
我叫了一份荤杂烩。老板叫卡米尔,很凶。
女侍者走开了。我独自待在这间阴暗的老店堂里。我的皮夹里有安妮的一封信。出于一种虚假的羞愧,我不再读这封信,只是试着一一回忆每句话。
第二部分:安托万·罗冈丹的日记我亲爱的安托万
我亲爱的安托万
我微笑了,当然不,安妮当然没有写“我亲爱的安托万”。
六年前——我们刚刚按照双方同意分了手——我决定去东京。我给她写了几个字,当然不能再称她为“心爱的”了,便天真地称她为“我亲爱的安妮”。
“你的自如真令我佩服,”她回答说,“我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你亲爱的安妮,而你呢,我请你相信你也不是我亲爱的安托万。如果你不知道怎样称呼我,就别称呼我,那样更好。”
我从皮夹里取出她的信。她没有写“我亲爱的安托万”,信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