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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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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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多的德意志贵族人群里,有一个犹太人,黑而且瘦,脸上棱角分明,这位名叫拉斯克。他与本尼格森同岁。与本尼格森一样,当陷身于他家的深宅大院之中时,他学习骑马和练习击剑;当他作为一个小孩子住在波森的一个小市镇里时,他读过《塔尔木特》(一部希伯来法典),曾把席勒的作品译成希伯来文。他本是一位不错的律师,人又聪明,是激进派的领袖,他很快就成了本尼格森强劲的对手,也就不足为怪了。以批评家、辩论家、演讲家的标准去衡量,他都要超过本尼格森。他心目中的国体是立宪国体,本尼格森却趋向于民族国家。他有社会党化的倾向,他爱国的热情并不亚于本尼格森,他的目的在于实行。他没有什么嗜好,脾气蛮横,所以与俾斯麦合不来——况且俾斯麦喜欢胖子及随和的人环绕其左右,不太喜欢瘦子与热心人。
  还有一个犹太人,是同一政党的党员,有着灰白色的脸,带着怀疑的神色听拉斯克讲话。他叫巴姆贝格尔,有把子年纪了,胸膛窄瘦且又驼背。眼前的他瘦多了,使今天见到他的人不敢相信他在1848年曾经那样行动,也不会相信他从前是个著名的大力士。看到今天的他,人们会认为,像这样一个人,只能在现实生活中作点小事,他的热心顶多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可是,从前的巴姆贝格尔虽然患有肺结核,却也曾受他的激情驱使,加入了激进派。由于弄出了几桩事,他只得逃离普鲁士,本想逃往美国,后来却跑到了伦敦,跟他有钱的亲戚住在一起。他二十六岁就在他们的银行里当了一个二等助理,发了大财,在开仗前迁往巴黎,而他的浪漫精神却使他留驻在这儿——法国人的机灵,法国人的作派,法国人的幽默,还有巴黎的佳丽,把他迷倒了。他是个唯美主义者,各界人士都喜欢他,欢迎他。
  这家伙在人生的舞台上曾一度扮演过很活跃的角色,只是后来他变得把人生也当作是一出戏,不过,当他心境好的时候他自个儿上场。他没有成家,人们都欢迎他,他说和写法文跟他的母语一样自如流利,所以他的观察和事先预料的灵活手段能够在巴黎大有用武之地。大赦之后他回到德意志,变成一位民族自由党党员,当发生战争时,他持定一种几乎是中立的不偏不倚的态度,曾经给一位挚友写信说:“在巴黎,天主教的浪漫主义之花盛开;在凡尔赛,在德意志的大本营里,一个暴发户的激进主义占了上风。巴黎的巴士底监狱正遭到围攻,福尔与甘必塔是维护正统的,威廉与俾斯麦是革命的。”尽管这样说,他仍然奉召来到大本营,因为俾斯麦能使他关于银行的专门知识得以发挥。巴姆贝格尔很公平地说俾斯麦是“一个化合物,是斯图亚特王朝的保王党、普鲁士军官、德意志封建制度的贵人、西班牙的唐吉河德化合而成的,”无论现在和将来,他都会承认俾斯麦的伟大之处,而俾斯麦却无法容忍他。
  这儿有一位,利希特,年纪轻轻,却有了胡子,是一位少见的客人。俾斯麦憎恶他,超过憎恶巴姆贝格尔。可以断定,俾斯麦今天晚上一定会失眠,因为利希特离开这一群人,独自远远站在那儿,戴着眼镜,犀利的带着批判的眼光看着俾斯麦。利希特身体强健,年纪又轻,醉心于奋斗——那个比他年老的人很妒忌他拥有这几种优势。利希特很令人奇怪地知晓许多事实。他毫无通融余地地抱定他的宗旨,任何贿赂也无法使他有丝毫动摇。在暴发冲突的那几年,他受到了惩罚,成为俾斯麦的众多牺牲者之一!他的地方行政长官的职务被撤销了,他的市长职务和收入也被削夺了,因为他胆敢写文章斥责警察的专制。他只好改行当了记者,但是,因为拉萨尔同俾斯麦谈判时,他曾反对拉萨尔——他最喜欢为国人的公利效力,他追求的既不是自己的目标,也不是权力,他只是希望有益于民众的事情不断发展,所以他很密切地注视着拉萨尔——现在他又很密切地关注着俾斯麦。他既不愿在统治阶级面前把自己的身份降低下来,也不肯在一个居于统治地位的大势力面前使自己受到屈辱,所以,当利希特在议会里开始发言时,俾斯麦就走开。到了次日早上吃早饭时,俾斯麦就读报上登载的利希特的攻击——也许是批评陆军预算,有数字为证,有许多揭露为发明——俾斯麦迅速去到帝国议会以便展开反攻:“可惜得很,利希特常常呆在房子里与报纸堆里,并不怎么了解现实生活;民主党的这位专制者专门喜欢夸大其辞说些吓人的话;他的演讲里往往藏着一根刺。”于是,利希特便带着令人愤怒的安详神情回答说:“帝国宰相晓得……么?”
  也许宰相看见了这位客人背后有另外两位客人的身影出现了,这两位都是影子,像班寇的鬼魂,而不是血肉之躯——因为在俾斯麦与这两个影子之间的看不见的辩驳,只有两个相冲突的与不可和解的世界的无声且怒气冲天的竞争——是一种像地球的南北两极那样相距甚远的两种见解的冲突。要么是你,要么是我,决不会出现“我们”。这两个影子之一就是李卜克内西,他能像俾斯麦一样追数出自己好多代祖先,并且当他敬祭祖先时他能够考证出他是一个伟大人物的后代。这个人与俾斯麦有相像的地方,甚至比俾斯麦的祖先——强盗武士,更像俾斯麦——李卜克内西是路德的后代。况且他能够考证出他是好几位有学问的德意志名人之后,他既是他们的后人,他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一个学者和一个学会的会员。他少年时代父母双亡,日子过得极为艰苦。假如效法他们同一阶级的人,这个有志少年的生活会变得十分舒适,但是,他的头脑里有着一个理想家一样的目标——他不光要为自己的阶级谋福利,而且要为全人类谋福利。所以,在他二十岁时,因为是一个共产党员而被驱逐出境。1848年,参加巴登人起义。二十二岁时他就是这样举起共和大旗。结果呢,他碰巧幸免逃脱镇压,不然就会与他的同党一样被枪毙——就像七十年后他的儿子因创立共和国而遭杀害一样。
  这样的人过的是什么生活!这种人永远与仇视自己的裁判员相对立,与无情的狱卒相对立,被关在狭小的牢房里,只有被逐出境才会获得自由。但他们的事业却在他们的祖国,他们的爱国热情并不亚于君主派。俾斯麦的神经在四十年的奋斗中诚然要经受许许多多折磨,这个天生的治国之人奉命出来治理国家,人们也曾听见他叫苦,但是他的物质生活条件却是一天比一天优裕起来。他买了森林与城堡,他可以享用可口的精美食物。同时,国王和平民相互比赛似的争着赏赐他,赠送他东西。现在李卜克内西对他的裁判员说:“倘若我获得了前无古人的众多成功之后,我仍然是一个穷人,可我自己却会感到十分欣慰。”当他被驱逐出祖国十二年后又回到祖国德意志时,他确实是贫穷得一无所有。他的物质生活的困顿只有用精神生活的充裕来减轻:既不是被钱财也不是被权势所减轻,只是被他坚定的信念所减轻。
  如果这两个人素昧平生,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的森林小径上相遇,俾斯麦与李卜克内西很快就会成为好朋友的。他们俩都喜欢树木森林、都请识鸟性,对于德意志,他们两个人都是爱国者。然而实干家不久就意识到他是个捣乱者;愤世者也觉察出他是个固执己见的人;预言家则知道他是一个梦想者——如果这条小径太窄,两个人又彼此都不肯让路,也都不肯往回走,那他们就会打斗起来,因为他们两个人的骨子里都是专制者。
  倍倍尔都不及他们那样的专制。他的祖先们既没有谁是革命家,也没有谁是人道主义者。他是军官的儿子,出生在一个炮台上,从遗传性来说,他应该是服从命令的,他应该是一个提倡秩序的人。他是一个学殿匠的,因为好学加入了劳工的教育会。一入会,他的聪明就使他很快地明白了他及和他一样的人为什么过着这样困苦的生活。他因为愤怒而喜欢演说,他动员他的同志们,居然进入了帝国议会,同时他却继续做手工活儿。给他机会让他推广他学问的人就是神斯麦。他受到的惩罚是被监禁在一座炮台里(因为他生长在炮台,所以这样的监禁并不使他感到恐怖)。他在监狱里遇到了李卜尼西内,李的年纪比他大得多。他从这位难友这儿学到了他为之奋斗的事业的许多基本理论,他为这种事业已经牺牲了他的自由。李卜克内西与信倍尔被监禁了两年,倍倍尔就有机会熟悉了马克思的理论——李卜克内西以前在伦敦跟着马克思学来的。
  平民之子是比较实干又比较灵活的超过一切学者的人,他的睿智是相当可靠而又明显的,他的判断力比较简单而又通俗,超过现在与他订立长久盟约的人的判断能力。这两个人的深深自信是相同的,勇于牺牲自己的精神是相同的,敢于冒着失去自由与健康之险的胆略也是一样的。倍倍尔曾经干过长时间地坐着不动的活儿,工作达五年之久,有时深受神经衰弱不能安眠之苦。他说:“每逢失眠之时,我就会想到俾斯麦,因为他也受着神经衰弱而失眠的痛苦。”
  这两位客人从俾斯麦的大厅里散去了。客人们也都告辞了。那个整个晚上坐在一把交椅上,始终不动一下的瘦小人物,这时也站起身来。即便他站立起来,仍然像是一个矮子。他迈着小小的步子走到主人面前站住:小鬼见着大鬼似的。这位巨人的手简直可以把小矮人的手捏碎了,而小鬼的手却可以用魔力战胜大鬼之手,但他们并不这么干,而是很和气的握手告别。在分手之时,那个大个子对小矮子说了些什么,似乎要从他嘴里掏出一句预言。这个小矮子就是温德赫斯特。他那可怜瘦小的身躯之上却顶着一只硕大的脑袋,硕大的脑袋上有一张大大的嘴,但却很少开口说话。他灰色深陷的眼睛透过很厚的眼镜看着空中,俾斯麦双眼向下注视着这副骨头架子,这副骨头架子的右手缩进黑色长褂子的胸前,注视着温德赫斯特脸上所显现的睿智之光。当这个小矮子开口回答问题时,声音十分坚定,多多少少还带着些严厉。而俾斯麦的腔调相当高而尖利。
  因为矮子的视力不好,所以他把自己的听力与记忆力锻炼得加倍灵敏。在帝国议会里,无论谁在台上讲话,他都能分得清他的声音,并横插一句话。当他发言时,因为他能不用看记事本而把所有的要点记得一个不漏,到最后就一定能够使他的论辩对手显出无理取闹而令人发笑的样子。他祖上好几代都是律师,因而他从遗传基因上得到了极大的好处。他的身材矮小,他的视力先天不好,这就逼着他历练心智以弥补他的身体缺欠。温德赫斯特少年时代在格了根大学勤奋刻苦地读书。他是一顿饭只花几个钢板,滴酒不沾。而俾斯麦却相信自己的气力与兴致,拿他贫穷父亲的钱大吃大喝。结果,温德赫斯特在三十岁时就做了高等法庭的一个审判官,而此时的俾斯麦却正在想方设法用狂饮与骑术(往往惹事)在波美拉尼亚的伯爵夫人们心中制造一点印象。
  据温德赫斯特的朋友说,他是个信奉宗教的人,但他却一向能够容忍不同的派别。他善于制造幽默的东西,所以不肯做预言家。他的讥讽到了与人辩论时就会变成戏滤的形容。当他想到自己的特别之处时,还会形容他自己,他嘲笑自己的矮小,嘲笑自己的丑陋,说到这两点,他会失声痛哭。他喜欢轻松地谈论音乐,他与女人说话时,故意惹恼她们,他说些放肆的话,这是古代株儒弄臣的特色。然而,他与他们不同,不向从前的驼背人显示恶意,他至多不过表示他知道同胞们的缺陷——他却决不会看不起他们。这与神斯麦大相径庭。至于自重,他与俾斯麦一样,并无二致。他是一个政党的党魁,党员们都说他是一个专制者。他自己却认为自己是一个政治家,而他的一个朋友说他政治家的成份少,政客的成份多。这话极对。在这两个范围里,他是一个无与伦比的战术家。他好像是几乎没有什么体力似的,他用不着像俾斯麦那样保护身体,因为他的人格是精神化的。他好像是天生为众多的理性力量作顾问似的,他太过谨慎,绝少写信,当他不得不写信时,他还要哀求收信人读过信后立刻烧掉。他既然不戴僧侣的风帽,他就用不着低眉顺眼;他可以斗争却不用装作有先知的火。当帝国议会开会时,他要在柏林过星期天,每星期天早上他去往赫德维格教堂,然后去看望巴里施罗德,这个不信教而提倡宗教的人,他的休息日过得很特别,他绝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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