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既没觉得这样的时光多么快乐,也没觉得有多么令人厌恶。但是,现在我觉得,即便是获取了德意志最高的荣衔,最有异彩的宝星,最赫赫的特赐,都不能弥补眼下身心禁铜的惨重损失。我常常想弃笔墨而事锄犁,弃案续而事打猎。但是无论什么时候,我一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他这种天生的我行我素应该是父亲传给他的,这样的品性却与母亲对他的要求、设置相抵触,前者总是占了上风。他生性自满狂妄,从不怀疑如果他想做的事会有失败的可能性,所以,他不会对一些小小的成就沾沾自喜。
话是这样说,他为谋求成功所进行的不懈努力是令人叹服的,他常常绞尽脑汁算计着在什么地方,用何种手段才能取得最快的成功。他在莱茵河上报名参加律师考试。要想在律师界里求得高升,必须要通过这一次考试。他全力以赴地投人去做这件事,几乎忘记了其它一切。这回他真是下定了决心。不久,他就成功了。
在二十一岁那年,俾斯麦回到老家申豪森,他的父亲也在那里。俾斯麦回忆说:“这所大宅子有三十间屋子,其中有两间有家具,还有几张可爱的东方地毯,但它已经很破旧了,几乎看不见底色。屋子里有许多耗子,风在烟囱里吼叫——总而言之,这就是我的祖宗们的庄园,里面充满了忧郁与憋闷的空气……有一个老管家负责照料这些家产,他和我的父亲是好伙伴,今年六十五岁了。我住在这儿准备考试,还可以听听莺儿啼叫,打靶,读伏尔泰和斯宾诺沙伦理学。……家里的老厨役告诉我,农民们都在那里说,‘可怜的少主人,他将来在这里做些什么呀?’管他们怎么说,反正我在这里感觉很满意,前所未有的满意。我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而且对研究学问很投人——这在我以前是办不到的。我相信有这种感觉是有原因的,这大概是因为这年冬天我在热恋之中……你将说道,‘啊哈!不欢的恋爱,无聊的恋爱,寂寞、忧愁等等’——这样说也可以,但不管怎么说,我现在是无忧无虑的,依照斯宾诺沙的解释,在恋爱中,我似乎很冷血。”
俾斯麦坐在大菩提树或者老橡树下,他的父亲慈爱地注视着他,有一个乡下女人在照料他,他很刻苦地学习,他那不甘寂寞的心竟然在这几个星期内第一次安分下来。现在他也不再愤世嫉俗了,已经变得非常平和。他得益于斯宾诺沙的教诲,学会了很好地把握住自己的心态。
俾斯麦,这位曾经游手好闲惯了的贵族公子竟然带着顶好的报告和履历书,起程前往埃斯拉沙伯。这个地方原是他善于盘算的母亲挑选的,因为这个新的普鲁士殖民地的主席是从玛赤来的阿尼姆氏。她想,再过两年,俾斯麦一定会追随他的外祖父门肯。
四、涉世之初
处于普奥意三国交界的著名的矿泉镇是外国人经常出没的场所,他们喜欢在那里糟蹋着光阴与钱财。当日的埃斯就是这样的外国阔少欢乐场。显然,你不能够指望一个二十一岁的疯狂贵族少年在无聊寂寞的衙署内死心塌地当律师。具有英国人绅士风度与仪容的阿尼姆像对待一个世袭贵族王爵那样接待他的同级俾斯麦。吃过丰盛的大餐之后,他对俾斯麦慷慨激昂地讲演了一番,替俾斯麦规划好了未来的一切。依照阿尼姆的规划,这位少年律师不久就可以做到判事顾问,随后这位外交家就可以担当起独当一面的角色。“我既可以先到俄都,也可以先到里约热内卢,这其实无关紧要。”俾斯麦后来回忆说。
谁知这位骄傲自负的贵族少年根本不理会他的父母费尽周折才使他获得的机会,毫不在意这些往上爬的机缘。他宁愿陪着英国少妇们骑马,有一次还跌下马来,摔得很重。在他养伤养得很烦闷的时候,他又厌世起来;当他不得不躺在床上休息时,他就读西塞罗所著的《论责任》,读他所喜爱的斯宾诺沙,还读《理查三世》和《哈姆雷特》。后来,他终于可以起床了。那时候,俾斯麦还管什么政府!他简直什么都不管,整日沉浸在快乐的新潮的世界中,享受着一次吃上一百五十个牡俐的充实感觉,这很令人吃惊,当然,这没什么,他还很乐意教导别人吃牡俐的最好方法。“和我同桌吃饭的是十七个英国人,两个法国人。我们坐在贵族那一头,坐在这里的是克利夫兰公爵与公爵夫人、拉塞尔小姐,她又和蔼又貌美。”既年少,又美丽动人,穿戴得很好看的劳拉是一位公爵家里的一个英国女人俾斯麦爱上了她。当她离开埃斯的时候,她就已经同俾斯麦秘密订婚了。
他怎样才能够弄到足够的钱来迎娶劳拉小姐呢?在赌桌上弄钱吗?如同在小说书中描写的那样,他通常是越赌越输。同时,他无意中听到了关于劳拉小姐家的事,令他大吃一惊:劳拉小姐显赫的家世足以让俾斯麦望而却步,劳拉的父母是不会同意女儿嫁给俾斯麦的。不久以后,俾斯麦同另一个女人发生了爱情,这个女人三十多岁了。随后,俾斯麦又勤奋地读了一阵子书,其间却因为思念家乡而积思成疾。回家后,他却听不惯父母很不入耳的絮絮叨叨,他对世事又产生了厌倦之情,还欠了别人许多债务。最后,他想到了打猎,或许,这是个很好的主意。“我晓得了,我必须要管住我自己,我仍然有许多的浪漫之处。”在这段时期,他所写的只有这一句话可以使我们窥见他的毫无约束的骚动的情感世界。(原注:俾斯麦在这个时期写给他哥哥的信,直到1909年还可以见到,因为赫伯特。俾斯麦还保存着这些信。不幸的是,后来他的寡妇把这些信都毁了。应该说她是要为此负担应有的责任。)
在接下来的一个夏天里,他又迷上了另一个英国女人。这个英国女人名叫伊沙贝尔。罗琳,家世远不如劳拉小姐阔绰,却比劳拉小姐长得更加美丽。伊沙贝尔。罗琳是一个传教士的女儿,头发呈淡黄色,身材苗条。为了伊沙贝尔。罗琳,俾斯麦告了两个星期的假。他毫不在意在埃斯所欠下的大笔债务,和伊沙贝尔。罗琳来到了威斯巴登,碰巧又遇到了劳拉,因为她和伊沙贝尔。罗琳是好朋友。俾斯麦觉得处于这种境地是非常尬尴的。不久,他给朋友写信说:“我想借这个机会告诉你,我订婚了,我同你一样,也想娶亲了,我的意中人是一个英国少女。我要陪她一家前往瑞士,在米兰同他们分手……因为我要赶紧回去见父母,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见到父母了。……我打算明年春天举行婚礼,你必须得同我一起到英国,参加我的婚礼。”
他还是那么骄矜,十分看不起那些官吏。两个月后,他才打定主意,动笔写上两个字给他的在埃斯拉沙伯的长官,说明他为什么擅离职守这么长时间。他解释说:“我有紧急的私事要处理。我必须要离开。”随后,他又正式请假,说自己不久就会呈上辞呈。与此同时,俾斯麦的家人也愈发同他疏远起来,他的父亲不肯再给他寄钱,他的母亲正生着病,还生着俾斯麦的气。后来,俾斯麦挥霍干净了,不得不回家讨要。他是搭着一个陌生人的马车回家的,但是,他却非常憎恶这个人。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俾斯麦写道:“我有世人所谓的奔向光辉前程的极好机会,我原先也是胸怀大志,我的理想本应该指引着我永远进取。不料这时候出现了一位美貌的英国女子,把我引开,走向另外一个方向。她引着我(其间并未请假)跟着她在外面游山玩水,逛了六个月。后来我极力阻止她再游逛下去,她听从了我的劝告。谁知两个月之后,她被一个只有一只手臂的军官抢了过去。这个人有五十多岁了,他有四匹马,有一万五千元的存款。我的钱都快花光了,心里很难受,我只好回波美拉尼亚……是一条很蠢笨很不舒服的大船拖我回去的。”
他上次回家时身体很不好,这次回家的情形与上次并无二致。他的神经显得很紊乱,他的信里常常有许多错字,就像是鬼使神差——他就是这样回家见父母的,他的疾病缠身的母亲,看到家道日趋破落,心情很忧郁。但是,她还是尽她的余力替儿子找到了一个新出路:居然在波茨坦的行政处替俾斯麦找到了一个席位。在阿尼姆从埃斯拉沙伯写给俾斯麦一封连讥带讽的信之后,他告诉母亲说:“这位少年子爵虽然曾经很努力,勤恳办事,却很不成功,埃斯的繁华对他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这时,一份对俾斯麦不利的报告出现了,波茨坦所得到的报告中说俾斯麦住过几个月的寓所和别的地方都欠下了许多债务,大概有几百元之多。是这笔沉重的债务把俾斯麦赶出了埃斯的。
但是,这个被告却很骄矜地为自己辩解。“我不会同埃斯的行政处讨论我个人的私事,我将告他们侵犯我的私人权利。”人家向俾斯麦的父母讨债,他的父亲感到非常愤怒,从此不再同官吏们通信往来。贵族们的自由独立就是这样,他们要感谢数百年的传统,他们对待官吏都是这样,他们什么时候高兴了,就会同官吏们说话。那份对俾斯麦不利的报告并没有对他的前程造成影响,因为有人在替他活动,他就很顺利地得到了波茨坦的席位一一但是却先要求他写下保证原诺要勤奋办事。
这位自以为是的少年,在这里并不比在埃斯的时候表现得出色。这儿的事都是苦差使,平常的小事根本不放在俾斯麦的眼里。他的长官们都很迂腐,他们要求他循规蹈距地办事。俾斯麦在三个月后便不辞而别了。他的家境快要破落了,他的母亲病得不轻却无人认真地照顾她,因为她常常只是自己管自己而不顾别人。他的父亲现在老了,一下子也学不会管理家产,俾斯麦的父亲说:“把田地租给别人吧。”母亲说:“开设一所炼糖厂吧。”医生说母亲患了癌症。她在柏林治病,儿子常常伴在她身边。在母亲去世后很长时间内,俾斯麦依然表现出对母亲的强烈不满,他还抱怨母亲要求他坐在床边大声地读神秘的书给她听。
俾斯麦一心想逃过兵役。他现在二十三岁了,他写信给父亲说:“我最后在柏林设法想逃避兵役却没有成功。……我还想缩短期限,我会告诉他们我一举右臂就觉得浑身无力——这是由于我的右臂曾经受过伤,不幸的是伤口并不深。……无论我先期入伍两星期或是三个月,我将不得不在大阅兵前夕受到操练。本来应该在三个月前入伍,但我很晚才人伍。”俾斯麦其实是个健康的少年,却要极力避免当军人,他所诉说的理由显得那样软弱无力。他之所以不愿当军人,就是因为他厌恶强人所难,因为他本来是喜欢骑马、比剑、放枪的好手,后来的一些所作所为也证明他是个有胆量的人,他的傲性是不会屈居人下的。后来,他人了雅吉卫队,不久就同他的长官闹了起来,为此,他咆哮着说:“我绝对不可能同我的长官友好相处!”
这时候,他家里的事越来越糟糕。家里的女主人有病在身,一切大小事务过于姑息;儿子们都没有进项,反而要伸手向家里要钱。父亲不给他们钱,他们就去花上一分到二分或者更高的利息借钱用。显然,这个家庭的危机快要到了。但是,不久却有了主意,有了转机。谁也说不出这个主意是从哪里来的;是来自奄奄一息的母亲还是着急上火的父亲?抑或是两兄弟中较为有能力的那一个(此时还在读书)?或者就是来自于那一个无所事事,百无聊赖的懒惰少年?无论是谁的主意,这个主意却非常简单、现实,那就是这两个儿子必定要回到乡下来,免得全家破产。大概是俾斯麦什么都不愿意去做的现实迫使他们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俾斯麦走过去对母亲说总得想些办法。他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哥哥说道:“奥托极不愿意在行政处办事,他很厌恶。假使他肯在那里多混几年,后来也许可以当到主席,就可以拿到两千元的薪俸。只靠走好运是没有希望的。他哀求母亲另外找事给他做。……他的意思是想开一间炼糖厂。他先到马格德堡学办这件事,随后又回到尼朴甫。看到他这样郁郁寡欢,我心里也很难过。又因为我在尼朴甫见到你极其关注耕种,我很清楚,如果我住在柏林,我们必定会同归于尽,一起堕落,所以,我打定主意,把尼朴甫给他们兄弟俩,我有申豪森的进款就足够了。”无论如何,他兄弟两个还是必须要投考。
俾斯麦的父亲原本是一个很喜欢谈话的人,现在快到七十岁了。他对于这样的决定并不感到为难。俾斯麦的母亲之所以能够答应,却是因为她看到了危险来得太快,也许是她看到了自己病成这样,恐怕不久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