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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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柱-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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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最高的观光电梯,令珠海这个美丽的滨海城市尽收眼底。
  大厦所座落的地区所在的银桦路是珠海最黄金的地段,集政府、金融、文化、体育、通讯等于一区,该区固定人口30多万,流动人口100万人。
  3.数字巨人:12亿元资金和6年工期
  现在是一个数字化的时代,数字成为最简洁有力的表达方式。而巨人集团的这座巨人大厦,似乎用这种数字的方式更能将一切表达得更为直观与透彻。巨人大厦,这座被史玉柱最初计划为19层的高楼,在他的一次次的逐层加码中一度经历了38层、48层、64层,最终定夺为72层。
  起初的38层设计方案已经获得了珠海市规划局的审核批准,这样投资预算在2亿元人民币的巨人大厦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筹备工作。在巨人集团向全社会公开的巨人大厦项目的招标书中,有如下的一些数字化要求和说明:“容积率达到4。8;建筑密度保持为20%,用地红线内的绿化面积不得少于30%”,还有诸如对墙面建筑材料、各种功能的办公、起居用房间的全部设计等等的详细要求。总的看来,史玉柱所预备建成的是一所史无前例的巨人城堡。这座以巨人大厦自用为主的大楼,尽管掺杂了些许的商用成分,但仍不为人所诟病的地方便在于,当时的史玉柱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房地产情节。至于后来为何巨人大厦在短短的数十天便被大跃进似地一路拔高,虽然有政府的助力,也与当时的环境不无关系。
  后来史玉柱回忆说,“当时决定盖72层的时候,当然如果他硬让我盖,我不同意,他也没有办法。我当时考虑的几个背景:第一个背景是珠海当时的房地产还是很热的,特别好卖,那时候实际是一个供方市场,就是谁只要有房子就可以卖得出来,甚至楼花都可以卖得掉,实际那时候是最疯狂的时候,写字楼的价格都在一万五到两万一平米。第二点是当时珠海是高定位,当时在修大港口、大机场、还有跨海大桥,国际大公司、大集团都往珠海来,我也被熏陶了,认为珠海肯定是跟深圳一样的、甚至未来是比深圳还好的国际大都市,所以认为市场没问题。另外政府给我们地价非常便宜,按照楼面价每平米是125元,我认为这个巨大利益在诱惑我,因为别人都是在两、三千块钱一平米拿的,我只要一百多块钱,所以我成本就比别人低,利益在诱惑,风险也小,所以就决定做了。”
  就在这高楼招标设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的时候,云云响应者中的香港巴马丹公司通过海运送来的美轮美奂的设计模型得到了史玉柱和巨人集团的一致首肯。而正是因为这个实力俱佳的巴马丹公司,使得巨人大厦的一再加高楼层所需要克服的许多有关地质、施工、工艺的技术问题一一迎刃而解。最后建设成了平均桩基深度达68米的牢固根基。然而,这一切却并没有带来巨人大厦的稳定。
  盖72层的巨人大厦需要12亿元,此时,史玉柱手中的只有1亿元现金。“当时的想法是这样的,自己投一亿多,当然实际上最后投了两亿五进去,当时以为我投入一亿多就可以出地面,然后出地面银行就可以提供贷款了,所以在出地面之前,也没去找过银行,银行找了可能也不会贷,因为那时候对民营企业贷款还是限制的。另外我卖了一亿多的楼花。”
  按照构想,这个大厦部分以楼花形式出售,集团希望能够很快套取现金,再把得到的现金投资于大厦的建筑工程上,所以,史玉柱认为,在这个大楼上,“巨人集团”要拿出来的钱并不多。然而这座原计划耗资2亿、建设工期为2年、楼高为38层的巨人大厦最终被定位为耗资12亿、建设工期6年,楼高72层,总高度300米并誓为“珠海第一峰”的巨人大厦最终也未能让史玉柱尝到“一览众山小”的独上高楼之喜悦心情。对于史玉柱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终生难忘的遗憾。
  12亿的资金对于当时的巨人,绝不是一个小数目,或者换一句话来说,这12亿对于当时的巨人,是一个根本无法承担的数目,而史玉柱之所以如此的自信满满,是因为他坚信他的巨人有足够的能力在工期完成之时取得理想的销售业绩,足以给付所有的工程款项。也正因为这样,自信满满的史玉柱没有选择找银行借贷,而是以三年100%的回报承诺在广东和香港发售楼花融资。所谓的楼花一词最早源自香港,由李嘉诚首创。楼花也叫楼号,就是房子还没开始动工;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拿出设计图给购房者认购;这时的房价是最便宜的,但也是风险最大的时候;因为在房子的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而这时却是炒房者的最爱。通俗地说来,卖楼花就相当于现在大陆公司卖期房一样,是指未完工的物业(即在建物业)。如果把开发公司已建成的房屋看成建设完成后的果实,那么开发公司正在建设而未完成的建筑物则可看做这一果实的花。由此进一步引申出买“楼花”、卖“楼花”、炒“楼花”等。一般称卖“楼花”为预售房屋,买“楼花”为预购房屋。
  1993年,正是中国经济过热发展的时期,只要有房子就能卖掉。甚至连“楼花”都能卖掉。深圳写字楼价格也涨到了一万五、两万。同样是1993年,珠海西区别墅在香港竟卖出十多亿“楼花”。
  4.媒体热捧的青年偶像
  1992年7月份,“巨人集团”实行战略转移,由深圳迁往珠海。史玉柱在作出战略转移的重大决策时说:“特区是干事业的地方,珠海能干大事业。”他以战略性的眼光看到,珠海正在兴建的大型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和准高速公路。
  也就在同年,转移阵地的“珠海巨人新技术公司”迅速升格为“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注册资金为1。19亿元人民币,下设8个分公司。巨人集团在这个时候集中推出M-6505汉卡、中文笔记本电脑、手写电脑等多个拳头产品。
  1993年步入辉煌顶峰的巨人集团早已俨然化身成为中国电脑行业的领头羊。史玉柱作为巨人集团的总裁,自然而然地开始被各式各样的花环和光圈所笼罩着。他由“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计算机技术迷恋者变身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时期用于创新、向知识要回报的典范人物,也成为了商界最具潜力的高级知识分子的优秀代表。“中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广东省十大优秀科技企业家”的殊荣一次又一次地被扣在因巨人而成名的年轻新贵史玉柱的头上。而史玉柱,这位身材颀长,面对镁光灯的照射显得有些木讷的安徽人也因此受到媒体的狂热追捧而成为青年们的精神偶像。在1992年国内一家著名媒体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中国十大城市的万名青年所进行的一次封闭式问卷调查中,在填答“写出你最崇拜的青年人物”时,根据专业的统计结果显示,排名第一的是比尔·盖茨,这个从世界一流大学哈佛辍学创立微软的世界首富;排名第二的便是史玉柱,这个同样靠着软件起家的中国的“比尔·盖茨”。
  除此之外,获得珠海市第二届科技进步特殊贡献奖的史玉柱也因此手捧鲜花,站到了领奖台上,他获得珠海市政府的科技重奖:奥迪轿车、一套三室一厅总计100平方米的住房和63620元人民币的奖金。
  面对如此厚重的奖励,史玉柱的心里想到的更多的是巨人的发展。已经小有成就的史玉柱似乎早已对金钱之类的物质东西不抱兴趣,就像登上了一座顶峰的攀岩者在征服了一座座高山上早已了然忘却当初的那份欣喜,急于去找寻下一座更高更险的山峰一样。史玉柱此时此刻的心情和想法也莫过于此。过早地取得了这些成绩反而容易让人迷失自我。史玉柱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也明白下一步该怎么走,因为骨子里的他是一个从来不被现实所满足、被现实所困的理想青年。
  到1993年,史玉柱的巨人集团越做越大,下属全资子公司已经由最初的8个发展到38个,成几何增长。那一年,年仅31岁的史玉柱作为惟一以高科技起家的民营企业代表,被列为《福布斯》大陆富豪第8位,成为了中国的新生代贵族。而这期间,从白手起家到中国大陆富豪排行第八,史玉柱只用了短短5年的时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第二节 内忧:危机四伏的巨人(1)

  俗话说的好:“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又有古语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正当风光无限好的巨人集团在史玉柱的带领下一举获得政府亲睐,得到政府的重奖时,镁光灯背后的那个史玉柱早已不再光彩动人,令他焦虑与忧心的事情一桩一桩地发生了。
  1.内讧:广东首宗计算机软件雇员侵权案
  事情的起因大致可以追溯到史玉柱获得珠海市科技大奖,也就是一辆白色奥迪,一套103平方米的住房以及大约63万的现金奖励。对于这些财物的获得,即使史玉柱本人并不在乎,但身边的人总会有眼红的。不知是不是一种巧合,在史玉柱获奖的几天之后,巨人集团开发部的一批技术骨干先后辞职。这种“倒戈”般的辞职,其理由很简单:劳动的“再分配”问题。史玉柱起初并没有理会这个问题,因为与其委曲求全地平息这一场辞职事件而换来更多人的不满,不如让这些好事者离开巨人。
  然而,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对于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巨人来说,一场几乎有些“灭顶”意味的战争开始了:那些不满的辞职员工中,有不少曾经是巨人研发项目的技术骨干,他们的愤然离去中似乎夹杂着些许怨恨的复杂情绪。于是,其中一位不知名的辞职员工竟将巨人集团开发的技术据为己有,将其擅自转让给了位于珠海之邻的深圳的某电脑公司。再经过包装,成为“某某超级多窗口办公系统”,而该系统竟与巨人的M-6405(M-6404)的升级产品一模一样。无论从技术上,还是程序方面,均如出一辙。显而易见,这次巨人事件与辞职员工不无关系。对于巨人来说,人才的流失早已成为一种事实,而此刻的史玉柱似乎已经无法忍受巨人汉卡的利益入侵。在此之后,面对深圳公司的市场拓展所带来的威胁,史玉柱不得不被迫降价销售巨人汉卡,损失不计其数。
  深受计算机软件侵权之害的史玉柱已经有些出离愤怒了。他无法预料这些掌握了巨人集团核心技术的骨干们还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底线,但是这个底线的尺度却是不尽一致的。尽管史玉柱不愿意对人性做最坏的猜想,但是捍卫巨人,捍卫巨人的每一寸利益却是他责无旁贷的责任与义务。于是,广东省首宗计算机软件雇员侵权案在史玉柱的万般无奈中被搬上了法庭。
  巨人集团毫无疑问地成为了这场官司的赢家,但是巨人集团的损失却已成为永远的一处伤痛,无法弥补。
  “吃一堑,长一智”,对于史玉柱和巨人集团而言,唯一得到的便是一个代价沉重的教训。自从侵权事件之后,巨人集团加强了企业员工的专利认识。巨人集团以签订文字形式的保证书的方式来约束员工对技术成果的使用规范。根据集团的内部规定,员工在巨人集团参与开发研制出的技术与产品,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不得侵占、隐瞒和转让他人使用,并且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项目相同或相关的产品开发。虽然这种成文的规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这种自律更多地还是取决于员工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史玉柱甚至还通过给予离职员工相应的奖金的形式来“封口”,比如那位涉及泄漏技术机密的原巨人集团技术骨干,史玉柱曾经在他离职前给予了5万元的奖金,却依旧没有让他“免开金口”。由此可见,对于这种约束,史玉柱的确是有些仁至义尽,却又似乎回天乏力,一切只能听乎天命。
  2.危机:两次集体出走
  曾经令巨人集团和史玉柱引以为豪的年轻团队,的确给巨人带来了许多的活力、冲劲与闯劲。然而,也正是这样一支团队,却无法经受住利益的诱惑与考验。人才的大量流失成为史玉柱和巨人集团所始料不及和难以掌控的。
  上一节提到的集体出走事件已经不是巨人所遭遇的第一次,早在同年的3月,一群自恃颇高的年轻人,他们组成团队自立门户,原本雄心勃勃地希望大有一番作为的他们,却在出走巨人后不久,组织涣散,再次各奔东西。如果说前一次的集体出走事件带给史玉柱的是人力上的损失,那第二次的集体出走事件无疑带有更加意味深长的变数。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仅损失了大量的技术骨干,还有更多财产上的损失,以及市场的反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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