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红色新闻兵所不容。他们站在极左的立场,以〃右派翻天,坚决镇压〃为由,对我们进行残酷打压,将我们中的一些人抓到报社,无休止地进行批判、殴打、逼供,有的被打得遍体鳞伤,有的在受到残酷折磨后被迫自杀。我也一度被抓,后乘隙逃走,于1968年2月回到南县华阁公社。公社随即将我押往南县五七干校〃一小撮〃班进行专案审查和监督劳动,我白天从事拖砖、挑土、植桑、种甘蔗等劳动,晚上或写交代材料,或接受批斗,或参加学习,从此失去了人身自由,连儿子出生都不让我请假回去看望。此时,我觉得我去长沙参加大批判活动是正义的,也是公开的,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因而心地坦然,交代时毫无保留,劳动中也积极主动,获得驻校工宣队多次表扬。我渴望早日获得解放,重回干部队伍。
到了1970年3月初的一天,我正在地里劳动,华阁公社革委会派人来五七干校,说是公社开批斗大会,叫我收拾行李回公社接受批斗。原来是全国开展〃一打三反〃活动,我因参加右派翻案活动而被县、公社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成为全县重点打击对象。回到公社次日,公社革委会即召开千人大会,对我进行批斗,当场宣布逮捕,将我五花大绑押到南县看守所关起来。
南县看守所座落在南县城郊,密布铁丝网的高墙内有十来间监房。当时正处在〃一打三反〃高潮中,抓的人多,看守所人满为患,一间小小的监房关上十多人,十分拥挤。监房没有窗子,前后只有监视孔和监视窗,光线暗淡,通风状态极差,特别是每个监房内都放了一个供犯人方便的粪桶,更是臭得令人作呕。白天,犯 _人们必须直挺挺地呆坐在用水泥、砖头砌成的统铺上,不许睡,不许靠墙或靠被坐,不许交头接耳讲话,不许看书报(带来的书报已全部没收),不许走动,即使是下床方便,也须先报告持枪荷弹的武装看守批准。谁违反了上述禁令,轻则罚站罚跪,重则招来看守武装用枪托一顿毒打。犯人们吃得也很差,每餐一碗又黄又黑的粗米饭,上面盖着一点点煮得像猪潲一样的蔬菜,实在令人难以下咽,但又不得不吃。我的消化道本来有点毛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肠胃病越来越严重,有时疼得通夜睡不着,但仍不敢吭声,怕招来毒打。饥饿、病痛的折磨,加上失去自由后的极度痛苦和对前途的焦虑不安,使我产生了度时如年的感觉。仅仅关了不到一个月,我的体质便急剧下降,面色苍白,骨瘦如柴,已经不像人样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仍然存有一线希望,觉得我并没有犯罪,问心无愧,法律将还我一个公道,党将还我一身清白。我想申诉,但南县公检法军管小组不给我机会,一不给纸,二不给笔,在仅有的一次提审中,也只简单地问了我几句,根本不听我申诉,说什么案件已调查落实,申诉无用,就把我押回了监房。此后,在三月末的一天清晨,在事先未作任何通知、我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几个武装看守突然把我叫出监房,不由分说一脚把我踢倒在地,将我的双手反扭到背后,用粗麻绳捆起来使劲往上提,我的双臂顿时疼痛钻心,额头冒出冷汗,然后五花大绑将我押往南县大会场。和我同时被押往大会场的还有三个人,押在我前面的两人均为五花大绑,押在我后面的一人只戴了手铐。原来是开万人宣判大会,对在押犯进行宣判。大概是开会时间未到,我们被强令蹲在舞台后等待。挨我蹲着的是一个30多岁的犯人,他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脚着一双崭新的解放鞋,我感到奇怪,悄悄问他:〃你今天穿得这么整齐,干什么?〃他说:〃我犯了投毒杀人罪,判了死刑,今天就要去见阎王了。这是看守所王所长告诉我的。〃我心里一惊,忙问:〃我和你一样五花大绑,是不是也判了死刑?〃他说:〃你大概不会。王所长说,今天只枪毙两个罪犯,一个是我,一个是我前面的那人,他是富农,犯了报复杀人罪,杀伤了生产队长的儿子……〃话还没有说完,万人宣判大会开始了。我们被押往前台,两个死刑犯宣判后,立即被插上标子,押往刑场执行枪决。我则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李均在原新湖南报社右派蔡克诚、严伯嘉等人的煽动下,擅离工作岗位,前往长沙参加了以蔡、严为首的右派翻案集团,积极参与搞调查、编简报、散发传单等翻案活动,性质严重。〃另一个系贪污犯,因坦白交代了,有立功表现,被宣判免予刑事处罚,教育释放。据知情人在我的右派问题改正后告诉我,南县曾主张判我死刑,但上级未同意,核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总算刀下留人,捡回了一条小命,否则早已成为冤死鬼了。
二十年徒刑,是有期徒刑中刑期最长的。年届不惑,身体虚弱的我能不能坐满二十年牢活着出来,可说是一个未知数。即使活着出牢门,到那时也是一个花甲老头了。在宣判会上,听着这残酷无情的宣判和此起彼伏的口号声,我一下子麻木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几乎晕倒在台上。
宣判后,我即被武装押送到一所监狱劳动改造,开始了漫长的劳改罪犯的生涯。
这所监狱座落在洞庭湖区一个四面环水的孤岛上,是关押重刑犯的地方,关押在这里的均为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犯人,看管极为严格,但比看守所规范多了。在密布铁丝网和岗楼的高墙内,犯人们多少有些自由活动的空间。犯人们按历史反革命犯、现行反革命犯、刑事犯分别编入不同性质的中队,中队配有专职的中队长、教导员等管教干部。犯人们每三人成立一个监督组,由靠拢政府,积极改造的犯人任组长,三人形影不离,互相监督,防止逃跑、反改造和破坏行为。即使在白天劳动时间,有一个犯人要去大小便,经管教干部批准后,同组的另两个犯人必须停止工作甚至关掉正在飞转的机床陪同去大小便,否则便要追究监督组的责任。犯人没有通信自由,来往信件都必须经过管教干部检查。犯人家属探监,会见不许超过半小时,会见时有管教干部在旁监视监听。为了防止犯人逃跑,犯人从里到外的衣服包括帽子、鞋子以及床上用品都必须用红油漆印上显目的〃劳改〃两字。各中队还不定期彻底检查犯人的物品,发现有绳索、瓷片、玻璃片、小铁片、小石头、砖头等危险品,当即没收,并追查原因和责任。对反改造和逃跑分子,轻则批斗,戴镣铐,关禁闭,重则加刑。我所在中队有一个无期徒刑的罪犯逃跑后重新犯罪,便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人们白天劳动,晚上监房落锁,关在里面或学习或开批斗会。我所在的现行反革命犯中队开批斗会时还比较文明,偶尔出现犯人打犯人的情况,还不太严重。相邻的刑事犯中队则经常打得喊爹叫娘,一派恐怖气氛。那时,犯人们吃得也很差,除偶尔〃打牙祭〃吃点回锅肉外,平常都是难见油珠的蔬菜和菜汤。有时尽吃南瓜或红薯,天天吃,餐餐吃,一连吃上一两个月,人都吃厌了,以致至今我一看到南瓜、红薯就反胃。在监狱里,我的肠胃病更加厉害了,频繁发作,疼痛难忍,身体也越来越差了。
在被判刑之后,我因极度的悲观、绝望,觉得生不如死,一死百了,曾经不止一次产生过轻生的念头。在来监狱途中经过茅草街渡口时,我曾想到了投水自尽,了此残生;在刚进监狱时,我也曾想到自缢、触电身亡……但想到8_0_高龄的老母,想起我挚爱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儿女,我觉得我已经对不起他们,我不能再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痛苦和更大的打击;同时我也相信〃文革〃这种动乱、荒谬、黑暗的岁月总有结束的一天。因此,我一次又一次否定了寻死的念头,在苦难、屈辱的煎熬中苦苦地撑着。
不幸中的万幸是,我在监狱里遇到了一位很有正义感、正直无私的好心人,他姓曾,是个管教干部,担任我所在的三中队的中队长。当他看到我的判决书和我的有关材料后,觉得我并不是右派翻案集团的发起人,并非为首者,只是参与者,整个集团仅仅由南县判了我一人,实在冤枉。于是,便找我个别谈话,我如实谈了我在五七年和文革中的情况后,他深表同情,气愤地说:〃南县真是瞎胡闹乱搞!〃这以后,他一方面根据我体弱多病的情况,在劳动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在修堤时让我担任土方验收员,在车间劳动时让我担任记工员,后来车间成立设计室,又把我调到设计室描图兼管技术资料。他还让我主编中队墙报和担任犯人中的学习委员,以发挥我的长处。另一方面,他又悄悄支持我申诉。他反复叮嘱我:〃你要相信党和政府的政策: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好人受冤枉的错案冤案总是要平反的,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你可以向政法机关申诉,主要申诉〃文革〃中被判刑的冤情,至于五七年的问题,那是一个禁区,目前不要提,以后再说。但为了不在犯人中造成影响,你切记不可在犯人中讲自己的事情,尤其不能讲申诉的事。申诉书写好后直接交给我,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为了让我避开犯人写申诉,他连续几个晚上以找我谈话或办墙报为由,把我从紧锁着的监房里叫出去,让我在中队宣传室里写,并为我安排加班饭。写好后,他马上为我寄了出去。他的关心、帮助、鼓励,温暖了我那颗即将破碎、冷却的心,增添了我生存下去的勇气和信心,我感到他比亲人还亲。后来,我获得改判,免予刑事处分,坐牢不到四年便重获自由回到干部队伍,是与他的支持、帮助、鼓励分不开的。这里特别应该提及的是,在监狱里,犯人不认罪服法、鸣冤叫屈、向外申诉,都是典型的反改造行为,必然受到批斗、惩罚甚至加刑。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在极左思潮泛滥成灾、是非颠倒、人人自危的〃文革〃中,在监狱这种特殊的专政场所,一个管教犯人的干部竟会支持、鼓励我这样一个非亲非故的〃犯人〃申诉,这是常人所难以想像的。他这样做,需要承担多大的风险和压力,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坚持真理、正直无私、无所畏惧的精神令我终生感佩,他的大恩大德我永世难忘。
入狱后,我怕自己这个〃瘟神〃会连累亲朋戚友,给他们带来厄运,便自觉地强忍着内心的思念和痛苦断绝了和亲友的联系,其中也包括我魂牵梦绕的妻子和儿女。我的妻子是个党员,各方面表现都很好,我们通过自由恋爱结婚,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可说是一对恩爱夫妻。然而,自我被打成右派后,她就受到株连,遭到一连串残酷的打击。但她仍无怨无悔,一如既往地爱着我。甚至在翻案活动受到打压,恶运即将临头,夫妻含泪告别时,她还是说:〃我相信你,不管处在什么情况下,我等着你!〃这充满深情的海誓山盟,成了我敢于面对邪恶、黑暗、迫害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巨大精神支柱。然而,此时此刻,我成了被判刑二十年的现行反革命罪犯,她成了受人歧视的现行反革命罪犯的家属,这对她的打击实在太大太大了。想起她的处境,我心如刀绞。为了她能摆脱我这〃瘟神〃带来的厄运,也为了子女的前途,唯一的痛苦而明智的选择便是离婚。思虑再三,彻夜难眠,我给她写了一封言词恳切的信,晓以利害,请她赶快提出离婚申请。信中说:〃你不离婚,只会增加我的负罪感,我一刻也不得安宁。〃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提出了申请,很快被法庭判决离婚。这以后,有人给她介绍对象,被她婉言拒绝了。他承受着各方面的压力,也承担着靠微薄的工资独自抚养两个年幼儿女(我判刑时,女儿才四岁,儿子才两岁)的重担,在实践着她金子般的诺言,默默地等着我。苍天不负苦命人,1_9_7_4_年春节前,当我得到改判重获自由回到长沙时,我们很快便办理了复婚手续,实现了我入狱后梦寐以求的全家大团圆。历经如此罕见的人间磨难,我没有妻离子散,没有家破人亡。这是我不幸中的大幸。这得归功于与我相依为命的妻子,是她忍辱负重、含辛茹苦保住了这个完整的家。此时此刻,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患难见真情〃的真谛,我觉得,即使用世界上最美好的语言,也无法表达我对妻子的感激和挚爱之情。我将永远永远珍惜这份人间少有的真情。
这里还得提到我的二姐李蕊。她毕业于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供职于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文革〃中下放到湖北潜江五七干校。她是个很有骨气的知识分子,为人正派正直,敢于坚持真理,不平则鸣,不畏风险。听到我这个她亲眼看着长大的小弟蒙冤入狱,她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