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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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苍-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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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d yourself for) after I saw your purity that night。      
  I hadn‘t suffered too much for long 。 No matter how you。      
  Staying with you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I am glad and happy。 The truth we have to face is that living together for a time is happy , but happiness will not last forever。 You can‘t waste your life to make me happy。 Life is so cruel that it told me that you don’t belong to me all the time throughout my life。 A daughter for you is the biggest satisfaction in my life。 I think I should say “Thank you”。      
  From now on , I will not get in touch with you。 Please grasp firmly the things which your own, find a girl who love you and you loved。 Wish you a real happiness in the future。 Invoke blessing to you forever。 My love, I love you。      
  It‘s no need for you trying to find me。 Or even if you find me, what will happen? I’ve already made up my mind。 Also, what do I tell Lulu to call you, father or brother? If we meet by chance in another life, I would promise that I marry you。      
  Fare well, my love。      
  Fare well, A dai。      
  Believe in future!      
  现在再读这封信,没有以前的那股心潮起伏,只是思牵肚念,身边没有什么了,空落落的。一种失落感仿佛在讲诉我一个人活在不夜的城,孤零零地,有点“凄凄,惨惨,戚戚。”我责怪自己当初为何不把信好好地收藏,现在只剩这英文的译稿,想起皓子刚翻完时,曾拿着与原信给一位对英史颇有研究的老师看,得到的评价是:虽有不少错误,话也并不很地道,但是感情却饱含。对此,我很感激皓子,我从不想把它译成汉文,怕的是没了那番滋味。      
  也许大姐大的劝说是对的,如果我不记叙下来,谁知道哪天便会真的忘记了。记忆就是这样:我们把事件存储于记忆,好像一张图画;长时间后再来找时,一些细微笔墨看不大清了,我们就会为它添上一笔。久而久之,脑子里想的,嘴里说的已不是原来的事了。          
我总在看三本书。我的意思是说,即使我已经看过了而且还将要看不少的书,但我老是翻来覆去地看其中的三本。它们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钱钟书的《围城》以及德国人施林克写的《生死朗读》。三本书都算不上很长,而且也不太深奥,所以我不会在看第一遍时就失去兴趣而中途放弃阅读。其实就算它们很长,我想我也会读完的。前两本书都是买了即开始看的,但第三本却不是。它是我是在书市上发现的。与那里翻印得版本很多的古典小说或哪儿都卖的所谓畅销书不同,我看见它的时候,它就是静静地躺在那儿。那本书小而薄,很精致。携带起来也很方便。我甚至没看前言和后记就把它买下来,尽管那书几乎没被打折。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看,甚至没搭理我以三折价买下来的倾心已久的中华书局版《金瓶梅》。我只看了两分钟,就把那本薄书扔到了一边,就因为看了前言。想想我们(爱寻求过程的那些人)最讨厌的就是看已经知道结局的故事。实在搞不懂在前言里就交待故事梗概的做法是何居心,总之,我把它扔在书架下。      
  阅读《生死朗读》是在买它的半年以后了,我那会儿因穷极无聊才把它从“冷宫”请出来。我没想到自己一口气看完了全书。后来,我更是经常把那本装在包里,闲了就翻翻,随手地翻看。每一次读都有不大相同的感受。我也会把自己的故事和书里的情节作比较。      
  我不像书中的男主人公,但白雲却有史密芝。汉娜(书中的女主角)的影子。我并不是说她们性格相同或是从事着同样的工作或别的什么。她们一样的是对男主人公的感情。但就是在一点上,她们的表达方式又是那么的不同。也许她们还有一点是相似的,那就是书中的汉娜比白格(男主角)大了二十岁,而白雲也比我大,只不过没大那么多,只有六岁。可是朋友说过,五岁的差距就可以产生代沟的。      
  我不停地体会书中的故事,一会儿想想我就是白格,一会儿又觉得我们的性格完全不同。但每当我看到白格和汉娜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我肚子里刮着,用力地刮着,仿佛是饥饿的感觉。每一次看到结局,我背上和两臂的汗毛孔就会乍开,要一会儿才能复原。我也总是把我们的相识和分离和书中作着比较,我和白雲的分手与书里的不同,至少没那么不幸。可是从不同的角度上看来,哪一对更不幸呢?      
  我们的相遇与书中一样是邂逅,我那年和白格那年同岁。       
15岁是我最倒霉的一年。刚刚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又和三哥同那夥儿人脱开了关系,这些都是值得高兴的事儿。可是上学不到半年,我就病了。不是器质性病变,是精神方面的。我处于一种元精神(请准许我用这个词)兴奋状态。起先是逃学,后来发展到根本无法在学校里呆上哪怕是一小会儿,我迫切地从那个环境逃出去。一个人呆在家里的结果是我白天无法出门,因为我见到谁都会产生很大的火气,但我又知道自己不能随便动手打人,所以只能压抑自己。这些压抑的结果是使我更加精神紧张,陷入了恶性循环。不得已,我选择了修学。      
  父亲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也很不配合。经常是预约了,但由于我心情不好懒于等待而甩手就走。我去过北医,也去过中医医院,没有人说得清我有什么毛病。其实也不怪医生无能,实在是我根本不愿理会医生的提问,或者也不愿把我初三到当时心理上巨大的变化说出来。我一般是坐在那儿,听大夫问,然后胡乱说几句,其余的由父亲代言。他不知道我怎么了,当时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还曾去过积水潭,尽管也是收效甚微,不过我倒是很喜欢给我看病的那位老先生。最后我落到了安定医院,这可是一件挺恐怖的事儿。现在分析自己的病因,我很明现地看出与我的经历有关。十四岁以前我所树立起的善良友爱的世界观(如果可以叫的话)在一瞬间被摧毁。我眼见的是弱肉强食,为了不使自己成为受害者,我努力变强。我跟了三哥,当然还有那一帮哥们儿混在一起。作为一个孩子,我们很难理解父母对自己的爱,因为他们不会大声地说出爱。孩子看到的只有父母严格的要求。我根本无法领悟父母的爱,在外面混的那一年里我却深刻体会着友情。在外面混的孩子没有我们普遍认为的那么坏,甚至有真正的好人。混的那一年,我形成了新的理想,但是三哥苦口婆心地劝告使我最终考上了高中,而且跑出了圈子。我告诉自己应该在新学校里好好地学,但生活方式的骤变使我无法适应,我在初三时几乎是不上课的,到了高一我必须认真上课,而且是身在强化班。我压抑着自己的意愿。压抑是不会随时间推移而减弱的,它只是越来越强,终于强到我无法忍受了。(多拉德与米勒的“挫折——攻击”学说)      
  这些当然只是我现在的看法。在安定医院里我被当成了轻度精神病患者。定期的看病,吃药,只是没到住院的份儿。我不得不吃含有激素的药片:红瓶的是“罗拉”,蓝瓶的是“舒必利”。我没有看见精神转好,但是在激素“催肥”作用下变得臃肿了,初三毕业不到一百三十斤的我在身高不变的情况下,吃药仅两个月体重就直逼一百九!药物使我的身体蠢笨,大脑也不那么灵光了。我的骨骼定了形,三年高中只长了三公分。假设药有疗效的话,这些我也能忍,但是一切照旧。      
  那段日子三哥曾来找过我一次,可那次我几乎没搭理他。事实上我的眼睛不会长大,但是脸却肥胖,再加上我的嘴很小(他们说我远看三只眼!),所以脸差不多是一团了!三哥看见我的样子差点儿掉了眼泪,没说几句就走了,临走时只有一句:保重!      
  我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脾气,而且这团烂肉走在街上难免被人笑话,这只会更加激怒我。我白天只有呆在家里,或玩玩游戏或睡觉。我讨厌看父母和邻居那难过而同情的目光,他们不愿再说我或者不敢再说我(这真的很可怜!)。母亲买来了兔子(母亲是很讨厌脏的,但她为我还是买了!),不过被我并无恶意的拎起脚摔在箱子上了,原因是我想让它老老实实地呆在我腿上而它不干。这一摔的结果大概是摔坏了它的内脏,半个小时后它开始抽搐:侧着身子,腿一蹬一蹬的,红眼睛像是充了血。最后,它发出了一阵叫声,全身僵直,死了。我从来没听过兔子的叫声,也没听说过兔子会叫。但这只兔子在它死的时候却叫了,很凄历。这成了我以后恶梦的一个来源,但在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感觉,抓起它冷硬的身体扔在了垃圾筒里。      
  那一年里,唯一能让我暂时忘却痛苦的时候就是入了夜。大约十一二点时,父母都已睡熟,我从床上悄悄坐起来,穿好衣服。用十分稳健的动作打开屋门,然后走到院子。声音如此之小,以致从没有吵醒过他们。我有时会骑车出去,不过更多的时候是走着。      
  我总得上街,不能老是呆在家里。我夜复一夜地绕着后海和它周围的那些胡同转。后海离我的家很近,慢慢腿儿着也不过半个钟头。我喜欢那里,特别是那儿的夜景。没有人,但是有树,有风。风是夹杂着水草的腥气的,不过对于成天闷着的人来说是非常好闻的。我很喜欢在后海边的石亭里站一小会儿,盯着远处的灯火或是干脆就看看水面。水草有不少伸到了水面,一片片蓝黑色的,很深沉。我喜欢那水草,不过游泳的人就不然了。事实上,后海淹不死六七个人这一夏天就过不去。我也曾亲眼见打捞淹死的人。      
  我之所以后夜里才出去,大概是因为人少吧。      
  夏天过半的时候,有那么一次我不想再走后海那边了。我想也许换个地方会更好,我这样告诉自己,总围着一个地方会烦的。我于是换了别的路,那以前我也偶尔走过。我十二点出来,走到那立交桥下已是凌晨一点了。      
  我看见从桥下一直到远处排满了红色夏利。我好奇地走过去,那些司机有些靠在车里听收音机,有的出来喝点儿啤酒吃吃烤串。怎么会有这么多司机?我大惑不解。      
  继续走着,我看见了有人坐进出租车。有的是一个男的带两个女的上车的,也有只带一个的。人们多是从前面的迪厅出来的。小姐们一个人脂粉性感,男人们多是脑满肠肥,大概也和我当时的体型差不多吧。不过穿着是不同的,他们都西装革履的,而我不过是一条牛仔裤,一件短衬衣。我不太傻,知道了这里还夹带作些“人肉”买卖,卖的乐意,买的倒也心甘,只不过我看着一阵阵地作呕。      
  我耐着性子往前走,路边不时有还没找着主儿的浓妆艳抹的小姐向我招手或微笑。我只得强烈克制自己的冲动,才没有大打出手。      
  我还在往前走,对面走来一个没化妆的女孩儿。身高应该和我差不多吧,我想。她穿着鞋比我高了一块呢。      
  她也看见了我,径直走到我面前,冲我笑笑说:“小哥,麻烦你问一下,几点了?”      
  妈的,都一样,我暗自咒骂着。难道我就那么像个嫖客吗?      
  我白了一眼,绕过了她向前走。她竟又追了过来,仍然很友好地看着我,重复刚才的问题,并问我为什么不理她。      
  我压不下猛往上撞的火气,抽了她一耳光,骂“贱货”“不要脸”之类的。她被打得愣了一下,满眼是委屈,泪止不住地流下来。突然,一股强烈的内疚感让我为自己的莽撞后悔。我道歉的声音小得连自己也听不见。还是个孩子的我脸红了,既为之前的举动不好意思,又为接下来的歉疚而磨不开面子。我只能傻站着,看着。      
  她再看向我的时候还带着一些哭腔。      
  “我怎么你了?不就是问问时间吗,干嘛打我?”      
  我嗫嚅了半天,笨手笨脚地向她解释我是如何的不小心地而又多么不是成心地把她误认为是那种女人。我猜我当时的样子就像为偷吃糖果而打摔了罐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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