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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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光-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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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楼梯的尽头,贝弗莉把那件白色的睡衣从身上脱了下来。睡衣上面都地血迹,她不能再穿了。她把睡衣扔到一边,弯下腰光着身子去开皮箱。 
  “贝弗莉,你他妈的给我滚上来!” 
  贝弗莉吃了一惊,她的手缩了回来,然后又伸了出去。如果汤姆能叫出这么大声来,那她的时间就更少了。她翻着箱子里面的东西,眼睛从来没有离开过楼梯口。汤姆没有出现。他又大声地叫了贝弗莉的名字两次,每次贝弗莉都退缩了。但她终于找到了一件衬衣和一条裤子。她慌张地把衬衣套了上去。衬衣最上面的两颗钮扣都不见了。 
  这很有讽刺意味——一个时装设计师竟然很少补衣服。 
  “我要杀了你!婊子!” 
  贝弗莉一下子把箱子合了上去。一件衬衣的袖子从箱子边上漏了出来,就像是一个舌头。她迅速向四处看了看。“我是不是永远不会再见到这房子?”但是这样的想法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解脱。她打开门,走了出去。 
  她走过了三个街区,漫天目的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的腿疼了起来。她看了看表,都快两点了。她的钱包和信用卡都丢在了家里。 
  她现在身无分文了。 
  突然她大声地笑了起来。 
  她在一幢房子前坐了下来。她放声大笑。她的身上充满了力量,一种野性的冲动。“欲望。”她想。一波又一波的兴奋正把她推向那不可避免的坎坷命运。 
  她笑着。恐怖就像是疼痛那么尖利但是又像10月的苹果那么甜美。当那幢房子的一盏灯突然点亮的时候,她抓起了手提箱,逃进夜色之中。她仍然在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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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光 ───

第三章 六个电话(1985)·5


 
9
比尔·邓邦
  “走?”奥德拉又重复了一次。她有些不解,又有些恐惧。她盘腿坐下,地板冰凉,整个屋子很冷。今年英格兰南部的春天格外阴冷潮湿。不知怎的比尔·邓邦早晚出去散步的时候,总是想起缅因州…… 
  模模糊糊地想起德里。 
  他们的小屋本应有中央供暖——广告上是这么说的。那个小巧整洁的地下室里的确有火炉,不过闲置在原来的煤棚里,没有什么用场。他和奥德拉早就发现英国人和美国人的中央供暖概念完全不同。 
  在英国人看来,只要早晨起来抽水马桶没结冰就算有中央供暖系统了。现在是上午8点一刻,比尔5分钟前刚刚挂上电话。 
  “比尔,你不能说走就走。” 
  “我必须走。”说着他走进屋子尽头的小间,倒了杯酒。酒沿着杯壁洒在桌上,他气恼地骂了一句。 
  “谁的电话?你怕什么,比尔?” 
  “我没有害怕。” 
  “是吗?那你的手为什么发抖?你怎么没吃早饭就喝酒?” 
  他走回来,坐在椅子上,勉强地笑了笑,却没笑出来。 
  电视里BBC电视台的播音员总结当天早晨的一大堆坏消息。之后就要播报昨晚足球赛的结果。 
  “最近我很想家。”比尔一边说着,一边啜了一口酒。 
  “家?”看着奥德拉一脸困惑的样子,比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怜的奥德拉!跟眼前的这个男人结婚11年了,你还没有完全了解他。”他又笑了,一口喝光杯中剩下的酒。奥德拉听出他的笑声有些异样,就像看到他一大早喝酒一样不同寻常。那笑声听起来像痛苦的嚎叫。“我怀疑是不是别人的丈夫或妻子也对自己的爱人了解得那么少。我想他们肯定也是如此。” 
  “比尔,我爱你,”她说,“11年足以证明这一点。” 
  “我了解。”他冲她笑了笑——那笑容甜蜜,疲倦,又带着几分恐惧。 
  “比尔,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她双脚给缩在睡衣下,一双漂亮的灰眼睛看着他。这就是他深爱的,跟他一起生活的女人。他想看穿她的眼睛,了解她的思想。他努力把这一切当做一个故事。只不过这个故事没有卖点。 
  这是一个来自缅因州的穷孩子,靠奖学金读完大学。他一生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作家。可是当开始学习写作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迷失在一个诡橘怪异的世界里。有人想成为厄普代克,有人想成为新英格兰的福克纳。而他只想用平实的语言描写穷人的凄惨生活。 
  这期间比尔·邓邦写了一个荒屋里的神秘故事,3篇科幻小说,7篇恐怖小说。其中一篇科幻小说得了优良。导师还在扉页上写了这样的评语:“这篇好多了。文中外族的反攻表现了暴力招致暴力的恶性循环;我尤其欣赏那架象征社会群体内性关系的针形机头宇宙飞船。虽然自始至终着力表现这一点,让人感到有些不解,但是很有趣。”
  那次别的同学最好成绩才是及格。 
  一天,大家讨论一个满脸菜色的女生写的一篇关于“母牛在一片废墟上审视一台废弃的发动机”的评论。讨论已经进行了70分钟。 
  那个女生一根接一根地抽着香烟,还不时地挤挤太阳穴上的疙瘩。她坚定地认为这篇短评是一篇社会政治评论,具有奥威尔早期讽刺作品的风格。大家都同意这样的说法,可是讨论还在没完没了地进行。最后,比尔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当比尔站起来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身材高大,风度翩翩。他说起话来慢条斯理,一点也不结巴。“我一点也不明白。我根本就不明白我们所讨论的一切。为什么一篇作品非要是社会什么什么的?政治、文化、历史……难道这些不是一部作品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吗?我是说……“他环顾四周,看到一双双充满敌意的眼睛,意识到周围的人把他的话当成一种攻击。那些人认为他们当中就有一个战争贩子。”我是说,难道我们不能把那当成单纯的故事来看待吗?”
  教室里鸦雀无声。那个满脸菜色的女生喷出一大口烟雾,在随身带来的烟灰缸里把烟蒂掐灭。最后导师开口了,极其和蔼,仿佛对待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一样。“你认为福克纳只是在讲故事吗?莎士比亚只是为了赚钱吗?比尔,告诉我们,你怎么看?” 
  “我认为。”比尔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坦率地说。他看出大家目光中的憎恨。 
  “我建议,”教授半闭着眼睛对他说,“你还得好好学习。” 
  教室后排有人鼓掌。 
  比尔离开教室。但是第二个星期天家再碰头的时候,他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这一星期里,他写了一篇小说,题为《黑嘟,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自家地窖里发现了怪物,他勇敢地面对危险,与怪物搏斗,最后杀死怪物的故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他体会到一种极度的快乐。甚至觉得根本不是他在讲这个故事,而是故事自然地从笔头流露出来。他满脑子都是这个故事——有点儿恐怖。惟有恐怖,这个故事才够精彩。他感到如果他不运笔如飞,写出这个故事,故事自己也会喷薄而出,成为实实在在的东西。“把他妈的那些东西都写出来。” 
  比尔对着黑暗的冬夜大喊。他笑了——颤抖的笑。经过10年的努力,他终于发现应该怎样写作。他好像突然间找到了启动在他的大脑中占据如此空间的一架巨大破烂不堪的推土机的按钮、它启动了,苏醒了。这台大机器一点儿也不漂亮。它不会带着漂亮姑娘去参加舞会,不是身份的象征。它是职业。能够摧毁一切。若不小心,甚至会摧毁他自己。 
  他一鼓作气写完了《黑暗》,一直写到凌晨4点,伏在桌上睡着了。如果有人说他实际上写的是他的弟弟乔治,他会大吃一惊。因为他深信这些年来他从没有想起乔治。 
  可导师却给了他一个不及格,并且在扉页上大大地写了两个字:纸浆!垃圾! 
  比尔准备把他的15页手稿付之一炬。可就在打开炉门的那一刹那,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多么荒唐。他坐在摇椅上,看着那张“死刑令”,发出一阵大笑。纸浆?好!就让它成为纸浆吧!林子里有的是这玩艺儿。 
  “让那些树都倒下吧!”比尔大叫。他笑个不停,泪水满面。 
  他重新打印了一张扉页,寄给一本名叫《白色领结》的纳士杂志。不过,比尔对此并没抱太大的希望。他曾经给许多杂志没过稿,只收到了退稿通知。但是《白色领结》小说栏目的编辑买下了这篇小说,并且答应出版之后立即付钱。他高兴得忘乎所以。杂志的副主编还写了一个短评,称他的作品是“继美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布雷德伯里的《坛子》之后最棒的恐怖小说。”还说,“但是很糟糕,全国只有70个读者会读这篇小说”。比尔一点儿也不在乎。反正能挣200块钱! 
  上了大学四年级,他不顾一切继续写小说,因为只有写作才会稍微减轻他的恐惧。他把稿子投给维金出版社,心里想着那儿只是这本鬼魂小说漫长航程的第一站。出版社买下了这本书。比尔的神话故事就此上演了。“结巴比尔”23岁事业有成。3年后,他又因为娶了比他大5岁的电影明星做老婆而名声大噪。 
  花边新闻的专栏作家为此喋喋不休长达7个月。朋友和敌人都赌定他们最终会离婚。不仅是年龄的差距,而且各方面的差别也太大。 
  他的个子很高,已经谢顶,而且略微发福。在人前他讲话很慢,有时甚至口齿不清。而奥德拉一头漂亮的褐色头发,身段优美,妩媚可人,貌若天仙。 
  比尔受雇将他的第二部小说《黑色激流》改写成剧本。他的第一稿写得很不错,于是又被邀请到环球影视城继续改写剧本,研究有关拍摄的事宜。 
  他的经纪人是一个叫苏珊。布朗尼的矮个子女人。她极力劝说比尔放弃改写剧本的想法。“听我的,比尔!收了银子就罢手吧。你年轻,精力充沛。他们正需要你这样的。等你到了那儿,他们会先磨掉你的自尊,然后把你变得连划一条直线的能力都没有。不仅如此,他们还会把你变得毫无品位。你只能像个成人一样去写作,可你根本还是个孩子。” 
  “我必须走。我必须离开新英格兰。”比尔不敢再往下说,仿佛那是一句咒语,但是对她他必须说实话。“我必须离开缅因州。” 
  “为什么?” 
  “不知道。但我必须这么做。” 
  “告诉我你是当真的,还是开玩笑?” 
  “当真。” 
  “那就去吧,”她的声音毫无表情,转过身背对着他,“等一切就绪万,打电话通知我一声,假如你还有力气的话。要是你还能剩把骨头,我去给你收尸。” 
  《黑色激流》拍成电影后名字改做《恶魔的陷阱》,由奥德拉担纲主演。电影的名字听起来不怎样,但是拍得不错。比尔在好莱坞丢失的惟一的一样东西是他的心。 
  “比尔。”奥德拉把他从记忆中拉回来。他看见她关掉电视。窗外雾气线绕。 
  “我尽量向你解释,”比尔说,“你有权知道。不过先为我做两件事。” 
  “好的。” 
  “先给自己泡杯茶。然后告诉我你对我的看法。或者你自认为了解多少。” 
  奥德拉惶恐地看了他一眼,走到高脚五斗橱旁。 
  “我知道你来自缅因州。”她一边彻茶一边说。她不是英国人,但自从拍了《阁楼》这部片子后(为拍这部电影,他们才特地住在这里),说起话来就带点英国腔。这是比尔创作的第一个剧本。他还被邀请做摄影指导。幸亏他拒绝了。否则他这一走,就把事情全搞砸了。他知道整个剧组的人都会说,比尔邦邦露馅了。他只不过是个无聊的疯子作家。 
  天知道。此时他真觉得自己精神错乱了。 
  “我知道你有个弟弟,你很爱他,他死了。”奥德拉接着说道。 
  “我知道你在一个叫德里的小镇长大。在你弟弟死了两年后搬到班戈去住了,那时你才14岁。17岁那年,你的父亲死于肺癌。你读大学的时候就写了一本畅销书。你靠奖学金和在一家纺织厂打工读完大学。收入的增加,美好的前途,这些对你来说肯定陌生。” 
  她回到比尔所在的那间屋子。那一刻,比尔体会到隐藏在他们之间的差距。 
  “我知道一年后,你写了《黑色激流》,来到好莱坞。就在电影开拍前一星期,你遇到了一个名叫奥德拉。菲利浦斯的糊涂女人。她了解你的处境,你需要减压。因为5年前她还是奥德丽。费尔伯特,一个老气横秋、普普通通的女人。那个女人快沉沦了。” 
  “奥德拉,别……” 
  奥德拉目光专注地望着他的眼睛。“哦,为什么不?让我们说实话吧。在遇到你之前的两年里,我吃药成痛。一年后,我又开始喝可乐。于是,清晨吃药,中午喝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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