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偷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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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保镖-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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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房地产不景气,杨超群的公司陷入了困境,新镇的市政项目让他看到了曙光,他变卖了中海的房产跟商铺筹集到了足够的资金,就了为了拿到项目让公司起死回生。



王小虎刚开始只是让人警告杨超群,看到没有什么效果后,开始派人去他的公司骚扰,然后愈演愈烈……



十天前,杨超群的公司让人砸了,虽然没有证据,但用屁股猜都知道这是谁干的。



随后杨超群给公司的职工放了假,躲回了家里,可是每天都有人来他家里泼大粪,报警又抓不到人,没有证据,又查不出什么,他只能忍气吞声。



前两天,几十个地痞开在摩托车在杨超群家外面绕了几圈,例行公事的泼完大粪后,把一只死鸡跟一只死狗挂在了他家门口。



这是表示‘鸡犬不留’的意思,虽然报了警,但还没查出结果,杨超群越想越害怕,可是警察又不能二十四小时守在他家,无奈之下,他只好花钱雇佣保镖。



再过几天就招标了,杨超群想尽快的拿下项目,将公司盘活以后,然后再想办法息事宁人。



杨超群对吴明等人只有一点要求,保护一家老小就行,不能动手对付来闹事的人,他不想把冲突扩大。



了解情况后,林美玲安排了三个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如果有人来闹事,那就想办法驱逐。



女同志通宵对身体不好,夜岗就交给了吴明跟诸葛大昌,两人对此倒是没什么异议。



定好了计划,林美玲大手一挥,出去吃饭,杨超群非常热情的招呼他们一起吃个便饭。



吃便饭?吃大便吧?吴明等人嘴里没说,但心里全都嗤之以鼻。



第36章:房宅护卫(一)



天上的月亮在水里,水里有月亮在天上,低头看水里,抬头看天上,怎么看怎么漂亮。



常入芝兰之室,久而不觉其香,常入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鼻腔还是充斥着淡淡的异味,吴明跟诸葛大昌的嗅觉已经麻木,就算把一坨塞到他们鼻子里,话说谁有这个胆?



两人大男人在美丽的月色下闲庭信步,颇有情调。



别墅的大池子其实不是什么游泳池,而是一个鱼池,有鱼有虾有千年王八。



在没有出事以前,雇主杨超群一直住在城里,平时很少回来,寂寞的老人就让人开凿了一个大池子,把庭院里的花园整成了菜地,平时养养鱼,种种菜,虽然现在家里有钱了,但老人骨子里依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透着一股憨厚的朴实。



老人话不多,脾气很好,对人总是客客气气的,而他的儿子杨超群与其说脾气好,不如说懦弱,是一个很没有主见的男人,什么都听老婆的,一点都不像生意人。



杨超群的老婆叫杨青霞,同样叫青霞,彼青霞是天上的云,此青霞的地上的泥,一个温柔娴淑,一个丑陋如猪。



凌晨一点,远离城市的喧嚣,乡下的夜晚比较宁静。



时值多事之秋,其它人都没什么睡意,只有杨青霞没心没肺睡得跟猪一样,鼾声如雷,在如同闹鬼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别墅外面都听得一清二楚。



这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女人,一众保镖嘴里没说,不过心里全都是这么想的,杨青霞就像一个土财主,把吴明等人当成了长工拼命剥削,让人帮她端茶递水,干这个干那个,什么事都要指手划脚的过问一番,动不动指着吴明等人的鼻子说:我请你们回来不是让你们吃闲饭的!



话说回来,年青时候的杨青霞确实是个珠圆玉润的美女,并非现在这个全身挂完游泳圈的肥猪,看到杨超群夫妇挂在客厅的结婚照,吴明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杨超群长得确实不怎么样,说难听点就是歪瓜裂枣,而且个头还比他老婆矮上一截,古琴配管弦,武大配金莲,年青的时候,两人怎么看都不匹配。



娶到美女后,杨超群把她当成菩萨供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把美女惯成了一头肥猪,现在两人看上去搭调多了,猴子配肥猪,很有夫妻相。



虽然夫妇俩体型相差甚远,但有句话说得好,只要夫妻感情坚,哪怕铁桶配牙签,身高不是距离,尺寸不是问题?



两个长舌男躲到别墅外面的汽车里,尽情的在雇主背后谈论他们家的闲事,打发漫漫长夜……



诸葛大昌嘿嘿一笑,道:“你说说,他们办事的时候用观音坐莲会怎么样?”



吴明摸了摸鼻子,坏笑道:“如果他们今晚敢试一试,那明年今日就是杨老板的忌日。”



两人聊得正欢,耳机里传来林美玲的声音:“你们在哪?”



吴明连忙按下耳机按键,问道:“我们在外面巡逻,怎么了?”



“有几部摩托车过来了,你们注意一下。”



两人应了一声,刚下车就看到了五六部装着彩灯的摩托车驶到了别墅门口,放着依依呀呀的奇歌怪乐,是一群标榜嬉皮的年轻人,手里全都提拎着油漆桶,貌似来者不善?



看样子是来泼粪的,这么年轻的掏粪工,真是有前途,吴明感慨还没完,看到一群年轻人已经准备泼大粪了,他连忙大喝一声:“你们在干嘛?”



“快跑!”



不知道谁大吼了一声,然后就有人将油漆桶丢向吴明跟诸葛大昌,随后几部还没熄火的摩托车加大油门离去,留下一串嚣张的口哨跟嬉笑声……



“靠!这群该死的小痞子……吴明撸了撸袖子,大放马后炮,“猪哥,你不要拦我,我要追上去爆他们菊花。”



诸葛大昌两手交叠在胸前,淡淡的道:“那你就去啊!”



吴明讪讪的问道:“你怎么不拦我?”



“我干嘛要拦你?”



就在这时,林美玲急匆匆的从别墅里冲了出来,大叫道:“你们怎么不抓住他们?”



“抓了有什么用?杨总不让我们得罪他们。”



吴明指着地上一只肥硕的死鸡,道:“咦!又丢了一只死鸡!”



诸葛大昌随手捡了起来,惊喜道:“还是温的,看来今晚有夜宵吃了。”



“煮点鸡汤喝喝,多放点姜!”



看着两个男人喜笑颜开拎着鸡走回别墅,林美玲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的表情,不过还好,总算没有被泼粪!



……



月亮姐姐被不名人士拐跑,天才蒙蒙亮,要上学的孩子才刚刚起床。



唯一睡了的好觉和杨青霞起得特别早,正抱着她心爱的狗狗准备出去,瞎逛的吴明正好晃到她的眼前,立刻被女周扒皮逮住。



“你等下!”



“干嘛?”



“帮我带王子出去遛遛……”杨青霞走到吴明身边,不由分说,直接将栓狗的链子塞他手里。



“我没空,我现在还在上班!”吴明冷着脸道。



“叫你去就去,别废话!”杨青霞板着脸教训,然后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接道:“王子就跟我的男人一样,你要小心点,不要让它倒处跑。”



跟你男人一样?难道你能把它当成男人用?吴明满腹牢骚,黑着脸牵着白色的贵宾犬的走出了别墅大门……



走到门外,让狗狗拉完屎尿,看着不远处倒在地上的油漆桶,还有泼洒出来的粪便,吴明笑了,笑得很是诡异,他贼头贼脑地扫了一下四周,然后把狗牵了过去,狗改不了吃屎,名犬同样如此……



“你叫王子是吗?加油,我看好你哦!”



在王子饱餐一顿后,吴明吹着口哨,把它牵了回去,杨青霞拿出了狗饼干,狗狗嗅了嗅却没吃……



杨青霞紧张得不得了,抱起狗狗,“王子你怎么不吃?你怎么了?”



吃饱了都,还吃个球!吴明心里偷笑,脸上却是一本正经,做思考状,沉吟道:“嗯……我看应该是换季没适应,所以王子才会没胃口吃东西,只是小问题,没事的。”



“真的?”



“当然!”



“真是可怜的小东西……”杨青霞亲了亲小狗。



这可把吴明乐坏了,心理那点小阴霾一扫而空,心情大好,就像大热天吃冰激凌……



“你笑什么?”杨青霞露出狐疑。



“没什么……狗是有灵性的动物,就是要你多亲近亲近,它才会有活力。”吴明一脸资深的说道。



“你好像懂得很多?”



“略懂,略懂。”



出去巡逻,足足巡了半个小时才回来的诸葛大昌一进门就看到诡异的一幕,两个应该尿到一壶的人居然聊起了天,他惊奇的问道:“你们在聊什么这么开心?”



在他说话的时候,林美玲从屋里走了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道:“她们几个已经起来了,我们可以休息了。”



“走了,走了,去吃早餐,饿死了……”吴明拉着诸葛大昌走出了别墅……



风的追求,树不挽留,可怜的落叶在秋风中飘零,这是金色的季节,收获的季节,纵火的最佳时节。



当然,这个季节最容易让人联想到一句话: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早些时候是吃过夜宵,不过早就消化完了,三个人一只鸡显然是不够吃的,林美玲口口声声的说不吃,可是等诸葛大昌都鸡弄好的时候,她吃得可不比两个男人少。



“对了,等下我们去买支枪吧!”



诸葛大昌吓了一跳,差点把车开进水沟里,大骂道:“你疯了?你想买枪干嘛?”



“我想买的是玩具枪而以。”吴明翻了一下白眼。



“玩具枪?你买那玩意儿干嘛?”



“你刚刚出去的时候没看见吗?昨晚那帮人除了带大粪跟死鸡,还带了几桶猪血来,就丢在杨总邻居家附近……”吴明皱了一下眉头,摸了摸鼻子子,接道:“我猜这件事可能还会进一步升级恶化,所以我才想弄把枪吓吓来的那些人。”



诸葛大昌唾弃道:“切……用玩具枪吓人?你能吓唬谁啊?”



吴明露出一抹奸笑,道:“我们上的是晚班,晚上那么黑,谁看得清楚?就算掏根擀面杖出来都能把人吓个半死。”



“那你弄根木棍不就完了吗?还买什么玩具枪!”



“这不是追求真实吗?”



看到路边有一家拉面馆,早已经饿扁了两人直接停车,走进面馆后,吴明直接吆喝:“老板,来两碗拉面,要大碗的。”



面馆地处偏僻,而且店面比较破旧,没有什么客人,很快,一位大妈就把面端了上来,这是非常具有华夏特色的拉面,肉永远都是少得可怜,香菜葱花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倒是挺多。



两个人迫不及待的动筷,吴明的筷子依然使得不好,诸葛大昌都吃了好几口了,他才夹起来几根面,准备送放口中的时候,发现了一根乌黑油亮的毛发,还微微卷曲。



吴明用手捻起毛发,叫道:“老板,面里怎么有头发!”



一个光头老汉走了出来,摸了摸光头,声如洪钟的道:“怎么可能有头发,老子头上一根毛都没有,”



走到吴明身边,看到他手里确实拿着一根毛发,光头老汉嚷嚷道:“好了,好了,老子再帮你煮一碗,真是麻烦。”说着,他信步走回厨房,一边走还一边把手伸进裤裆里抓了两下……



确实不是头发,但比头发恶心一千倍!



如果不是看在老人家的份上,诸葛大昌真想把店给砸了,两个人留下钱,一句话不说直接跑了出去。



呕……



“猪哥!你一定要挺住!”



吐得脸色发白的诸葛大昌感叹道:“三桂!这次回去后,我们有必要去算算命,改改运,最近真是倒霉透了,不是吐就是泻。”



第37章:房宅护卫(二)



枪,杀伤力极大,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妙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故称为‘百兵之王’。



哪怕是一介文弱书生,只要骑上白马拿上黑枪,就足可抵御万马千军,这就是所谓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话说,这里的枪是指机关枪,不是那种没枪头就捅不死人的红缨枪,要是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拿把红缨枪去挡万马铁蹄,死就一个字。



不过,机关枪同样有着很大的弊端,要是子弹一不小心用完了,别人拿两把西瓜刀就能把你削出三十六种造型,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抢你大屋夺你田,再把你吊上房梁,弹叽叽十八遍啊十八遍!



通体黝黑的微型冲锋枪,完美的流线型外表,拥有高端的红外线聚光瞄准镜,当然,它的本质依然还是玩具枪,吴明花两百大洋买的,还要装上四截五号电池,才能将它的功能全部发挥出来。



“哒哒哒……”声音还挺大,而且挺逼真的,吴明兴奋的把玩着手中的玩具枪,如同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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