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个妖仙大人 作者:沐一而十(晋江2012-09-25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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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个妖仙大人 作者:沐一而十(晋江2012-09-25完结)-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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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声沉闷的雷响,灰蒙蒙的天气总让人觉得心中有些不安。我拾起地上的书就往前跑,躲在楼梯间口,我正打算着怎么把这书弄干净后再还给那个摆书摊的,一扭头,魂淡啊魂淡,摆书摊的却不见了。
  
  我发自内心得喊出一声:“么的——见鬼了!”不过我话音刚落就看见城管大叔的坐骑从雨雾中缓缓驶来。魂淡啊魂淡,太敏感了,都这么多年了我怎么还是满脑子神啊鬼啊的思想。这样放到旧社会我还有被大字报给压死?
  
  只不过,当我举起手中的书,对着楼梯间昏暗的灯光一看之时,我突然打了一个寒战。浑身一阵酥麻,就像过电一般。
  
  这是一本古书……




☆、2。古书有鬼

  人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巧合,但这些巧合都好像是命中注定一般按照固定的轨迹运行到我们的身边。不可逃避的巧合,难以挣脱的命中注定。生命恍如一指流沙,不经意间悄悄从我们之间滑过留不下一点痕迹,终是落入尘土归于万千的终途。追寻着冥冥之中的那个轨迹,到头来,一切都是因果循环,困在迷局中的人是自己,而布局的其实也是自己。
  
  我的客厅很空,不,我的家整个都很空。我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连床也没有,不过我买了一床软软的床垫,这样的生活对我足矣。客厅里横着放着一个装冰箱的纸箱,上面随便盖了层床单当桌布。没有买沙发,连个凳子也没有,只在箱子边铺了一张三平米的大毯子。我卧在毯子上,仔仔细细的看着这本古书,书封是破旧的蓝色,书页也已泛黄,上面的字还是手写上去的。书很薄,上面一排字《怪力乱神录》。
  
  对于这本书,我现在怀着荡漾的情愫。从各个角度欣赏,每一页泛黄的纸张,每一个手写的繁体字,全都闪耀着人民币的光芒。这书不光放家里能培养情操,就算手头紧的时候拿出去卖了也够让我下半辈子不愁吃穿的了,我突然觉得手上的这本书有些炽热,好荡漾啊好荡漾!
  
  我小心翼翼的翻开,这名字,多霸气,该不会是什么神祗吧。一页一页,我大概读了一下内容,呃,这个内容却让我有些失落。坑爹向的鬼故事,分明就是聊斋录异的同人文。上面也没个署名,准是蒲松林大大的脑残粉的YY产品,又是一阵失落向我扑来。
  
  鬼故事,鬼片什么的对我来说就像没肉的清水文一样丝毫勾不起兴趣,个中缘由也不是一句话就能说的清。简而言之,一句话,我小时候能见鬼。顾名思义,见鬼就是能看见鬼。比方说,有一次我们老师肩周炎犯了上课的时候老是苦着脸,我实在看不下去,就乘着下课没人的时候跑去悄悄告诉他,他的背上趴着个浑身是血的婴儿。当天老师就绿着脸请我家长了,当月的小红花也没有了,后来的小红花也都没有了……
  
  有了那次惨痛的教训,我再也不敢对其他人说起我眼中全是妖魔鬼怪的世界,小时候不懂得害怕,甚至还和几只小鬼做了朋友,结果那段日子我一天比一天虚弱,后来才知道那群小鬼竟然趁我睡着偷偷吸食我的精气。爸妈知道后,气的将那几只小鬼当场用桃木剑劈了个魂飞魄散。忘了说,不光我能见鬼,我全家都能见鬼,注意,这是句陈述事实的话而不是递进关系骂人的话。
  
  说起我的父母,表面上是两个公司小职员,背地里却干这些见不得人的事。请注意,这里的见不得人是真的见不得人,因为见得根本就不是人。说白了就是捉鬼捉妖的蝙蝠侠,他们只在夜里或是我不注意的时候行动。现在我把那剑挂在房门背后,不过说起来到也奇怪,随着年龄增长我渐渐看不见那些东西了,直至我十八岁考入大学那年我已与普通人无二。
  
  见不到了固然好,但那些儿时的所见所闻却像烙印一般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儿时我怕说露嘴不愿与人交流,后来憋得太久以至于上了大学直接成了话唠。但车祸的变故又将我推回了原来的深渊,所以大学期间的朋友都是对我照顾有加,时不时来个电话问问我是否还安好。
  
  我将那本古书放在简易桌上准备回卧室上网,只不过,刚一起身我就想起一件事来,这一想可不得了,我觉得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封面上被我踩出的那个黑脚印不见了!
  
  轰隆——
  
  窗外的雷声在此刻听来异常的恐怖,豆大的雨点砸在玻璃上犹如千万个小人在外捶击。我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打开门廊的灯,当帆布鞋的鞋底映入我的眼帘时头皮一阵发麻,鞋底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
  
  这是要坑死爹啊!这么多年了,又遇上了,妖魔鬼怪啊你怎么就爱找我的茬捏?我觉得我现在的表情绝对配得上苦逼二字。恶狠狠的冲着那本古书咒骂了半天,基本上用语言将它的祖坟里的诸位圈圈又叉叉了好几遍,但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作为一个有着多年见鬼经验的人来说,一般情况下,书里的小鬼该被骂出来了,但此时,我的眼前神马都木有!
  
  我壮大胆一手举着从门后摘下的桃木剑,一手拎起那本古书,此时的心情足够让我到论坛上发十篇咆哮体,“你丫有种就给老子出来!我莫七爷可不怕你!”几年下来,莫七爷这个网名早已取代了莫夕这个名字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谁知这一咆哮,我口水都溅到书封上了,还是没有动静。难道是我看错了?那个脚印其实是我的影子?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将古书往桌上一丢,将桃木剑压在书上,刚摆好,一道闪电劈来将整个房间照得如同白昼。四周的墙壁惨白的吓人声,轰隆一声惊雷响,我吓的直接跳到了窗边,扯住一角窗帘就赶紧拉上,但是,就在那一瞬间,我的心在狂跳之余颤了一颤。
  
  透过半透明的窗帘,什么也看不见。但就是因为看不见才恐怖,因为一雷劈下来,停电了,整个城市一片漆黑。
  
  可我的房间里却是一片大亮,这光可不是我那四十瓦的日光灯管发得出的。莹莹蓝光,若有若无的闪烁跳动。
  
  我握紧双拳,强压下那颗已跳至我嗓门的心脏,腿有些发软,浑身渐渐麻痹起来。鬼虽以前常见,但此时这只鬼分明更以前那些都不是一个等级。高等级的鬼,检验我心肌强度的时候到了。
  
  身后的光渐渐黯下,我一直在等待,瞪着那帘半透的窗帘,我看见对面的必胜客已经用发电机发起了电,周围发电机嘈杂的声音让我的身体渐渐缓和下来。有些疑惑,鬼兄,既然你要吓我,为何还不来拍我的肩?难道说,您的耐心足够等到我自己转过头去贴着你的鬼脸放声尖叫咩?
  
  头皮酸麻得发痛,连着太阳穴一起阵阵胀晕之感,我实在忍不下去了,绷紧每一块肌肉缓缓扭过头去,噗通,噗通,我的心跳声竟是快而有节奏,我想,若是能发展一下说不定七爷我的音乐细胞也很发达。我尽量转移着自己的注意力,结果一不注意,本想慢慢扭过的头一下就转了九十多度。
  
  “啊——”我喉咙中迸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我什么也没看见,因为脖子扭到了……
  
  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我揉着脖子,再缓缓睁开眼时,什么也没有,蹭掉阻碍我视线的泪水再看,还是没有。
  
  我勒个擦擦擦擦擦,鬼兄,你是没等到我转头就心灰意冷的走了咩?
  
  嗡——
  
  头顶的日光灯管闪了几下,亮了。
  
  咔嚓——
  
  一低头,我颈间挂的那颗狼牙裂了。
  
  大凶啊,大凶!
  
  这狼牙是我自那次被小鬼吸了精气后就戴在身上的,这么多年一直陪着我,当年这颗带血的狼牙上面还总是泛着一股浓烈的腥味,现在也不只是我习惯了还是与我自身的气味融在一起已经闻不出了。不过自从戴上这个,就算看见些小鬼,他们也在也不敢近我的身了。
  
  此刻狼牙正中裂开一道大口子,我紧紧攥住狼牙,用我的小虎牙紧紧咬住下唇,仔细观察着四周的情况,一伸手,将桌上的桃木剑从剑穗那头扯了过来。
  
  轰隆——
  
  又是一声响雷,直觉告诉我,那本书此刻绝对有古怪。
  
  不知为何,我有些生气,我觉得这只古代的鬼兄在戏弄我,或者说,调戏我,无论如何,此时我都处在弱势,我在明敌在暗。拖着沉重的步子,伸着脖子往前一看,擦,这是要坑死爹吧!
  
  书上不知从何时开始,多出一个署名来。
  
  红果果的三个大字——莫七爷。
  
  顾不了那么多,我凑上去,捡起书仔仔细细地看了看,那几个字好像有些年头,一点都不像是刚写上去的,难道是七爷我刚才眼拙没有看见?魂淡啊魂淡,连自己都骗不过去。
  
  再次翻开里面的内容,似乎还是原来那些,只不过现在读起来好像有意思多了……难道是署了自己名字的缘故?
  
  莫七爷……
  
  这年头起个网名想不重名简直就是无稽之谈,不过跟古人重名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此刻一个莫名的思路在我脑海展开,这莫七爷该不会就是我的祖先吧,原来我祖上也是码字度日的,那摆书摊的很与可能是个仙人,我的祖先看我扑街都看不下去了,于是特意派人给我从古代捎了本书来。
  
  最近好像玄幻灵异类慢慢热了,如果将这书中的故事加以润色,嘿嘿嘿,成神之路一道光明。再说这古书上署的又是我自己的名字,应该不存在侵权的问题,天不亡我啊!我的脑补开始泛滥。
  
  越想越有道理,此乃命中注定,七爷我岂有逆天的道理?思及此处,我想我已经笑的开始抽搐了,祖先啊!你的节操此刻落在我的肩上,我绝不会让它铺地!
  
  我收起古书欢乐地向卧室走去,关上客厅的灯,也不顾刚才铺了一地的恐惧。看看颈间裂开的狼牙,我也只能可惜一下怪就怪它不能承受我祖先灌输给我的灵气。用手扯了扯,好像掉不下来,就先这样吧。打开放在床垫一头的台灯,我扑到在床垫上认认真真地瞻仰起祖先送来的这本旷世奇书。
  
  没一会儿,我便掉进这书中的故事里难以自拔。好像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在我脑海中上演着书中的情景,清清楚楚,真真切切。
  
  蓦然惊醒,我的才思如姨妈般汹涌而来。我打开小红,特意跟度娘确定了一下这本书的版权问题,莫七爷,连个传说都不是,那么,我现在要将他变成传说。
  
  正在奋指敲键盘之际,我的目光就那么莫名其妙的往后一扫,一个激灵,浑身的汗毛绝对全都竖了起来,头皮险些开炸。
  
  台灯光几乎全部被我挡住,但我分明在身后的那片黑暗里看见了一双眼睛,一双黄色的发着光的眼睛。
  
  但我确定,那绝不是人类的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回头修一修……




☆、3。美骚男正式出场

  
  感官的存在,成就了我们的记忆我们的人生,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触到的一切的一切都被我们存入脑海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而我常常想,什么叫做非礼勿视。这里的非礼到底是个动词还是形容词?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但却关系到我此刻的生命。
  
  那双眼睛将我生生地骇得不能动弹,但就在我一眨眼只见,那双眼睛又消失不见。我扑到另一面墙那里按开日光灯,还是神马都木有!我从被窝里拿出桃木剑,呵呵,对,我喜欢说呵呵,呵呵二字表达了太多太多,我始终坚信史上骂人不带脏字的最高境界就是一直呵呵。
  
  于是乎,我就一边呵呵,一边握着剑在我这一室一厅的房子里转了个遍,不知该是庆幸还是遗憾,毫无收获。
  
  我回到卧室依然不敢关灯,坐在小红面前,捧着那本古书,一时间,惆怅万千。祖先啊祖先,你这是要闹哪样?
  
  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那张照片……
  
  祖先啊祖先,那古装兄弟也不只是何许人物,手机从刚才就一直开不了机,难道是那兄台面目可憎杀伤力直接危及到了系统?怪哉,只有明天去客服中心看看了。也不知传上去没有,我点开微博,有新的@。点开一看,是那张图,只不过,图上别说那位古装兄台根本连那个书摊也看不见……
  
  ——七爷,您闲的蛋疼吧……
  
  我去去去去去,我的残粉们又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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