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炎的最后王孙(出书版) 作者:江南(出版日期: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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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炎的最后王孙(出书版) 作者:江南(出版日期:2009-05)-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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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蚩尤摇摇头,“我不太能喝酒,喝多了就发酒疯。”

  “炎的孙子不会喝酒么?以前你爷爷能喝十斤酒,吃一头猪。”

  蚩尤心里想象了一下喝十斤酒吃一头猪的老人,结果还是一头狗熊。

  共工给自己也斟满酒,“还是喝酒好。每次喝醉了,我就觉得我能打倒轩辕氏,然后自由自在地往西奔驰。然后越跑越高,去昆仑。”

  “你还没有到昆仑,大王就把你抓起来了。”蚩尤说。

  “我不怕的,”共工诡秘地笑着,“我根本不害怕。”

  “蚩尤,我们不要理这个疯子了,你看他真的疯掉了。”魑魅还坐在蚩尤的腿上拿叶子扫他的脸。

  “我听说西王母住在昆仑山中,九重弱水十二玉楼,所以很想去看。可是我是质子,所以不能。”共工已经喝了一斤米酒。

  “你也是质子?”

  “是啊,共工部的。”共工眯着眼睛。共工的眼睛很大很明亮,很配他魁梧的身材,可眼睛里总有一丝模糊。此时,那一丝模糊弥漫开来,笼罩了整双瞳子。

  “你知道昆仑山里这里有多远么?”魑魅问。

  “有人说是一百万里。”

  “你一天走一百里,就要走一万天啊!”

  “对啊,就是三十年。”

  “你今年多大?”

  “四十岁。”

  “一趟往返需要六十年,你能活到一百岁么?”

  共工开心地笑,“你真傻,我都到了昆仑了,为什么要回来?”

  “我傻?”魑魅对蚩尤比了个鬼脸。

  “那你到了昆仑,都七十岁了,有什么好的呢?”

  共工说:“很多人都会活到七十岁,为什么大家要活到七十岁呢?”

  魑魅忽然愣了一下。

  共工说:“我也不知道,我活到七十岁,就是为了去昆仑,自由自在地去昆仑。”

  共工喝到第三斤的时候开始仰天叹息:“为什么呢?为什么我手里没有十万雄兵呢?我要带他们跨越不周山,扫平轩辕的领土。”

  “然后呢?”

  “去昆仑!”他双眼精光四射。

  “为了去昆仑就要打仗?就为了你去昆仑,会死人的。”蚩尤皱了皱眉头。

  “是啊,会死人的,”共工呆住了,“会死人的……”

  共工忽然跳起来,缩到酒肆的小窗边喝酒,一双眼睛又模糊起来。

  “哼!”魑魅说,“疯子!”

  过了很久,共工耸拉着脑袋从窗户边跑了回来,歉然地说:“我觉得你说得对,可是……我还是想去昆仑。”

  蚩尤和魑魅面面相觑。

  “来啊来啊,我们说轩辕和共工大战渭水吧!”在蚩尤和魑魅来得及反应之前,共工大笑着跳了起来,在酒肆的中心使劲地喊。

  “疯子又说故事了,疯子又说故事了!”汉子们哄笑着,又围了上去。

  魑魅拉着蚩尤,逃跑一样窜出酒肆。她捂着耳朵,不堪忍受共工和那些酒醉男人的喧哗。

  “可恶的疯子!”魑魅恨恨地说。

  “疯子也真了不得,能把妖怪都气成这样……”蚩尤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魑魅凶狠地瞪起眼睛,可是她忽然愣住了,她看见蚩尤的目光变了,温情又迷惘。

  她小心翼翼地顺着蚩尤的视线看去。

  正是夕阳落山的时候,如血的残照中,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一男一女相拥在小巷的深处。

  马车带起淡淡的灰尘,街上满是南来北去的过客,他们就这样经行繁华的涿鹿街头,掠过那个小巷。却没人抽空多看一眼,更没有人停下一步,行人如无意的流水,只有流水中凝固的身影那么温柔。

  刑天用他结实的胳膊搂着阿萝,让她精致的小脸埋在自己宽阔的胸膛里。阿萝柔弱得像是水里的一片落叶,刑天的坚强则像经历了数百万年的礁石。一阵风吹起了阿萝鬓边的青丝,像是纠缠人心的往事。

  这个瞬间,妩媚的妖精和未来的狂魔被阳光如箭一样钉死在酒肆的门口。

  “你记得不记得我说过刑天根本没有心肝的?”蚩尤喃喃地说。

  “记得啊。”妖精说。

  “以我和他相处了十五年,我敢肯定他现在是假装的。”蚩尤说,“只为了还他欠人烤猪的人情。”

  “没错!”

  “可明知道他是假装的,我怎么还那么感动呢?”蚩尤抹抹鼻子,〃我最近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因为你是个傻瓜。”魑魅说。

  “那你为什么也那么感动的样子?”

  “我只是有点想打喷嚏……”魑魅也抹抹鼻子。

  遥远的公元前,人类还没有遍及整个世界时,妖精仍是山林的主人时,某个下午,初到大城市的妖精因为目睹一个情圣和一个女人的相拥而生出了古怪的幸福感。她想要一个男人在此刻热切地拥抱他,告诉她世界是那么的可爱。可是她面前唯一的男人,也是她一生里唯一一个动心的男人只是凝望着远处发呆。但她仍旧觉得幸福,她想一切皆有希望,她确实应该来人类的地方,因为这里存在无限的可能。

  这时朋友们刚刚相逢,涿鹿城还显得美好温馨,那些令他们咆哮和悲伤的故事还未拉开序幕。

  “来玩订约吧!”魑魅说。

  “订约是怎么玩?”蚩尤说。

  “你救了魍魉一次,我们就算是朋友了,”魑魅说,“我会还你一个人情,无论你的要求是什么,只要你来找我,这个就是我们订约的信物。”

  一根七尺青丝自动从魑魅的长鬓中脱离,浮动在空气里,自己弯曲缠绕,结成一个蝴蝶结,落在蚩尤的掌心,片刻之后,它像融化在日光里那样消失了。

  “不是信物么?”蚩尤不解,“它不见了诶。”

  魑魅用草叶扫着他的鼻尖,指指自己的心口,“它在这里存着,到时候你可以来支取。”

  〖八〗初雪

  很多年之后,人们想起轩辕黄帝的时候,眼前都会浮现一个戴平天冠,面前垂下十二旒白玉珠串的中年男子,隆准而龙颜,美须髯,等等等等。总之是面相宽仁又有威仪,却说不上有什么特点,和“铜头铁额”、“八肱八趾”、“人身牛蹄,四目六手”、“食沙石子”的蚩尤比起来,很是中庸,跟历朝历代的贤君长得差不多。他还非常聪明,有种种新发明新创造,舟车轮子都是出于他的设计。他又非常勤苦地为国为民,把涿鹿城建设成为那时候中原大地上最繁华的城市。

  总之,他变成了一个偶像。

  但是在涿鹿城新建的那个年代,轩辕黄帝还没有意识到他将被尊称为“始祖”级别的伟大人物,自然也不会刻意营造这种形象。所以他按照自己的本性,在涿鹿城里自由自在地统治着。

  首先,他是个打仗出身的家伙,颇有两把子膂力,纵然是个上了年纪的人,一捋袖子还是满胳膊的腱子肉。

  其次,他虽然是公孙氏少典的儿子,但从小家穷,是个苦出身,所以很自然地沾染了普通人民喜欢翘脚上桌以及吃饭时会呼噜噜发出声音的习惯。他也喜欢喝酒吃肉,喜欢遍地红男绿女的盛典,喜欢人家称赞他的功绩。

  再次,他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但是怕老婆,因为他的老婆西陵嫘祖是他的结发夫妻,这黄脸婆在黄帝的发家史上起了重要作用,很有势力。

  最后,黄帝和他的大臣之间并非绝对的上下级的,他的大臣都是一起打江山的老兄弟,知道他小来的种种糗事,黄帝便也不敢摆出太威严的姿态来。

  轩辕黄帝进入我们这故事的时候,刚从床上爬起来,愉快地伸了一个懒腰,披上锦绣的长袍,溜达进了茅房。

  最近涿鹿城里人人都知道黄帝勤于国政,非常辛劳。每天早晨大臣们睡眼惺忪地赶到后土殿早朝时,发现黄帝的书简摊开在小桌上,笔还泡在墨水里,桌上一盏明灭的小灯已经快把灯油烧干了。侍女们就说黄帝昨夜批改奏章一直到凌晨,如今还小睡未醒,大家只能等等他,大臣们于是心下觉得有点惭愧。

  不过其实黄帝只是略微调整了一下生活习惯,他把一觉分为两截睡。每天过了半夜黄帝就爬起来了,跑到后土殿上把书简和墨笔摆开,调一调小灯的灯芯。这一切的布置完成之后,他就去茅房放松一下,然后回到寝宫里搂着新看上的女人睡个回笼觉。

  他希望借此告诉那帮以前和他打江山的老兄弟,他如今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公孙轩辕了,他非常勤政刻苦,老兄弟们也该学他的榜样。

  打江山难坐江山更难,黄帝在五千年前就明白这道理。

  “奇怪,茅房里怎么有一股酸腐的味道?”黄帝刚刚蹲下来就抱怨了一声。

  “大王,真是巧啊,微臣有幸。”旁边的黑暗里有人诚心诚意地说。

  黄帝悚然,“幻觉?一定是幻觉!我记得我派仓颉去教质子读书了!”

  仓颉是黄帝的噩梦,这家伙是涿鹿城里第一号相信黄帝会千古流芳的人,他于是发明了一个叫做“起居注”的新东西。按照仓颉的想法,神圣如黄帝这样的人,吃喝拉撒睡女人都要记载下来,留给后世的明君作为参考。所以仓颉会在任何黄帝想不到的地方出现,诚实地一笔笔记录,多年以后,仓颉的后代们有一个统称叫做历史学家,但是他们没有祖先的操守,不再执着于等在茅厕里获得第一手材料,而是信笔胡写,“为尊者讳”。

  所以黄帝经常相遇仓颉于茅厕中,因为他如厕的时候喜欢自言自语,仓颉有很多东西能记录。

  黄帝无法拒绝仓颉,因为他已经成为涿鹿城里万人关注的焦点,很多人都等着看仓颉新出的起居注,和多年之后人们抢购八卦周刊差不多。仓颉也会稍稍用些曲笔美化一下黄帝的形象,黄帝知道这对于他也蛮重要。

  但是黄帝不相信自己会流芳千古。

  “仓颉……不是你吧?”黄帝轻轻把手拢在耳朵上等待回答,不安地笑,“哈哈哈,不是你吧,可千万得告诉我不是你哟!”

  “大王真是英明!你就猜中了!”

  “哎哟!”黄帝的脑袋耸拉下去。

  “大王你没事吧?”

  “还好,就是听见你的声音有点腿软,要不是我行伍出身多年戎马,已经给你吓得掉坑里了。”

  “大王老当益壮,后代明君都该如此。”

  茅厕里幽幽地吹着小风,仓颉蹲在黄帝的身边大书特书。黄帝也蹲着,攥着团用来清洁的干草,一手托腮,翻着白眼儿。

  “喂,仓颉,我们的质子没有都逃跑吧?”

  “没有!绝没有!他们都在学写赞颂大王的诗。”

  “他们的诗已经写得很好了么?你没事可做么?”

  “有个叫做风伯的比较出色,其他人还要等我教导他们。”

  黄帝摊摊手,“你既然有事情做,为什么还来茅房埋伏我?”

  “唔,除了记录大王的起居,我这次是来和大王讨论庆典的事。大王你还记得这件大事吧?这可是四方部族来朝的大日子,我们该办成什么样的规模呢?”

  “规模?”黄帝来了点精神,“庆典是好日子。当然要大!要气派!要风光!要有各色瓜果,漂亮女孩儿唱歌跳舞,先酿它一千斤老酒,再砍两百头肥猪,架了火烤起来,大家尽兴!怎么能把你们这些人都给我喝晕了怎么好。”

  “臣是说四方部族来朝,祭祀天帝的五方玄天大典。”

  “五方玄天大典啊?我还以为大庆战胜神农部十六年呢。”黄帝失去了兴趣,他对于这种外交性质的庆典没有太大的兴趣,在外人面前他得维护自己的威仪,很是辛苦。

  他想了想,“就交给你去负责吧,越体面越好。还有,我要穿一身新甲胄参加,请巫师为我祷告上苍,取铁铸甲。”

  “好,臣都记下来了。”仓颉连连点头。

  “记下了你还蹲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做事?你是拉肚子么?”黄帝等了很久,看仓颉也不动作。

  “臣正在努力……蹲太久麻了。”仓颉露出几分痛苦的神色。

  早晨,涿鹿城里下了今冬的第一场细雪。

  几千年前的黄河流域没有今天那么冷,寒冷的冬季只是短短的两个月。这两个月一不能耕种,二不宜出门,涿鹿城的人们多半猫在家睡觉。酒鬼们会泡在暖融融的酒肆里,喝得醉醺醺,有些酒鬼出了酒肆在雪地里一躺就直接睡死了。丞相风后心里很是高兴,这样到明年开春城里就会少一大批酒鬼。所以他也在家里喝酒庆祝,畅想自己将涿鹿城变成一片没有酒鬼、没有懒虫的乐土,人人勤苦,城市一日日地繁华起来。

  “风后有理想。”这是黄帝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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