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同患难的艰辛困苦终于熬了过去,剩下的便是同富贵的得意自在。
徒臻只要这么一想,就觉得心里暖暖的。他看着远处被风吹拂的荡漾起一波波纹浪的稻田,意有所指的说道:“经营了这么长时间,总算是见到秋收了。”
薛蟠闻言,也附和的轻声叹道:“是啊,看来今年是个丰收的年景。”
话音刚落,徒臻恰好回头,淡然微笑的样子便映入了薛蟠的眼眸,于是两人定定的看了彼此一样,淡然微笑。
我想和你在一起。并不是说那种同患难的利益结合,而是更为难得的,同富贵共享乐的在一起。
这江山万里,天地浩大,我寻寻觅觅找了良久,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想要并肩看山河壮丽的人。虽然前路依旧慢慢,虽然人世无常沧海桑田,但总得有那么一个人,不论他富贵贫寒,不论他高贵低贱,可以放心安然的放在身边与我同行。然后便觉得冰凉许久的内心渐渐回暖,只便是想到了那一个姓名,想到了一个眼神或者一个轻微的动作,也会有种会心一笑的冲动。
而这个人,便是可以相守一生的伴侣。
徒臻轻声叹息,看着默然站在自己面前的薛蟠,过了年他便十九岁了。身量已经完全长成的青年,他的神色优雅闲惬,总是带着一股子漫不经心的随意自在。他的四肢匀称,体态轻盈。他的身材并不是古代君子标准的颀长,气度也并不是那种君子似的温润如玉。周身总是萦绕着一种不合时宜的尖锐和犀利。他不屑于时下君子们所信奉的中庸之道,他凡事较真儿,总该弄出个声声响响。他也从未刻意引起谁的注意,可只要站在人群当中,他的习性,他的举动总是会脱颖而出。
他的皮肤比时下一些少女还要莹白一些,这个可能是薛家的传统。无论是忠信侯还是薛宝钗,他们的肌肤都是莹润白皙,彷如是上好的羊脂白玉,又好似是光泽剔透的珍珠。远远看着便透出一股子的养尊处优,雍容可亲来。
他的相貌也并不是时下男子标准的剑眉星目,契阔爽朗。而是弯弯的清秀的眉毛,彷如新月。眼睛仿佛杏儿一般,圆滚滚的,清亮柔和。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细细打量起来精致清秀多过俊朗,倒和薛宝钗有五六分的相似,却也被他多了一种不羁自在。也正是因为这一抹不羁自在,才让大多数人望却了薛蟠本身的容貌,更多注意的却是他的手段,他的心性,和他的言谈举止。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徒臻想到这里,不由得微微叹息。
薛蟠很贪财,可他又是这世上最不缺财的一个人,因此无论是谁也无法从银钱收买上真正赢得他的心和好感。薛蟠很混账,可是他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把握住事态的发展和变化,因此也很少有人能设下圈套套住他。因为他的思维实在是清晰,头脑实在是冷静。对于权势功名,他虽然喜欢,但也不是非要不可。从这一点儿上来说,他还是有那么一些无欲无求的,而无欲则刚,到了这种境地上,谁也没办法干扰什么。
不能以利诱之,也不能以权惑之。因此这样一个人总是受到那些个碌碌无为的只想着和光同尘得过且过尸位素餐的人们的嫉妒和艳羡。因为那些个人无法达到他的高度,所以便任由嫉妒的心灵驱使,随意散播一些没用的谣言。
因此大雍朝大半的臣民百姓俱都认为他的蟠儿是一个飞扬跋扈,霸道嚣张,睚眦必报,见钱眼开的纨绔子弟。
只有他身边真正懂得的亲近之人才晓得,其实他的蟠儿是一个多么绵软,多么客气,多么好哄的孩子。
想到这里,徒臻又有些好心情的勾了勾嘴角。
似乎每次一想到蟠儿,哪怕仅仅是一个名字,他也会觉得开心自在。
气氛不明不白的沉静下来,空气中渐渐弥漫出一种暧昧的,温暖的气息。薛蟠若有所觉的扭头看了徒臻一眼,只看到徒臻满心满眼的笑容和宠溺,自己也觉得分外轻松温暖起来。处在热恋中的两个人,不知什么时候,接着宽大的衣袍的掩盖,悄悄的握住了双手,十指纠缠,十指相扣。掌心贴着掌心,似乎就能感受到对方脉搏的跳动,这样的感觉,是很奇妙的。
远处的稻田之中,依稀可见穿着粗布青衫的汉子们下地干活儿。还有棕黄色的老牛在田间地里走路,是不是甩甩尾巴,摇摇犄角,低声叫了两次。薛蟠凝神看了半晌,突然开口说道:“等咱们的庄子修好了,山下也有这么一片农田。到了秋收春种的时候,咱们便搬个凳子坐在远处看着。放一个小茶几,上面摆着你最爱喝的龙井和我最还吃的点心瓜果。咱们一边吃一边看,直到太阳落山了,然后回庄子里泡温泉,然后一起上床睡觉。你说好不好?“
徒臻回头,眼眸清亮的看着薛蟠,沉吟半晌,勾着嘴角应道:“好。”
于是两人会心一笑,手拉着手走在官道上,慢慢向庄子的方向走去。没过多久,就听见成群的汉子们吆喝喊号子的声音,金属与石头或者木头等等相撞击,漫天的尘土飞扬。这样熟悉而陌生的景象,让徒臻陡然想起当年和薛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那也是一座刚刚修葺的庄园,他们两个也是这般悠闲自在的上山,然后随意的闲逛,最后下山进城,他便在薛蟠的安排下在薛家大宅住了下来。薛家大宅里头也有一座梅园子,每到寒冬腊月,暗香浮动。他们还在梅园子里头说过话,谈论何为孝道,何为……
这么想着,徒臻突然有些诧异起来。过了这么多年,经历过这么多事儿,他原本以为这些可有可无的记忆早在那些个争权夺利,勾心斗角中忘得死死的。可现在看来,所有的一切都历历在目,栩栩如生。只不过因为时日的长远和日复一日的甜蜜安然,他有意无意的将这一切美好的记忆封存在脑海深处。然而封存并不是遗忘,他只需要一个契机。仿佛机括的开关按钮一般,只需要轻轻一点,那所有的一切又都迎面扑来……真实的就在眼前。
薛蟠站在徒臻的身边,看着他一脸回味,又有些唏嘘的打量着尘土喧嚣的庄园,便知道他也想到了那些尘封在金陵的记忆。微微勾了勾嘴角,开口说道:“这座庄园是依照金陵‘天上人间’的格局建造的。只不过时隔多年,有些技术和东西比那个时候先进许多,想来真正建成之后会比天上人间还舒服自在吧!”
顿了顿,又补充道:“虽然地盘没有天上人间的大,可是天上人间对所有人开放。这个地方却只属于我们两个……其实小了也有小一点的好处。更温馨,更舒适,更自在安全。”
说着,又叹息道:“当年为了权宜计,不得不将国库大半存银拿出来修葺乾坤宫以供上皇取乐。可我却一直耿耿于怀,这次有了机会,终于可为你建造一座庄园。虽然没有乾坤宫那般金银堆砌,奢靡铺张。但绝对是按着你的喜好布置的。一定比乾坤宫舒服多了。”
徒臻微微一动,看着薛蟠有点儿感动的说道:“难为你这般费心,其实我并不觉得委屈的。”
薛蟠勾了勾嘴角,看着徒臻说道:“并不觉得委屈,也不是不委屈。或许在他们看来,是不以为然也不在意的。可是我却不能,因为在我心中,十个上皇加起来也不如你。”
徒臻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眼眶微热。他双手微微用力握紧了薛蟠的手掌,四顾之下觉得并没有人注意到了他们两个。飞快的凑上前去亲了薛蟠一下,柔声说道:“我觉得……很是开心。”
薛蟠咧了咧嘴角,开口说道:“自此以后,这里便是我们两个的家了。”
上辈子还是个纨绔混沌子的时候,周围被包养的男孩儿女孩儿们也许有真心喜欢他的,总是把“我们的家”挂在嘴边。那个时候薛蟠并不懂,甚至对他们这种软绵绵的态度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更是常常自诩“我所在处便是家”。可现如今世易时移,他居然也想建造个家,然后和某个人长长久久的呆在一起了。
虽然,这个人是个看似很风光很得意。看似强大,实则很傲娇。看似冷硬无趣,实则绵软闷骚。看似城府颇深,实则也不过是从小便被人抛弃被人利用的没有安全感的娃娃。
相识十年,弹指一瞬间。薛蟠原以为从前的日子仿佛指缝间流逝的沙砾般一去不复返。可真到修葺园子的时候,他抱着图纸一点一滴的回忆着那些两个人相处的过去,才猛然发现。原来有些东西,早就随着时间的流逝积淀在骨髓当中。成为了一种本能。
因为熟悉所以了然,因为了然所以薛蟠更能用直截了当开门见山的方式温暖着徒臻的内心。朝廷上下,文武百官,大半都想着自己的利益和权柄。没有人关心当今的情绪到底如何,所有人都看到了徒臻表面上的风光无两,皇皇者华。其实大部分人都忘记了,这个襁褓时代便被人不断抛弃不断利用的四爷,其内心深处究竟多么渴望拥有一个自己的家,拥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不会背叛的亲人。
父亲有一句话说得对,权势财力到了他们这样的地步,世间上很多东西都再难引诱得了他们。曾经以为的海誓山盟情意绵绵总是抵不过利益的纠缠。可在薛蟠看来,这也不过是一种权衡罢了。有些时候只要确定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其实选择也并不是那么艰难。
因此薛蟠相信,他和徒臻两个人都是深深在乎着彼此的。因为不论从感情支柱上,还是未来的事业进取上说,他和徒臻两个都已经密不可分了。古圣贤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换句话说,只要他们所求的“道”是相同的,(W/U)那么利益共同之下,只会驱使他们走的越来越远,并且这样的情感随着利益的巩固和加强,也会越来越深邃。
庄子里的喧嚣热闹在此刻仿佛被玻璃罩子盖上了一般,声音变得愈发渺小。徒臻站在薛蟠的对面,看着薛蟠黑白分明的眼眸里映着自己的身影。唇角弯弯,神情惬意。即便是面瘫着脸也止不住周身的气质荡漾如春。
他有些感叹的呼了口气,心中不由的庆幸起来。
世易时移,徒臻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无依无靠的小皇子。多年筹谋终得意,他是万人之上,一言九鼎的皇帝。可就因为如此,那些他当年所奢望所没有得到或者仅仅如同水中花镜中月一般享受了片刻的美好时光再也不会回来了。周身围绕的王宫贵族还是妃嫔才人俱都是看中了皇帝的位子才拱卫在他的身边。而在这种情况下,徒臻更是没有了纯粹交心的机会……
好在,他在此之前便遇见了蟠儿。这个在相识之初比自己还要恣意任性的人,终于用他的努力为自己建造了一个没有利益,没有纷争的避风港。从其以后,只要回到这个小庄园来,他就不再是万人之上的帝王,而是简简单单的徒臻,
他们两个可以躲在庄子里放松一下心情,闲听庭前花开花落,坐看远山云卷云舒。
而他呈现在世人面前的,终于不是冷冰冰的皇位,孤寂寂的皇帝。
他将是徒臻,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而他终其一生都不会忘记,这样的温暖和惬意,是蟠儿带给他的。
☆、124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十一月十一日;这是个很有纪念性意义的日子。
虽然忙忙碌碌的大雍朝子民们并不懂得这一个日子对于后世穿越过来的薛蟠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可是大家都明白另一件事情;那就是运筹了两个多月的薛家伏羲报终于在这一日新鲜出炉了。
普一发行;神京各处网点便销售一空。尤其是人流量密集的福源馆以及胭脂水粉等处,无论是不是关心时事的达官贵人们,在听到薛家又推出新的产品之后;本着捧场的目的;也都买了一份或者几份来看。
何况,这报纸的价格真的不贵,一份才需要二十文钱。
一尺见方的报纸上,前前后后都印着墨迹。当中还被分出了大大小小的方块来书写不同的内容。用薛家负责卖报纸的小童的话说;这叫做排版。
京中世家官宦们对于所谓的排版自然是不感兴趣的。他们原本也不过是想用这小小的举动来讨好薛家罢了。可以等明日上朝的时候;站班的过程中故作不经意的同薛之章提起“听说你们家又出新东西了,昨儿我让府上的下人买了几份报纸回去,也曾看过了,这东西弄得果然挺有意思的。令郎不愧是有小财神之名号的敛金奇才。听说他还准备将府上关于宫中和朝廷上的买办托付出去,还弄个了什么招标会的……”
当然,后一句话才是正经。毕竟人吃五谷杂粮,不论口上说的多么冠冕堂皇,大义凛然,真正活在世上,拖家带口,柴米油盐的,谁不稀罕银钱呢!
之前薛家想要吃独食,自然是犯了众怒的。可现如今明白过来,改好了,那有钱大家赚,大家还是朋友的。
这么想着,各家家主也不禁耐下心来瞧瞧这所谓的“报纸”上,究竟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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