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我们的发现带回地球,那还不如不去做探索的好!”
船长站了起来,在餐厅里边踱步边沉思着。火箭重力加速度已达到第三级。在飞船上行走是困难的,但他的步子却迈得很稳、很稳。
“救援飞船不一定会来,”船长接着说,“但我们还是可以返回地球,一是现在就返回地球;一是继续向巴纳德恒星飞行——也可返回地球。即使燃料不够,也能返航。”
“怎么返航?”尼古拉问。
船长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说:“现在我还不知道。但我们还有11个月的时间。要是你们大家现在决定返航,我们就立即返航。要是你们相信我,在这11个月的时间里,我会想出办法的,和大家共渡难关!”
年轻的女医生眯缝起眼睛瞧了瞧船长:“男人都很狡猾,你船长也不例外。我敢打赌,你一定已有主意了。”
船长放声哈哈大笑:“你输了。现在我什么办法也没有想出来。但我会有办法的,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们相信你,”尼古拉说,“我们完全信赖你。”
他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坦率说吧,我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使我们摆脱困境。到那时,我们‘波拉斯’号上只剩下18%的燃料。注意,是18%,不是50%!不过,船长,你说你会想出办法的,那我们就继续向前飞行吧!就像乔治说的,向着不可克服的困难,前进!”
“波拉斯”号继续向巴纳德恒星飞去。飞船达到了最高速度后,就开始减速。从宇航日志的记录看,飞行中一切正常,也没有人向船长提返航的事。船长则一如既往,镇定自若,还在继续研究中世纪油画颜料的成分。
关于船长独自在自己的舱房里时想些什么,宇航日志上没有记录;档案材料中有一份有趣的报告,是两位工程师写给船长的。报告是关于冷却系统发生故障的问题。报告用语简洁、干脆,谈的都是技术问题,但字里行间,还是流露出下面的意思:“朋友,你现在改变主意,立即返航,犹未为晚,也不失面子……”船长的批示是:“到达巴纳德恒星后检修。”其言外之意是:“不,朋友,我没有改变主意。”
经过19个月的飞行,“波拉斯”号到达了目的地。那颗淡红色的恒星只有一颗行星,面积与地球差不多大,上面是雪窖冰天。 “波拉斯”号强行降落六次,最后才在一块覆盖着薄冰的大岩石上着陆。
从着陆那天起,宇航日志开始用红笔记录。按惯例,新的发现总是用红笔写的。
整个行星死一般沉寂。空气几乎是纯氧的。这里既无动物,也无植物,气温达华氏零下58度。领航员的日记中写道:“凄凉的行星,奇妙的恒星!”
即使到了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已掌握了恒星的结构和演变的许多知识后,那次远征所取得的资料,对我们仍然有重大的研究价值。
一天,宇航日志上记录着:“船长扎罗宾发出了返航的命令。”当时,五位宇航员都呆住了。
“准备返航,”船长重复了他的命令,“大家知道,现在只剩下18%的燃料。但办法还是有的。首先,必须尽可能减少飞船的载荷量。除飞船控制系统,一切多余装置多要拆下来。
“最初几个月的飞行燃料消耗特别多——这是由于加速度的原因。因此,不能考虑船员的适应问题。‘波拉斯’号将以12级重力加速度出发,而不是3级。”
“在这种情况下无法驾驶飞船,”尼古拉提出了异议,“驾驶员无法……”
“我知道,”船长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所以起航后开始几个月,飞行由地面控制,也就是在这个星球上控制。我们得有一个人留下来。安静!记住——没有其他任何别的办法,只有这么办!好吧,大家听我说。你们两人不能留下来,你们快要有孩子了。这是第一个宇宙孩子!你,丽娜。你是医生,萨甘,你是宇航精神病医生,都应该与其他船员同行。乔治太易冲动。因此,只有我能留下来。不必争了,服从命令!”
扎罗宾的计算是十分精确的。飞船上的大部分暖房被拆下来安装在行星上,给宇航员准备的伙食减到了最低量,大部分电子仪器也拆卸了下来。这样,燃料就够到达地球用了。
领航员在日记中写道:“这次飞行真可谓是孤注一掷。但最危险的还是留在行星土的人,他比我们危险十倍,百倍……”
扎罗宾得等待14年,等待救援飞船。在一个冰天雪地的异星上,等待14个年头……
档案资料中还有一张扎罗宾在行星上的住房照片。那是用飞船上留下采的暖房搭成的。透过透明的墙壁,可以看到电子仪器和地面控制设备。屋顶上升起一杆控制天线。四周净是冰,一片凄凉。
天空中,巴纳德恒星发出冷冷的灰暗的光线。这颗恒星比太阳大四倍,但发出的光却只比月亮稍微亮一些。
飞船返航了。宇航日志上记着:“一切正常,重力加速度太大,真难受……”
两天之后,又这样写道:“按预先的计算。速度不断加快。不能行走,只能爬行……”
一星期后又写道:“真不好受,非常难受……反应堆工作正常。”
接着是两张是空白页。第三页上记录着:“地面控制减弱。在无线电波经过的路程上,似乎遇到了什么障碍。”接着,在同一页上的下面记着:“地面控制恢复。动力指示仪指向‘4’。船长正在用给他留下的生活能源来控制飞船。但我们都无法阻止他这么做。这就意味着他已经等不到救援飞船去救他了……”
“波拉斯”号回到地球后,立即组织救援队出发。
救援飞船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地缩短飞行时间。船员们一致同意用6级重力加速度飞行。他们到达那颗行星后,并没有找到船长的暖房。
几年后,又派出了一支远征队,这次找到了暖房。也找到了船长留下的画。救援队的队员们默默地看着那些画。
这些画扎罗宾好像是凭记忆画出来的。画上,他被周围的冰雪包围着,浅红色的、惨淡的巴纳德恒星发出的微光,照射在冰雪上。但他的调色板上,调的却是亮丽的暖色……在登记表第12项宇航员“业余爱好”一栏上,他完全可以写上:“深深地热爱地球,热爱地球上的生活,热爱地球上的人民!”
他们还发现了扎罗宾船长留下的一张字条,上面写着:
“向着不可克服的困难,前进!”
《约翰尼的记忆》作者:'加' 威廉·吉布森
李克勤 译
编者按:
毫不夸张地说,威廉·吉布森是描写未来电脑空间的最有名的科幻作家。说到赛伯朋克小说,吉布森是绕不过去的。他几乎是这一类小说的化身。
吉布森成名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他的作品不多,但每发表一篇,都在世界科幻界引起轩然大波。原因在于,他一手颠覆了持续上百年的现代科幻传统。吉布森笔下没有传统科幻小说里明亮整洁的实验室,没有高居象牙塔的科学家。他的未来世界是阴暗、狂乱的。这里有黑社会、杀手和社会弃儿。人群如幢幢鬼影,出没在酒吧、小巷。这是一个充满仇恨、暴力的世界。吉布森横空出世时,科幻界还没有作好准备,无法接受这种巨大的冲击。但最初的冲击之后,科幻界被征服了,一大批新生代作家涌现出来,进一步发掘、塑造吉布森首创的这个阴森可怖、却又具巨大吸引力的未来世界。
吉布森的小说信息量密集,节奏飞快,经常像电影镜头一样迅速切换,同时大量使用俚语、无头无尾的短句。所以,他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为《神经浪游者》)比较晦涩。但他的短篇小说却避免了这个缺陷,将密集的信息有机地融合于惰节,表现出巨大的张力。
下面这篇小说曾被改编成同名电影①,主演基努·里维斯因此一炮而红,成为耀眼的科幻电影明星。
我把霰弹枪装进阿迪达斯运动包,又往里塞了四双网球袜,把包包填实在。完全不是我的风格,可我要的正是这种效果:如果他们觉得你是个凶悍家伙,就跟他们玩技术;如果他们觉得你是个技术型,就跟他们玩凶悍。我是技术型,所以我决定凶悍点,越凶越好。可现在这个时候,你至少得有点技术,这才凶悍得起来。比如说我这两把口径十二的霰弹枪吧,我得自个儿在机床上卸掉它们的铜枪托,安上新的;我得到处挖资料,从一张旧缩微胶片上发掘出教程,学会怎么手动上膛;还得用新的压力装置替换子弹上的底火。一大堆麻烦事儿,棘手。但我知道,这东西能用。
约会地点是航空港酒吧,时间2300。我坐地铁,过了三站才下车,然后一路走回去。这样安全。
我在一家小咖啡馆的铬面外墙上照了照:五官鲜明,普普通通的白种人,一头又粗又硬的黑头发。“刀锋下”整容医院的姑娘迷索尼·毛②那张脸,迷得要命,还喜欢给客人添上流行的双眼皮。拿她们没办法。这一套多半蒙不了拉尔菲·费斯,但或许能让我走近他的桌子。
航空港酒吧是个窄长条,一边是吧台,对面是桌子。一大堆皮条客、毒贩子在这儿混,还有不少鬼鬼祟祟的掮客。今晚把门的是磁力犬姐妹。要是我的事儿办得不顺,我可不想从她们身边夺门而逃。这两人足有两米高,瘦得像猎犬。一个是黑人,另一个是白的。除了这点区别,两人简直一模一样。全是整容大夫的功劳。这两人好多年来一直是一对儿,打起来的话,不好对付。我一直没弄明白哪一个原本是男的。
拉尔菲坐在他的老座位上。欠我一大笔钱。我脑子里存着几百兆资料,白痴—明白人机制。就是说,我自己不知道储存的是什么信息,也够不到。这些东西是拉尔菲的,可他没来取货。资料只有拉尔菲才能提出来,靠的是他自个儿设计的密码条。我的要价不便宜,超期储存的延误费更是天文数字。而拉尔菲是个小气鬼。
接着,我听说拉尔菲·费斯悬赏要我的命,于是我跟他定了个约会。我把自个儿弄成埃德华·巴克斯的模样。埃迪是个非法进口商,近来在做里约热内卢和北京的生意。
酒吧里热烘烘一股子非法生意味儿,神经紧张造成的,跟金属发热的臭味差不多。一群群肌肉男在人堆里荡来荡去,互相比试肉块儿,脸上绷出冷冰冰的假笑。有些人的肌肉嫁接搞得太过分,身体轮廓简直不像人类了。
对不起,朋友们,对不起,埃迪·巴克斯,一个人来的,进口商快手爱迪,带着做生意时惯带的运动包。还有,别在意他包包上那道能伸进右手的小开口。
拉尔菲不是一个人,身边的椅子上还有一堆八十公斤加州肌肉。肌肉男一头金发,坐姿警觉,全身上下都是练家子模样。
没等肌肉男的双手离开桌面,快手埃迪已经在他们对面的椅子里落座了。“是黑带?”我热切地问。他点点头,蓝眼睛进入扫描模式,在我的眼睛和双手之间来回扫。“我,也是。”我说,“我的黑带就在这个包包里。”手往那道开口里一伸,拇指扳开保险,咔,“两枝十二口径霰弹枪,扳机绑一块儿。”
“是枪。”拉尔菲说,一只胖手在打手绷着蓝色尼龙背心的胸口一拍,让他别冲动,“约翰尼的包包里还藏着古董武器哩。”埃迪·巴克斯的伪装到此为止。
我猜,不管姓怎么变,他的名字一直是拉尔菲。拉尔菲这个,拉尔菲那个。至于眼下这个姓③,纯样是他的虚荣心带来的。他用了二十年的这张脸像熟透了的梨子,一度很有名,是雅利安人雷盖乐队的克里斯蒂安·怀特的脸。此人是他那个时代的索尼·毛,牙买加摇滚之王。这类细枝末节的小事,我知道得很多。
克里斯蒂安·怀特:典型的漂亮脸蛋,皮肤细嫩,颧骨突出。有时觉得像天使,有时又觉得这是种堕落之美。但这张脸上那双闪亮的眼睛是拉尔菲的:又小,又黑,又冷。
“咱们还是像正正经经的生意人一样解决这个问题吧。”他的声音总是真诚得要命,漂亮的克里斯蒂安·怀特的嘴角总是湿漉漉的,“这位刘易斯,”朝肌肉男那边点点头,“是个笨蛋。”刘易斯不动声色,跟组装起来的模型人似的,“你不是笨蛋,约翰尼。”
“我是笨蛋,拉尔菲,一个满身植入设备的大笨蛋,让你往我的脑子里塞你那些破烂货,同时到处找人干掉我。礁瞧我这个包,拉尔菲,它的意思是你得作点解释。”
“问题出在这最后一批货上,约翰尼。”他深深叹了口气,“作为经纪人——”
“赃物贩子。”我纠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