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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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 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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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再回到这个问题:“罗比尔是谁?人们有一天会知道吗?”

  今天就可以知道了:罗比尔是未来的科学,也许就是明天的。这是未来的所在。
  至于“信天翁号”,它是否仍然在大气层中,这个谁也不能从它手里夺走的领域中遨游?这一点是不应怀疑的。征服者会像他说的那样有一天重新出现吗?会的!他一定会来提供一次能够改变这个世界上社会条件和政治条件的发明的秘密的。
  至于空运机器的未来,它属于飞行器,而不是飞艇。
  征服天空的事业终将属于那些“信天翁号”!




《蜘蛛男孩》作者:'美' 尼尔·盖曼

  马骁 译

  第一章 姓名和家庭关系

  世界,同万事万物一样,也是从歌中诞生。
  起初是话语,随后它们有了韵律。世界由此而成,虚空由此而分,大地、星辰、梦境、生物和诸般小神由此而生,也由此进入世界。
  它们被唱了出来。
  巨兽们被唱了出来,而在此之前歌者已经唱好了星球和山峦和树木和海洋和众多小兽。标志世界边际的悬崖被唱了出来,还有那片猎场,以及黑暗。
  歌曲留存。继而延续。一首恰当的歌可以把帝王变成笑柄。歌曲可以流传很久,即便词句中的事与人早就归于尘土、梦境和虚无。这就是歌的伟力。
  歌曲不仅能创造世界,或是重塑现实,还能实现很多别的事。比如说,胖查理·南希的父亲就会用歌来实现他希望和期盼中的美妙夜晚。
  在胖查理的父亲走进酒吧之前,那里的侍者正觉得今晚的“卡拉OK之夜”要落得惨淡收场。但这个小老头大摇大摆地晃了进来,从几位金发女郎身旁走过。她们就坐在角落里的简易舞台旁,带着游客特有的笑容和新鲜的晒痕。老头戴一顶干干净净的绿色软呢帽,还有柠檬黄的手套。他冲姑娘们脱帽致意,随即向她们的桌子走去。女孩都咯咯笑了起来。
  “玩得高兴吗,女士们?”他问。
  她们依旧咯咯笑个不停,然后说自己玩得很快活,谢谢。还说她们是在度假。胖查理的父亲说,只要稍等片刻,就会更加美妙。
  他比这群女孩老,老很多,但却有股子自然而然的魅力,像是从优良礼节和典雅举止还被世人看重的往昔岁月中流传下来的遗风。侍者放松下来。有这样的人在,今夜肯定会令人难忘。
  有人唱着卡拉OK,有人开始跳舞。那天晚上,老头在简易舞台上放声歌唱——不止一次,而是两次。他有动听的歌喉,还有灿烂的微笑,跳起舞来脚步轻快又漂亮。他第一次上台唱歌时,选了《猫咪最近怎么样?》。而他第二次上台唱歌时,就毁了胖查理的一生。
  胖查理只胖过几年,这是从十岁前开始的。当时他妈妈刚刚向世人宣布,这个世界上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和那头老山羊结为夫妻(假如这位男士有任何异议,也请滚到一边去);她说当初肯定是瞎了眼,才会嫁给这个人;而且她一大早就要离开这个家,远走高飞,那老山羊最好也打消追来的念头。到了十四岁,胖查理长高了些,又进行了一点锻炼,也就不再胖了。说实话,那甚至算不上富态,只是身上的棱角略有点肉乎乎的罢了。但“胖查理”这个名字还是粘在他身上,就像嚼过的口香糖粘在网球鞋鞋底一样。他会自我介绍为“查尔斯”——二十岁出头时是查兹,书面签名则是C·南希。但毫无用处,这个名字终究会悄悄爬进他的新生活,就像蟑螂终究会侵入墙壁裂缝和新厨房的冰箱后面一样。不管喜不喜欢——他确实不喜欢——他都会变成胖查理。
  他知道这件事没有道理可言。因为这昵称是他爸爸起的;他爸爸要是给什么东西起了名字,这名字就会牢牢地粘在上面。
  胖查理小时候住在佛罗里达,街对面那户人家养了条狗。栗色的拳师狗,长腿尖耳,一张脸看上去就好像小时候曾经撞到墙上似的;脑袋始终仰起,小尾巴翘得老高。它绝对是狗中贵族,参加过很多狗展,拿过不少“犬种冠军”和“犬类冠军”的奖章,甚至还有个“展会冠军”。这只狗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坎贝尔的麦金罗里·阿巴斯诺特七世;那家的主人们自觉跟它熟谙,则昵称它为卡伊。直到有一天,胖查理的爸爸坐在他家门廊外坏掉的秋千上品着啤酒,忽然注意到那狗在邻居家的院子里来回溜达,脖子上的皮带从一棵棕榈树一直延伸到了篱笆桩。
  “瞧这条古菲狗,”胖查理的爸爸说,“跟唐老鸭的那个朋友一个样。嗨,古菲。”
  过去的“展会冠军”突然消退变化。胖查理感觉就像通过父亲的双眼看到了那条狗,他觉得它要不是条邋里邋遢的古菲狗才怪呢。简直是邋遢透顶。
  没过多久这名字就在街上传开了。坎贝尔的麦金罗里·阿巴斯诺特七世的主人奋力抗争,但与其如此,他们还不如去和飓风对抗。从未谋面的陌生人都会拍着这条曾经傲气十足的拳师犬的脑袋说,“嗨,古菲。你好啊。” 很快,它的主人就不带它去参加狗展了。他们没了这个心情。“样子好像古菲的狗。”评委们都这么说。
  胖查理的父亲起的名字,都会牢牢粘住。事实如此。
  这还不是他爸爸最糟糕的地方。
  在胖查理的成长过程中,有很多事可以进入“他爸爸最糟糕的地方”的候选清单。比如他那双不老实的眼睛和几根同样不老实的手指,至少附近的年轻小姐们都是这么说的,她们会向胖查理的妈妈抱怨,接着家里就有麻烦了。比如被他称为“方头雪茄”的小黑香烟,只要他一抽起这玩意,所到之处都会沾上这股气味;再比如他特别喜欢跳的一种软鞋踢踏舞,胖查理觉得这种舞步顶多只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纽约黑人区里流行过半个钟头;还比如他对世界流行趋势的一无所知;更不用说他似乎坚信电视连续剧是一场真人真事的半小时直播。对胖查理而言,这些事单独来看,都不算他爸爸最糟糕的地方,不过它们都对最糟糕的地方有所贡献。
  胖查理父亲最糟糕的地方说来简单:他实在令人难堪。
  当然,所有父母都令人难堪。这是与生俱来的。父母的天性就是光靠他们的存在便能让你难堪,而一定年龄段的孩子的天性就是:那怕父母只是在街上跟他们说句话,他们也能深刻地体会到尴尬、羞辱和自惭。
  然而,胖查理的父亲把这种事情提高到了艺术的层次,并且乐此不疲,包括搞恶作剧,从简单得异乎寻常)——胖查理永远不会忘记头一次爬上苹果派睡床的事——到复杂得难以想象。
  “比如说?”有天晚上,他的未婚妻罗茜问道。胖查理很少谈及自己的父亲,所以此刻不得不磕磕绊绊地向罗茜解释,为何他觉得邀请父亲来参加他们即将举行的婚礼是个毁灭性的馊主意。他们此时坐在伦敦南区的一个小酒吧里。很多年来,胖查理始终觉得六千公里的距离和辽阔的大西洋都是绝妙的存在,足以把他和父亲阻隔开来。
  “嗯……”那些难堪的事儿组成阅兵方阵,从胖查理的脑海中闪过,每一件都让他不由自主地蜷起脚趾头。他最终选出一件来。“嗯,我小时候刚一转学,老爹就不断跟我说,他小时候是多么期待总统日①的到来。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你在总统日打扮成你最喜欢的总统的样子去上学,就能得到一大包糖果。”
  “哦,这法律真不错,”罗茜说,“希望英国也有类似的规定。”罗茜从没离开过英国,除非算上那次Club 18-30旅游公司的小岛假日游——她相当肯定那是某个地中海的岛屿。罗茜有温柔的棕色眼眸和善良的心,但地理的确不是她的长项。
  “这哪是什么不错的法律啊,”胖查理说,“根本就没这条规定。是他编出来的。大多数州郡在总统日都会放假,就算有些地方依旧上课,也没有让人打扮成最喜欢的总统去上学的传统。打扮成总统的孩子不可能得到由议会颁发的大袋糖果,也不会成为日后的校园明星,从初中一路红到高中。他还说这全看你打算扮谁,普通孩子都会打扮成最著名的那几位,林肯、华盛顿或是杰斐逊,但想出风头的孩子,则会扮作约翰·昆西·亚当斯或者沃伦·盖玛利尔·哈定之类的人物。而且在节日前谈论你的计划,就会带来坏运气。当然根本没这回事,可他就是这么说的。”
  “无论男孩女孩都扮成总统?”
  “哦,对。无论男孩女孩。所以我在总统日前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把《世界图书百科全书》里有关总统的所有内容读了个遍,就为了找出最佳人选。”
  “你就没怀疑过他是在逗你玩?”
  胖查理摇摇头。“如果我老爹打算整你,情况就跟你想象的完全不同了。他会变成你有生以来遇到过的最高明的骗子,会令人心悦诚服。”
  罗茜抿了一口夏敦埃酒。“那你最后打扮成哪位总统了?”
  “塔夫脱。他是第二十七任总统。我穿着老爹不知从什么地方找来的棕色套装,裤腿卷得老高,前面塞了个枕头,脸上还画着小胡子。老爹那天亲自带我去上学。我昂首挺胸,骄傲地走进校园。其他孩子全都尖叫起来,不断指指点点。最后我把自己锁在厕所的卫生间里,哭了大半天。他们不让我回家换衣服,我就穿成那样子过了一整天。简直就是地狱。”
  “你应该编个借口,”罗茜说,“比如放学后要去参加化妆舞会之类的。要不干脆就把实话告诉他们。”
  “是啊,”胖查理沉郁沮丧地说,他的心绪还没完全从回忆里跳出来。
  “回家之后,你老爸怎么说?”
  “哦,他简直乐翻了天。叽叽咯咯,嘻嘻哈哈,没完没了。最后他告诉我,也许这种总统日活动现在已经取消了;好了,咱们干吗不一块到海滩去寻找美人鱼?”
  “寻找……美人鱼?”
  “我们走到那里,沿着海滩散步。他简直就是地球上存在过的最令人难堪的家伙。他开始唱歌,开始跳一种踢踢塔塔的沙滩舞,还跟周围的人说话——都是他根本不认识,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人。我恨透这种事儿了。可他告诉我大西洋里有美人鱼,只要我眼光够贼够尖,就能看到她们。”
  “‘在那儿!’他会这么说,‘你看见了吗?是个红发绿尾的美人儿。’我看啊看,可什么都看不见。”
  胖查理摇摇头,从桌上的碗里拿了把各色坚果,开始往嘴里扔。他使劲地嚼,就好像每颗坚果都是永远无法抹去的、长达二十年的羞辱。
  “哦,”罗茜高兴地说,“我觉得他挺可爱的,很有个性!我们应该请他来参加婚礼。他会成为派对上的生命和灵魂。”
  但是,胖查理在被巴西坚果噎了一下后解释道,你的父亲成为派对上的生命和灵魂,这难道不是普通人最不希望在自己婚礼上看到的事吗?他老爹肯定还是这颗上帝绿色的星球上最令人难堪的人物,这点毫无疑问。他还补充道,几年没见到那头老山羊真是再快活不过了,而且他母亲这辈子最正确的决定就是离开父亲,来到英国和她的艾伦娜阿姨一起生活。不仅如此,他为了支持这个论调,还断然宣称如果邀请父亲来参加婚礼,那他就要倒霉、倒大霉,而且很可能是倒天大的霉。实际上,胖查理最后还说,结婚这件事最妙的地方,莫过于不用邀请老爹来参加婚礼。
  胖查理随即看到罗茜脸上的表情,还有那双平素和善的眼眸中闪过的寒光。他连忙改口辩解说,他的意思是第二好,但此刻为时已晚。
  “你只需要习惯这个想法,”罗茜说,“毕竟,婚礼正是除障搭桥的最佳时机。你应该利用这个机会,让他明白你心里已经没有怨气了。”
  “但我确实有怨气,”胖查理说,“很多。”
  “你有他的地址吗?”罗茜问道,“或是电话号码?我想你应该给他打个电话。当你惟一的儿子准备结婚时,一封信未免太见外了……你是他惟一的儿子,对吗?他有E…mail吗?”
  “嗯。我是他惟一的儿子。我不知道他有没有E…mail。八成没有。”胖查理回答。信是好东西,他想,有可能一开始就被邮局弄丢。
  “好吧,你肯定有通信地址或者电话号码。”
  “我没有,”胖查理很真诚地说。父亲可能已经搬家了。他也许离开佛罗里达,到某个不通电话的地方去了。当然也不通邮。
  “好吧,”罗茜逼问道,“那么谁有?”
  “希戈勒夫人,”说完这话,胖查理就完全放弃了反抗的意图。
  罗茜甜甜地笑着说:“希戈勒夫人又是谁?”
  “我家的朋友,”胖查理说,“我小时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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