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烨乖乖挪了个地方,沈烟轻才问:“你们公司那边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有关部门正在查呢。公安局,海关,”说着习惯性地掏出烟,忽然想起来,又只好放回去。“该查的都在一项项查,我都已经被请去喝过茶了。”
“那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你收集的证据这么确凿,我除了努力配合人家难道还能翻案么?”
“哎,没连累到你吧?我可把你的部分都剔走了。而且我还跟人说了,你是我的线人。”
“是啊,谢谢你害死我了!”王烨作状地对他拱拱手,“现在我在道上的名声臭不可闻,人人都恨不得来斩我一刀,本年度罪大恶极反骨精英非我莫属了。”
“你别夸张了,可能么?”沈烟轻露出个鄙视的表情,“我怎么可能给你留下这样的把柄?证据是证据,你的那部分我处理得清清楚楚妥妥当当的,该你的一样也不会少,但你顶多也就是个协从,只要配合调查,就没你什么事了。再说东西我不也没全给他们么?”
“法院你家开的啊?说得轻巧!我告诉你,如果我进去了也还好了,就怕个个都有份,唯独没有我。那我就是天天住地下掩体也别想睡得着了!”
沈烟轻望着他笑,眼睛弯弯的,笑得他心里发毛。“你笑什么?”
他不理他,接过江漓削好的苹果,对江漓说:“哎,江漓,武侠小说看过吧?举凡那种灭门惨案,不管多惨绝人寰鸡犬不留血流成河,必定被走脱那么一两个的……”
“哦,我知道。”江漓一根手指指着他,笑得像孩子,“就是那种在忠仆的掩护下,小主人从地道逃脱,然后进到江湖学得一身盖世奇功,又杀回来找凶手报仇的对不对?”
沈烟轻咬着苹果笑呵呵的:“不用后面这么复杂,到走脱那里就好了。”说着指着王烨,“知道这谁么?——忠仆。”
江漓茫然地望望王烨,有点明白了:“那小主人是谁?”
“小主人是谁啊,烨哥哥?”沈烟轻忽然对他做出个小女生歪嘴笑的可爱表情,仿佛从谁那儿学的。
王烨烦躁地一摆手:“别扯小女孩进来,根本没她什么事!”
“哼!你够黑白分明的啊!”沈烟轻把笑容一收,“不过别怪我说得太明白,别管她做没做,只要她是你们老板的女儿,就别想没什么事!树倒猢狲散,你们老板做的亏心事多了,就算现在漂白也别想连过去的债一锅漂了。这么多人就在等着他倒呢,这不还有一句话叫‘墙倒众人推’么?这回他铁定是跑不了了,你们公司的那几个高层,一个都别想跑。你虽然做到分公司经理,那也就还是一打工的,身份上算是不上不下。但你们老板欣赏你,那小女孩又喜欢你,只要她爸进去之后,她一心要继续跟着你做你的花痴小秘书,你又愿意全心照拂,她爸感激你还来不及呢。你以前帮过他们,那是做小弟,真正的机密都没参与……”
“呵,这样都行?亏你掰得出来。谢谢哦。”
沈烟轻瞪他一眼,继续:“只要你们老大愿意这么帮你开脱,这案子牵扯不到你什么事。外面的人?他们知道什么?我就一实习小记者,不知天高地厚想挖点新闻,不巧又跟你认识,所以想办法从你那儿撬了两片瓦下来而已。警察觉得有问题,那是他们鼻子尖,关我们什么事?”
“那是,”王烨边笑边点头,“反正这么无辜的你也受过教训了是吧?”
“呵呵,你说如果你们道上的人真要宰了谁,会把刀插人肚子上?”言下之意竟还觉得人家没到要对他下杀手的地步。
“那是你运气好,你以为是人家有心要放过你啊?屁!要是我们当时没回来找你,或者你没带手机,你就等着体会什么是被放血的滋味吧。你知道光是胃酸渗入胸腔,内腑中毒就能致命么?还有这家医院的血袋不够你用你知道吗?如果不是刚好小雨在,刚好他的血型跟你的一样,你能躺在这儿唧唧歪歪?说你命大都是便宜你!”
沈烟轻笑着睨他:“你就直说我死有余辜得了。看我活着你火气这么大。”
这话让王烨一下跳起来,指着他,眼睛圆瞪,脸涨得通红,眼睛里是十足的两团火焰,眼看随时就一口血要喷出来。江漓头一回看到他这个样子,也给吓住了,不自觉地缩成一团。
他的手指凌空对床上已经敛去了笑容的罪魁祸首晃了好几下,才点着头慢慢地说:“你自己知不知道,你沈烟轻光说话就能把人一刀捅死?你这张嘴别这么刻薄行不行!你当我乐意骂你啊?”他憋住气,又忍了忍,硬撑着才没骂出三字经来,“你知道我们看到当时你倒在那地上,一地的血我们是什么心情吗?你知道我们有多害怕吗?不说小雨,说我,你知道我当时几乎就腿一软要跪在那里了吗?我从来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烟轻,从来没有。以前看你被人打的时候也一样,比我自己被二十几条牌围还要紧张。就怕、就怕只一眨眼,你就回不来了……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心情?你说我想你死?”
沈烟轻垂下眼,没吱声,听他沉痛地又说:“还有阿漓,我不在的时候都是他在替换小雨,该做的一样都没少做,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醒,天天给你煲汤。再就是小雨。他抱着你冲出来的时候跑得比阿漓还快,我从没见他这么强悍过。以前一直说他书生,觉得他中看不中用,到了关键时候才知道再温顺的老虎也是老虎。他给你输血,一下就是1200毫升,还一直不愿把管子拔下来,恨不得把一身的血都给你。下来就在你床边一天一夜都没离开过。他上飞机的时候脸色都是惨白的。就算不为我们,就为他,你好好爱惜自己吧。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他也没心思再说下去,转了身要出去。
“王烨,”沈烟轻叫住他,声音低低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你知道我是……”
王烨点点头,没回身:“算了,我出去抽支烟。”
他出去了之后,沈烟轻才想起来刚才江漓也在,有点尴尬,看看他,一向伶俐的嘴被骂哑了,不知说什么才好。江漓也默默地站起来,说了句:“你见过他哭吗?”没等他回答,又说,“我见过。你做完手术,你弟弟给你在里面输血的时候,他站在阳台抽烟,我去找他,看到他在流泪。他说他光想就觉得很后怕。我也很害怕,却不是因为你受伤,而是他哭了。我本来以为他也许是个天生泪腺缺乏的人,他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个。所以忽然见到,就慌得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我想现在我还是出去看看,也许他又躲在哪个地方哭呢。”
“江漓……”
“别再惹哭他了。他这种男人一旦哭起来,很难看。”
病房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沈烟轻长叹一口气,望着天花板苦笑起来。
有保护者了呀,不能再欺负王烨了……这可麻烦了。
小雨,小雨,你什么时候回来?
再看不到你,我就不知道我还会做出什么傻事了。
住了几天院,一直都只能擦身,十一月的广州,也不见得很冷,沈大公子难得的洁癖终于发作,提出洗澡的要求。医生检查过他的伤口,恢复得还不错,其他行动无碍,于是批准在护士的特殊包扎后可以在浴室用少量清水擦洗。
护士给他仔细裹上了防水纱布,扶他进了浴室,用桶为他接好温水,就放他一个人在浴室里。结果他洗了二十多分钟出来,伤口倒是没被浸湿,却是出现了莫名其妙的裂口,已经好久没出的血又一次渗了出来。
被生气的周医生边重新给他处理,边指责“你究竟在里面是洗澡还是跳舞?”,沈大公子不好意思地解释因为起身动作太大,蹲太久脚又麻到无力,所以一时站不稳,差点跌到才扯到了伤口。不管怎么样,恶果已经造成,渗血的创口让已经见好的病况又恶化了起来。到了第三天,竟发了炎,让本来可以提早结束的病院生涯重新回到原点。
王烨时不时逛到医院,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过去用暧昧不明的眼神讥笑他,说他要帮忙就说一声,一个人明明不行还逞强,搞成这样何必呢?被他用黑死光波杀得退出门外,于是干脆在门外放肆地大笑,结果遭到查房的周医生严重警告一次。
两个难兄难弟这回终于找到共同话题,在病房里花费一个下午时间对周医生进行了彻头彻尾的人身攻击,结果古有明训“祸不单行”,又不幸被神出鬼没的周医生抓到,从此一个被限定会客时间,一个被减少来访次数。最后只剩守规矩的江漓成为联系两个人的纽带。
他跟江漓没什么话题,大概个性也有偏差,所以根本不是一条道上的人。现在王烨不能常来了,这间病房又暂时没其他病人住进来,沈烟轻一个人住院简直无聊到想捶墙。实在闲得发慌,他就把那个公司的专题写了个大致的骨架,添加上细节,然后让江漓帮带给小阮润色,这篇稿就算是他们俩一起完成的。并不是说他不能独立完成,而是身为后辈就总该有后辈的样子,这么大的风头不是这么必要独占的,卖了好自然也少不了拿到其他的好处。以后小阮帮他在主编面前说话,或是带着他跑大新闻,那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他的小算盘是打得不错,不过可惜就是漏算了小阮这个人。小阮同志的敬业精神简直可以去拿普利策奖。原本财经版都是会精打细算的老记者,每年光拿为报纸拉到的赞助回扣就足够不用把那点工资放在眼里了。小阮从学校毕业也没两年,而且之前跑的是社会版,各种天灾人祸现场和相关机构是跑惯了的,就是太玩命了主编怕出事才给调到了财经版。结果到了这边还是好动习性不改,偏偏这边的老记里没几个有精神陪他玩的,现在好不容易多了个能跟他一样拼命的上进青年沈烟轻,把他激动坏了。加上这次他们拉出了一件震惊全国的汽车走私集团案是立了奇功的,中央省委市委各宣传部一层层的表扬表彰下来,他们社的名声大振,社长下指示要好好表扬两个年轻人,小阮更义不容辞地帮沈烟轻说了一箩筐的赞誉之辞,不说后来的卖命表现,光这一件就足以让沈大公子心愿得偿,毕业后直接留任了。
不过沈烟轻同学这次在秉持记者追求事实真相的职业准则时遭到歹徒疯狂报复,因公光荣负伤,组织上不仅给予荣誉表彰物质奖励,也特别关照该报主编要给予特殊照顾。主编也是被他拼命作风(其实是求表现争取外调)打动了(其实是吓到了),为了表示对这位同志的爱护,又同时考虑到不能随意打击年轻同志的工作热忱和积极性,及即使在财经版这样相对安全的板块都不够安全的考量,为了让沈大记者更好更充分地发光发热,于是在他毕业正式入社后,把他安排到了另一个重要且同样深受关注的位置——娱乐版(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小阮记者早他两个月被调进了生活版负责烹饪栏目)。也就是说,沈大公子的正式记者身份其实是以“娱乐记者”开始的,虽然他们报纸的娱乐版跟九流小报当然不是一个层次,但这确实是被俗称为“狗仔队”的一种让某些人又爱又恨的身份。
不过对于这个,沈大少并没有很介意。基本上他在跑财经版的时候就已经见识到了足够多让他的“大记者”理想幻灭的东西——如果他还有可以称之为“职业理想”的东西的话。用他的话说,还是那句:只是很多事看着是这样,可是做起来之后就会发现幻想破灭,甚至觉得它面目全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已经没有了要争取海外名额的理由,于是做个“可以经常有机会拿到演唱会门票和稀有签名,如果自己不要还可以转手卖出去”的娱记(星炀曾经的美梦啊^^Y),听起来也是挺不错的。他很心安理得地这么想。
好了,话题扯远了,继续回到仍在医院静养的时段。
伤口发炎,引起了一系列后遗症,其中包括只能喝流质,还有发烧。因为沈烟轻的体质,他一旦发烧,至少三天不退,这次是持续了五天都还没有减退的迹象。还好他虽然发烧,但基本是维持在低烧的度上,所以医生认为这是他本身体质的一种反应,不用特别压制,抗生素也不能用太多,也就是说,他只能自己忍忍就过了。
发烧中的沈烟轻浑身不舒服,烧了几天,全身的骨头每一块都在痛,头也痛,整天只能昏昏欲睡,毫无精神。
所以某日夜里,有个人悄然出现在他的床边,并坐了一个晚上,他并不知道。
沈雨浓出现在住院部走廊的时候,遇到了负责他哥那房的护士。护士姐姐当然认识他,所以虽然不合规定,还是悄悄把他放了进去。因为他一看就知道是刚下飞机的样子,长长的米色风衣,提着个旅行袋,风尘仆仆。
这样急切赶来的孩子,谁能拒绝?
病房里只有玄关的小灯还亮着,从窗外依稀透进外面路灯的光,被子被沈烟轻别扭的姿势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