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飞的到来,自然让青云山庄上上下下与有荣焉。
凌峻柏亲自出迎,将外甥迎进大厅。
凌飞打量了下大厅,还好,总算凌峻柏知趣,没拉一堆武林人来拜见自己。
凌峻柏让下人送上茶点,便跟凌飞有一话没一话地交谈起来,正当凌飞颇有些不耐,欲出去找东方默等人换换新鲜空气时,却见厅口闪进一人来。
来人端的丰神俊目,轻裘缓带,既有著文人的儒雅,又透著武人的爽朗,给人的感觉可谓刚柔并济。
“小侄叶恒,见过伯父!”
那人先是扫了他一眼,这才向凌峻柏躬身行礼。
叶恒大名,在雾园早已传开,是以其一进来时,凌飞便知来者何人了,只是没料他竟会和凌峻柏相交如此密切。
“叶贤侄快快免礼!”
叶恒谦逊了下,便在一旁落座了,眼光再次扫向凌飞,道:“不知伯父可否为小侄介绍一下这位少侠?”
叶恒的话,让凌峻柏显然为难了下,朝凌飞看了看,怕凌飞不想介绍给人认识,却见凌飞眼里并无这种意思,於是便道:“飞儿,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北方玄州玄天堡的少主,叶恒叶贤侄。”又转向叶恒道:“这位,便是老夫的外甥,当今的武林盟主,凌飞了。”
那叶恒听说是凌飞,当下忙起身,抱拳道:“久闻凌盟主大名,只恨未能相见,却不知今日有幸,能在伯父这儿,碰到凌盟主!”
“呵呵,今天的宴会是为飞儿的母亲准备的,飞儿会在这儿,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啊!”凌峻柏笑得微有些得意。说句实在话,青云山庄已经很久没像这几天这麽热闹与喜气了。归根结底算起来,都是托了凌飞的福。
凌飞听他如此说心头暗笑,想道若不是为了引那拿走《九章》的黑手出来,他绝不会发生所谓情理之中,来参加这种无聊宴会的可能。
至於那叶恒,凌飞微有些皱眉地道:“叶兄还是直呼在下姓名的好,被人盟主盟主地叫著,还真是不习惯。”
叶恒见事机灵,当下便道:“在下只怕要痴长凌盟主几岁,如不嫌弃,在下称呼一声凌贤弟,可否?”
“可以。”凌飞微微一笑,点头。
这叶恒看来,果然聪明。跟聪明人相处,就是舒服,什麽事都不会让你为难,该做什麽不该做什麽,也能分得清楚,尺寸拿捏有度。
正这样想著,却觉叶恒正以异样眼光打量著自己,那样的眼光,他相当熟悉,如果他猜得不错的话,应是惊豔。心下不由微惊。
他的魅术练得并不是顶极,所以有时平常的笑容,也会不自觉带上魅术勾魂摄魄的效果(这也是公孙函那次见到凌飞的笑容为什麽会迷上了的原因),看那叶恒此时表情,想来,定是自己笑的时候,不小心用上了魅术的缘故吧!
这样想著,凌飞已觉不妥,於是当下便向凌峻柏说了声告退,在青云山庄管家的带领下,去了凌峻柏为他安排的住处。
不提已离开的凌飞,却说此时厅中。
“叶贤侄!……叶贤侄!……”
凌峻柏看了看门外,又看了看一直望著门外的叶恒,连唤了几声,谁知他竟都没听见,当下不由微觉奇怪地伸手推了推他,叶恒这才反应过来,脸上泛起可疑的微红。
“叶贤侄你这是……”
凌峻柏看他怪异的举止,不由发问。
“在下……在下……”叶恒红著脸,吞吞吐吐地,半天才把要说的话说完整。“令甥……还真是让人一见倾心……”
凌峻柏瞠目结舌,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道:“……叶贤侄你千拜托万拜托,让老夫为你引荐凌飞,不是为了玄天堡,想通过认识武林盟主,为玄天堡带来更好的发展麽?现在怎麽有了这样的想法?这种想法可是万万要不得的!……”会出大乱子的。呜呜,首当其冲,到时凌飞的那些情人要知道是自己引荐这个叶恒的,非把青云山庄灭了不可。
原来,凌峻柏当初费尽心力,将凌飞约出雾园,正是为了这个自己颇为欣赏的叶恒,只是没想到,凌飞魅力太大,竟然会在这当儿,网住了他一直欣赏的贤侄,实是叫凌峻柏有苦说不出。
想像著凌飞情人们的反应,凌峻柏只觉乌云盖顶。
“为何不可?在下听闻凌盟主并不排斥同性间的情事,那麽……”就是可以追求的吧?
叶恒下面的话还没说出来,便被凌峻柏急急打断了。
“贤侄不是外人,老夫也不妨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这个念头可得赶紧打住,否则,不但於你振兴玄天堡不利,只怕连小命都堪忧……你恐怕不知道,飞儿的住处雾园里,除了他以外还住著他的那一群情人,就连蝴蝶谷谷主和魔教教主这种以前的黑道人物都住在里面,你要是敢对飞儿起觊觎之心,非丢小命不可!”
凌峻柏看他跃跃欲试的样子,都快急坏了,说出口的话,简直有些恐吓的意味了。
“凌贤弟是人,又不是禁脔,别人如何碰不得?除非凌贤弟自己说拒绝的话,否则,小侄怎麽著也要试试。──伯父但放宽心,小侄不会连累伯父的。”知道凌峻柏怕什麽,叶恒一边说著令凌峻柏吐血的坚定话,一边安慰他。
凌峻柏不由苦笑。
难道凌飞真有那麽强的魅力?竟然能将叶恒这样一个理智、正常、有为的少侠,一下子就迷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甚至掂不清其中的利害关系?怎麽他就没瞧出来呢?不过,想想凌飞连北辰远公孙函这样令白道头疼的人物也能收为己有并为之住进雾园加入白道,眼下叶恒这一点仰慕的行为,似乎也就不那麽让人难以理解了。
叶恒说不会连累他,这小孩办事利落,既然这样答应了,应该不会让自己为难。虽然如此,心下安稳了点,但仍有点担心叶恒,怕叶恒会因为他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毁了本来应有的大好前程。
(呵呵,某生觉得,只有让叶恒对凌飞一见锺情,才好开始下面的情节。毕竟,若叶恒不对凌飞一见锺情,而凌飞现在也不再关注其他人,要发展下面的故事有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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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七十六章
第七十四章
首先是晚上。
今天晚上是南宫墨和司空惊云陪他。
古人不同於今人。今人有电视电脑晚上娱乐多多,自然睡得晚,只怕,比起古人,连房事也要少上许多。
可古人晚上的娱乐少得可怜,赏月得有月亮才行,至於歌舞又非一般普通百姓用得起,所以古人晚上最大的娱乐,莫过於颠鸾倒凤。
虽然南宫墨和司空惊云有欣赏歌舞的本钱,但比起与凌飞共效於飞,吸引力自是要小得多。
於是晚饭过後,凌飞便被两人连哄带骗地哄上了床。
做的时候,凌飞虽觉今晚的两人,似乎比往日要待他更体贴更周到些,但却不及事後的反应。
“好飞儿……”
三人一阵颠来倒去的折腾过後,彼此都觉得今晚可以到此为止了,於是凌飞便在激情平复之後,起身,准备叫下人打水来净身,正在此时,却被那司空惊云唤住了,紧接著,被搂进了他的怀里,听他柔声道:“飞儿累了,不要去了,且歇著。”而後又听他吩咐南宫墨:“南宫墨,你去唤人打水来吧!”
“那你呢?”南宫墨冷冷打量他横过凌飞腰间的手,反问。
却在看见司空惊云使眼色之後,转口道:“好吧!我去唤,你唤我唤,都一样……”吵架的事,目前不宜进行,私下解决比较好。
於是那凌飞便愣愣地看著南宫墨开门让下人送热水,等下人送来了热水,司空惊云又止住了他要下地洗澡的意思,而是边温声说他要帮他洗边将他“抱”进了木桶里,真的帮他清理起身体来。
而一旁本来含笑看著司空惊云表演“怜香”本事的南宫墨,看那司空惊云还真的帮凌飞洗了起来,於是,在凌飞惊讶至极的目光下,也加入了进来,帮起凌飞来。
凌飞原想他们是还想要,所以提出要帮他清理身体,於是便答应了。
可是很怪异的,那两人虽吃了他无数豆腐,但最终却没再要他,只将他认真打理干净了,并且还当他不会走路似的,又再次将他“抱”上了床,连路都不用他走,最後更是体贴万分地替他盖上了毯子,说是莫著凉了。紧接著,司空惊云和南宫墨也洗了个澡,这才搂著他睡了,空留觉得奇怪的凌飞。
要知道,南宫墨和司空惊云,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世家子弟,所以侍候人的事,他们基本没做过,除非是他们还想要,才会借著为他打理身体,增进些情趣,若真像今晚这样,只是帮他清理身体,并无他意的事情,还真是从未有过(以前都是各人洗各人的)。所以凌飞会觉奇怪,也自是在情理之中。
然而,若说此事不过是件小小的事,自己用不著大惊小怪,那麽,接下来所发生的那些事,凌飞就绝不认为是自己少见多怪了,因为很明显,那些事,确实称得上很怪,至少对这群人来说,的确很怪。
却说第二天早上。
睡意朦胧间,凌飞便闻到了一股清香,打开眼看时,却见桌上摆著一盆开得正盛的兰花。──兰花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花,只是他不太明白怎麽会出现在自己的房里。除了那十二只狼外,没人知道他喜欢兰花了,所以,应是那十二人搞的鬼。只是,搞这些东西做什麽?
正疑惑间,却见南宫墨过了来,道:“飞儿喜欢吗?我昨晚派人,专门从云州运过来的。”
云州,也就是凌飞出江湖时所呆的那个州,土壤气候均适宜兰花的生长,是以,云兰天下闻名。在凌飞的那个小山谷里,就杂生著许多野生的云兰,若论其质,丝毫不比人工栽培的差。也因为从小就住在那种环境里,所以兰花才成为凌飞喜欢的一种花。
“你……你派人运这个过来干吗?”凌飞吃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要知道云兰很贵的!而且看眼前这盆云兰,显然是个中上品,只怕没个千两银子,是拿不下来的。
“别问运过来干吗,只说你喜不喜欢吧!”运过来干吗?当然是为了讨好凌飞,不过,这个原因,南宫墨是傻了才会说。
凌飞看了,点点头,道:“挺喜欢的。”喜欢那花儿。
不过,南宫墨没去深想他的话,听凌飞说喜欢,便松了口气,淡淡笑道:“飞儿喜欢就好。”
下床,洗漱完毕,正要到前厅用饭,却见司空惊云和东方默各端著一个托盘过了来,道:“今天没你什麽事,别去前厅吃饭了,你不是挺讨厌看到那些武林人吗?那我们就在这儿吃吧,瞧,饭菜我们都端过来了。全是你爱吃的菜。”
凌飞见他们将饭菜都弄来了,便将本来意欲前往大厅的念头去了,四个人,围著桌子,吃将起来。
“飞儿,这个给你。”
东方默给他夹菜。
凌飞心中惊疑不定,不明白这些人搞什麽鬼,只默默接受,想看看他们到底要做些什麽。
席间,几人不停地给他夹菜,直到他说不要了,这才停止了这种诡异的行为。饭後,凌飞正要出去走动走动,却被司空惊云拦住了。
“怎麽?”
“这几天好生无聊,飞儿一定闷坏了,今天带你去一个有趣的地方,散散心去!”
看向南宫墨和东方默,俱是一幅期盼的样子,於是凌飞便点头,道:“也好。”
第七十五章
出庄,入城。
青云山庄虽位於青州与云州的交界处,但从地理位置上来看,还是属於青州的。所以眼下他们去的这个小城,便是青州辖下的一个府,名叫兴庆。
兴庆府并不是青州最大最繁华的府,不过,各地方自然有各地方的特色,比如,兴庆府的特色便是……
庙会!
对,就是庙会。
每逢初一十五,兴庆府便会有庙会。
其实就是一种赶集活动。
只是因为形成了兴庆府的特色,所以,吸引了外府甚至外州的客商前来参与,才与普通的各地零星赶集略有不同。
庙会上除了日常生活用品的交易,还有不少各地的风味小吃。
庙会一般举行三天。今天刚好是第一天。
兴庆府的庙会,虽人多而不拥挤,各个客商的摊位整整齐齐,且相距有些距离,以防客人过多挤到一起发生踩踏事件。──显见兴庆府官员在这方面颇费了一番工夫。
“怎麽样?这个地方不错吧?”
今天天气也好,温度宜人,跟前两天的炎热,大不相同,正适合出来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