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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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木-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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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没有改变的,感觉距离已经遥远,只是大家都不想说。 

安迪和方子申他们来看过我几次,每次来的时候总带上一大堆水果,方子申看见我还活着痛哭流涕,他说他以为我被射中心脏,就这样离他们远去,他甚至在想是不是要给我买一副棺材,哎呀这是乌鸦嘴,我呸呸呸,我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完蛋,我还想继续活下去的。方子申的脑袋总是缺根筋。 

就这样过了五天,这天夜里我睡不着想出去走走,医生说我的伤口不适合乱动,所以秦风把我放在轮椅上,然后推着我出去。天空是很广可惜看不到什么星星,这里终究是城市,灯光让天空都显得单薄。我看了一会觉得累便闭起眼睛吹风。夜风很凉,也很安静。我忽然感到一阵疲倦。 

秦风忽然想起什么让我在原地等他,然后他匆匆离开,他说他很快回来。那附近有一个小地摊他似乎是走向那个方向。马路对面车水马龙。 

一个小女孩缠着他买花,他被缠得没有办法只好买,可惜没有零钱,他用一百块买了一支,然后送给摆地摊的老板娘。老板娘的脸上泛起红晕还很开心地笑。路人看着都哭笑不得。 

我看着他的背影,他依旧穿着整齐的西装,一身的名牌。他根本什么都不懂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做这么多,我已经累,不想再猜测他的心情。其实无所谓原不原谅,我对他从来没有怨恨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们双方都有责任。不过当时的我的确是感到愤怒和伤害,这次就算我留下来我和他也不能再回到从前。在我的感觉和他的地位之间,他那样选择了后者。 

秦风回来,行走得很快,大步流星,他把一样东西放在我手里,让我握在手中,上面还有他的温度。“这是什么?”我问。其实我知道,这是一个万花筒,只是他为什么要买这个东西给我,他从来不碰这些东西。他只去高级商场,从来不会光顾我喜欢流连的廉价地摊。我一边想着一边打算离开的日程。如果没有意外,我打算明天就走。机票已经订好。 

秦风看着我,温柔地笑了,我从没看过他这样笑,仿佛整个银河盛开在他的眼瞳。这个夜晚,在这个地方,这个人特意买了一个万花筒给我,然后他对我说了一句话,周围的一切都很安静,只有他的声音响在我的耳边。不是没有波澜,我亦感到些许震撼。 

他说, 

“这是我想给你的全世界。” 



平衡木(28) 

“这是我想给你的全世界。” 

秦风的这句话让我想起了MOTAN,那个人也曾经说过他想给我幸福。他真的被打败了吗,其实我不敢相信。 
突如其来的拥抱结实而用力,让我几乎窒息。秦风身体的温度透过衣物传来,我看着自己垂在两边的手有些犹豫 。他一向狂狷,漠视一切世俗繁规,即使是在如此的时刻他依然霸气。我不想欺骗,也不想自欺,什么爱不爱终究太过虚幻,我希望两个人可以坦诚,可是此时此刻,我还要想,他是不是又有什么别的目的,别的企图。是不是等一会又有什么人出来鼓掌,嘲笑我的天真。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沈昆,不要走。我请你,不要走。”他用他一贯低沉的嗓音说话,手臂用力。“我们重新开始。” 

我肩膀的伤口被他压到,缓缓地渗出血来。他紧紧抱着我,“如果你还在介意那天那件事,我向你道歉。我们不是一直都很好吗?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样。我从来没有这样在意过一个人,也从来没有这样欣赏过一个人。我们都习惯一起打江山的感觉了。如果不可以忘记,那就让我们重新开始。”我听着他的话,是啊,我和他曾经那样合作无间,可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们重新开始。”他身上的气息依旧不羁,而且潇洒。重新开始?没错,我们真的应该重新开始,两个人都重新开始。或许因为我们两个人都过于骄傲,所以才会终于造成伤害。 
我犹豫着,然后把手环到他背上,接触到他灼热的体温。我把脸搁在他的肩膀上,他把我揽紧,仿佛用尽全身气力。 
我愣了一下,然后微笑,“秦风,你比以前瘦了啊。”我闭上眼睛,感受他手臂的力气。 

他不说话。我抬头,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个小贩在卖烧烤,我开口,“秦风,帮我买一根香肠回来好吗。我很久没吃了。”秦风看着我,“你喜欢吃那种东西?”他问我,我点头。“我喜欢那个味道。”我说。他掏出钱包,然后走到小贩那里,热气熏得他的身影都朦胧起来。“要加蜜糖吗?”他回头问我。“好。”我答应着,“不过不要太多。”我补充。他把香肠放在我的手里,上面还有辣椒粉,我看着,然后慢慢地吃起来。 
秦风啊秦风,你以为我会再信你?你不过是担心再没有人会这样帮你才这样说吧,居然还装出深情款款的模样。其实你根本不用担心,只要有钱,不愁找不到为你卖命的人材。 
他轻轻地抱着我,我看着手里拿着的竹签,如果把这根竹签插到秦风的心脏里,不知道会是怎样。我真想看看他的心,究竟是什么构造。 

他却仿佛看出我心中所想,悠悠地叹息,“沈昆,我爱你。”我愣了一下,手里的竹签掉在地上。然后我凄凉地笑起来,爱?你拿什么来爱,拿你的心,还是拿你的谎言?秦风,我不信你,不信。 
只是他如此用力的拥抱仿若桎梏,可以感受到紧贴的胸膛和灼热的体温,这个夜晚,我们都很任性。 

中国 上海 

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基本上已习惯这里的一切。这里的生活节奏依旧很快,不过感觉还是比在纽约的时候轻松,空气也比纽约好。我在一家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做了一个上班族,每天朝九晚五,不过职位很低工资也少,我打算进修,不然我这辈子都别想买属于自己的房子。 
寄居在弘文家里的情形就和我想象中是差不多的,不用我做饭,也不用我打扫房间,甚至住宿费伙食费全免我是那个悠哉游哉,可惜夜袭安迪的计划至今仍未能实施。 

我走的时候秦风没有来送我,听说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喝酒,一个晚上没有出来。我偶然会想起他,这个人居然临到最后还想着要骗我,真想要我帮他灭逐风,直说不就好,偏偏还来同一招。只是在当时,我依旧受到了震撼。可如果仅仅因为一句话我就改变初衷,那么我也就不是沈昆了。 

“安迪,我回来了。”我把鞋子脱掉,然后换上拖鞋来到客厅,安迪没有回应我,他正在看电视看得津津有味,“在看什么?”我问。 
安迪头也没转,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视机,“昆哥,你看你看,是“欲望之城”,那不是你很想要的赌场吗。真漂亮。” 

我看着电视屏幕,缓缓叹气,“我本来想过要把它赢回来的,不过现在看来不可能了。”最初看见的时候我的确想要,不过听说现在它到了养父手里,我想要它是更不可能。事实上现在的我觉得要不要也无所谓了,就算真的要了对我也没什么真正的益处。我宁愿过现在这种平静的生活,也不要再争来夺去。那种野心权力阴谋纠缠的日子,实在让人心悸。一个人要改变,其实也很容易。 

安迪回去以后被他的上司臭骂了一顿,说实话我至今仍不能接受他是卧底的事实,这样一个外面和里面构造都十分简单的人,做卧底怎么可能成功嘛,他的上司真该先检讨检讨自己。不过我很感激那个笨蛋,如果不是他把这个小绵羊中的极品派来,我也不能享受美人在怀这么久。只是安迪有些闷闷不乐,这毕竟是他第一个任务,可惜终以失败告终。漫漫人生,总得有个伴。安迪现在长得实在不错,他很高,只是身材有点单薄,现在年轻男孩子的一通病。我抱着安迪,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然后抬起他的下巴,“安迪啊安迪,考虑一下做我的人怎么样。” 

他知道我在开玩笑,自是没有理我,他面对着我,手插在裤兜里,“昆哥,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现在已经被分尸了。” 
我笑一笑,“不用谢。我自愿的。你漏洞那么多我看着都觉得不忍心。” 
安迪抬头看我,然后又把眼睛移开,神情有些古怪,“因为我哥的关系吧,因为我是他弟弟,所以你才帮我。” 
他怎么会这样想?我挥挥手让他过来,他犹豫了一下走到我面前,我轻轻抱着他,“安迪,你听着,因为你是林安迪,所以我才帮你,和你是谁的弟弟无关。你是你,弘文是弘文。你们都是我很重要的人。” 
安迪静静地看着我,缓缓叹气。“昆哥。。。。。。”他想说什么,却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他的目光幽幽,看起来有说不出的动人却带着成熟的诱惑。我忽然觉得,其实大豺狼和白绵羊真的是绝配,可是安迪没有这样的自觉。 

“昆哥。。。。。”安迪用他最含情脉脉的眼光看我,目光在欲言又止中又带着点点幽深。 

“你的报纸拿反了。” 
?! 
安迪一闪身逃进房里,反锁上门,门后传来他的闷笑声。 

我原本以为这样的生活可以继续下去,平静没有波澜,可生活总是不尽人意,或许天意如此,我的生活注定不能得到喘息。 



平衡木(29) 

秦风的消息还是不断从我耳边传来,他现在的生意做得很大,听说他本想漂白,可在黑道中的根基终究太深,一时半会还脱不了身,而且MOTAN这个隐患还在,那个人一天不死,他一天都不能心安。只是他现在无论在黑道还是白道都很有地位,黑道中人都很尊敬他,他的收入也足够他下下辈子无忧。在他所处的国家里可以威胁到他的人已经寥寥可数。记得在那个夜晚MOTAN逼我破坏秦风的订婚礼的时候,我说我要让秦风成为那个夜晚的国王,而现在即使没有我,他也可以独步天下。他终于成为那种出席于最高级宴会和最高级场所的人,有着无以复加的权力金钱和地位,站在他所想要的顶端。 

周六参加阿枫的婚礼,这个沈明枫居然在上海还有一个女朋友我懵然不知,他藏得倒好,可是竟敢骗我说他一直单身这实在不可饶恕。而且他那女朋友那叫一个漂亮,看着我这帮人眼珠子都快掉下来。那嫉妒的目光简直要把整间教堂烧着。如果不是我们自制力好,第二天报纸上就会有新闻说XX教堂忽然起火,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我拿好手机,一帮猪朋狗友眼神做暗号,ABC三计划准备充足,我们今晚就要闹新房。不过我们不会叫上安迪,他太容易露出马脚。 

晚上,某酒店某大厅,人来人往,新郎带着新娘敬酒,我们已经准备好麻绳,蜡烛,苹果,还有一系列标准用具。弘文看着我们的样子微笑,“小心不要玩出火了。” 

方子申拍拍他的肩,“放心放心,我们会好好注意分寸,今晚他们要洞房还是没有问题的。”我冲过去把他的手从弘文身上扒下来,一手搂上弘文的肩,眼神挑衅,“干什么干什么,才来了几天就没大没小的,你以为你和我的弘文很熟。” 

方子申耸耸肩,衅衅然转过头去,一双吃了安迪无数次豆腐的魔掌向安迪伸去。。。。 

阿枫带着新娘子来敬酒,我和他对饮三杯,然后他给了我一个用力的拥抱,我叹气,这哥们终于要结婚了,在这么多兄弟之中,就数他和我感情最好,只是他的心以后就要给他的妻子了吧。他说他以后就住在这,不回去了,这样也好,就算是再漂泊无根的浪子,终究也该有个安身之处,总不能带着老婆孩子一辈子混黑帮。我看着他,正气凛然,我想我这辈子从没有这么正义过,我拍拍他的肩,“枫,兄弟一场,如果以后被老婆欺负了,千万不要来找我,你老婆看起来挺凶的。。。” 

酒席很丰盛,各式各样代表着各种含义的菜摆满了一张张桌子,象是什么幸福拼盘,百年好合,还有好象是用番茄汁作佐料的幸福炒饭,说实话这个很难吃,不仅样子不好看而且酸酸甜甜的味道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我可以接受火腿鸡蛋这样普通的炒饭,可是不能接受这个,不过既然代表着幸福,那总有它存在的意义,所谓的幸福生活,也总是有时酸有时甜。 
新房终究是没有闹成的,什么苹果蜡烛不过是说着玩,我们小小意思地玩了一个认人游戏,把新郎的眼睛蒙上,然后让他在一排女宾客中寻找出自己的新娘。大概真的是情人之间心有灵犀,新郎一个个摸完以后很帅地扯掉头巾,然后说自己的妻不在里面,新娘当场就冲了上去,两人现场热吻,全场口哨响起。我举起酒杯向阿枫表示敬意,全场沸腾。 

安迪买了一对鹦鹉,装在鸟笼里挂在阳台上,我本来觉得买一只就好,可他说买一对才养得久,如果只有一只,鸟会死得很快,无论是人还是鸟,只有自己一个都不可能生存。 

附近的孩子很喜欢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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