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佑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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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佑往事-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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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在低鸣,空间里是如此奇妙地喧闹和寂静。 

前方的人静默地站着,那一袭暗红色官袍的背影,为何还不转过身来? 

走不过去,走不过去,明明近在咫尺,可两人之间的距离呵,仿佛永远都弥补不了的鸿沟。我在这边,你却在那边。 

究竟是谁,给这网添上一抹柔情;又究竟是谁,给这柔情划上一道痛楚的裂痕? 

有一句话,在心里、在嘴里徘徊了这么多年,也终于说出了口: 

“你也该放松放松,不如和我一道……先去你的江南,再回我的塞外。” 

已待不到那人转身,就已经这么说了。 

说了出来,那是因为已经明明白白。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不要他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暗红的身影终于动摇,缓缓地,轻轻地。在繁茂的枝叶间望了过来,在沉睡千年的梦里醒了过来。 

他也不由往前迈了一步。 

“猪啊!!!!!!!!!!!!!!!!!!!” 

张开眼睛! 

蚊帐合得严严实实,空气里飘着食堂饭菜的味道,那味道一闻就闻得出来。床上只有他一个人,被子盖压得整齐,他的睡姿很好。 

龙啸云在电脑前神情激动,口里喊着:“猪啊!好多猪!怎么都围我一个!” 

李寻欢在一边冷静理智得很,提醒他:“你的蓝快没有了,再不加就要死猪洞里啦!” 

“我都说了不玩法师了,动不动就死。” 

“你以为个个都可以像你,一个人带把屠龙刀可以砍到40级?” 

原来是在传奇里烧猪。 

庞奇的脑袋出现在蚊帐外。 

“叶哥你醒了?”庞奇一脸殷切,帮他把蚊帐拉起来。 

叶朝枫点点头,四下张望。李寻欢立刻明白,说:“展昭有家教要做,要过会儿才回得来。” 

心中微微失落,翻身坐起来。白玉堂不在,估计是吃饭去了,王朝在啃鸡翅膀,看到他,笑着说:“叶哥,你酒量可不行,那么一点就把你放倒到现在。人家展昭还一大早爬起来了呢!” 

“那是。”叶朝枫说,“他的酒都下了我的肚子了,他能不清醒吗?” 

庞奇已经和店伙计一样给叶朝枫捧上了毛巾端来了茶,就差给他捶背了。 

李寻欢告诉叶朝枫:“一个自称是你妹妹的女生打过一个电话,我们说你还在睡。” 

“她没说什么?” 

笑,“她只嘟哝了一句辽语,我听不懂。” 

王朝冷不丁问了一句:“叶哥,你们俩昨天晚上在床上干什么呢?” 

叶朝枫一口茶尽数喷了出来! 

李寻欢往王朝脑子上敲了一记暴栗,说有你这么问话的吗? 

叶朝枫讪然:“我还真不记得了!没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吧?” 

“保险柜密码是没说。”龙啸云从电脑前扭过头来,“只是听说你把人家的江山都霸占啦。” 

李寻欢说:“别听他们胡扯。不过是睡得沉了,展昭又让着你,真给挤到床下去了。” 

叶朝枫莞尔,那个傻瓜。 

“那他没摔着哪里吧?” 

白玉堂正好推门进来,听到了,张口就乱掰:“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啦。” 
                  本想说你们辽国人就是霸道,一想好好的提什么政治,就把后面的话收回去了,转而去开电脑。 

王朝详细解说了一下:“我刚好尿涨了要起来出恭,还没坐起来,就听到你们那里先是响了一声抽气声,然后哗啦,扑通两声。那只猫就滚地上了。我看叶哥你那时还真睡死了,大家都起来看个究竟,就你霸着床什么也不知道呢!” 

叶朝枫汗颜,“那后来呢?” 

李寻欢说:“展昭扶你躺好,也不敢再和你躺一张床了。我让他睡我这里,我就去啸云那里挤了一宿。” 

龙啸云悄悄挤了挤眼睛,分明是感激和得意。叶朝枫笑着说:“真是抱歉,给你们带来那么多麻烦。” 

“不麻烦!不麻烦!”庞奇急忙说,立刻挨了几记白眼。 

叶朝枫看了看钟,已经有十二点了。于是放下茶杯站了起来,“那就这样吧,我这一身臭,得回去洗个澡。展昭回来了就和他说我先走了,摔着他了真过意不去,回头请他顿饭。” 

一拉开门,却是见展昭刚好站外面,举着手做要推门的姿势。 

乌黑的眼睛里,异样的光芒一闪而过。展昭垂下手来。 

干净清新的气息,整洁的衣服,这个人始终是那么一丝不苟地整洁简单却又富有内涵,就像梦里江南的水,碧绿透彻,波澜不兴,却是深浅变幻温暖却也可以冷冽。 

展昭轻声问:“你起来了,头不晕了吧?” 

“已经没事了。”叶朝枫笑笑,“听说我昨天真把你给挤下床去了,没摔出毛病来吧?” 

展昭微微怔了一下,脸开始泛红,却是爽朗地一笑:“听他们说的,没摔下去,扶住桌子了。” 

“那就好。”叶朝枫点点头,“吃了吗?我还没吃,请你去学府楼上点菜。当作昨天晚上的赔罪。” 

展昭却是淡淡一笑,推拒道:“不用客气了,我在学生家里已经吃过了。” 

眼睛始终没再看叶朝枫的脸。 

叶朝枫走了后,白玉堂似无意地问展昭:“你们怎么了?看你一脸不爽的。” 

展昭不着痕迹地转了话题:“公孙老师刚才找到我,说了说学院学生会换届的事。” 

“嘿嘿!”白玉堂咬着筷子笑,“有戏啊!包黑子这么欣赏你,你就该乘这机会捞个一官半职,将来找工作也容易得多。” 

“说得容易。这学期外语要过级,要打工,还有社团里的事,11月还有比赛。” 

王朝叹口气:“做人真不容易啊……” 

庞奇好死不死地接上:“唉……往好的方向想啦!生活就像被强奸,要么反抗,要么享受!” 

众人一片“靠”声,都嫌俗。 

展昭把书包放在桌上,弯腰去整理床铺。 

床上还留有人睡过的痕迹,甚至温度,枕头上一个凹痕,有混着烟草的洗发水味在蚊帐里飘荡。极淡极淡,但仔细闻还是可以闻得很清楚。 

展昭利落地拍拍枕头,叠好了被子。然后打了开水回来,泡了包方便面。 

寝室里充斥着Linkin 
                  Park那激昂的节奏和其他人喧闹的声音。只有白玉堂留意着展昭,眯了眯眼睛,却是什么也没说。 

庞奇在喊:“老五,给你照片,帮我把这女的画美点。”说着递上张女生的玉照。 

白玉堂看一眼,立刻翻白眼,“我可没本事把麻婆画成西施。” 

庞奇求他:“我爸有事求这女人的老爸,要我多哄着点。我这不是求你帮忙吗?” 

白玉堂素来瞧不起他一派纨绔子弟的样子,尤其讨厌他那像暴发户的老爹。于是嘴歪出一个俏皮可爱的酒窝,讥笑道:“告诉你,这女人要漂亮,不能靠画,得去做变种手术,先从恐龙变成人。” 

庞奇委屈道:“是美女还用着画?” 

“交警都要找长得漂亮的,五爷我专门就画帅哥美女,视觉精神双重享受。”向在一旁安安生生吃着面的展昭努了努嘴,“说起来我们展班长就挺符合标准的。我说猫儿,我们要和高年级的合作个画展,就是国庆要用的那个,你给我做模特怎么样?” 

展昭差点没给面条呛着,戒备道:“你要拿我画什么?” 

“不是拿你画,是画你。”白玉堂搬个小凳子在展昭身边坐下,巴巴望着他吹吹碗里的汤,“是个主题创作,叫‘宋大人’,我觉得你挺合适的。” 

展昭揪住了语病,笑眯眯道:“玉堂,我目前还是一介平民,且不姓宋。” 

“嗳,正经点。”白玉堂游说,“很简单的,你又不用脱衣服,就给我画几张素描,拍几张照片。完了我请你去必胜客。” 

展昭笑,“你什么风格的?”他可不想被解构。 

“写实!绝对写实!”拍胸脯,“你上次看到的那张是我模仿塞尚的,完全是为了应付我们学院的范宽老头!那整一个塞尚的扇子!” 

“你也有给形势逼迫的时候啊。”起身去洗碗。 

白玉堂知道,这就算是同意了。 

就是这幅肖像画,让白玉堂开始了个人画展的历史,也让他的名字在校史上另起一页,开始写下绚丽篇章。 

这幅画的力量还远远不止于此。 

六年后,展昭请回国做讲演的白玉堂上馆子吃饭,丁月华来做陪。 

老同学了,不用客套什么,吃得很尽兴。大家聊着国际形势,数落着上级领导的不是,然后说说养老保险公务员涨工资,打算在哪里买套房子等等。 

白玉堂问你们俩什么时候办事啊?我听伯母说两边家长都催了好久了,也不见动静。看你们也不像是闹同居主义的人吧? 

丁月华红着脸啐一句:“这么多年了,这洒狗血的毛病还是没改!皓兰就没好生管教你?” 

白玉堂笑:“我管挣钱,她管儿子。我们分工明确得很。”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等到丁月华起身去洗手间整妆的空,白玉堂和展昭点上烟,说:“告诉你件事。当年我给你画的那幅画,就是大二那年拿来比赛后来得了大奖的那幅。卖出去了。” 

“是吗?”展昭也不觉得什么,开开玩笑,“真是没良心啊,这么有纪念意义的画。” 

“唉!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白玉堂笑笑,伸出五个手指,“对方一口就出这个数字。” 

“五万?” 

“加一个零。” 

展昭笑着摇头,“这五十万就不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了?” 

“嘿!我不用,给儿子用嘛!你不养小孩不知道现在养孩子的麻烦,和还高利贷一样。”又严肃道,“你是知道我的,钱多在我眼里不是东西。那个人当时还说了好大一番话,感人得和表白一样,害得后来画廊经理还问我画中人是不是谁的情人。” 

眼睛留意到展昭的脸色微微变了变,伸手拿酒。又继续说:“我看那人也是真心诚意的,也就同意了。” 

“恩……画是你的,当然是由你做决定。” 

白玉堂看了看他,随意地说:“那个人还不是真的买主,是来代理的私人律师。姓萧,样子像是辽国人,汉语却是说得挺好,和我们一个年纪的。认识吗?” 

展昭低垂着眼睛,静静给杯子里倒上酒,说:“不认识,不记得有姓萧的朋友。” 

往往越是要忘记的,却是记忆得越深刻。 



嘉佑二年的上学期,宋大的学生在FTP上传递着中央台的某一期“大宋之子”,尤其以法学院的学生最为积极。不为其他,因为这期采访的他们学院深受敬爱的包拯包院长。 

这已经是包拯第四次继任院长一职。 

这个出生在小镇上,辍过学,下乡做过知青,返城自学考进宋大,留校后由一个小小助教做到宋大法学院院长的老人此刻感叹不已。回忆少时受的种种白眼,几次从那个位子上给人拉下来又再爬上去,再想想现在走在校园里总会听到的尊敬的一声“包院长好”,只觉得人生大梦一场,起起伏伏,世事如海,沉浮不由己。 

他的额头上还留着下乡割猪草时弄上的伤,家里的夫人也是那时候遇上的小芳。现在回忆起来,乡村的空气真是清新,是大都市的乌烟瘴气所远不能比。那时候包夫人还是水灵灵的少女,现在也已经是个芳华已逝,犹存丰韵的老太太了。唯有下乡晒黑的皮肤这么多年来都没转白,总给小孙子形容是黑人版的肯德基上校。 

学生们喜欢他,因为他的刚正不阿是他们这些愤青们所最崇拜的品质,老师们喜欢他,在于他从不开白条。 

展昭给他叫到家里吃饭的时候,包拯多喝了几杯,向这个他非常赏识的学生吐了几口苦水。 

刚正不阿?换你在这位子上沉浮这么多年,还有什么脾气是没有被磨去的?我这是树精神形象,宋大的法学院需要这么一个偶像来鼓励学生。你们将来出来,都是法律界的栋梁。可是你也要知道,律师,打离婚官司的也是律师。干这行远不像外人看来的高品。小昭啊,你这孩子资质是好的,就是有时候,不要把那些事看得太重了。做人就和做地毯一样,能屈能伸,经得起践踏,可包可裹。一切的公道,一切的人法天理,都是在心中的。可是人心,才是最险恶的啊。你们要学的不只是法,是人的心。 

还有更多的苦水,没来得及吐,就已经给包夫人打断了,“寝室快关门了吧?小昭一个人回去没问题?” 

展昭便借这机会告辞了。走前回头看了看半醉的父亲般的院长,忽然觉得那些青春的意义真的不大。再多的体会和结论,都是留给将来人到中年时推翻的。 

包拯喜欢展昭,也是因为这个学生很像他年轻的时候。那骨子勤奋上进是任何一个长辈看着都喜欢的,尤其是这孩子仪表堂堂,性情温和。 

有时候包拯都在后悔为什么不早生孩子,偏偏遇上国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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