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城 系列123分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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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城 系列123分桃-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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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千金。两位姑娘的夜渡资非普通人可以承受。可是早在三天前,这两位姑娘已经叫人给包下了。 
几千两的白银往翠微阁掌柜翠大娘面前一放,认是这两个男人有再多的诡异,也令翠大娘忙不迭地点头。 
但回过头来说,这两个出手阔绰的男人,真的很奇怪。 
一个貌似春花,艳若桃李,冠绝群芳。若不是脸上一道浅疤很破了相添了几分英气。那倾国倾城的美貌。便叫天下女子俯首。 
一个面目平凡,双眸扇动间却风情万种。配上一身似纯似媚似浪似清的矛盾气质,活脱脱便有无尽的魅力覆盖全身。定力差些的便已把持不住。 
饶是翠大娘一双老眼看透风尘,初见这二人也不禁失了心神。 
绝色!极品!若是女子费尽万金也有延揽的价值,这是两棵黄金为干宝钻为叶的摇钱树啊。可惜生为男人。 
生男人也不要紧,若是年纪再小一些,也不愁有钱有势的老爷小姐太太们不砸下大笔银子只求与他们共渡春宵。只可惜,他们年纪大了一点。 
不仅年纪大了点而且看来不是什么好路数。单是为了摆平上门争夺两位姑娘而施展的分筋错骨之术就不是善良人物可以做出的行为。钱可以收,生意可以做,玩命的事情还是得斟酌一点。翠大娘今年才六十七,还没到活腻了的岁数,她还是打点起精神好好伺候这两位要紧。 

此刻,四更已过,品漪楼粉红的卧床上,两条人影正纠缠不休。撩人的轻喘低吟充斥房间。 
不知过了多久,床内的动静停了。半响之后,一个柔媚入骨的声音响起:“爷,你好强。” 
“喂饱你了吗?”魅惑的嗓音带着一丝笑意。“几年没见,你倒是贪心了不少。” 
“爷,人家是花魁嘛。”咯咯轻笑。“爷已经多年没下江南了,此次前来是为了小姐吗?” 
“你记得倒清楚,我和绝正是为此而来的。” 
“过了十七小姐就满二十五了。真快,都已经五年了。” 
“是呀,你们也老大不小了。” 
“讨厌了,爷。这么说你们也该成家立业了吧。您和绝爷是主人唯一的血脉了。” 
“呵呵,忠心的小丫头。不过绝还有可能,你认为我有可能吗?” 
“有什么不可的?虽然当年主人为您批命批出了一个怪卦,可也没说您命中无姻缘啊。” 
“即使姻缘注定的对象是男人。” 
“您在乎那么多吗?” 
“你说呢?”轻笑,骨感的大手掀开纱帐走了出来。走向盛满热水的浴桶。修长精瘦的身体在烛光下显示出狂野的美丽。披散的黑色长发下是一双漾着春意的面孔。“我要洗澡,过来帮我擦背。” 
“是,爷。”随着声音,身披轻纱的绝色丽人走出帐外,如云秀发倾泄在身后,雪白的柔肤嫩颈上印满青青紫紫的印子。 
细白的双手搭在精瘦的肌肉上顺着光滑的背来回揉搓。闭上眼睛浸泡在水中的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舒服吗,爷?” 
“恩,不错。”淡淡的声音依然有浅浅的激|情。“我和绝商量过了,过了十七,你和涟就不必再遵从我娘的吩咐了。” 
“你的意思是……” 
“你们陪了柔丫头二十年,也足够了。不必再为她守墓了。女人的青春没多少可以浪费。你们也该自由了。” 
“那……若我们坚持呢?” 
“我们不强求,你们高兴就好。” 
“灭少爷,我有没有说过,能遇上主人和您们并能为您们做一些事情,是我们姐妹俩最大的荣幸。” 
“别这么说,是我们对不起你们姐妹。” 
“救命大恩,只这样报答是不够的。若可以,我们来世还报。” 
“来世再说吧。”睁开眼,接过干净的毛巾擦干身上的水。“我累了。让休息一下吧。” 
“您请,我不打搅您了。躬身一礼,悄悄地退出,软红帐中只剩灭明一人沉沉的睡了。” 

全天下,恐怕没有人会知道,全江南最红的名妓,竟然是当年九重城的大小姐澹台柔明身边的随侍丫鬟,而她们居留江南唯一的原因,只是为了陪伴长眠于西子湖畔的澹台柔明。 

二月十七,有雪。 
已经是春了,这雪怕是今年最后的一场。夹杂着雨丝的雪片打在身上有一种轻愁。 
西湖畔,油纸伞下是两条修长的身影。他们是来扫墓的。 
江湖中人都知道,七年前,澹台骄明惨死大漠前,澹台家的绝世才女澹台柔明因先天恶疾病逝在“百医山庄”葬在香草园中。两年之后移葬西子湖畔。西子湖畔有她轻雅朴素的墓园。 
二月十七是澹台柔明的忌日。同时也是她二十五岁的生日。这一天绝明和灭明提着杭州城内“长白酒楼”珍藏的二十五年陈的“女儿红”,来看望自己早逝的妹妹。 
西湖波光如银,对爱水成痴的柔明而言,这里是最好的归所。 
“小丫头,我们来看你了,别在黄泉下骂人哦。”坟前草地上摆着三个酒杯,绝明一个,灭明一个,柔明一个。灭明斟上酒,轻轻一叹:“这是与你同龄的女儿红。,本来打算在你出嫁时送你这个的,没想到竟没有机会了。” 
“朱昭华过得还好,只是还没娶妻。看来他暂时是不打算忘了你了。”绝明拈起一个杯子,举杯敬墓碑。“你可是把人家的心都偷走了。” 
“至于我们,大概不久之后就会定下来了。”灭明也拿起杯子。啜饮。“当年娘为我们兄妹卜卦,说你和老大是有缘无份,没有姻缘命。而我和绝一个是乱卦一个是天意,看来娘是说对了。” 
“我要娶的人已经定了。她叫祖千秋,是‘魅影’的魁首之一。而灭则对另一个魁首宗千问动情了。你也知道他这辈子就动过两回情。一次对司空非非。一次对蓝无悠,可是每回都把到手的人都放走了。不过这一回我看他不会那么傻喽……” 
“澹台绝明,你是不打算看到明天的太阳了吧?”长眉一竖,灭明板起一张脸。“什么兄弟嘛,只会揭别人的伤疤。” 
“哼,自己笨嘛,还打算掩耳盗铃啊。自己做过的笨事就别怪人家提啊。” 
“你还说!”冷哼,灭明袍袖挥起,十指如钩,袭向绝明腋下。 
“别,我怕痒!”绝明大骇,闪身跳起,避过灭明的魔爪。 
“痒死你活该!”嘿嘿奸笑,灭明干脆往绝明身上跳去,就象小时候那样使劲呵起绝明的弱点。 
“不要了……哈哈……不要了……我不说了……不说了还不行吗?” 
“晚了……” 
一时间,平素寂静的墓园响起了兄弟俩的笑声,交织着不知何时已露出头的春阳,暖暖的,就象那个聪慧的女子,唇边春风般温柔的笑容…… 


第一部完 

 


《九重城之灭绝》第二部《游戏》 


(一) 

摇动沉重的脑袋,唤回迷失的神志,正想晃动手脚调息内力确定自己的位置,却发现全身上下所有的||||穴道已经叫人点了个遍。而眼帘掀动却看不到该有的光明,澹台灭明意识到,他被人禁锢起来了,而且,他又失明了。 
澹台灭明是江湖人称“灭绝”的“灭”,他和他的孪生兄弟澹台绝明是江湖道上最奇特最可怕的绝代高手之一。江湖人称有一张倾国倾城美丽容貌的澹台绝明是“杀手”,以为他好站的个性和强悍的战力。而他这个长得平凡普通的男人叫“猎人”。因为他双眸一动被人猜的万种风情,是江湖儿女的致命伤之一。 

不久之前,曾身为北方“魅影”组织“右军”之首的澹台绝明将“魅影”的首领之一的“祖魁”祖千秋大小姐迎娶过门,成就了一段江湖(或是说魅影的)好事。然后,在他们蜜月期间,“魅影”的大大小小事情全都压在了重伤才愈的另一位魁首“宗魁”宗千问和他的身上。因为,他不仅仅曾是“魅影”的“左军”之首,同时,他也是宗千问的亲密爱人。站在他的立场,怎么舍得刚刚恢复健康的爱人因为公事而操劳过度呢? 

心软的结果,就是惨无人道的公事地狱,于是在绝和祖魁渡完蜜月之后,他拍拍屁股,溜出“魅影”,玩去也。 

连封信都不留,存心气一气老把他当无敌高手操劳的亲密爱人。想想看自从失明后就不曾再为琐事操劳,没想到一复明就要陷入可怕的忙碌中。他的眼睛可是很脆弱的啊。算了,没人珍惜,只好自己可怜罗,于是乎,他心安理得地走人去也,预备走边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过过独自闯荡江湖的瘾头。 

不要怀疑,就算澹台绝明今年已经高龄二十九,同时也是江湖鼎鼎大名的大人物,但是,就某些方面而言,他的玩性之重,天下无双,尤其在他身边没人看者的时候。而他的控制器——澹台绝明此刻正窝在家里与新婚妻子卿卿我我呢。 

第一站,是苏州。 

苏州是个好地方啊,有好吃的小吃,有漂亮的采莲姑娘,有醉人的美景,还有令天下英雄尽屏息的“天下第一庄”。 

“天下第一庄”是女儿庄。 

这里。有全天下最美丽的女子,也有全天下美丽歹毒的剑——“回眸”。 
——回眸一笑,英雄授首。 
——三十年前,回眸和它的主人,曾在江湖中掀起滔天血光。后来,它成为“天下第一庄”的收藏。成为历代“天下第一庄”主人的信物。 
——至少,在它借给一代大侠司空非非之前,是这样的。 

六月十六,天下第一庄的大庄主,天下第一美女“玉无暇”将怀抱“回眸 ”嫁给司空非非之徒,江湖鼎鼎大名的“儒剑情侠”封释道。 

澹台灭明,就是为那把剑来的。 

剑,绝对是好剑。但是并不是灭明的趁手兵器。他要的。不过是藏在“回眸”护手里的那张绢帕。 

那绢帕,是昔年人称大才子,大浪子的司空非非在某次大醉之后以某种特殊的颜料写下的。如果让人知道那上面写了些什么。那么江湖必定大乱,风波又将掀起。 

澹台灭明知道那上面写了些什么。因为当年他就在司空非非身边。他之所以在多年以后再来关注这张早该遗忘的帕子,只因为,若让人看到上面的内容,自己一世臭名就会毁于一旦,成为江湖中最大的笑柄。 

没错,那张帕子与他有关,并且,那帕子上写的,是情书——司空非非写给他的,极为激|情极令人脸红的情书。而那情书里,隐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 

这个秘密随着司空的离去已经湮灭了很久。那把剑也已经封印了很多年。若不是这一回玉大庄主无暇大小姐呀把它当做嫁妆把它带离可以完全掩藏它的地方并交到司空徒弟的手中意图解开“回眸的秘密,澹台灭明也不必特地赶到苏州来。 

——绝对不能让人看到那张帕子,这关系到司空的身后之名和他与他之间的感情。尤其不能让司空的后人看到。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把帕子拿到手。 


(二) 

在苏州呆了好些天,踩点,探盘,一番努力后,终于趁着玉无暇和封释道的不备将“回眸偷道手中。可是没想到刚刚要拆下护手取出绢帕,便教剑中飘出来的烟雾迷失了神智。待清醒过来,就成了现在这副阶下囚的模样。连脆弱的眼睛也不听使唤了。 
失明就失明吧,眼盲并不代表心盲。只是好奇是什么迷|药能迷倒自幼把药当饭吃的他。 

没有一剑杀了他,对方也许没有杀了他的打算,那么迷倒他捉住他的目的,何在? 

门开了,有人走了进来。空气的流动和鼻子中吸入的体味告诉灭明,这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很整洁的男人。最重要的是,他的味道有一种灭明很熟悉的感觉,很舒服,舒服得让灭明精神一振。 

“醒了?比估计的时间还短。”很好听的声音醇厚如酒。 

“你是谁?”虽然他的声音也是灭明喜欢的,但是不足以打消灭明的警惕。他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为什么要抓我?” 

男人倒抽了一口气,听得出声音有些紧绷。“别用你的狐媚之眸勾引人。” 

“我没有。‘唇边勾起一抹笑。呆在“魅影”太久了,他差点都忘记了怎么去勾引人了。狐媚之眸天生勾魂摄魄,即使他看不见也一样媚惑。他实在不是故意的。但正常的男人,很少有这么容易激动的。这个男人,很有趣哦。 

“我都忘记了,你的眼睛看不得。”男人叹息,随着布料摩擦声响起,不一会,灭明感到眼部被蒙上了什么东西。 

“没必要蒙上我的眼睛,我看不到的。” 

“但我看得到。”男人坚持。“似你这样的人物,不该出来祸乱人世的。” 

“你知道我是谁?” 

“澹台灭明。出来你。还有谁会对我师父的遗书感兴趣?” 

“你是封释道?”据灭明所知,司空非非只有一个徒弟,而且绝对是男人。那么,这个人不是封释道还会是谁? 

男人不答,沉默片刻之后,他缓缓道:“你想要的是师父的那封信吧。它已经不在‘回眸’里了。” 

灭明一惊:“你知道那封信?” 

“我看过。没先想到师父竟用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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