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某种亮光一闪,颜色黑红相间,呈方格状,分外眼熟。
我用毛巾擦干身子,向我注意到的那位男子走去。他五十多岁光景,估计是
个商人,但由于他只穿着游泳裤,看不出他的来历。我自我介绍一番,然后说:
“我忍不住瞧你的文身,花纹真奇特。”
“你喜欢吗?”
“那当然。”
“还有人喜欢?!可我自己却受不了。”
“怎么会呢……”
“当时我是迫不得已呀。他们来推销人体全身器官。你要知道,我急需皮肤
,而又没有现存的货。多年来,我一直想把这文身弄掉,可就是没有办法。”
我豁然醒悟,原来根本就没有死时没留下遗嘱的神秘、富有的姨妈,至于远
在南极的海下工作也纯属子虚乌有。爸爸没有凑到足够的钱救妈妈的命,不过,
他卖皮肤和器官所得的15万美元却足够给我们在地下城买一小套住房,并在我
们长大成人前给我们提供生活费。
妈妈说对了,爸爸对我们确实是一片爱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