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比寻常的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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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的七年-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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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六点四十五分的时候,闹铃响起,我勉强睁开惺忪的睡眼,赶紧从床上爬了下来,刷牙洗脸用了不到十分钟,抓了抓刚理的板寸,我琢磨着去厨房准备煮包方便面当早点吃了之后刚好可以下楼赶上七点三十多的那趟地铁去上班。 



我公司在二环以里的西单,规定是要比其他公司提前一个小时去的。 
我把面端出来的时候,看到他还在睡,他比我命好,他单位在四环边上,九点才上班而且还不用打卡。 
吃完面,我从大衣柜里搜罗出我五条领带的其中一条打上,再套上衬衫西裤和一双打折时我们俩一人买了一双的老人头皮鞋,抬头看看表,正好是七点二十五分。 
拿起包,我匆匆出门,他才刚醒过来,只来得及懒洋洋的对我说了声“走了啊,慢点”。 



下了楼,买一份北京晨报,低头钻进了地铁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有学生,有晨练的大爷大妈,最多的是和一样急着去上班的人。 
今天我的运气还不错,捞了个座坐。地铁开始运行的时候,我吐了口气,心说:这又是一天了。 



是的,同样的日子我过了都几年了?有快七年了吧?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我还换了两个工作,后来找到现在这个还算不错的就稳定下来,其实最主要的是我遇到了他,开始了一种类似结婚过日子的生活后,我们需要稳定。 




认识他是在酒吧里。 
我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不是,可他大学里的成绩好,留了京。开始我们相遇的时候聊聊天,一起喝几杯啤酒,都觉得感觉还可以,在那个酒吧认识的人,不用多试探也都心知肚明是GAY,以后就顺理成章上了几次床,感觉还越来越好了,不过我没有想过能跟他住在一起什么的,毕竟那时我还在想可以将来娶个不错的姑娘当老婆,婚后玩玩就行了,我并不具备和一个男人一起过一辈子的勇气,即使我清楚的知道我的性向。 



可是他突然闹起了失踪,本来那应该正好是我们的不清不楚的关系顺理成章的了断的契机,我却发现我没有办法一笑置之,轻松的把他抛到脑袋后面去了。 



我想他。 
控制不了的特别的想他。 
经常在梦里看见他,有的时候是笑着的,更多的时候是在哭的。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在我的面前流过一次眼泪。可他在哭的样子却无比鲜明的一次次在我梦里出现,有时候真实的让我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想替他抹抹眼泪,然后惊醒过来发现原来自己是在做梦。 



事情失去了我能控制的范围,我无能为力。 



后来当他又一次出现在我找的到的地方时,我大喜过望的冲过去,他却一付淡然的德行,似乎已看破红尘。 
于是我怒了,妈的我这一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大的亏呢,有个人弄的我神魂颠倒夜不能寐五迷三叨了之后居然想甩甩手就走?! 
我当着很多人的面又拉又拽的把他弄到没人的地方去,恶狠狠的质问他。 



他清秀的脸颊漠然的平静着,看都不看我一眼,只是径自揉着被我抓红的胳膊,更显出我一个人的激动特傻。 
等我说不出来了只喘的出粗气的时候,他开口了,他冷冷的说明明是我根本没打算和他有什么将来不过在玩玩的事有必要激动成这样吗? 



我被激的一下子脸红脖子粗的吼到: 
“你他妈什么都不知道,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啊!” 



吼完痛快了我和他也都傻了,楞怔怔的彼此打量着彼此难以置信的面目表情。 
我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他竟然真的开始流眼泪,真的还就跟我梦里梦见的一个样子,静静的无声无息的就见豆大的泪珠子流的满脸都是。一双眼睛被泪水洗的清亮又朦胧,好漂亮,起码是我记忆里头,最漂亮的一张在哭泣的脸。 




之后……之后我吻不完他不停在流的眼泪,就拉孩子一样把他拉到我一个人的家,那儿原本是我爸妈帮我付的首期,留给我结婚娶媳妇用的。 
他也象个孩子一样听话,那天晚上的Zuo爱更象是某种仪式。 
我们探索对方的手指和嘴唇都显得比平时格外的慎重,小心。 



又过了几天他拿着些个包啊箱子啊就搬了过来,收拾完了我和他都累的不行,什么脏不脏的就一起摊在地板上,有一个窗户正对着将落未落的夕阳,那橘黄的柔和的光笼罩着我们,我侧身看他,光晕中的闭着眼睛的他看上去那么的纤细秀气,我忍不住就凑上去轻轻的吻着他。他一直没有睁开眼睛,顺从的任我深深浅浅的肆意品尝他的甜美,我停下的时候他才突然呓语般的说了句话: 



“那个……从此我们可就是一家人了。” 



老大的爷们一个,竟然因为这么一句话就觉得眼眶发热,我也够没出息的。 
他又悄悄的流了一行泪,还以为没人注意到,其实我在等,我等着那眼泪快流进他的嘴里的时候,珍重的把它们收到了我自己的口中。 
我总觉得他的眼泪在那两次都用干净了,因为我们一起过的将近七年的日子里,他再也没在我面前哭过的。 




“建国门就要到了,下车的乘客请准备下车,建国门是换乘站,有去往环线各站的乘客请准备下车…………” 
刚到建国门啊,车里的人下去不少,又上来不少,和平时一样。 
大家的手里大都拿着份报纸,都是面无表情,一上来就低下头,打开自己的报纸专心致志状。 
我折起报纸,离西单还好几站呢,还能闭着眼睛小寐一会。 



自从那次之后我和他就一直是住在一起的,到现在都快七年了,七年啊,说长不长说短也真不短了。我们过的日子和一般拉家带口的人过的日子区别也不大,无非是柴米油盐升官长工资那点子俗事,不过就是人家大都是一男一女凑到一块过,我们是两个男人一起过而已。 



我……不知道他对七年之痒这短语有什么想法没有,只是自己总觉得近来,确切的说,是有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生活过的似乎缺少了点…………激|情? 



每天都是一样的,起床的时间,上班的时间,下班的时间,到家的时间,吃饭的时间,睡觉的时间,然后又是起床的时间………… 
他的话一直都不是很多,最近的晚上我们一起吃完了饭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或者是只有我一个人开始觉得怎么挑不出什么话题来说比较好,因为实在每天和每天我都在重复我的一切。 



于是我们就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看电视,找找有没有现场直播的球赛啊什么的,没有的话就看看新闻,我和他都不很看电视剧,电影倒是都很喜欢,也因为工作的原因,很久没去电影院里好好看上一场了。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连我都开始对我们现在的相处的模式产生一些疑问,比我更敏感的他不可能没有感觉的,但是他保持沉默,也许我们实在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吧。也没有第三者什么的,只是…………只是什么呢? 



只是两个人在一起太长时间了,周期性不可避免的,有那么一点疲倦了吧? 



他喜欢吃的菜我爱喝的啤酒牌子,他最常听的歌我欣赏的演员,他睡觉不抱着枕头就难受我三天没打两下篮球手就痒……他的一切和我的所有我们彼此都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没有了更多惊喜的机会和新鲜的感觉。 



一切都跟你喝白开水一样,喝了,咽进去了,可是没有任何别的感觉,甚至连你在喝都可能忽略掉。 




“下一站,西单,西单就要到了,下车的乘客请…………” 



都到了?还挺快,我连忙走向门口,也和平时一样,车外边等着上车的列位才不管什么“先下后上”,一窝蜂的奔车里那不多的几个座位红了眼的杀过来,我侧过身蹭出去,匆匆走向公司。 




工作是早就做熟了的,一上午很快就抗过来了,午休的时候我打开手机,看见有两个未接电话和两条新短信。我先看短信。是他发过来的。 



“公司突然需要我出差,我们公司卖到武汉的安检门出了大纰漏,今天的飞机,去三天。” 



第二条也是他发的: 



“等到了我再给你打电话,晚上别忘了吃饭。” 



我突然懒得回那两个未接的电话了。 
去三天吗?难道他都忘了,后天就是我们曾经约好的,一年一次的“结婚纪念日”啊,他能赶回来吗? 
那天…………也是我的生日。满三十岁的生日。 



那天下午我出了几次差错,同事给了我脑袋一下子,问我“中午吃错什么药了这是” 
我想冲他发脾气来着,终于忍下没发。 



下班的时候我都已经走向回家的路,到了车站口又临时改换了一辆车,反正回家也只有空荡荡的一间屋子,干吗不去找乐子? 



从西单到三里屯并不远,只是老堵车,我在车上几乎连人都堵疯了才到的。 
拐来拐去拐到那间挂了黑白两色标记的酒吧,我有了种久违了的新鲜。 



可能来的早了点吧,服务生都还不很多,我在吧台要了瓶朝日,那个调酒的也换了个更年轻的人。喝着酒,我就和他扯闲天: 
“你是刚来的吧?” 
“是啊,先生是熟客了?”他说着一笑,左边脸上有个不明显的酒窝,看着挺喜兴的。 
“以前是,也好久没过来了,怎么样?你们老板是大方人,干的不错?” 
“是啊,这来的客人都挺好的,都说我调的酒好喝呢。” 



他手里忙着,言语里有年轻人的兴奋。 



“是吗?最拿手的是什么啊?给我也来一杯。”喝完最后一口朝日,我把瓶子还给他,笑着说。 
“好啊。您稍等。” 



他拿出金属的调酒杯,蹲下身摸出几个瓶子,倒了些进去,又加了两三样别的酒,看我一直在看,他微带腼腆的冲我笑了笑,左手举起调酒器,上下的摇晃起来。 
他有一双张着细长优美手指的手,我其实没太注意他的动作,只盯着他的手发呆,因为差不多的一双手,长在另一个“他”的身上,对那只手的每一根手指,我都非常熟悉,也非常的…………喜欢………… 




“先生,好了。” 
我回过神,一杯淡淡绿色的酒已经摆在我面前,一片装样子的柠檬依然插在杯子边上。 
“我没给您加冰块,您要吗?” 
“啊?哦……不,不用了,我就这么喝吧。” 



接过酒杯,浅啜了一小口,酒的味道不重,倒是薄荷和类似芥末的一种味道呛人的鼻子,我脑门一凛,笑着放下: 
“够冲的啊,这味。” 
“您不喜欢吗?” 



年轻的调酒师象个得不到老师肯定的小学生,怯怯的问我。 



“没有,”我对他笑笑:“好喝,我喜欢这酒,能让我清醒。你的技术还真不错,要不这老板的眼光那么毒,也挑不上你。” 



他一下开朗起来:“嘿嘿,这酒的名字就叫清醒啊,是我自己想着调的,名字也是我自己起的,您喜欢真好。” 



我看着他闪着得意的眼睛,扬起的嘴角,也跟着微笑着说:“哎,我觉得你怎么象只小狗似的啊。” 
他一下睁圆了眼睛,很不乐意的样子,嘟囔着又因为我是客人不好意思说出来。 
我大笑了,赶紧声明,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我说眼前他象狗,绝对没有要损他的意思。 
笑着我又不期然的想起那么喜欢狗的我一直没去弄一只来养的原因:“他”对任何动物的毛都过敏过的厉害,所以他本能的讨厌长毛的,尤其是毛特长的动物,所以我也没动过这个心思。 




不是周末的缘故吧,那天的客人一直都不是很多,我也就一直呆在吧台跟这个还算投缘的年轻人聊天。 
他属于那种跟谁混熟了之后话很多也很随和的一个人,相处起来让人舒服。 
基本上他一直滔滔不绝的跟我聊着他的经历啦趣事啦,真当我是个大哥一样。 
我边不时的符合他说着,边更“不时”的在想:他到了吧?打电话给我没有? 



“对了,先生……”忙完了一阵,年轻的调酒师又过来说。 
我打断了他:“得得得,你别老‘先生长先生短’的了成不成?听的我都别扭了,咱们也算投脾气,你叫我名字吧。我叫任军。” 
“哦,那……那我能叫你军哥吗?” 
“随便你,反正我也比你虚长了几岁。”我答的心不在焉——手机也没响,那他应该还没到。 



“那我可就叫了啊。军……军哥,啧,还真有点不习惯,对了军哥,我叫周宇。” 
“哦。”我随意答了一句。 



又坐了一小会,我想该回家去了,明天还得上班呢,而且我还在牵挂那个一直没接着的电话。 



周宇见我要走的意思,突然问我一句话: 
“军哥…………你……你结婚了没有?” 



我僵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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