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弦档难蝗蚊幕宋试谡粤斓嫉摹吧杓莆被帷钡慕ㄒ橄拢枇⒘司I贫龋镁5难煜ず贾菥焓鸬闹霸鸱段А5搅�1935年1月,余秀豪已经按涡孟在柏克莱创造的巡警模式建立起了一个巡逻制度。杭州警察署的正式成员强烈地抵制新制度,但在酆裕坤的支持下,余成功地于1935年4月1日在西湖一带开始实施巡警制,于是在两个月之内,犯罪率下降了50%。
从余的角度看,他们在浙江警察学校的领导地位给了涡孟的学生们一个黄金机会,他们看到“柏克莱的制度和精神被传播到了中国”。他告诉涡孟:“我们的学校本来只受日本和奥地利影响,因为学生们只被派到上述的两个国家去过。现在,你可以说输入了新鲜血液。也就是美国模式,更具体地说,是柏克莱的模式。”他还请涡孟告诉他“在著名的〔柏克莱〕研讨会上”结识的其他朋友们,他准备通过翻译关于罪犯调查和秘密特工方面的最新出版物,引进警犬的使用,建立现代警察实验室和进口新发明的测谎机,“使整个中国警察管理现代化”。
受过美国训练的人员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给涡孟的信中,余经常埋怨他的教官同事们,甚至包括酆在内,对全盘接受他的革新犹豫不决。但酆裕坤同意协助余为浙江警校起草一个新的教学计划,并将经济、心理、防止犯罪、城市政府、无线电、警犬等课程加入了常规教育中,扩充了由“蒋委员长发起的”新生活课程。余和酆还按照柏克莱警训项目设计了一年级教学提纲,其中必修课包括打靶、游泳、自卫(柔道)和军事科学。
第二年学生可以从四个系中挑选一门作专业:管理、刑事侦查、外事和妇女警训。余是管理系的主任,该系的课程包括学习英国、欧洲大陆和日本的警察制度、警察人事、防止交通事故、数据统计和警察记录、无线电通讯和警察力量分布。刑事侦查专业设有法医化学、摄影、罪犯鉴定、警犬、密码术和警察记录。其他两门专业远远没有它们发达,尽管外事专业课程中列有欧洲历史、世界外交、无线电和心理学。
到了1934年秋天,浙江警察学校已经非常著名,并正在成为全国的楷模。9月里,教员们得知南京的全国警察学院和中央军事学校合并成一个单位,浙江警校就成了“本领域中惟一的一个全国机构”,于是招生便在全国进行,其中有些学生是来自地方警察机构的警官,经过余从柏克莱学来的包括“军队智力测验”在内的身体和心理测试。
第十四章 警察学校全国警察训练
初冬,当余和酆正在等待向蒋介石的特殊拜见以介绍他们关于全国警察改革计划时,他们也得到了上海市长吴铁成这类重要的地方官员的喝彩:
我们立刻被邀请到上海接管一些重要职位。吴市长对我在上海警察杂志《警光》上的文章尤其欣赏。但控制全中国警察组织的特派员们绝不会同意我们离校。我们和[酆]裕坤[和梁帆]一起负责全中国的警察教育。
吴铁成市长在上海市政府里喜欢用广州人,他器重余可能因为余是广东人。总之,中央政府——当然包括戴笠本人——不会让那些在国外受过最佳训练的专家们成为重要城市警察力量的顾问,因为他们自己想最终对警察力量进行控制。浙江警校是用来为全国树立标准的,而非用来支持地区和省级机构。所以,当浙江大学向余提供一个教书的职位时,他不得不因为自己在浙江警校的全日制职位而谢绝。
作为全国性机构,浙江警校也管辖庐山和江西北部山区的游览胜地的治安,蒋介石在那里有避暑别墅。庐山那时已被用来作为反叛乱的训练区,设有“军校庐山特训班”。当特训班的一些毕业生被分配到邓文仪领导的反共调查机构南昌行营的同时,戴笠也组建起由连谋领导的一支特殊干部纵队(康泽协助组建该纵队,因为他更加正宗的军事背景使戴笠非常嫉妒,于是戴迫不及待地想把他从警察部队调到半军事组织里去),为特务处培养特工。夏季里,这个地区会有两万多旅游者,他们很容易成为窃贼的猎物。于是警校学生便有了一个合乎逻辑的实习执法的机会,他们能加强总司令所偏爱的山区的治安,同时还能够向英国租借的古岭领地的外国人管理的警察部队显示:中国人完全能够自己管理自己。
1934年7月,酆裕坤奉命带领近100个浙江警校第二届毕业班的警察到庐山地区巡逻。然后,次年夏天,酆裕坤和他的人员干了件出色的事:建立了存档和其他刑事调查程序,这使他们破获了一些著名的疑难案。余秀豪也不落后,他与学生一起爬上了3000米左右的古岭峰,避开了山脚下的炎热,一头扎进了警察工作当中。用余从柏克莱带回来的指纹和摄影设备(他们还希望能有一架涡孟发明的测谎机),这些警校生成功地独立进行了盗窃调查,还协助推广了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他们的成绩如此优秀,以至于英国人在租借区撤除了他们的行警权而让中国人来管辖。于是浙江警校生被树立为全国典范,为江西、湖南其他地区的警察作出了榜样。各省官员们被他们的成绩所打动,秋天回去后便举行选拔性考试,以从中挑选出20个男女去浙江警校接受类似的训练。
不管余有多么直接和坦率,他对自己的导师丝毫没有提起浙江警校最神秘的特点之一:虽然警校是个致力于培养正规警官的省级机构,但它实际上也是戴笠自1932年建立起来的全国秘密警察机构的一部分。警校校长赵龙文就是戴笠的一个特工,而且全校所有的政治指导员都是特工处的干事。
第十四章 警察学校戴笠和浙江警校
戴笠在1932年夺取了对浙江警校的控制权。当时第二届正科学生刚刚毕业,住在雄镇楼30号的校友会宿舍等待分配。利用蒋介石授予他在浙江警校特训班的“政治特派员”的权力和与政府直接的无线电联系,戴笠带了一队特工驻进了警校。这队特工中有王孔安、毛人凤、毛宗亮、赵龙文、胡国振、谢厥成、罗杏芳和刘乙光,他们在那年假期里完全控制了整个学校。王孔安被任命为政训处书记长,毛人凤任秘书,而毛宗亮则充当了通讯官员。其余的人被任命为政治指导员。到了1932年秋天,戴笠在政治处的外表下建立起一个秘密特工特别训练班级,分成甲、乙、丙和通讯班。每个班级的学期为6个月,由2到30个人组成,他们将是特工处的基干人员。于是,“军统后期的许多高层特工分子”——在1940年代中这类“高干”中有毛森、肖勃、杨超群、阮清源、丁默、章微寒、娄兆元和黄雍——在1932—1935年中都在浙江警校接受过他们最初的地下训练。
乙训班由每年从警校毕业班里挑选出来的30个学生组成。他们的班长是刘乙光,也是该期班的政治教官。训练班结束后,毕业生被派到蒋介石警卫组当便衣特工。
三班,或丙训班,是培训掩护人员的,即女特工。从警校毕业生里挑选出来的6个女生被送到特训班,该班由警校正科的女生指导员章粹吾主持。这些学生在分配到特工机关当“掩护关系人员”之前,专门学习理发、烹调等课程。
一班或甲训班,是几个培训班中最重要的,其毕业生被分配到特工处当骨干,在头头的领导下直接运作。戴笠在名义上是训练班的教官头,一班由警校的二班和三班的毕业生和已经在特工处当现行特工的人员组成。实际教官头是余乐醒,他指导在雄镇楼30号的训练班,他也教特工理论和如何使用毒品及吗啡的课程。前共产党员谢力公教军事地理、国际间谍和密码;李世璋教政党及其派系;梁翰芬教痕迹学;殷振球教爆破学;管容德教速记;叶道圣教情报学;朱惠清教看相;王文钊教摄影;金民杰教擒拿;刘金声教国术;曾惕明和黄泗钦教驾驶;谭金城教骑马术。日文课由霍淑英和一个叫山田一隆的日本人负责。
主要的课本则是从共产党那儿学来的。在苏联留学过的王新衡,翻译了两本俄语书:《格伯乌》(即GPU)和《契卡》。学生们还读顾顺章(共产党在保卫方面的头目,1931年在汉口向陈立夫和徐恩曾领导下的特工处叛变,后来投奔到戴笠手下写的《特工理论和技术》。顾顺章关于布尔什维克秘密特工的知识,由于他在共产党乡村和城市支部当联络负责人的实践而完善起来。实际上,前军统官员们认为顾的信息对戴笠如此宝贵,这也许是他丧命的原因。据他们说,顾顺章作为最大的共产党“叛徒”加入“中统”不久就被谋杀了。虽然杀手从未被获,但研究中统的历史学家们认为,刺客是陈立夫派的。因为陈立夫不能原谅顾向戴笠献计,于是陈要防止“间谍王”向这个共产党人榨取秘密。但陈立夫对此否认,他向本书作者提示:必须除掉顾顺章,因为他是个杀人狂。
到了1935年,浙江警校完全处于戴笠的控制之下。但同年,蒋介石宣布将浙江警校与江苏警校合并,成立一个“中央警官学校”。这个合并对戴笠来说既意味着挑战,也带来了机会。
第十四章 警察学校中央警察学校
蒋关于创立一个中央警校的决定,是出于要用一个全国性的警察制度来联合地方控制系统的远见。1936年蒋介石召集了一个“地方高级行政人员会议”讨论地方警察的治安问题。会议的背景是中央政府与地方领导之间对维持保安队的长期争议。地方官员自然偏向保存由他们自己资助控制的地方武装,而中央政府的代表则反对保安队,他们力争成立一个由新的国民党政府领导和培训的正规警察部门,但要地方出资。
蒋介石在听取了两边的意见后,决定采用警察制。正如余在给涡孟署长的信里说的那样:“现在委员长非常关心在中国改善警政的问题。他要取消所有的保安队、宪兵,等等,而把维持内部治安的责任在三年内交给警察。”行政院积极地通过了这项要求各省在警政司规定的原则基础上提交警察改革计划的提议。警政司宣布:第一,在1936年底以前取消保安队,并在三年中将他们的职权逐渐移交给正规警察;第二,在解散保安队的同时,将它的资金转到县警察部门;第三,地方警察的各种级别制将尽量统一;第四,在无力供养正规警察的贫穷偏僻乡村地区,执法权将归前保甲互助单位;第五,为提高警察素质,对警察服务人员的要求将逐渐提高,小学毕业将是受雇用的起码条件;第六,警察的月起薪将为10元;第七,高级警官将一律在新中央警察学校学习;第八,正常的警察招收将从各省市的训练班中挑选;第九,被解除的保安队的武器将转到正规警察部门供他们使用。
显然,这个自上而下合并的重要工具之一是中央警察学校,它“受命把旧保安队的某些部分取消后将其改变成警察”。正当这个新的全国性组织取代各省的地方机构时,浙江警校关闭了它的大门,并把它的第五届学生转到了南京。现在,赵龙文的学生(也就是戴笠的学生)名义上是中央警校40岁的校长李士珍的学生了。
李士珍是中国的首要警察专家。李于1924年毕业于黄埔军校,在浙江保安队当过队长,1931年在日本警察学校完成正科训练。1935年,李士珍率团去欧美19个国家考察他们的警察制度,回国后被任命为南京的“警官高等学校”校长。1936年9月,他接替陈立夫在新中央警官学校任教育长。
李马上开始建立他自己的校园。他在南京郊外麒麟门附近选了一个地点,在那里盖楼房、建设备,并招收学员和学生。
学员班分批调自各省、市、县原有警官再加以新式教育:如指纹、户口、侦讯、擒拿、追踪、交通、信号、警犬训用等……学术,修业期半年;学生招考高、初中程度学生,施以警察各科教育、思想政治训练、外文教学、军事常识操课、体能训练等。修业期三年,旨在革新警政。
同蒋介石一样,李认为现代国家的基础是有一支出色的警察力量。他对中央警校1943年毕业班的学生说:“假如你要建立一个新国家,那你首先得建立一个新社会。假如你要建立一个新社会,那么你首先必须建立一支现代的全国警察力量。”李士珍还把行政领导与学术结合起来。他从欧洲回来后发表了一篇有关世界警察制度的重要调查报告,并且出资和主持了“中华警察学术研究社。”可见他的业务资格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