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母z----所谓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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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z----所谓爱情-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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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爱情之下雨天》



我很讨厌下雨,本来四川这个地方就是一个不多见阳光的地儿,如果再一下雨那真是憋死人。天阴沈得连人的心情也跟著阴沈下来,到处都湿濡濡的。湿度本来就够大,再加上雨丝,那真是浑身上下的不舒服。 
  我讨厌下雨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伞。我很不喜欢手上拿伞的感觉,上学时,只要雨没下到像用盆子泼的程度,我就绝不打伞。虽然身上被淋湿也不舒服,但是我宁愿这样也不想拿著一个累赘。 
  所以高中和大学时期,常常可以看见我顶著雨在校园里跑动的身影。 
  四川,一般都有很明显的梅雨季节。一到四五十月份,连著几天飘著雨的情况是常有的事。对於那种飘飘洒洒凄凄沥沥的毛毛雨,我从来没有那份觉得它浪漫感性的情怀,只是觉得厌恶。毛毛雨不大,却也能不依不饶的持续将你的衣服打透。与其感觉那点点雨水将整个人浸透的过程,我到愿意体会大雨打在身上的畅快淋漓。 
  只有一次,我对下雨天有了一丝好感。 
  那个时候我和宇还是暧昧不清的关系。那天晚上放学,十月中的天飘起了不大也不算小的雨。没有伞的我们呆在教室里,等待著雨势变小。等了20多分锺,同学们纷纷耐不住个个顶著雨夺门而出,最後只剩下我和宇还呆在教室里。 
  我坐在靠近门第二组第一排的桌子上,脚踩著对面的桌子,看著外面飘洒的雨发呆。宇搬了根凳子坐在我旁边,黑色的头就在我的手边上,手背可以感觉到他柔软的发丝轻轻扫过。 
  我们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看著门外发呆。用不了多久,学校就呈现出死一般的寂静。路灯照射在像镜面的路上,反射出高大的教学楼,鬼魅般随风舞动的树。 
  不知道为什麽平时都不算安静的我们那个时候居然那麽静,我和宇就像被天空降下的无根之水吸引住一样,看著深邃黑暗的校园发呆,感觉著我们之间被头发丝连接起来的那一点酥麻。 
  忽然,灯闪了几下,灭了。过了几秒,我和宇几乎同时站了起来,宇在黑暗中笑著说:“小心别摔倒啊!” 
  我勾动嘴角,回嘴道:“彼此彼此。” 
  然後,我们一起冲进了雨中,一前一後向校门口跑去。 
  从老教学楼到校门口,不算很长的距离,却也足以让我们的头发被雨淋透。不知是谁先笑了起来,宇和我小声笑著跑著。不一会那断断续续的笑声变成回荡在诺大校园里嬉笑,我和宇就像兔子般一边大笑,一边蹦跳著冲出了校门。背後传来守门嘀咕“疯子”的声音,我和宇边跑边回过头,默契十足的同时伸出手竖起中指。再对看一眼,我们笑得更大声了。 
  一路跑到李姐那,可是已经没了学生,人家也早就关门了。站在屋檐下,我甩了甩满头的雨水,看向宇。 
  十月中,宇只穿著一件长袖T恤。半湿的衣服贴在他身上,勾勒出他不算修长的身体曲线,却吸引著我的视线。宇略长的头发已经被完全淋湿贴在他白皙的脸颊上,借著路灯,我可以清晰的看见雨水流过他的脸,滑到脖子上,再流到锁骨,最後隐没在T恤里。雨水在宇的皮肤上似乎起了化学变化,让那雪白的肌肤染上珍珠般的光泽。 
  尽管用手拨弄,甩开头上的雨水,头发还是饱含雨水贴在宇的额头上,并不断向下滴水。看著他捻起额头上那一小撮头发,朱红色的唇轻轻一撇再一嘟,我不自然的移开目光,不知道为什麽,理智要我别再享受这顿眼睛大吃冰淇淋的机会。 
  “你怎麽回去?”好一会,宇才问我。 
  “打的啊。”我漫不经心的看著马路,等待出租车的芳踪。宇哦了一声又陷入沈默。 
  可是那天晚上,出租车就像失踪一样,我和宇在冷风中等了近30分锺也没看见一辆车。 
  “该死!”我咬著指甲低声骂著。平时再多的耐心我都有,可是今天,莫名的我就是想快点回家。和宇之间静得可怕的空气压迫著我,飘进鼻腔中雨的味道带著不安的因子让我直觉的想逃。   
  “啊啾!”突然,宇打了一个小喷嚏,让我一惊。看著他微微发抖的样子,我想也没想的脱下外套准确无误的扔到他头上。 
  “穿上!十月天了,还摆什麽酷。” 
  宇似乎想推拒,手拿著我的衣服愣了一会又乖乖的穿上了。 
  终於来了一辆出租车,我和宇上了车。先送离得近的宇回家,我才一个人坐在车里,听著收音机里夜航船的播音,回到家。记得那天晚上夜航船有一个听众打进电话,用著极不标准的普通话,述说著他那段普通到乏味的爱情。他说,他没想到,只是凝视了那个女人几分锺,最後她居然成为了他的妻子。 
  心一跳,我用不大不小的音量骂了句:“白痴。”声音清晰得心脏处都产生了回音。 
  那个时候的我,不相信爱情。 
  现在,我还是讨厌下雨,可是却喜欢晚上睡觉时外面下著雨的感觉。抱著宇,听著窗外的雨声,感受著从窗户吹进的夜风,怀里宇柔润肌肤触感,心想著那一天手背上传来的酥麻感,黑暗寂静的校园里回荡的笑声,一前一後奔跑的身影,一直呆在宇家的我的外套,出租车收音机里传出的带著地方口音的普通话,那一段由几分锺凝视延长至天长地久的爱情。 
  现在的我,相信爱情,并沈浸其中不可自拔。 



《所谓爱情之君子近疱厨》



“你不去做厨师真是可惜。” 
  宇嘴里咬著我做的京都排骨,感叹道。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麽想的,对於我来说,185公分的堂堂男儿系著围裙在厨房这个方寸之地洗手熬羹汤是一件幸福的事。我没有打错字,真的是幸福。 
  我老妈在某些地方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母亲。自从初一父母离婚後,她就完美的扮演著父亲和母亲这个双重身份。该严的地方绝不手软,该慈的地方她可以母性百分百膨胀。略有点洁癖的她把家整理得永远是那麽整齐干净,而且对於我这个她的儿子,她也拿出十二分的信任和理解。 
  不过做饭方面她实在是有点......我只能说,她的拿手好菜还算不错,运气好还能让人赞不绝口,可是做来做去永远都是那麽几样,让她换一下菜色的结果,就是让人食不下咽。而她的拿手菜就是泡菜(如果泡菜也算菜的话),糖醋排骨,泡菜鱼,饺子,炒各色青菜也难不倒她。 
  相比之下我老爸那就厉害多了,各种名菜兴手捻来,即使从来没做过,看著菜谱他也能做出不逊於馆子里的美味。 
  所以各位可想而知,从小被我老爸调教出来的胃,怎麽能忍受我妈那天天青菜排骨鱼的轮番轰炸?更何况我不喜欢吃鱼。所以,年仅14岁的少年,为了正在生长时期的身体,为了能顺利长到我该长到的身高,养出我该有的“肥膘”,堂堂七尺男儿左手拿铲,右手拿勺,开始我漫漫求学之路。 
  咳,夸张了一点点。其实我学做菜只用了一个小时,而且没人指导。那天我硬站在厨房和我妈拉嗑打诨看她费尽辛苦做出一道糖醋排骨,并记下了所有过程。等到老妈不在家的时候又实践了一下,第一次就PASS。突然发现的做菜天赋在我体内翻腾著,按奈不下满心的激动,我买了三本菜谱,又跑到市场买了一堆调料,准备给我妈一个惊喜──你们要称之为下马威也未尝不可。 
  当我妈看见那一桌让人食指大动的饭菜後,她顿时决定把做饭这个伟大而又艰巨的任务交给我。我还记得她当时是这样说的:“儿子,不错!你已经长大了,妈妈可以放心了。我,终於可以功成身退了。” 
  然後她又指导了一下我的刀功──第一次做饭,能把肉什麽的切成书上要求的样子已经很不容易了。我还记得第一次切土豆丝,我花了整整一个小时──然後就心安理得的每天坐在沙发里等待开饭时间。 
  初中,我有的是时间做饭。虽然大热的天呆在厨房实在不好受,我也曾经埋怨过,甚至示威抗议坚决不再踏入厨房──被我妈用铁血政策又送进厨房。不过在看见老妈心满意足的打著饱嗝,脸上的疲倦顿时烟消云散的时候,我深深的感觉到了能为自己爱的人做饭时的满足感。 
  不过上高中我就忙开了,早上7点出门,中午12点半到家,2点又要出门,然後直到夜里10点40多才能到家,我哪有时间做饭尽孝心?也只有等到放假,我才走进厨房,再次感受心里的幸福满足。 
  现在,我可以说天天是幸福的。 
  为了宇,我可以站在书店放菜谱的书架前,在一群中年妇女的包围中细心挑选符合宇口味的菜谱。看到电视上介绍什麽地方的小吃,就拿笔把制作方法记下来。在菜场买菜时也顾不上面子向卖菜的询问制作手上食物的最佳方法,拉长耳朵听旁边的家庭妇女讨论怎麽做鱼做虾味道最美,老公孩子最爱吃。 
  宇是一个绝对能让厨师心花怒放的食客。他不挑食,对於各种美味他是来者不拘,没有什麽生不吃,甜不尝的禁忌。遇上好吃的了,他是绝对不会吝啬他的赞扬之声,连表情都能在味蕾接触到美味的那一瞬间飞扬起来。 
  所以了,在面对这样一个能吃会吃的人,特别他还是我爱的人的时候,我能不感觉到幸福吗?当然,如果宇能敞开肚皮吃而不在乎他的体重体形的话,我会更高兴。 
  最喜欢宇指著电视上的某道菜摇摇我的手臂说:“绿,我想吃那个!” 
  最喜欢宇在看见桌上他点名的那道菜时眼睛放光兴奋的说:“哇靠!你真的做出来了?” 
  最喜欢宇在张嘴咬住食物时五官绽放光彩的那一瞬间。 
  最喜欢宇咽下食物之後迫不及待的大呼:“好吃!” 
  最喜欢宇在饭桌上称不上雅观的吃相。 
  最喜欢宇吃完後舌头舔过嘴唇意犹未尽的样子。 
  最喜欢宇心满意足的收拾碗碟并倾身在我唇角印上一吻。 
  最喜欢宇在面对一桌美食微微皱眉说我把他喂胖了却又一付眼睛从食物上拔不开的模样。 
  最喜欢宇站在我身边明明帮不上什麽忙,却又硬要呆在我身边看我做饭。 
  他欣喜的目光,满足的笑容,饭桌上的每一个动作都是促使我在厨房不在乎形象的系著围裙,拿著锅铲,挥汗如雨费尽心思做饭的原动力。我想,没有比为心爱的人做饭更幸福的事了,为了宇,我愿意在厨房站一辈子。 

《所谓爱情之香水》



我很讨厌女人身上浓郁的香水味。香水,本是一种装点女人,让她们本来就极具魅力的相貌身体因其淡淡的香味更加令男人迷乱。但是却有很多女人嫌别人不够注意她似的,没命的往身上狂喷,让她走到哪都好象被一团粉红色的迷雾包著一样,浑身散发著那种浓郁到让人窒息的味道。每每不幸遭遇这样的女人,我只剩下头晕脑涨的份了。仔细想想说不定这也是女人的武器之一,知道你对她不感兴趣,那就干脆用一身浓得发闷的香水把你迷Jian,生米煮成熟饭不怕你不认帐,这招真是够狠! 
  昨天下午和宇在电梯里就遇到这样一位,熏得我在出电梯时几乎找不著北,一呼吸到新鲜空气就直喊阿拉真主上帝保佑。宇一直擤著鼻子,想把鼻腔里那股味给赶出来。 
  “唉,你说,她自己怎麽就受得了?是我还不把自己憋死!” 
  宇攀著我的肩,一本正经的说:“你看过河豚被自己的毒毒死吗?” 
  女人的花样真的很多,上次在电梯里碰到一个小姐,身上飘著淡淡幽香实在让我深刻的体会了一把“唯有暗香来”的意境。後来和宇上超市买东西时,在一柜台前又再次闻到那味,停在柜台前我看著那一堆瓶瓶罐罐直纳闷,怎麽和上次闻到的味一样?销售小姐快步上前,向我介绍最近最流行的产品:熏香型沐浴露。说是洗澡时放进澡盆里泡上一阵,身上就会带著那种香味,比香水更自然,更好闻。 
  我指著那一罐一罐造型独特的瓶子对宇说:“瞧瞧,真绝!我还当那味就是传说中的少女体香呢,敢情是人造的!” 
  其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很能体会那些女孩子们追求美,爱美的心。可是凡事太过就不太好了。就像香水,淡淡一点若有若无勾人魂魄,即让闻者心旷神怡也能达到吸引人的目的。想想那一点点的香味还不叫你琢磨是哪来的暗香?何必用半瓶香水来憋人啊! 
  晚上坐在沙发里,我看著桌子上包裹的十分精美的盒子。里面是一瓶价值700元的香水:三宅一生。萧儿的生日马上就要到了,宇和我想破头也不知道送什麽,经公司女同事点拨後,我们被香水味折腾了一下午选出了这麽一瓶。50ml就要70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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