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近百家的分号,而且像这样的驿站更是多的数都数不清啊!
进驻后,除了必要的护卫人员外,只有商团领队掌事级别的人才能住在驿站内,其余人都要在马车或者是帐篷里过夜。而能和王忠云一起上桌吃饭的人在商团里也只有巴蒙和昌平这两位领队掌事。一桌菜,早已习惯三个人吃饭的三人真的有点不习惯再坐上几人。一个个看着大口吃饭的明珠,表情显得特别的奇怪!明珠吃到一半,望着身边原本应该坐的奉天丞,对王忠云担心的问道:“少主,您说他没事吧?”
王忠云闻言,也担心的转头望着窗外。奉天丞正拿着火把满林子的追着野兔乱跑,无奈的摇头。其实他也不清楚!
“那是正常的!”昌平忍着笑,说道:“男人只要吃过那种药以后,是会变得不一样,这个本来是用在······”
“昌平!”王忠云大声喝住昌平。
“少主。”巴蒙小声的问道:“您真的把那药给他吃了?”
“恩~~~~~~~~”王忠云轻应了一声,解释道:“我本来是想让他兴奋一下,好让他不用那么难受,可没有想到他整袋都吃了。没死真的是他的命大啊。”说完,他又低下头默默的吃饭。
“那到底是什么药啊?”明珠还是不解的问道:“为什么男人吃了它以后会变得兴奋啊?”
“我饱了,现在去巡视一下!”王忠云想马上脱离这个尴尬的场面,故意找借口离开。这让明珠更加的好奇,拉着昌平问道:“到底是什么啊?”
“那是······”昌平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然后示意叫明珠附耳过来。小声的解释以后,明珠立马红着脸低头吃饭。
第四十四章 浩元猛将
商团在向防卫边境的边防军执行府递交了出境证明以后,商团数百人跨过康朝最后一段城墙进入了广阔无边的腾古大草原--元奴人的领地。
按照行程,他们大约要在草原上行走7天,然后绕过元奴军的前线大营,在和元奴接壤的丹阳境内,再通过南夷国的戈壁,就能到达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北汉。
因为这几天都是大晴天,所以他们推进的速度很快,并且他们也没有遇到过元奴的军队或者元奴的牧民。可就在进入元奴的第三天,一只巨大的老鹰快速的从众人的头顶掠过,并且开始在商团上空盘旋起来。
“哇!好大的老鹰啊!”明珠兴奋的叫道。
“麻烦了。”颇有经验的巴蒙抬头担心的说道:“是元奴边防军用来侦查的苍鹰,看来他们就在附近!”
“什么?!元奴人。”明珠素来对元奴人不怀好感,立马躲到王忠云的身后。王忠云只是笑着安慰道:“姑娘别怕!我们商团有免战的特权,就算真的遇到元奴军队顶多是多花点前,打发他们就行了。根本不用担心!”
“是吗?”明珠闻言,紧张的情绪马上就舒缓了不少。偷偷的抬头望望王忠云脸上轻松的表情,又不由的低下了头。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王少主一句话就能让自己的心情立即舒缓下来。觉得和他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这时,从远处的山坡上疾驰来一队人马。王忠云眯起眼看了看来人,只见对方有数百人,都骑着战马,身披盔甲,手持钢枪,像一阵风一样向着他们奔来。昌平来到领队的位子上,仔细的看了看,回头对王忠云说道:“不对啊!少主,看打扮不像是元奴的骑兵啊?”可话刚说一半,只见来人阵中突然射出一支羽箭,直刺那只迎空展翅的苍鹰,只听见苍鹰低鸣了一声后,径直的坠向地面。王忠云马上意识到来者不善,马上大声命令道:“可能是草原强盗,叫护卫们出来!保护商队!保护商团!”
“是,少主!”巴蒙和昌平回答道。
顿时,商团里数十名经验丰富的护卫纷纷拿出武器:剑出鞘;箭上弦。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在后卫车队里的诸葛元绍也意识到了危险,马上让康悦躲进马车里,命令其他人在马车四周组成了环形防线。他不在乎商团的安危,他们只在于康悦-将来奉天府的准王妃。所以一有危险,康悦的安危是最重要的!
王忠云沉着的骑在马背上,可能他的性格就是属于冷静型的,所以不管遇到都危险的事,他都处事不惊。看着来人,他起先以为是草原的强盗,可直到看见对方阵中竟有军旗出现,而且还有统一标准的护身铠甲以后,他才真正明白来的是一支正规军,并且是训练有素!
几乎是一转眼的时间,整支商团就被他们围了三圈,前排骑士手中的长枪就快抵到众人的脸上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当商团人员看见这样正规化的军队,不禁都冒着冷汗,看来人的数量和行动方式一点都不想强盗。如果真的动起手来,根本没有抵抗的机会。
一切都是那么的沉寂,两队人马几乎没有人说话。气氛也是那么的紧张,似乎只能听见马儿那粗重的喘气声。就算是王忠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处理现在遇到的情况。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一个骑士向着身边骑一匹高头黑马的军官小声的说道:“将军,他们好像不是元奴人啊?”
王忠云听出对方讲得是康朝语,再抬头看了看对方的军旗--一面黑底红边的百灵花图案的信旗。这不是原旧朝近卫军用的专属军旗吗?王忠云想了想觉得奇怪,可他很快就想明白了,父亲曾经告诉过自己:当年康德军攻打旧朝国都--汴梁城时,就是这支军旗上镶着百灵花的军队一次又一次的抵挡了康德军的进攻,直到康德六卫军大元帅-南烈带左屯卫军主力增援才得以攻破。汴梁近卫军投降康德后,康德为了赞扬他们的英勇特地允许他们可以保留他们的军旗,并且把他们改编为精锐的边卫军,看守康朝的北部防线。想到这里,王忠云马上问道:“您可是边卫军下属?”
“恩、”来人轻应了一声,骑马来到王忠云面前,手里提着长枪,上下打量着王忠云问道:“康朝人 ?'…'”
“是。小人是王氏商团的掌事,叫做王忠云!”
“王忠云?!”只见军官念了一边,然后一抬手,四周的骑士马上将手中的钢枪擎起,撤走了枪林阵。当双方有了足够大的空间以后,那名军官跳下了马,来到王忠云的面前。王忠云看见他的盔甲上可着四道深深的划痕,这证明他曾受过4次战伤,腰际上佩戴的宝剑竟是玉制的剑柄,这证明来人是一名将军,最起码是一位行军总管(武官中正四品的高官)。军官伸手脱下了头上的面甲头盔,露出一张刚毅的脸庞。那张脸王忠云根本不会忘记,他就是原旧皇朝近卫军大将军-明忠守的儿子明浩光,现在是北部边防军的大将军,因为继承了父亲的勇猛,并且在对元奴军的交战中屡建奇功,被皇上封为:浩元猛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北部之虎!更重要的是,在父亲任云中王时,他还是自己的未婚夫。
王忠云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会出现在这里,害怕被他认出来,连忙低下了头。明浩光看了看他,还好王忠云嘴上的两片小胡子救了他,浩光只是一皱眉头,缓缓说道:“商团?现在正是备战期,你们进入元奴地界干什么啊?”
“我······”王忠云一惊,故意压低声音说道:“回将军的话,小人只是想穿过元奴到北汉办货。”
“办货?”浩光听后,来回在王忠云身边走来走去,看的是王忠云心底发毛。接着浩光开口道:“不可能了!我军和元奴的冲突已经升级了,再过去就是元奴军的前线大营。就算你们是享有免战特权的商团,我劝你们也不要冒险,还是随我们回去吧。”
“又要打战了?”
“是啊!”浩光无奈的说道:“自从大帅(南烈)死后,元奴军经常越界挑衅,我气不过就带着本部精锐先给了他们一个下马威,现在正打算回去!”
“呵呵。”王忠云一阵轻笑,看来他还是那种不肯吃亏的老脾气。
“你笑什么?”浩光十分奇怪的问道。
“不!不!”王忠云连忙解释道:“小人只是在笑元奴人,有将军在,他们就不会有好日子过了!”
”拍马屁倒拍的不错!“浩光看着来人仔细的端详,说实话真的太像了。可他是一个男子是毋庸置疑的,可为什么心里回想起她呢?······努力控制了一下自己烦乱的心绪,浩光开口道:“如果你们说什么都要去,我也不好强加阻止,只是想奉劝一句,现在在元奴境内是十分危险的,我劝你们还是另选一条路吧。”
“是,谢谢您的指点!”王忠云恭敬的说道。
“好了!”浩光跨上马,对身边的骑士说道:“我们朝南走,天知道元奴人什么时候会发起进攻?”
“是。”骑士们异口同声道。
只见掌旗官旗帜一挥,骑士们就像是疾风一样疾驶向南方而去。王忠云望着远去的身影,默默的祝愿道:“原谅我。明哥哥,现在的我说什么都不能和你相认。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保佑你平平安安!”
西下的夕阳照耀在明浩光的脸上,竟发现他的脸上有一行泪痕。只是一个相似身影,就马上勾起他这些年来一直想遗忘的那个人······他不想让手下人看见自己脆弱的一面,伸手放下了头盔上的面甲,望着火红的夕阳,喃道:“玉儿,你到底在那里啊?”
第四十五章 出发!沙漠
由于得到边卫军的消息,想偷偷的绕过元奴大营已经不可能了。商团领头们围坐在一起商量了半天终于决定走另一条路去北汉。
“什么!!?”昌平闻言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连忙说道:“少主啊。不走大草原,如果走沙漠的话,以我现在的装备根本办不到啊?”
“这个我明白。”王忠云低头说道:“这一切等到了汇集镇集市再说吧。”
“是,少主。”
很快,众人转道开往汇集镇。
汇集镇位于丹阳和元奴接壤的边境线上的一个小镇,人口大约5万,原本是丹阳国和元奴国通商的重要集市,而且也是很多商队选择物资补给的主要中转站。
一到汇集镇,王忠云就命令巴蒙和昌平负责处理商队过沙漠时要用的东西,像是骆驼,防沙帐,指南针,地图,向导,水源和食物等等,都要准备充足,而且沙漠那种环境里强盗事件也时常发生,所以王忠云让他们两人再去小镇里招收一些有沙漠作战经验的护卫。奉天丞因为没有事干,也跟着他们俩一起去了。身材高大肩扛乌肖棒的奉天丞在集市中显得很显眼。他们三人步行来到专门用来召集商队护卫的护卫客栈里去找合适的人选。
可原本应该人员满集的护卫客栈里一看,别说是护卫了,除了客栈的老板,就连一个伙计都没有。
“这里没有闹瘟疫吧?”奉天丞张望四周,说道:“半个人都没有啊?”
巴蒙问过店家才明白,原来这里的商队佣金护卫的确很多。可自从去北边沙漠的方向来了一群强盗,从这里出发的商队几乎是去一批死一批,护卫也不例外,所以这里的生意是越来越不景气,因为根本没有商队从这里出境前往北线。结果3个人找寻了半天能找到的护卫只是一个老头护卫而已,老头叫“落叶沙”。干保商这活20多年从来没有死过,人称“老不死的。”
老不死的虽然人老,可人不糊涂,他常年在沙漠里行走,是一个很好的向导,而且沙漠作战经验丰富,所以王忠云收下了他。
奉天丞靠坐在客栈二楼的窗台上,手里拿着象牙烟斗猛猛的抽上一口以后,就是青烟伴随的剧烈的咳嗽声。
“这是什么鬼东西啊!”奉天丞低骂一句,随手把烟斗扔在地上。他正纳闷那个玄空和尚为什么那么喜欢这个东西啊?进门的王忠云一进门就看见奉天丞在耍脾气的样子,竟忍不住掩嘴偷笑。奉天丞听见笑声,回头看见王忠云。他只是俯身捡起烟斗,走到奉天丞的身边,问道:“我可以坐下吗?”
“当然,只要你不怕高就行了。”奉天丞移了一下身子,留了一个位子给他,王忠云轻步上来坐在他的身边。奉天丞伸手拿起酒壶喝了起来,王忠云看见他这个样子。这一年多没见,虽然他的样貌还是个孩子,可他做的动作看起来是越来越成熟。说实话王忠云喜欢成熟的男人。在这个时代的男人都很早熟,可每当自己看见这张长的还有点稚气的脸时,又不由的有点心动。从以前的不敢正视他,再试着正视他,到现在想要正视他,心里一系列复杂的情绪剧烈的变化着,使他的心脏不由的加速运行。
“见到您现在这个样子,真的非常令人欣慰!”王忠云首先开口道。
“难道以前的我不好吗?”奉天丞反问道。
王忠云一笑,有心无意的抚着左肩的伤口,说道:“第一次见到您的时候,只觉的您是一个冲动,狂妄,无知的男孩子,容不得别人靠近,就像是一座冰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