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合集 by:水飒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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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 by:水飒飒-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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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颖想起隋逸逢赌必输的特点,扑哧一笑,“茂还是那么爱干净,就算挖个坑都不愿亲自动手。”他用危险的语调调侃着,不等对方恼羞成怒地下杀手,早已轻轻一跃,跳出了自己的墓穴。 

“说吧,调查得如何了?”在肯定自己站在上风处后,雷颖边拍着自己衣服上的土,边看着被可以扬起的烟尘呛得直咳嗽的隋逸,表情严肃地问。 

隋逸因为雷颖语气的突然冰冷而微微吃惊,既而想到那个男人特殊的身份,于是直觉地发现了他在雷颖心中的地位。“没有什么大动作。除了亲自安排了后事外,基本上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将茂让自己转告的话复述了一遍,隋逸定定地看着雷颖,“你准备自己出面调查这件事吗?” 

没有回答,雷颖点点头。然后看着歪在一边的墓碑上那行熟悉的字,陷入沉思。 



江湖中知道雷颖就是雷萤的人,只有四个。 

“三杀”的毛茂、隋逸,以及鬼判水栎枫夫妻。 

想起当年,只是因为一个玩具,让雷颖负气之下离阁出走。结果因为年少轻狂,惹来不少仇家。为了避难,乔装隐身入露府做长工。一来暂时解决温饱,二来为自己今后的杀手职业找个掩护。没想到在一次家族的赏花会上被露府当家老太太一眼相中,要了来做自己孙儿的陪读。结果不出两年,老太太无疾而终,唯一的嫡孙立刻被敬为露府当家,于是与主子已然情同手足的“雷萤”也正式成了露府最年轻的大总管。 

当然,谁也不会想到这个雷萤,和那个雷颖会是同一个人。即使他们武功都很高,且同样的俊逸秀美。因为见过雷萤的人只能看到他温柔的笑。而见过雷颖的人,都已死了。 

所以就发生了这样可笑的事——有人出钱给墨音阁,要求杀手雷颖去杀大总管雷萤。 

而出钱买凶的人,就是雷萤一直悉心保护照料着的,犹如兄弟的露府长子——珂蓝柏(clamp。 

雷颖干的从来都是没有因由的买卖,但这一次,他知道自己必须先了解柏为何要自己死。他在意的并不是对方要自己死这件事,而是原因。如果理由充分,雷颖相信自己可以毫不犹豫地自刎在柏面前,只因为雷颖在很久以前就意识到——柏是高于自己生命的存在。 

这个理由当然不能直接去问柏。所以雷颖只能暗中观察。但对方催促的时间太紧,因此雷颖不得不先装死——这就是所谓雷萤遇刺的真相。 



而现在离“雷萤遇害”,已经半个月了。 

从墓中被人挖出后,雷颖借着隋逸高超的易容术,再次混进了露府当起了长工。因为府内一切布置烂熟于心,雷颖可以很轻松地监视周围所发生的一切。结果让他微微沮丧的是,“雷萤”离去给柏带来的影响甚至还比不过自己给后院那窝蚂蚁带来的影响大——至少自己在的时候,长工老李家的孙子是可以随意进出院子进行所谓的蚁穴探险。 

难道自己对他真的就这么不重要?雷颖开始怀疑自己一直挂念的究竟是什么人。 



大婚之日。 

今天是柏的大婚之日。 

而雷颖知道这件事,却是偶尔路过厨房时,听正在忙碌的厨娘说的。 

那是一种深深地,被背叛了的感觉。雷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竟然会有如此的挫败感。连续一个月对柏的观察,让他突然觉得自己以前认识的柏已经不存在了。不知什么时候起,这个只会对自己撒娇,凡事皆由自己来决定的孩子已经长大。也许是身上流着祖先奋战沙场的热血,他变得张扬而霸气—— 

他要杀了我,只是因为想证明他已不需要我了吗?雷颖有的时候也会这样想。这样的柏陌生而危险。让雷颖已经不能将他当兄弟来看待。但即使是这样,雷颖发现自己依然无法恨柏——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所有的感情,早已超越了现在自己可以理解的范围?还是—— 

需要换个角度来看? 

但雷颖还来不及多思考,礼堂上的婚乐已经奏响,也许因为刚才因为气愤而多吃了一个厨娘给的包子,雷颖觉得现在有些撑得慌,甚至发晕打转,就好像—— 

包子里被人下了迷药一样。 

雷颖记得自己闭上眼睛前,最后在脑中停留的画面,是厨娘脸上露出水栎枫一贯揶揄的招牌笑容,以及站在他背后,深深凝望着自己的珂蓝柏。 

妈的。雷颖有生以来第一次在脑海中骂出脏话。 

“竟然中计了。” 





“新娘新郎入洞房~~~”隋逸高声叫着,语气间满是不变的调侃。 

蓝衣长袍的美男子,淡笑着摇起了一把香扇,站在一边看着意气纷发的男子,抱着自己从小到大的好友,在亲友的簇拥下,进入卧房。 

而从婚礼一开始就昏睡不醒的,自然就是那个迟迟不能察觉对方心意,只一味的兄弟义气,最后非逼着珂蓝柏耍些手段来让他自己察觉变化,同时撇清原本的主仆关系的雷颖了。 

“我说,他醒来后你就不怕被他杀了?”水栎枫颇有兴趣地看着美人,希望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可以看到他脸上流露出的恐惧。 

但毛大公子只是很优雅地摇摇头,“从送信开始,某人就已经被我扯进来了。如果雷颖要杀,也是该先杀作为前锋的你吧~” 

水栎枫脸上微有变色,但立时又笑了起来,“我家亲亲会保护我的。”而后转头幸福地看着远处同样也在凝望自己的人来—— 

黑白两道的身份就是麻烦嘛~~~为什么地下杀手就是不能和他的白道情人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呢?唉~要不什么时候,也学学珂蓝柏,为了避嫌,当着众人的面把“善人堂堂主”给“杀”了~到时候可就由不得他成天担心什么江湖恩怨做什么“鬼判”,只能一心想着自己陪着自己,云游四海了~呵呵~~ 



喜宴依然在进行着。席间的人各自喝着各自的酒,开着各自的玩笑。 

至于我们可爱的别扭的新娘,以及他可爱的霸道的新郎在做什么~~这个问题嘛…… 

不如让我们各自施展轻功~去偷窥一番?或请高手来进行现场直播? 



呵呵~~免费提供v8数只,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能者多劳撒~ 













在此相遇 



转眼竟然已是大二结束后的暑假,偶然想起朋友说过: 

男生从来都是不恋家的。 



也许她是正确的。 

看着记录着悠长假日的日历在我手里一页一页翻过,我却实在提不起精神去购买一张二十二元的火车票—— 



那个名为家的城市拥有的太多回忆,我只担心我日渐麻木的心,从次再拾不起任何时间的碎片。 





但心爱的父母终究是要回去见一面的。 

我胡乱地塞了两件换洗的衣物,这样故做洒脱地去面对曾经…… 





结果,高中三年一直以为仅次于父母般重要的人在我回家的第二天给我发过短信。 



他说你出来吧,明天晚上,我们约个时间地点,见一见面。 





我看着手中廉价手机闪烁的字幕觉得有了一刻的恍惚,想起自己曾经在放学后等待他的身影…… 

我曾经守侯过他三年,但到最后,我以一种追求唯美的心态用缄默偷偷结束了我与他的关系—— 

其实也只是暗恋者与被暗恋者。 



后来傻傻地寄了封电子邮件,告诉他……我曾经所做的一切…… 

可惜我是现实的,所以我不相信现实中会有童话存在,同样的,他也是。 

所以我们仍保持着我们所拥有的曾经…… 

尽量避免尴尬。 

只是在谈笑中小心地带了一层淡淡的无奈…… 





现在…… 

时间与过去相隔了几百个昼夜…… 

他突然对我说,你出来吧,明天晚上,我们约个时间地点,见一见面。 





所以我恍惚了一下,问他为什么是明天。 



因为明天的我比较特别。 

我透过手机看到他一脸笑意。 



怎么特别了?我犹豫着,却按照最俗套的方式问下去。 

你出来便知道了。他回复的速度,却比原本快了许多。 



——那时我站在城里最繁华的街道一角,我的身边,是我青梅竹马的琳。 



——而我,我只觉得我握着手机的手心浅浅地出了一层汗,冰凉凉的,却是一种奇怪的兴奋…… 





我转头看了好奇地盯着我的琳一眼,有点迟钝地问他:我可以叫上琳吗? 



——如果上帝听得见我的祈祷…… 

我在心中默念。 

——请让他给我一个否定的答案。 



……………… 

……………… 

……………… 





我的祈祷简短,但等待的时间漫长…… 

意义不明的用去了半个小时,他给了我回复: 





可以啊,只要不是太多人便好—— 

(怦。期待落空的声音。) 



不过—— 

那我就会带上小顺哦! 

(怦。却是不明的些微喜悦,和一点点的希望重燃。) 





回家后的心情,已经完全忘记了。 

也许是因为潜意识的催眠,我的心在那一刻之后便平缓得有如止水。 

仅是不断地告戒自己……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第二日。约定的时间。 

我刻意梳理了一番,向着约好的地点赶去。 



杂乱的人流,使远处低矮的广告灯箱散出的微光变得虚幻无比。 

我便是在这样的仓促与惘然中看到了远远走来的三人…… 



为首的是正热烈交谈的琳与小顺,而他们身后那虚虚实实的影子,却与我记忆中月光下操场的身影重叠了。 





嗨。他见到我,越过两个人的阻挡,站到了我身前。 



脸上是淡淡的笑意…… 

那个熟悉的,大方的露出整排牙齿的微笑…… 





今天的我很特别吧。 

他看着我脸上复杂的神情,脸微微地红了。 





恩…… 



那一瞬间,也许是被眼前那个特别所震动,我的嘴角仅是弯起近乎本能的弧度…… 



突然想起很多…… 

…… 



想起高一第一次见面他的笑容…… 





想起他吃饭时可恶的尊容…… 





想起那些日子……我们双方都是如何相伴度过…… 





想起………… 

…………离家不远我们时常相约碰面的中医院的牙科门诊是否一如既往的门庭若市……………… 





……………… 

……………… 

……………… 

……………… 



最后…… 





我终于再也忍不住, 





大笑出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锅巴!!! 

















你左边那颗门牙什么时候掉掉了?!!!! 







(以上……根据某人的一段真实经历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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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相遇》 完 













恋爱神棍 



高中第一年,我与我的初恋女友分手了。原因很简单——她希望的。 

她想要的理想男友,比我高,比我帅,比我有钱,也比我善解人意。结果她在和我相处了仅一个暑假后,这样的男人就出现了。都是我的功劳,准确点,都是我爱她的功劳。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可以让我喜欢的人得到她想要的任何东西——金钱,权力,爱情…… 

所以说,神是万能的,什么都可以实现。 

对了,我不是神。我是神的外孙。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提我那个到现在都还处于叛逆期的老妈了。 

老妈今年正好两百五十岁。是住在我们头顶上异次元空间里那个老头最小的孩子。据说因为前面生的几个都是儿子,所以老头对她从小就宠得要命。想要什么就给什么,甚至连续挑起了两次世界大战给她玩。结果一玩就玩出了事,老妈上瘾了。非要老头再挑个第三次世界大战。这次老头倒不肯——前两次虽然玩得尽兴,但善后处理就烦得要命,加上几个已经独立的舅舅,各自占国为神,说什么也不陪老头耗下去,无奈之下,干脆把老妈丢到人间来,让她自个闹腾。结果老妈这个被有名的预言师预言为“会带来世界末日”的任性小女孩,还没开始大展拳脚,就被那个在公园的垃圾桶边捡到她的男人绊住了。不用怀疑,那就是我爸。按老妈的话说,这叫命运的终极邂逅。期间两人由敌化友,又由友情进一步升华为爱情,最后一起牛郎织女一般对抗老头的所 
      谓惊心动魄地爱情革命历程,在这里就不再多提了。反正老妈最后还是以“生米已经煮成熟饭,玉米面也成了窝窝头”为由,光明正大地在几个舅舅的护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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