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也还不清他对他的帮助。
“你住在那儿?”段舞扬有点惊讶他能住得起那么贵的地方,他才二十一岁而已不是吗?
嗯!多亏哥的帮忙。你还见过我呢!他心里又补上这一句话。不过那时候他老戴着帽子,又没办法说话,他一定早就忘记他了。
龙除了对他们这些老朋友之外,还会对其他人这么好?
“你跟龙?”他知道这群老朋友除了他之外,都是Gay,当初他们之所以认识,就是年少时在同性恋酒吧里认识的;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中,他是惟一的例外,因为他当时是个调酒师,他们则是客人。
萧风音脸红了。别乱想,哥跟我不是那种关系,我们两人就像兄弟一样。虽然认识的地方非常暧昧,不过他跟龙井没有进一步的亲密关系。
照理说以哥出众的模样,他多少都会感到心动,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两人之间就有种像家人一样的亲切感,让他们没有进一步的办事;反而莫名其妙地互看一整天,而且他那时的精神状态还不太好呢!
段舞扬笑笑。
我们真的没有!瞧他那模样,萧风音着急了。他不想让他误会他跟哥之间的关系,他喜欢的人是他啊!
瞧他急成那副模样,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都快溢出泪了,可爱得让他几乎想……
啐!他在乱想什么?
“你说没有就没有,这么急做什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你丈夫呢!”段舞扬丢开刚刚窜起的莫名其妙想法,然后调侃他。
倏地,萧风音一张雪白的脸蛋绯红起来。明知他不过是无心的调侃,一颗心还是为他的话而如擂鼓般跳个不停。
正好遇到绿灯,专心将车子左转过街的段舞扬没瞧见他可疑的神色。
“我都忘了问你,你是什么时候认识龙他们的?”怎么龙一直都没跟他提过有这么个可爱的小家伙混进他们之间。
两年前。一成不变的生活在那两年彻底改变,这样的生活让他觉得坚强不少。
“这么久了,为什么我都不知道?是不是龙故意把你给藏起来?”
就跟你说我跟哥不是爱人关系!萧风音微感气愤,又怕这要不得的念头真的会深植他心中。“放心,我知道。”段舞扬忍不住搔搔他过耳的黑发,结果让整个刘海遮住他的视线。
他亲密的动作,令萧风音心头甜丝丝的,感觉好温暖,舍不得拨开在他头上肆虐的大手。
“你这两年都在哪里?”
第一年在疗养院,第二年在家里楼下开了家花店。因为哥说我不适合在公司里帮忙,所以你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你就是跟哥一起开创公司的元老好友。
“原来如此,你会手语吗?”怪不得年前阿硬逼他一定要去学手语,原来是为了风音。
会。
“那以后我们交谈有时用比的就好,比较容易沟通。当然,开车的时候例外。”
舞扬哥也会手语?风音更高兴了。
“是啊!阿要我去学的。”幸好他的记忆力够强,现在都还没忘记。
明白看出他的唇语,萧风音更觉得尤对他真是用心良苦。
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一定要跟他说声谢谢;若不是他,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一见钟情的人是谁,更别谈有共处一室的机会了。
只可惜,他下一次见到龙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因为龙又不知跑到哪里度假去了,还将一群好友都带走,故意将事情全丢给段舞扬处理,让他这个喜欢四处游荡的男人不得不留下来。
第二章
“阿,这样做真的好吗?”坐在前往欧洲的私人飞机上,沈凌有些担心身在美国的段舞扬。
“哪里不好?”龙接过他递来的酒,顺便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差点没换来一个拳头。“这么狠,再怎么说我们以前也是一对耶!”
沈凌懒得理他的调戏。“舞扬跟我们不一样,他喜欢的是女人不是男人,你硬将小风塞给他,会害了小风的。”
尤俊美的脸上忽而正经地道:“你怎么知道他不爱男人?”
“我从没见过他把眼光放在男人身上。”
“那并不代表他对男人没意思,不是吗?”
沈凌皱眉。“我还是觉得你在乱点鸳鸯谱。”
“放心,我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龙清楚的知道,段舞扬不把眼光放在男人身上,但也未曾将眼光放在女人的身上过?他不过是喜欢当个过客,在还没遇到能让他动心的人之前,他都不屑多注视一眼。
风音会是让舞扬动心的人,他就是有这个把握,风音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舞扬而生的,连名字都属于风。
“就算舞扬会喜欢小风好了,我们一直搞不懂的一点是,为何你会对小风那么特别?”在大多数的时候,龙是一个冷酷的人。没想到居然会在两年前捡一个破碎的娃娃回家,并且好好照顾他,还帮他设计取得舞扬这个老友的心,这真是破天荒头一遭。
闻言,龙脸上的神情露出一丝感怀。
“记得我跟你说过我的出身吗?”
“当然记得。”
龙跟萧风音一样也是从孤儿院出来的,不同的是,龙小时候待的那所孤儿院不是个好地方,他们一群孩子是在大雪纷飞的日子,趁院长、保母不注意时逃出来的。之所以会选择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逃离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只有在那种时候院里的监视才会比较松懈,不会料到他们会在那种时候逃走。
“那时候我不过七岁,一路上年纪比我大的孩子饿死、病死的不少,我之所以活下来,并非因为我比别人强壮;而是一个比我大六岁的孩子不停照顾我,甚至将他的食物留给我吃。等到我被干爹发现时,他因为要保护我在寒冬里不受冻,抱着我替我承受风雪吹袭而死在我身边。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张一直保护着我的脸,也无法忘记他的名字,他就像我的哥哥一样。”
龙顿了一下,一脸的幽思。
“小风长得很像他,非常非常像,不但脸蛋像、个性像,连名字都像。”
“你把小风当成他了?”
龙摇头。“不是当成他,小风就是他。当我第一次看到小风的时候就觉得一定是他,否则不会有那么强烈的熟悉感。”
“小风才二十一岁,那人若是活着也有三十四、五岁了吧!”
龙微笑。“他死后不久,小风就跟着出生了,小风被孤儿院捡到的那天,跟他死去的那天只差大约十个月。”
沈凌抬起眉,明白他的言下之意。“你相信这种转世之说?”
“看见小风的存在,我不得不信。”说着,他将怀里一张小时候在孤儿院照的照片拿出来给他看。
泛黄的相片里,沈凌一眼就看到里头一位仿佛与风音是同一个模子打造出来的人,连神韵都十足相似,应该说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他是个中国人,名字也叫作风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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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灰色的跑车开到花店门口,下车后,萧风吉才忽然想到段舞扬根本就没带任何行李。
你的行李呢?车子既然已经停好,换比手语比较快。
段舞杨笑了笑。“我从来不带行李出门的。”他在世界各地都有住的地方,从来不为打点行李而烦恼。
那我们要不要先去买必需用品及几套衣服?我不知道哥将你以前住所的东西搬到哪里去了。刚刚在路上段舞扬打过电话到公司,这才知道哥他们“出差”去了,害他有点恼怒。幸好公司里的事情都已经处理好,不需要操太多心,段舞扬才没生气。
“也好。”
附近就有一家不错的生活用品店,还有超市,午餐买回来煮好吗?帮他将那一大束花给抱到花店门口,里头的工读生立刻过来替他打开玻璃门,找了个大塑胶盆装好。
“怎么又把花送回来了?”工读生纳闷的问。
“把它拆开再卖一次吧!我不要那些花。”段舞扬指示工读生,一手拉起萧风音的手就往街角走。
怎么可以把卖过的花再卖人?这是不对的。而且那些花都已经处理过了,长短不一,不好再卖人。
“别计较那么多,反正我们买个东西再回来,花也不见得卖得出去,先把它拆了,回来比较好处理。”
萧风音很快地点头同意。过马路,店就在对街而已。
眼看交通号志就要变换,两人不自觉地牵起彼此的手,疾冲过行人道。
其实他们不用急的,因为在纽约,车子会耐心地等行人过去,只不过大家都知道让这么多车等是不好的。
“没想到那家花店是你开的,我去年在那里买过花。”
我知道,是红玫瑰加满天星,我包装的。
“咦?你还记得?”段舞扬十分讶异地瞪视着他。他不过是他众多顾客的其中一个而已,他却记得这么清楚。“你不会是把所有顾客的长相,以及买了什么花、做了什么事,都记得一清二楚吧?”那可就厉害了。
萧风音不自然地绯红双颊,不敢再瞧他的脸。我没那么厉害,只是你长得很好看,又有如风一般不定的气质,所以对你的印象深刻。其实是对自己喜欢的人的长相特别难忘记。
你觉得我很好看?见他不好意思看自己的睑,段舞扬伸手跟他比起手语。
萧风音点点头,脸更红了些。
段舞扬呵呵笑出声,称赞过他容貌的人不知多少,就他最让他感到高兴。我觉得你也很好看。就像个无瑕的瓷娃娃般。
谢谢。萧风音欣喜的勾起嘴角,手不自觉地握紧了些。
这时,两人才发现彼此的手居然还握着。两人在不知不觉中比完动作之后,又去牵对方的手;看着大手握小手,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萧风音无声的笑,在段舞扬心里酝酿成一个想象,径自为他选择一个再美好不过的声音替他配上。
店到了。瞧着他的眼神,又让萧风青红了脸,单单今天一天,他已经数不清自己脸红的次数。
我知道。段舞扬伸手握住他一双略显粗糙的白皙小手,不太想去理清自己这反常的举动是为了什么。
因为他的举动,萧风音差点没滚下欣喜的泪珠。
因为他的性向在这世界上不过是属于少数人,因此他不敢奢望段舞扬也是个喜欢男人的人。他觉得能在一旁默默看着他就够了,可他现在的举动,是不是在告诉他,事情并非全然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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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舞扬是个行动快速的人,一下子就挑好衣服及一般生活用品,要他们直接送到花店后,两人就直接到超市去买做午餐用的材料。
两人才进人超市门口,工作人员就笑着对萧风音打招呼。
“风,来买东西啊,今天的蔬菜都很新鲜喔!才刚刚送到的。”大家都知道他听不见,说话的时候还特地走到他面前。
真的吗?太好了,我正想多买一点。萧风音赶紧掏出随身携带的纸笔书写。
“那太好了!你啊,要多吃点,才不会被风给吹跑了。咦!旁边这位是谁?”一个金发女孩一看见萧风音身旁有着傲人体格及外貌的人,忍不住双眼发亮,她还没见过这么好看、吸引人的男人。
我室友。他拉拉那一双大手,再指着一群笑容满面的工作人员。他们是我的邻居及朋友。
段舞扬只是稍微点个头,没介绍自己的打算。“走吧!午餐时间快过了。”他没打算跟这些和善的市井小民聊天。
看出他不想跟陌生人多作接触的举动,萧风音点点头。对不起,我们要去买午餐了,下次有空再聊。哥他们也是不喜欢跟一般人多聊天交谈,似乎是因为可能会为他们带来危险。
远离了那些人后,萧风音笑着以手语询问段舞扬想吃些什么。
“我想吃什么你都会做吗?”
萧风音愣了一下。只要难度别太高的应该都会做,你想吃中式料理,还是法式料理?这两种他最擅长。
“你会中式料理?”这可令他惊讶了.本以为他不过是有个中文名字,其他应该还是个道地的美国人才是。
院长在办孤儿院之前是个厨师,我们常跟他一起学习做饭。有很多东西都是小时候院长教他的,不但学会英文、中文,及一点点法文,连种花也都是来自院长的教导。
“那太好了,我想吃一些简单的家常小菜。”好久没回老家了。
你住在哪里?
“我十五岁以前是道地的台湾人.十五岁以后就跑到美国混,二十岁便取得美国国籍,二十五岁以后连自己有几重国籍都数不清楚。”
那正好,前一阵子有几个台湾来的观光客写了几阶食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