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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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的春天-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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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林戬伸手按按我的脑袋,“小栩身体不好,从国外回来后也多是呆在家里,几乎没和外面接触过。再加上他当时年纪小,所以很依赖卓萤。卓萤也很疼他,经常带他偷溜出去玩。有一次两个人偷跑出去,遇见半大的孩 子管他们要钱,卓萤就和他们打了一架。那时候她也不过十来岁,差点为这事进了少管所。从那以后,他们更是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
    “你弟弟有眼光,现在这种护短又耐摔打型的御姐可不是那么好找的。”真没想到小白兔还有一段这么纯情的青涩之恋,“那后来呢?卓萤现在在哪儿?”
    林戬瞟了我了眼,“结婚了。”
    “……结婚了?”
    “十九岁,奉子成婚。”林戬拧了拧我的脸,“没想到吧。”
    所以说柏拉图的恋爱是没前途的,人们对于感官的追求总是高于精神境界。再说俗白一点,比起闷骚得一比的花样年华,现在大众的口味更倾向于色戒或是加强版肉蒲团这般的精神食粮。
    我突然就同情起林栩来,“那小栩不是很伤心。”
    林戬唇边噙着笑,目光却落到了后视镜上,“开始他根本不接受事实,一直固执地认为卓萤在国外念书,等拿了学位就回来。后来大哥找来卓萤,让他们当面谈了一次。没人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不过那次卓萤走的时候,小栩很平静。不过,从那时起他变得更内向了,也更不愿意出门。一直到——”他斜睨了我一眼,“一直到那次被你吓到昏倒,那可是他从卓萤离开后第一次单独出门。”
    提起那次的事我还是挺亏心的,“那我也不是故意的,你要想想,那个时间地点,再加上你弟弟那种不正常的反应……再说了,我后来不是通知你了么。”
    林戬哼一声,“嗯。这么说你还挺厚道的了。不过,我倒是奇怪啊。你看,在那种时间,那种地点,那种场合下你还能那么处变不惊地想出装神弄鬼的法子脱身……啧啧啧……你是惯犯吧。”
    “胡说八道!”我勃然大怒,“什么惯犯,咱长这么大连红灯也没闯过!” 说着作势要把泡椒袋子往他脑袋上扣去,岂料他动作比我快上一步,只动动手腕就把我的手给截住了,“别闹,车子弄脏了不好收拾的。”
    他挨得近,热乎乎的气息拂过耳边,背脊突然就窜过一通电流,又好像是一队小蚂蚁爬过,痒痒的。这么近的距离,感觉很危险啊!我往后一仰头,迅速拉开了,“好,我不动,你松手。”
    “现在没关系了,你可以随便动。”
    “……靠,我就不动。”
    “不要客气嘛。”
    “谁要和你在这种事上客气,松手!”男女在力气上的悬殊惊人,林戬用的力道不并大,但我就是死活挣不开。在不得的情况下,我抬脚踹了他一记。他没料到我会在车内这种狭小空间内使上高抬脚的绝技,毫无防备地被我踹得身歪体斜。可到这份上他还是没松开手,于是我就被拖着一齐倒下。
    这情况挺眼熟的吧,没错,上次那一倒就倒丢 了一个吻。这次的一倒么,我啥也没丢,反而还有所收获——脑门上撞出了个包,鼻子也被撞得流出两丝鼻血。事情到这里,还不是最悲摧的。当我忍痛捂着脑袋开门下车透气时,最令我悲愤的一幕发生了,一对过路的小情儿一边贼眼溜溜地扫着我一边用不大不小的声音私语着,
    “看看啊,现在真是世风日下啊。这还没到半夜十二点呢,大马路边就车震上了,……”
    我冤!
    “就是嘛。再看他们那车,也太小了点吧……看那女的,果然是摔到鼻青脸肿了……要我说,怎么着也得弄辆CRV么,空间大玩得花样才多嘛……”
    靠!
    
    伪车震门事件后,我足有一个礼拜没搭理林戬。他也自知理亏,很乖觉地没来吵我。
    转眼就到了五月,连着下了一周的雨后,天气逐渐地热了起来。夏令时昼长夜短,到中午就容易犯困。但工厂的午休时间还是有且仅有的一个小时,有时困到不行了。我索性午饭也不吃,就这么趴在桌子上睡足一小时。这样下午工作的精神就有了,不过副作用却也是很明显的。
    “瘦了。”林戬抄着,目光如炬地从上到下扫了我几遍,尔后下结论,“至少瘦了五斤。”
    我暗自窃喜之余,不忘科普,“五月不减肥,六月徒伤悲。懂?”
    “不懂。”他很不屑地冷笑,“你不胖,没必要减。”
    我丢了个白眼给他,男人呐,永远不明白。就好比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件衣服一样,非标准身材的女人总会嫌自己身上长多块肉。
    林戬不知道我有将近半个月的时间中午没吃饭了,但他知道我是个大容量吃货。在强大的美食攻势面前,我永远是败下阵的一方。于是连着几天他都带我去吃自助餐,还刻意挑甜点极其强大的那些自助餐厅去。
    作为一个本着有食物就绝不浪费的好孩子,我每次都是吃得扶墙而出,热量与脂肪迅速地以正比开始堆积。前半个月不吃午饭减去的肉不仅大张旗鼓地回来了,还很膘悍地在我腰上顽结成了环状。正当我照着镜子咬牙切齿咒着猪腩肉时,那只脂肪召唤兽的电话就这么恰好来了,
    “郝炯,周末有空吧。”
    “吃饭看电影等增加热量的事免谈!”
    对方呵呵笑了几声,紧接着用一种老奸巨猾的语调说道,“我看你最近挺缺乏锻炼的样子,周末要不要一起去爬个山,咱们也运动运动。”
    “爬山?”
    “嗯。就是城东的大坑山,怎么样?”
    我捏捏腰和屁股上的赘肉,紧锣密鼓地盘算了一阵,终于痛下决心,“好,也是到了该好好运动一下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嗯,不准想歪了。
    运动就是爬山,爬山就是运动。
    更消耗卡路里的运动现在还没到。
    今天得加班,不过令人欣慰的是今天没有下雨哈哈。
    本文的男主男配们看起来都很路人,嘿嘿,我想是因为第一人称的关系,因为其他人的行动得用炯的目光去看。
    不过,两个人到后面的互动会越多,虽然总得制造那啥啥的机会嘛。所以,嘿嘿嘿……连着五个晚上扎针拔罐了,希望天气热起来的时候不会那么伤悲啊喂……
    
    听故事的炯:
    啊啊,居然是御姐与正太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好萌好萌,纯情的正太怎么能伤得起伤得起!
    
    
    被暗算的林老二:
    这叫什么?这叫什么?被暗算了我也只能忍气吞声……自家弟弟,唉……算了吧,就当感冒发烧打针了。不疼,不疼……
    
    
    “心狠手黑”的小白兔?
    
    
    
    呯~
    周五的晚上下起了雨,听着动静还不小。我打起了退堂鼓,试探着给林戬去电。他约是知道我的心思,所以一张嘴就是,“你是不是要取消明天的活动?”
    我干笑两声,“嘿嘿嘿,下雨天登山不安全呐。”
    “我看了预报,明天没下雨。”
    “可今晚下得这么大,明天山道肯定不好走么。”我摆事实讲道理,“不是我不想去啊,安全第一么。”
    他沉吟了一下,“虽然你这么说,可我怎么听着都像是找借口?”
    我“……”
    “现在是晚上十点二十七分,你在干什么?”他的呼吸变得轻浅,耐性极好地等我回答,“告诉我,你在干什么?”
    “洗完澡了,在床上准备睡觉呢。”我随口答道,“你呢?也准备睡了?”
    “还在公司。”
    “加班吗?”
    “因为要腾出明天的时间。”
    “……”愧疚就像一把束子激光把我轰了个对穿,“这样啊,那,那明天还是照原计划吧。”
    “如果下大雨呢?”他肯定是故意的,这人怎么这么坏!
    我咬咬牙,“风雨无阻。”
    他轻笑起来,“好了,真要下大雨我也不会让你去的,太危险了。”
    突然间就觉得心情很好,我索性坐起来,“你还要加班多久?”
    “快好了,再半小时就结束。”
    “哦……”我讷讷地,也不知道该继续说些啥,只得嘱咐道,“那你回去的时候开车慢点,雨大。”
    他嗯了一声,顿了邨又唤道,“郝炯。”
    “嗯?”
    “我有点饿了。”
    我黑线了一下,“那叫个外卖么。”
    “想吃面。”
    黑线开始加深,“……你看,我都上床睡觉了。”潜台词是:你丫不能这么折腾我,下嘛大的雨让我跑去办公室给你煮面。
    “我知道。”他低低地笑,“所以我自己在泡面嘛。”
    “……”
    “你休息吧,明天早上五点我去接你。”他似乎在撕着包装,“还是在原来的地方等?”
    我闷闷地应了一声,想了想又问他,“林戬。”
    “说。”
    “刚才要是我坚持说明天不去的话,你会不会很生气。”其实这话问得有点多余,我也不知道自己干嘛非得问。
    对方沉默了一下,说道,“不会生气,只是会不高兴。”
    “不高兴?”生气起来会喷火,那不高兴起来会怎么样?喷豌豆么?
    “嗯。不过,我还是会说服你去的。”
    “如果说服不了呢?”
    “一定可以。”
    我一撇嘴,不相信,“比如说?”
    他在那头笑出声来,“你确定要听?”
    “确定!”
    “郝炯,你现在还有合身的裤子穿吗?”
    “……你好毒。”
    
    被林戬那句毒舌戳到了痛处,我又整个晚上都没睡好。凌晨三点的时候 就醒了,睁眼躺了一会儿后就爬了起来。天还没亮,雨是已经停了。打开窗户能闻到一股浓重的水气,夹带着雨后绿苔植物特有的鲜香气味。
    起得早,没饭吃。
    我在冰箱里摸了半天,只摸出一点剩饭剩菜,简单热热吃了。吃完看时间有剩,便想弄个简易的便当——这不是想体现咱有多贤惠,这是考虑到爬完山体力或许会透支。把剩下的糯米饭热了热,放半凉后用肉松和萝卜干当馅捏了几个三角饭团。再贴几条辣味海苔条,也挺有模有样的。柜子里还有半条吐司,索性也切片切边中间夹上炒嫩蛋,对切做成三明治。就这样,也七七八八地塞满了一个保温饭盒。
    溜出家门的时候老郝夫妻还没醒,我蹑手蹑脚关上门后一路狂奔。熟悉的车子早已经停在路口,大灯照着我闪了两下。
    上车后他的眼睛一下就聚到塑料袋里的保温饭盒上,“这是什么?”
    我把背包往后一甩,“吃的。”
    “我要吃。”话刚说完,饭盒已落到他手里了。一把掀开后,他点点头,“看起来不错。”
    当然不错,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呢。我一边得意一边惊悚地看他消灭着饭团和三明治——这家伙怎么这么馋,早知道就把饭盒放包里,只在手里抓两瓣大蒜,看他吃不吃。
    等他吃痛快了,东西也没了一大半。我都无力吐槽了,一边收起饭盒一边问道,“你没吃早饭啊。”
    他发动车子,“准确的说是从昨晚到现在,泡面太难吃了。”
    我有点生气,“喂,你是不是还想住院啊?上次胃出血闹得还不够?”开了饭盒递过去,“再吃一点。”
    他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咧嘴,“没手。”
    很突兀的,我立刻就想起一句恶搞,“我还有左臂,一样可以抱你。”于是,噗地笑出声来。他狐疑的目光跟过来时,我捏着的饭团也堵到他嘴里,揶揄道,“没手有啥?有嘴就行。”
    
    大鼓山在本市的城东,近郊的地方。早上路面宽,速度也快,不过二十来分钟就到了。大鼓山下已经聚焦了不少的人,有上山的,也有下山的。
    我和林戬每人只带了瓶水就开始爬山。说是爬,可城市里哪有真正的山?在真正的登山运动者眼里,大鼓山或许不过是个小山坡罢了。但对于我这样的运动废柴来说,就这么个小土坡也把我整得够呛。还没到半山腰呢,人就喘得不行。只差没学旺财,把舌头吐出来滴汗。
    林戬对于我这废物一般的运动神经表示叹为观止,目光鄙夷地,“体力真差,你到底有多久没运动了?”
    我一边弯腰喘气,一边摇头,“我就是……就是,就是对爬山不太行。”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我一般,一般只爬楼梯,一天两趟……两趟到四趟。”
    这下不光是目光,他连口气都鄙夷起来,“郝炯,我没记错的话,你是住三楼吧。”
    我边抹汗边点头,“嗯,是在三楼。”
    好么,人家直接转身,扔下一句,“真好意思啊。”
    
    胖子爬山的痛苦是爬一段路就得休息下,其中这‘一段路’得视由那胖子的体重来定,一般来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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